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安全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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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安 全 交 底目 录1、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安全交底32、胎式装载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63、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94、桩工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05、蛙式夯实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16、挖掘装载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37、拖式铲运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58、推土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79、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交底2010、土石方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2111、土方工程施工操作安全交底2312、深基础施工的安全交底2513、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交底2614、滑坡边坡塌方与流砂防治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715、空气压缩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2916、卷扬机操作安全技

2、术交底3117、平地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3318、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安全交底3519、木工机械安全使用交底3820、木工(模板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221、爆破工程安全交底4722、爆破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823、防震及防护覆盖安全技术交底5024、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5225、电焊工具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5426、预应力钢筋张拉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5627、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交底5728、定型组合钢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6129、台模(飞模)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6430、爬模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6631、滑动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6832、混凝土振动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

3、033、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134、插入式振动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235、混凝土喷射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336、混凝土搅拌站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537、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738、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7839、混凝土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8040、混凝土泵车操作安全技术交底8241、混凝土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8442、钢筋加工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8643、钢筋冷拉机操作安全交底要求8844、钢筋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8945、电焊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9346、气焊与气割器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9647、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9948、动力与电气装置操作安全交底10049、发

4、电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0250、现场用电安全交底10451、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安全技术交底106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0853、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1054、10kV以下配电装置安全技术交底11555、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1856、拆除工程安全交底12157、操作平台安全技术交底12358、起重吊装机械操作安全交底12559、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交底13060、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3361、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3662、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3863、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4064、脚手架工程施工安

5、全技术交底14365、架子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481、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安全交底第一条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第二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第三条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第四条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

6、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五条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六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第七条 为促使施工和操作人员互相了解情况,密切配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第八条 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所以机械必须照

7、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九条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能及时预报机械的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十条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可以制止领导强迫命令的错误行为,凡有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

8、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需要经过测试,验证性能和适用性;由于新装配的零部件表面配合程度较差,需要经过磨合,以达到装配表面的良好接触,防止在未经磨合前即满负荷使用,引起粘附磨损而造成事故。第十三条 寒冷季节的低温,给机械的启动、运转、停置保管等带来不少困难,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机械因低温运转而产生不正常损耗和冻裂汽缸体等重大事故。第十四条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五条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

9、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第十六条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第十七条 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机械停置或封存期间,也会产生有形磨损,这是由于机件生锈、金属腐蚀、橡胶和塑料老化等原因造成的,为减少这类磨损,需要做好保养等预防措施,停用一个月以上或

10、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第十九条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第二十条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重大机械事故,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处理。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 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2、 胎式装载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装载机主要功能是配合自卸汽车装卸物料,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如

11、果装载后远距离运送,不仅机械损耗大,且生产率降低,在经济上不合算。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第二条 装载作业时,满载的铲斗要起升并外送卸料,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如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容易发生因重心偏离而倾翻的事故。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第三条 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胎容易被石块的棱角刮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第四条 为了保证轮胎式装载机的安全操作,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照明、音响装置齐

12、全有效;(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3)各连接件无松动;(4)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5)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6)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第五条 启动内燃机后,应怠速空运转,各仪表指示值应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温达到55、气压达到045MPa,可起步行驶。第六条 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并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第七条 高速行驶时应采用前两轮驱动;低速铲装时,应采用四轮驱动。行驶中,应避免突然转向。铲斗装载后行驶时,机械的重心靠近前轮倾覆点,如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就容易造

13、成失稳而倾翻。铲斗装载后升起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或紧急制动。第八条 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坡不得空挡滑行和超速行驶。第九条 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卸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第十条 操纵手柄换向时,不应过急、过猛,如过急、过猛,容易造成机件损伤。满载操作时,铲臂不得快速下降。以免制动时产生巨大的冲击载而损坏机件。第十一条 在不平场地作业时,铲臂放在浮动位置,可以缓解因机身晃动而造成铲斗在铲土时的摆动,保持相对的稳定。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当推进时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第十二条 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

