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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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广国道主干线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内蒙古高路公司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管理办公室二九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1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10第四章工程计划统计管理12第五章工程技术管理14第六章计量与支付管理17第七章财务管理28第八章工程验收28第九章其他事项29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保证按期完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仅适用于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第三条:制定依据1、部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内蒙古自治区公路

2、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3、交通部、内蒙古交通厅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招投标文件;4、交通部、交通厅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上级机关对本工程的批示文件。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一、机构名称本工程在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和内蒙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监督下进行。1、项目业主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建管办)2、设计单位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交桥梁技术有限公司3、监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市两级质监站联合监督)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检

3、测分公司。4、监理工程师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二、现场机构设置1、建管办内设五个职能部门:五个职能部门:、综合部、工程技术部、质量监督部、材料部、安全生产部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材料部综合部质量监督部工程技术部 建管办安全生产部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文秘档案路面工程师路基工程师计划统计工程师中心测试室房建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交通工程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合同计划工程师结构工程师2、内蒙古交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桥梁技术有限公司在施工现

4、场派驻地施工设计组。第五条:管理形式1、工程建设管理由项目业主全权负责,设立“总监办、高级驻地办”二级监理体制和建立“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监控体系;2、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实行合同管理。通过国内分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的约束下,履行职责;3、工程实行第三方监理,项目办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委托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第六条:建管办职责1、建管办是做好项目建设管理日常机构,主要负责工程质量、计划、费用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2、参加设计文件审查,参与初步设计报批事

5、宜;3、参与项目的招标管理,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协议书;4、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和合同管理;5、制定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6、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7、负责办理征地、拆迁事宜;8、协调各承包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9、制定施工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掌握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动态,统计汇总呈报有关报表;10、审查和审批或呈报工程设计变更和审定调价、工程延期、索赔报告;11、审批工程计量,负责工程价款的核定、结算;12、监督管理总监办做好质量、进度、计量、合同管理工作;13、主持审定或参与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方案;14、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完成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和工程决算、财务

6、决算工作;15、负责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16、制定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守则,负责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第七条:建管办各职能部门职责一、综合部1、组织和协助沿线各级征拆办做好全线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有关其它社会协调工作;2、协调承包单位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关系;3、做好建管办的后勤保障及安全工作;4、负责建管办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等服务;负责文件的印发和归档工作;负责建管办车辆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5、负责宣传及工程简报等工作;6、负责建管办报纸、杂志的

7、订购和托邮工作;7、负责建管办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日常工作;8、负责建管办管理费开支计划编制;9、协助结算中心对已拨付各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职责1、协助高路公司做好赛汗塔拉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2、负责准备合同协议书文件;3、办理工程方面的往来文件、资料的收发与存档工作;4、编制工程总体计划,绘制各种计划图表;5、监督检查各施工标段进度完成情况;6、提出计划调整的审批意见;7、监督、检查各监理、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质量隐患及问题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8、并提出解决意见或方案;9、对一般工程变更、索赔提出初步审批意见;10、修正工程量清单;11、对计量、支付(中期、最后)进行审查;12、与总监办共同组织(交)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13、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核算及决算工作;14、汇总上报工程报表,做好统计工作;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质量监督部1、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依据合同协议,监督工程质量监控体系的组建及工作运行情况;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自检机构在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情况;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质量动态;2、对工程质量具有签认权、否决权,凡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已完工程,质量监督部有权对其进行的计量与支付活动行

9、使否决权;3、检查各级监理机构组织、人员、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有关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清退;4、监督、检查各级施工、监理、测试人员是否执行施工与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等。对认真负责执行规定的人员提出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规定的提出批评,对严重违规操作的进行处罚;5、对合同段工程质量,除不定期的检查外,要参加总监办、质量监督站、高路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各有关单位;6、在建管办领导的主持或委派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7、负责审核工程质量监理月报表,并汇总上报;8、监督、参与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组织全线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工作,参加

10、质量检查评比工作;9、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四、材料部1、制定全线总体施工进度所需材料供应安排工作。并建立健全材料供应档案;2、负责全线的土石料场的调查规划;3、对全线所使用的沥青、钢材、水泥三大建材及成品、半成品的招标采购供应;4、对全线的钢绞线、桥梁橡胶支座、锚具等其它材料的联系外委试验工作;5、在建管办领导的安排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材料保障供应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安全生产部1、代表建管办对参加单位生产的全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的情况监督、检查、指导。依据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监督安全生产监控体系的组建及工作情况;监督施工、监理单

