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663974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doc(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金沙县属贵州省第二批(2010-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两年来我县按照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年累计完成衬砌渠道70.24Km,灌溉管道8.48km,山塘5座,桥涵等渠系建筑物38座,田间道路34.29Km,(其中C15砼硬化路面21.88km),累计投资328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97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8万元),建成“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2.46万亩。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

2、了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推进了粮食产业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一)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1.推行项目立项竞争机制,有效地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项目编报前,由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条件的乡(镇)进行申报,并制订初步规划方案、村民大会决议及签字手续,农民筹资投劳计划、相关承诺等文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竞争,再由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等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考察,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立足优势,注重效

3、益”的指导思想,将项目区择优选定在开发潜力大、干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实施。通过推行项目立项竞争机制,调动了全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以利于解决工程占地、群众筹资投劳、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确保项目编报的科学性。在项目规划设计上,通过招标选定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详细勘察,因地制宜,科学分析,合理规划,让工程规划设计既符合建设标准又切合群众的实际需要,做到实际、实用、实效,对设计方案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次进行修改,确保项目规划布局合理、数据准确、设计

4、方案科学、施工方案可行。3.搞好宣传动员,为项目的建设创造良好氛围。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项目实施前,多次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代表会,反复进行宣传,广泛动员,并组织项目区群众代表到已建项目区参观,让群众看到项目实施带来的实效,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项目建设,为工程的顺利建设营造良好氛围。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县政府对实施项目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各相关部门和实施乡(镇)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和实施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程指挥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工作

5、,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区,抽调县财政局、项目区乡(镇)干部具体办公,同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是项目高质量建成的保证1.实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在实行项目工程招投标上,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程序采购具有招投标资质的单位代理招投标工作,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实行项目法人制,明确了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在推行项目监理制上,采购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四是实行项目工程合同制。通过项目管理“四制”的实行,为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等提供有

6、力保障。2.建立“四级”监管机制,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力度,为工程高质量建设提供了保证。在工程施工监管上,建立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检部门、项目区干部群众同时进行监管的“四级”监管机制,效果明显,得到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好评。3.严格资金管理和县级报帐制是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在资金的管理上,坚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强化资金管理为中心。首先,把实施县级报帐制作为管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首要途径,强化“三专”管理,实行“四个统一”,细化核算内容,做到四级明细核算;其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工作,把农发资金列入财政监督的重点检查之中;再次开展跟踪审计,并对审计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从而有效保证项

7、目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三)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是项目长效运行保障一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完善资产移交,明确产权和管护主体,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二是建立管理维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三是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资料、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文件、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的移交管护、合同、签证、财务等资料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所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进行有序、完事、系统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分类排序、装订、编号、立卷归档保存,形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历史记录和凭证。二、取得的成效(一)农业生产条

8、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通过项目建设:一是实现田间道路畅通,新增机耕面积0.9万亩。逐步改变了原来农业生产人背马驮、牛耕的状况,农机运输、农机耕作得到极大普及,从而较大地减轻农业生产劳动强度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项目区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奠定了基础;二是实现了水利设施配套,新增灌溉面积0.8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2万亩。充分发挥旱能灌、涝能排的功能,有效降低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了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节约水资源。(二) 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

9、力能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灌溉水利化、耕作机械化、种植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经测算两年项目区共新增粮食246万公斤,油料104万公斤,项目区农民增加直接收入249万元;通过农机普及,每亩可节约劳动力工日5个,按80元/工日计算,每亩节约投资400元,扣除农机费用150元/亩,每亩产生间接经济效益250元,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田间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修建,一方面改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含量,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使项目区基本实现科技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

10、和劳动生产率,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大大增强,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另一方面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大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改观,也推进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四)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较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如在2010年项目区建成后,引进台金公司、惠馨公司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对农民土地进行集中统一流转,在项目区建设蔬菜基地、花卉基地、药材基地、经果林基地、苗木基地等,进行产业化规模经营,促进项目区农业劳动力转移,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安置,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经测算,按传统生产,每亩收益

11、2000元,平均每户种植收益在5500元左右,通过土地流转后,每户流转收益1500元,而农户剩余劳动力又可在建成基地打工,可增加年收入16000元,从而带动了农民增收。三、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制约因素(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在整合中存在一些问题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需整合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局土地整治项目,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实施、统一考评的“五统一”。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金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领导小组”,领