14、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挡位置。第十三条 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运载物料时,宜保持铲臂下铰点离地面05m,并保持平稳行驶。第十四条 为了避免铲臂因受力不均而扭弯,铲装或挖掘应避免铲斗偏载,铲装后未举臂就前进,会使铲臂挠度大而变形,所以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举臂时前进。铲斗装满后,应举臂到距地面约05m时,再后退、转向、卸料。第十五条 当铲装阻力较大,出现轮胎打滑时,应立即停止铲装,排除过载后再铲装。第十六条 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当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装料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第十七条 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宜降低铲斗及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载、超

15、载和砸坏车箱。第十八条 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如铲斗伸出过多,或在大于3的坡面上前倾卸料,都将使机械重心超过前轮倾覆点,因失稳而酿成事故。第十九条 作业时,内燃机水温不得超过90,水温过高,会使内燃机因过热而降低动力性能;变矩器油温不得超过110,变矩器油温过高,会降低使用的可靠性,加速工作液变质和橡胶密封件老化。当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停机降温。第二十条 作业后,装载机应停放在安全场地,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第二十一条 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

16、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铲臂。第二十三条 停车时,应使内燃机转速逐步降低,不得突然熄火;应防止液压油因惯性冲击而溢出油箱。3、 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第二条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第三条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第四条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第五条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

17、、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第六条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七条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第八条 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状况。第九条 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第十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第十一条 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

18、全的情况。第十四条 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第十五条 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第十六条 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4、 桩工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打桩机所配置的电动机、卷扬机的使用应按照相应装置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第二条 打桩机类型应根据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综合考虑选择。打桩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三条 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第

19、四条 打桩机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第五条 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第六条 水上打桩时,应选择牢固排架,打桩机与排架应可靠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当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时,应停止作业。第七条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立柱正前方2m以内,并不得斜吊。吊桩时,应在桩上拴好拉绳,不得与桩锤或机架碰撞。第八条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第九条 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人土3m以上

20、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第十条 拔送桩时,不得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起拔载荷应符合以下规定:(1)打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起拔载荷不得超过电动机满载电流;(2)打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拔桩时发现内燃机明显降速,应立即停止起拔;(3)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拔载荷可按40kN计算。第十一条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润滑,不得干摩擦。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参见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交底相关规定;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第十二条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第十三条 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

21、力电源。5、 蛙式夯实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蛙式夯实机能量较小,只能夯实二般土质地面,如在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等地面上夯击,其反作用力随坚硬程度而增加,能使夯实机遭受损伤。第二条 蛙式夯实机需要工人手扶操作,并随机移动,因此,对电路的绝缘要求很高。为了安全使用蛙式夯实机,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接零或接地外,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2)传动皮带松紧度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3)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第三条 作业时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当发现有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

22、断电源,进行检修。第四条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第五条 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仍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第六条 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以免影响夯机的跳动,并应随时调整行进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以免造成夯机倾翻。第七条 填高的土方比较疏松,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3遍后夯实边缘,以防止夯机从边缘下滑。第八条 在较大基坑作业时,

23、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第九条 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第十条 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第十一条 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l0min。第十二条 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l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第十三条 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第十四条 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第十五条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6、 挖掘装载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挖掘装载机的挖掘及装载作业应严格按照挖掘装载机

24、安全交底操作。第二条 一般挖掘装载机的最大挖掘力低于单斗挖掘机,因此,只能挖掘二类及以下的土壤,不宜挖掘三类及以上土壤。第三条 挖掘装载机挖掘前要将装载斗的斗口和支腿与地面固定,使前后轮稍离地面,并保持机身的水平,以提高机械的稳定性。挖掘作业前应先将装载斗翻转,使斗口朝地,并使前轮稍离开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轮离地并保持水平位置。第四条 动臂下降中途如突然制动,其惯性造成的冲击力将损坏挖掘装置,并能破坏机械的稳定性而造成倾翻事故。作业时,操纵手柄应平稳,不得急剧移动;动臂下降时不得中途制动。挖掘时不得使用高速档。 第五条 回转应平稳,不得撞击并用于砸实沟槽的侧面。第六条