11、位安全自检机构在施工中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情况;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2、对工程安全具有签认权,凡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工程向建管办、总监办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3、检查监理、施工机构组织、人员、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有关合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或清退;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专职安全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对认真负责执行规定的人员提出表扬,对不认真执行的提出批评,对严重违规操作的进行处罚;5、对合同段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同时参加各级组织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线各单位;6、在建管办领导下,会同有

12、关部门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事故;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1、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同时接受政府质量监督和项目法人管理;2、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执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条款。由总监办制定质量管理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统一检验方法,统一记录表格,包括施工、监理质检记录、监理日志、施工月报、监理月报、计量支付报表等。有特殊需要的项目可自行制定格式,但表格尺寸应与规定的表格尺寸统一以利装订保存;3、业主、监理、承

13、包人应严格管理程序,各种指令、报告均应以书面形式下达或请示;4、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各级所设立的试验室应能满足本工程的各种试验要求,并应报内蒙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批工地实验室临时资质,确定试验范围;5、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各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6、施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 、互检和交接检工作,总监办建立检测制度,设专项检测组作为常设机构,实施不间断的过程抽查。7、加强工程质

14、量检查评比工作,由建管办主持每月进行一次中间质量检查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送、下发有关单位,对于发现问题及质量隐患限期处理;8、建立检查评比奖惩制度,结合日常检测结果,对质量优良进度优先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质量进度落后的单位给予处罚;9、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事宜,按“监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十条: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处理一、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出现质量缺陷或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按下列标准划分为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一)工程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每类分为三

15、级: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2、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30人以上;b.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0

16、人以上,2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c.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c.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监理工程师对危急的事故应及时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各类事故的处理应由建管办主持,会同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研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

17、学的原则。第四章 工程计划统计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计划管理1、本工程计划管理执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有关计划管理的条款;2、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编制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报驻地办初审、总监办经建管办同意后审批执行;3、由驻地办主持审验施工准备情况,包括设备、人员、资金、施工场地、施工恢复定线、材料准备等。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核、项目办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上报工程分项开工报告,报驻地办审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重新报批开工报告;重新批准的开工报告,工期不

18、得后延;工程复工应填写“工程复工申请批复单”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经请示建管办同意后审批;4、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原则上不准变动。确需调整时由提出调整计划的单位编制计划调整申请,驻地办初审、总监办提出审查意见,由建管办进行审批;5、承包人应具实填报计量支付证书(中期支付、最后支付),经驻地办核实签署后报总监办审核,审核后的支付证书由建管办审批上报公司支付;6、本项目的所有工程不得转包、分包。特殊情况需经建管办审定报总公司批准指定分包;7、进场人员和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承包人必须限期调整,调整后还不符合要求者以及工程质量不能让业主满意者,建管办向公司提出终止合同意见。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9、的承包单位建管办将按合同通用条款46.1款将本标段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8、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总体要求,建管办制定并分标段下达工程进度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月计划。承包人按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于每月20日报出下月进度计划实施方案,报驻地办初审,由总监办征求建管办意见后批准执行,报建管办备案。以确保指令性计划顺利实施;9、承包人要绘制施工计划进度图、形象进度图等必要的挂图,及时将现场进度表示出来,以便检查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掌握进度动态;第十二条:工程统计管理1、各单位要做好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统计报表必须专人负责。计量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工地的生产情况。签认手续一定要齐

20、全;2、统计报表一般分为月报、年报;3、主要统计报表有:工程质量报表,工程进度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工程事故报表(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在场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报表及有关工程监理报表;4、月报表报送程序及时间:月报表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施工单位在每月20日报驻地办,经驻地办、总监办审核签认后每月25日分别报建管办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监督部,由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监督部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上报有关单位。第五章 工程技术管理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管理1、本工程技术管理执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有关技术条款;2、建管办和总监办参加设计文件会审,熟悉、掌握设计

21、内容,领会设计意图;3、各级监理单位、承包人应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决不可盲目施工。总监办和施工现场设计组在开工前组织驻地办、承包人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设计技术交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如发生工程变更事项以及须请示的其他技术事宜,均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办理相应手续;4、设计单位委派有经验、责任心强、技术较全面的设计人员组成施工现场设计组进驻工地以解决施工中需要解决的设计问题;5、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驻地办审查、贯彻实施;6、建立“试验路段”实施制度,路基、路面施工时应先铺筑试验路段,按试验方案,取得施工工艺和控制数据,经驻地办和总监办认可后