12、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项目的整合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分项目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实施的时间不一致,造成实施时间不统一,无法达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实施;二是各部门项目竣工时间、验收的标准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不一致,无法实现统一考评。(二)工程占地造成农户间利益不平衡问题在我县山区耕地较少,基本口粮田土更少,农业人均占有耕地0.91亩,人均基本口粮田仅0.35亩,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以生产粮油为主的传统农业县。农发工程占地基本上都是良田好土,对农发项目占用耕地问题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

13、极性和工程的顺利施工,而且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和村民关系,甚至可能给农发工程项目的使用和管护埋下隐患,解决农发工程占地问题难度大。经统计,我县2010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年均净占用耕地50亩,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和项目申报前村民大会的决议,工程占地由受益农户自行解决。由于目前农村土地经营属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人均耕地面积少,项目实施占用耕地存在农户之间占用多少不一和未被占用而受益却等同的矛盾,这就必然需要在农户间进行利益调整,在调整时各项目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问题和难度。(三)农发工程自筹资金难度大,影响工

14、程建设由于我县属高原山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条件较差。虽然群众深知工程建设带来的巨大好处,积极性高、迫切性强,但农户筹资难度很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比例高,劳动力人均投劳量大,难以完成投劳任务。使得自筹资金难以足额到位,从而影响工程建设。1.从受益农户筹资解决农发自筹资金看,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20102011年度共需群众自筹资金318万元,按受益农户分摊人均128元,户均505元,项目区群众经济负担过重,难以承担。2.从受益农户投劳折资解决农发自筹资金看,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20102011年度共需投劳7.95万个工日折资,项目区劳动力人均投劳6.35

15、个工日,由于外出务工比例占70%,在农村的劳动力人均需投劳21个,也就是农村的每个劳动力必需投劳在1个月以上,这必然加重项目区劳动力负担,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群众无法承受,并且人均年投劳工日数严重超过了贵州省筹资投劳限额15天的标准。(四)项目工程管护费提取比例低,影响工程使用年限农发工程的长久运行,需进行长期的维护,否则工程的使用年限将大大缩短,按照目前工程管护费提取比例为财政总投资的1%,只能解决一至二年的维护费用,无法使工程达到长期正常运行。(五)工程不可预见费的发生,造成资金缺口一方面农发项目工程一般都在上半年编制实施方案,下半年至第二年进行工程实施,由于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的大幅度上涨

16、,将造成原计划建设内容难以全面完成或全面完成出现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在工程设计上存在的不足或漏项,也将出现资金缺口。(六)投资标准过低,效果不明显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投资标准不符合实际需要,按照贵州省目前的投资标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均投资118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亩均投资1200元,亩均投资相差20元,无法体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标准”,只体现投资规模大、治理面积广,要真正实现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标准至少在2000元以上。针对我县沙土镇项目区建设1万亩高标准农田调研,通过测算新建田间灌溉渠道30km,排洪渠7km,渠系建筑物40座,拦河坝10座,蓄水工程5座,田间干道8k

17、m,田间支道8km。共需项目建设资金2146万元,亩均2146元,具体测算见附表1。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为目标。不同的经济、自然条件区域将应有不同扶持政策,才能达到共同发展。由于贵州贫困山区社会经济、自然条件较为落后,国家农发的统一政策在贫困山区区域实施起来,有些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国家农发扶持政策要有较多的倾斜,或作出区域性的特殊政策。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整合上,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实行统分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整合其它

18、部门项目时,不强求一刀切的统一,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域、不同情况,统分结合,区别对待。这样既符合客观实际,又便宜于操作。(二) 出台农发工程占地区域政策,制定区域补偿标准,由农发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财政分摊解决根据项目区的经济、自然状况,以省为区域制定工程占地政策及工程占地补偿标准,由农发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财政分摊解决,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耕地占用受损问题,消化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三)取消贫困山区群众自筹资金,减轻群众负担由于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劳动力都不得不外出务工,解决生计,自筹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只能是想为而不能为之。农村剩余下来的劳动力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半劳动力,本身又有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投劳参与工程建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农发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进行工程包工包料发包,不再需要农民投工投劳。建议取消群众自筹资金,减轻农民负担。(四)建议增加工程管护费用提取比例由1%调整为2%,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五)增加工程不可预见费,避免工程资金缺口作为工程的建设,不可预见工程的出现这是难以避免的,应预留不可预见费,一般在财政总投资的3-5%为宜。(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亩均投资标准。金沙县财政局二0 一二年四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