25、动臂后端的缓冲块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第七条 移位时,应将挖掘装置处于中间运输状态,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进行。第八条 装载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第九条 在装载过程中,应使用低速档。第十条 铲斗提升臂在举升时,不应使用阀的浮动位置。第十一条 液压操纵系统的分配阀有前四阀和后四阀之分,前四阀操纵支腿、提升臂和装载斗等,用于支腿伸缩和装载作业;后四阀操作铲斗、回转、动臂及斗柄等,用于回转和挖掘作业。机械的动力性能和液压系统的能力都不允许也不可能同时进行装载和挖掘作业。在前四阀工作时,后四阀不得同时进行工作。第十二条 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

26、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第十三条 一般挖掘装载机系利用轮式拖拉机为主机,前后分别加装装载和挖掘装置,使机械长度和重量增加60以上,因此,行驶中要避免高速或急转弯,以防止发生事故。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第十四条 当铲斗和斗柄的液压活塞杆保持完全伸张位置时,能使铲斗靠拢动臂,挖掘装置处于最短状态,有利于行驶。行驶时,支腿应完全收回,挖掘装置应固定牢靠,装载装置宜放低,铲斗和斗柄液压活塞杆应保持完全伸张位置。第十五条 轮式拖拉机改装成挖掘装载机后,机重增大不少,为减少轮胎在重载情况下的损伤,停放时采取后轮离地的措施。当停放时间超过1h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1d

27、时,应使后轮离地,并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7、 拖式铲运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拖式铲运机牵引用拖拉机的使用应严格按推土机使用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第二条 铲运机在“四类土壤”作业时,应先采用松土器翻松。铲运机作业区内应无树根、树桩、大的石块和过多的杂草等。第三条 铲运机行驶道路应平整结实,路面比机身应宽出2m。第四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万向接头、撑架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铲斗与拖拉机连接的叉座与牵引连接块应锁定,各液压管路连接应可靠,确认正常后,方可起动。第五条 开动前,应使铲斗离开地面,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第六条

28、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第七条 多台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各机之间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不得小于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行驶中,应遵守下坡让上坡、空载让重载、支线让干线的原则。第八条 在狭窄地段运行时,未经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两机交会或超越平行时应减速,两机间距不得小于05m。第九条 拖式铲运机本身无制动装置,依靠牵引拖拉机的制动是有限的,因而要求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第十条 新填筑的土堤比较疏松,铲运机在堤坡上作业时要与堤坡保持一定距离,以

29、保安全。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堤坡边缘不得小于1m。需要在斜坡横向作业时,应先将斜坡挖填,使机身保持平衡。第十一条 拖式铲运机本身无制动装置,依靠牵引拖拉机的制动是有限的,因而要求在坡道上不得进行检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或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起动。下陡坡时,应将铲斗触地行驶,帮助制动。第十二条 铲运机采用助铲时,后端将承受推土机的推力,因此,两机需要密切配合,铲土与机身应保持直线行驶,平稳接触,等速助铲,防止因受力不均而使机械受损。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应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动作应协调配合,做到平稳接触,等速助铲。第十三条 在下陡坡铲

30、土时,铲斗装满后,在铲斗后轮未到达缓坡地段前,不得将铲斗提离地面,应防铲斗快速下滑冲击主机。第十四条 为防止铲运机由于铲斗过高摇摆使重心偏移而失去稳定性造成事故,在凹凸不平地段行驶转弯时,应放低铲斗,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第十五条 拖拉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前后操作人员应协调,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第十六条 作业后,应将铲运机停放在乎坦地面,并应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铲运机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进行清洁、润滑后,锁好门窗o第十七条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第十八条 防止由于偶发因素可能使铲斗失控

