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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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操作规范(20000平方米以上)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根据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设项目,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三)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厅、财政厅联合转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人防办200417号)第四条:全区县以上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3、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大型防空地下室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核。其余中小型防空地下室由各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核。未经审核批准或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容,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大型防空地下室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审核。其余中小型防空地下室由各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项目所在地为市区

4、规划范围的由市人防办审批,在县城规划范围的由县人防办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二)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设计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国家规范、人防工程行业标准条件要求。 (三)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办理审批手续。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隆林各族自治县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设项目。 六、申请材料 第一阶段: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审核(总平面图审批)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查看原件,存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总平规划设

5、计图(1份,光盘1张) 第二阶段: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核批准行政许可(设计条件审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填写,一式三份);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仅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填写,一式三份); (三)经规划、人防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总平(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两份); (四)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查看原件,存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图(原件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第三阶段: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文件审核批准行政许可(初步设计审批) (一)申请报告(一份);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文件(查看原件

6、,存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结构计算荷载取值)(原件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批准行政许可(施工图审批)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三份); 2、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质或人防主管部门授权的中介机构出示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原件二份); 3、经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质或人防主管部门授权的中介机构审查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平时、战时两种工况防空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蓝图一份;建筑专业的首层平面、地下各层平时平面蓝图各一份;战时平面另需三份;防空地下室结构计算书一份;防空地下室施工图

7、电子文件一份(光盘,各专业人防施工图分别设置目录存放,图形文件以AUTOCAD格式存盘;防空地下室顶板、顶板梁、底板、底板梁、墙体、人防门框墙、战时封堵门框等结构计算数据);结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战时建筑专业蓝图需提供两份】;(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4、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通知书(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5、建设项目人防初步设计文件(原件一份); 6、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一份(复印件); 7、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方案(二份); (二)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单

8、位出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 3、经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单位审查过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施图一套(存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4、已批准的易地建设许可文书(原件一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一)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行政审批不收费; (二)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三)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因条件限制不能按规

9、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或者应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150平方米的,经工程建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按应建面积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缴费者的监督。2.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 462号第三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1)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达三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其他民用建筑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等要求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的,按

10、应建面积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为: 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1500元; 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1000元; 其他县级(含县城)城市800元。 (2)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除前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项目总建设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8元; 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元。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 462号第四条规定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予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

11、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2)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为: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宅;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 十、咨询、投诉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人防窗口: 咨询电话:0776-2501221 投诉电话:0776-2501878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附件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流程图(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和递交的申报材料退还业主,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时需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供须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12、。审批:办分管领导审批,将材料交回窗口。(2个工作日)窗口办理人员出具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防空地下室设计技术条件通知书。 (1个工作日)受理:材料合法、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单给项目业主;初审:初审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将所有材料交转工程科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月)审核:工程科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2个工作日)附件2 (1)设计条件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 防 设审字第( )号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须知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城市(含县城)

13、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5、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

14、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按2、3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修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填写要求:1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2.2米高以上的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2建设单位意见填写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地下室的具体要求,如是否分期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

15、下室在第几期建设;是否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建设防空地下室,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缴纳易地建设费等。三、设计条件申报材料清单:1、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原件3份(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填写);2、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原件3份(仅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填写);3、经规划、人防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总平1份(核查原件)。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拟建防空地下室平时用途 是否分期建 设 防空地下室拟在第几期建设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规定,我公司 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为 平方米,现根据经批准的规划总平,申请人防工程设计

16、条件。请予以办理。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1)、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我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规划总平若有调整修改应重新申请人防设计条件(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申请表填写要求及申报材料详见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指南(4)、本表一式三份,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下载。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明 细 表(由业主单位填写)总平面图栋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地下室面积(m2)高层建筑首层建筑面积(m2)标准层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多层建筑首层建筑面积(m2)多层总建筑面积(m2)备注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17、(m2)普通地下室建筑面积(m2)建 设单 位申 报人 防面 积(m2)1.10层(含)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2.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多层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3.以上1、2款除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4.地下空间开发面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部分以外的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兼顾人防需要 平方米;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对表(修建防空地下室)栋号建筑 类别层数高层首层建筑面积()标准层面积()总建筑面积()多层首层建筑面积()多层总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