22、再全段铺筑;7、对项目科研课题,要成立科研课题组和确定项目负责人,详细制定技术方案,组织实施;8、总监办和驻地办要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各阶段施工测量,要求所用测量与试验设备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定,施测精度满足各施工阶段控制要求,同时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进行恢复定线测量,复查设计桩志准确程度,尤其是转角点位及角值、水准点位及标高,构造物位置及交角等是否正确或是否与现场符合;相邻标段的中线,标高须延伸校核无误;路基每填筑三层必须测定一次中线和标高,量测相应标高的路基填土宽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9、业主、监理、承包人所有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往来文件、指令、检查记录、试验记录、竣工资料等均应

23、设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填报的资料,数据应准确、清晰,不得虚报、冒填,确保原始资料的真实性。承包人的工程竣工文件要按建管办、总监办的布置统一编制内容及份数。第十四条:施工原始记录的要求1、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检数据等质量检测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2、原始记录及图片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3、原始记录(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具有“原始”性,要求现场及时量测填写,隐蔽工程要附照片、音像资料,不能弄虚作假,更不准事后补填;4、填写记录必须字迹工整,整洁清楚,签字齐全,尤其是应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资料需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第十五条:设

24、计变更维护设计文件的严肃性,无重要理由,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承包单位未经批准,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动原设计,确需变更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应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一、设计变更条件1、设计有误或设计有明显不合理之处;2、受施工条件限制;3、原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能满足原设计要求;4、在不降低原设计的技术标准和使用条件下,有更切合实际的合理方案,可较大幅度降低造价;5、特殊紧急情况。二、设计变更原则1、严格控制技术标准;2、严格控制投资造价;3、严格设计变更程序。三、设计变更程序1、凡变更设计,均应填报变更设计报告单。变更设计报告单由提出变更单位填写,送驻地办初审、设计代表同意、报总监办

25、审核,建管办审批由总监办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书;2、凡结构性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提出新的设计图纸;3、变更设计均应有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工程技术部等齐全完整的签认手续。四、变更设计审批权限1、对不增加预算,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条件的一般性变更,报建管办批准变更;2、如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等有原则性变动或投资有较大增加时,必须报 总公司和原设计文件批准单位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六章计量与支付管理一、 工程计量的基本要求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暂估数量,不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实际支付应按设计文件及实际完成的工程

26、数量计量,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工程计量的细目,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认手续齐全;2、 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补遗书、变更通知单等合同文件的规定;3、 工程计量不能超前计量、每一清单细目的计量数量不得超过计量台帐中的数量;4、 变更工程的计量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变更指令或通知方可计量;5、 专项暂定的计量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证,建管办批准;6、 索赔金额等其他款项的计量与支付必须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的签认、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认、建管办的批复才能进行;7、 材料和设备预付款的计量与支付必须在到达现场后经监理工程师

27、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二、 支付报表的编制为了保证计量与支付工作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顺利进行,本项目支付报表按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别编制和签认的办法进行。1、 承包人月支付申请报表:付款申请报表、变更工程月计量申报表、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中间计量表,此表均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单位公章;2、 驻地办月支付报表:经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月支付申请报表后,编制“月支付报表”,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总监办;3、 总监办月支付报表:经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查后,编制“月支付报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项目办计量工程师审查后,建管办主任审核签认后上报公司审批支付。三、 中间计量支付

28、程序1、 承包人每月20日前会同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及驻标工程师对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工程进行测量计算,并填写“工程完成情况计算表与统计表”一式五份,驻标工程师签字(当有争议时提交驻地办确定);2、 承包人每月22日前提交“月支付申请报表”一式五份,及本月计量数据盘报驻地办,同时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付款申请报表”、“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变更工程月计量申报表”、“中间计量表”、“设计变更批复令”、“材料到达现场一览表”费用增减等批复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3、 驻地办在每月24日前审核签认“月支付申请报表”并编制“月支付报表”,附本月计量数据盘及相关资料报总监办;4、 总监办

29、计量工程师在每月28日前审查完毕,编制“月支付报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项目办;5、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在5天内审查完毕,建管办主任审核签认后,承包人签认,返回审批后的计量数据盘给承包人,承包人复印8份支付报表(建管办2份、财审部结算中心2份、总监办2份、驻地办1份、承包人1份),复印4份工程完成情况计算表与统计表(总监办1份、建管办1份、驻地办1份、承包人1份);6、 建管办在收到报表后统一上报公司签批应付款。四、 最终支付程序1、 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42天内,承包人应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交工结帐单(附合同工程交工证书);2、 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的28天之内,承包人应以