31、下降,造成严重事故,修理斗门或在铲斗下检修作业时,必须将铲斗提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垫木将斗身顶住,并用木楔楔住轮胎8、 推土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第二条 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第三条 履带式推土机碾碎石块时,物料很容易挤满行走机构,堵塞在驱动轮、引导轮和履带板之间,造成转动困难而损坏机件。不得用推土机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第四条 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第五条 为了保证推土机能安全使用,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部件无松动,连

32、接良好;(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第六条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严格按内燃机使用安全交底要求进行启动,严禁拖、顶启动。第七条 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C、机油温度达到45时,方可全载荷作业。第八条 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第九条 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

33、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第十条 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内夹人石块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第十二条 推土机上坡时要根据坡度情况预先挂上相应的低速挡,以防止在上坡中出现力量不足再行换档而挂不进档造成空挡下滑。下坡时如空挡滑行,将使推土机失控而加速下滑,造成事故。推土机在坡上横向行驶或作业时,都要保持机身的横向平衡,以防倾翻。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挡。上坡不得换挡,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

34、业。第十三条 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推土机在斜坡上熄火时,因失去动力而下滑,依靠浮式制动带已难以保证推土机原地停住,此时放下铲刀,利用铲刀与地面的阻力可以弥补制动力的不足,达到停机目的。第十四条 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动力的传递已由内燃机驱动行走机构改变为行走机构带动内燃机。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在动力传递路线相反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制动器。第十五条 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在填沟作业中,沟的边缘属于疏松的回填土,如果铲刀再越出边缘,会造成推土机滑落沟内的

35、事故。后退时先换档再提升铲刀,是为了推土机在提升铲刀时出险情能迅速后退。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第十六条 深沟、基坑和陡坡地区都存在土质不稳定的边坡,推土机作业时由于对土壤的压力和振动,容易使边坡塌方。采用专人指挥是为了预防事故。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为了防止坑边下塌,对于超过2m的深坑,要求放出安全边缘。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第十七条 为了避免造成工作装置和机械零部件的损坏,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为了防止超载,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

36、低速档。第十八条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第十九条 推土机使用助铲时,属于双机联合作业,需要密切配合。为了防止助铲操作失误而损坏机械,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2)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3)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4)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5)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

37、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第二十条 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第二十一条 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第二十二条 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挡,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7512以下,油温度降到90C以下时,方可熄火。第二十三条 推土机的履带行走装置不适合作长距离行走,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lO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以减少磨损。第二十四条 在内燃机运转

38、情况下,进入推土机下面检修时,有可能因机械振动或有人上机误操作,造成机械移动而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所以,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9、 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第二条 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第三条 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人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低挡。第四条 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第五条 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突然换挡、制动或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

39、防侧滑。第六条 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第七条 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第八条 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第九条 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状态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第十条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第十二条 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10、 土石方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 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

40、置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内燃机和电动机安全使用交底操作。第二条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第三条 土方机械作业对象是土壤,因此需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面及地下情况,以便采取安全和有效的作业方法,避免操作人员和机械以及地下重要设施遭受损害。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第四条 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第五条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

41、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第六条 对于施工场地中不能取消的电杆等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上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第七条 桥梁的承载能力有一定限度,履带式机械行走时振动大,通过桥梁要减速慢行,在桥上不要转向或制动,是为了防止由于冲击载荷超过桥梁的承载能力而造成事故。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第八条 以下情况是土方施工中常见的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必要时可将机械撤离至安全地带,待符

42、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第九条 土方机械作业时,都要求有一定的配合人员,随机作业,所以一定要保持人机间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机械作业中发生伤人事故。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第十条 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第十一条

4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第十二条 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11、 土方工程施工操作安全交底第一条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第二条 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4、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第三条 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第四条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第五条 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第六条 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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