18、面积()备注 合 计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元) 计算人(签名):计算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审核人(签名):承办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表(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 总平图栋 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m2)核定标准备注合计核定人签字: 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许可经 办人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业务科室负责人意见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自治区人防办审批意见业务处室意见: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19、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审批表编号:. 防 易审字第( )号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栋 号) 建设项目详细地址 市 县(区) 路 号规划总平 审 批 号 地面建筑总面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易地建设理由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项目由于 ,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条件,现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请给予办理。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工程科审核意 见经 办 人审核意见经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 平方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同意易地建设,按照收费标准每平方米 元收易

20、地建设费,合计收 元。待施工图审查后,以施工图面积申报缴费,办理易地建设许可证。.签字:年 月 日科室负责 人审核意见签字:年 月 日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签字: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明 细 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总平图栋 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地下室建筑面积()多层首层建筑面积()多层总建筑面积()高层首层建筑面积()高层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普通地下室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对以上面积审核意 见经办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申报人防面积(M2)1.10层(含)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2.

21、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多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3.以上1、2款除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4.地下空间开发面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部分以外的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应缴防空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兼顾人防需要 平方米。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表(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总平图栋 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m2)核定标准 备 注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普通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人签字: 项目“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核对表(易地建设)栋号建筑 类别层数高层首层建筑面积()标准层面积()总建筑面积()多层首

22、层建筑面积()多层总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备注 合 计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元) 计算人(签名):计算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审核人(签名):承办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盖章):(3)施工图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审批表 防 建审字第( )号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时间: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设计单位 资质证号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 资质证号人防建筑面积 地下非人防建筑面积 防护单元数量人员掩蔽部 个,物资库 个人防口部数量 防护类别等级人员掩蔽部

23、: 甲 类核 级常 级,物资库: 甲 类核 级常 级防化等级人员: 丙 级,物资库:丁 级战时掩蔽情况人员 人,物资 平时用途 建 设单 位申 请内 容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申报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三份);2.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原件一份);3.经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个)。4.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通知书(查看原件,存复印件一份)。(此表共2页,请用一张纸打印双面)业 务科 室审 核意 见经办人意见:经办人签字

24、:年 月 日科室负责人意见: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分 管领 导审 核意 见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 位负 责 人 审定 意见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审批表编号: 防 易审字第( )号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栋 号)建设项目详细地址 易地建设许可文件号 施工图建筑面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我(单位) 工程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按照你办易地建设许可意见,现申请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办理易地建设许可证。请批准。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工程科审核意 见经 办 人意见经审

25、核,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 平方米,按照收费标准 元/m2征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合计为 元。待建设单位交完费用后,凭交费收据来领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科室负责 人审核意见签字:年 月 日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签字: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编号: 防 减免审字第( )号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联系人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建筑面积() 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有关条件免缴易地建设费的项目1.临时民用建筑 申请说明我单位 花园项目属于 项目,已经审批取得易地建设防空

26、地下室的许可,根据 第 条规定,符合免于缴纳(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条件,现申请免缴(减半缴纳)该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2.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3.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减半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2.新建幼儿园3.学校教学楼4.养老院5.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以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经 办 人 意 见签名: 年 月 日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分 管领 导审 核意 见签名: 年

27、月 日单位负责人意见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以下由财政主管部门填写经 办科 室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单 位负 责人 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备 注1.属于免缴、减半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批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2.属于减半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交完易地建设费后,凭缴款收据到人防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领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明 细 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总平图栋 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地下室建筑面积()多层首层建筑面积()多层总建筑面积()高层首层建筑面积()高层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普通

28、地下室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对以上面积审核意 见经办人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申报人防面积(M2)1.10层(含)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2.10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多层民用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3.以上1、2款除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4.地下空间开发面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部分以外的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应缴防空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兼顾人防需要 平方米。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表(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填写)总平图栋 号地面层数地下层数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m2)核定标准 备 注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普通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人签字: 项目“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核对表(易地建设)栋号建筑 类别层数高层首层建筑面积()标准层面积()总建筑面积()多层首层建筑面积()多层总建筑面积()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备注 合 计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元) 计算人(签名):计算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审核人(签名):承办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盖章):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一次性告知书(200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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