30、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提供一份最后结帐单(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 在提交最后结帐单时,承包人应给建管办一份书面清账书,并抄送总监理工程师;4、 最终支付申请报表的审核内容:(1) 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2) 对所有计量支付的细目进行核实;(3) 所有的系列证明资料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5、 在最后结账单和清账书收到14天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终支付证书报项目办审批,并抄送给承包人,建管办在收到最后支付证书后的42天内予以付款。五、 计量与支付工作制度1、 计量与支付报表在报送过程中,各级审核部门原则上不得退回给下一级部门重做;2、 各级审核部门必须按以上规定的时

31、间报送计量与支付报表,否则转入下一期计量,哪一审核部门滞后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总监办、建管办;3、 总监办、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在每月收到报表之前要有不少于4天的时间对现场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4、 工程量清单代码及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总监办、建管办统一维护,工程变更等指令也必须由总监办统一使用计量程序批复,且发送到各终端。否则,后果自负;5、 驻标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工程完成情况计算表与统计表”时必须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资料是否齐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月完成且需计量的工程质量和原始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质量不合格或资料不全不予计量。如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未提供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不予计量。如果发现工程质量

32、不合格或原始资料不全给予计量,将追究高级驻地的责任。六、 中间计量表的填写及所附资料1、 计量支付报表编号同计量支付证书号:JL-01代表第一次计量。2、 文件编号:章次-序号 如:100-001200-001 300-001。3、 中间计量表的填写,对于某一清单号应根据工程完成情况计算表与统计的结果填写,并在一页中间计量表中清晰标明其桩号、部位、数量。4、 在中间计量表中监理评语应填写:“核准数量为多少”、“核增(减)数量的原因及计算式”。5、 中间计量表须附工程完成情况计算表与统计表,以便于核查。6、 计量精度(1) 路基土石方、台背回填、桥梁挖基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取整数。(2) 钢筋

33、、钢绞线、钢板或型钢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取整数。(3) 其它项目以清单所规定单位计量,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有效数字。7、 需附的质检资料:(1) 对于路基土石方工程本次计量的最上一层必须附有驻地办签发的检验申请批复单。(2) 对于构造物及防护工程等的计量必须附有相应部位的最后一道工序的检验申请批复单。(3) 桩基必须附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无破损检测资料。(4) 对于软基处理的计量必须按照程序验收,并附有验收资料。(5)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附中间交工证书(6) 驻地办抽检资料必须盖章,对拟计量工作的监理资料必须齐全,不齐全者,不予计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高级驻地承担责任。8、 附表:土石方工程

34、完成情况计算表 表1 土石方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2 桥梁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3 涵洞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4 路基防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5 其它工程及线外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6 路面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7 交通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8 附表说明:(1) 表一中的桩号应与设计桩号相同,地面高程为施工图设计原地面高程减去施工图设计碾压亏方厚度,填土高程为本期计量最上一层土方的高程。土石方数量按整公里桩号且以1公里为单位统计。(2) 表二中的内容为本期完成的数量及第几层到第几层。(3) 表三应分大、中、小桥按桩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部位应按从基础下部到上部的顺序排列,备注栏中应标明其编号

35、及其计算式。(4) 表四备注栏应标明本桩号涵洞基础、墙身分别完成的百分比,细目名称为几孔几米板涵,盖板完成情况应按孔径汇总为A块*B立方米/块=C立方米,盖板完成的数量按照总监办第007号文规定计算。(5) 表五中的数量必须是该桩号段落一侧的全部数量。(6) 表六中的位置应填写该桩号段落方位及距离。(7) 表一到表八以及中间计量表的细目名称应按工程量清单的顺序排列。9、 所附表格及质检资料应为A4纸,必须用黑色碳墨笔(黑水笔)签认。 10、 各单位各部门应审查计量资料和质检资料的一致性。11、 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建管办必须分别建立台帐。土石方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计算式制表: 承包人:

36、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本期完成土(石)方(m3)到上期末完成土(石)方(m3累计完成土(石)方(m3)距离(m)平均面积(m2)横截面积(m2)填土高程地面高程设计高程桩号土石方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2备注制表: 承包人: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本期完成数量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X层 X层细目编号及名称桩号段落桥梁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3备注制表: 承包人: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

37、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本期完成数量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设计数量单位细目编号及名称部位桩号涵洞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4本期完成数量备注制表: 承包人: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设计数量单位细目编号及名称桩号路基防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5备注制表: 承包人: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本期完成数量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单位左(右)侧细目编号及名称桩号段落其它工程及线外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6备注制表: 承包人: 驻标工程师: 驻地办计量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建管办计量工程师:备注栏:标明工程完成情况或计算式本期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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