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实验小学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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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MDCGH2016-018采 购 人: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5月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15第四章 合同条款18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26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27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项目名

2、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四、项目编号:MDCGH2016-018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包,第一包项目总预算245000元,采购内容为笔记本电脑70台(笔记本电脑为品牌机不接受组装机);第二包项目总预算98000元,采购内容为手机信号屏蔽器200台、手持金属探测器200个。(规格、技术参数及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注:供应商可以参与两个包号的报价,兼投兼中。3、供货期:2016年5月30日前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4、质量标

3、准:执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规定;5、供货地点和要求:由供应商负责送到采购人指定采购地点。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本项目报价并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七、报名时间及办法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4、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路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并同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还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供备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

5、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政府网站、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人: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联系人:柳主任联系电话:13954002879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0-5168611 150201989792016年5月12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联 系 人:柳主任联系电话:13954002879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0-5168611 15020198979 电子邮箱:wwxsdhz1.1.4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1.1.5供货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院内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等资料包含的全部内容。1.3.2交货及安装工期2016年5月30日前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1.3.3质量保修期三年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9转包、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10偏离不允许偏离1.11备选谈判方案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相关技术参数及对竞争性谈

7、判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3.1.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按照谈判小组要求递交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3.4.1竞争性谈判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5.1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一包: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二包: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在2016年5月19日17时00分前用公司的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交纳保证金账户:1.开户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2.开户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3.账号:9170 1172 1

8、174 2058 8899 99 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3.7.3签字和盖章要求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加盖“*专用章”的报价文件)。3.7.4报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3.7.5包装要求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除应写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的全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

9、学供应商的全称: 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报价文件在2016年 5 月 20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20 日 9时 30分4.2.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4.2.3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5.1报价、谈判时间和地点报价、谈判时间:2016年 5 月 20 日 9时 30分报价、谈判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5.2谈判及报价程序详见本章第5.2条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3人。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7.3.1履约

10、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纳。2.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一包: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元)。二包: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9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付款方式:供货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的10%做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无息付清。9.2为便于保证金退还,请各供应商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谈判保证金缴纳单据”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证件一并提交。9.3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笔记本电脑样机一台、手机信号屏蔽器和手持金属探测器样品各

11、一个,现场进行演示,如功能和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不再参与本项目报价。9.4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主要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供应商自行去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5一包采购控制价:245000元;二包采购控制价:98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委托,对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1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本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次采购内容: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采购。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交货及安装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见供

13、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资格要求(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本项目报价并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采购人);(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资

14、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谈判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转包、分包: 禁止项目转包。项目施工过程发现存在项目转包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

15、0 偏离报价文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存在任何负偏离。1.11备选谈判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1.12 本项目笔记本电脑推荐使用品牌:联想、戴尔、惠普、宏基、华硕,各潜在供应商也可选择同等或优于以上品牌的产品。2. 竞争性谈判文件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竞争性谈判办法;(4)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5)合同条款;(6)报价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

16、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及其他疑问,应在2016年5月19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补齐或澄清。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提交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日内作出答复。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如不提出疑问,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将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 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3. 报价文件3.1 构成报价文件

17、的其他材料 3.1.1 按照谈判小组要求递交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3.2 报价文件的组成3.2.1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和报价函附录(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和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报价明细表(6)单位基本情况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技术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承诺书(10)售后服务方案(11)资格证明文件(12)其他资料3.3 竞争性谈判报价要求3.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写报价文件。3.3.2供应商应对所报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含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

18、、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设备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报价文件无效。 3.3.3一项内容只允许填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或带有条件的报价。3.3.4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专用条款另有规定。3.3.5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包括全部采购内容与全部服务的总价,并逐项填列在清单报价中;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3.3.6成交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2)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19、【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规定的35%取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进入报价。不进入报价者视为供应商的让利。3.4 报价文件有效期3.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3.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

20、部分。3.5.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5.1 项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3.5.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成交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本章第7.3条执行。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金;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协议;3)、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扰乱采购秩序;5)、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证据不全、恶意投诉的。3.6 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按竞争

21、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本要求,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3.7报价文件的编制3.7.1报价文件应按“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报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日期、竞争性谈判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加盖“*专用章”的报价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2、,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 报价文件的编制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23、4.1.2 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除应写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2.1 供应商应在2016年5月 20日9:30时前递交报价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4.2.3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

2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谈判5.1 谈判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2016年5 月 20 日9:30时在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举行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1)宣布会议纪律;(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

25、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记录人、监督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4)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代表检验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提交报价文件的逆顺序宣读报价;(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竞争性谈判报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7)报价结束,进入谈判阶段。5.3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供应商名称与谈判保证金交纳单位名称不一致的。(6)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6

26、. 谈判6.1 谈判小组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谈判的;(3)曾因在采购、谈判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谈判原则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平等地对待各参加谈判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其他

27、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方法,对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6)集体决定的原则: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成交供应商。6.3 谈判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办法”没有规

28、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 合同授予7.1 成交方式谈判小组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应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4 款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缴纳完成交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

29、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该成交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30、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8.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

31、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8.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1. 评审方法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3人),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所有成

32、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以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公开报价后,谈判小组对样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本项目采购内容参数要求的报价文件才能参加下一步的谈判和报价;谈判小组分别与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报价轮次视谈判情况而定;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文件满足采购需求的原则,按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价格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谈判小组组织最低报价者再次进行报价,若两名最低报价者坚持不变时,由谈判小组根据其报价文件的整体符合程度确定。2. 谈判程序2.1资格审查

33、: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再次报价、谈判。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还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将以上资格证件单独封装,并列明所递交资格证件清单,代理公司不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件数量及有效性负责。(以上资格证件缺项或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程序,供应商应对提供的资料负责)。2.2初步评审(报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报价文件应实质上响

34、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报价文件应该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步骤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报价文件是否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 报价文件上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是否应在报价文件中报出一个明确的价格;(4)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某一供应商的鉴定中,若有半数以上谈判小组成员认为某供应商有一项以上(包括一项

35、)“不符合”,则该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2.3报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应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时,应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

36、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且其报价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审工作。2.4采购人将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谈判顺序通知供应商。2.5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谈判通知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出席谈判。2.6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提出问题,供应商应首先做出口头解答,然后形成书面文字,经授权代表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或主要材料与当前市场价有较大偏离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文件予以拒绝。谈判小组可以对每家供应商进行谈判,也可视现场谈判情况随时中止谈判程序。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

37、应商,即宣布本次谈判会议结束。2.6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4. 谈判结果4.1谈判领导小组推荐出三名成交

38、候选人。4.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4.3对未成交单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作任何解释。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术语释义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实物内容。3.伴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4.需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的采购人。5.供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的供应商

39、。6. 天:指日历日。7.交货地点:系指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供方提交的货物最终到达地点。8.合同价款:系指根据中标的报价文件和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供方的价款。9.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的各种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10.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1.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4.1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需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4.2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

40、序: 4.2.1.合同的专用条款; 4.2.2.合同的通用条款; 4.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以外的纪要、协议; 4.2.4.中标通知书、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 4.2.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注:合同的专用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通用条款的效力。 4.4 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4.5 包装要求:4.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响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

41、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全无损地送到交货地点。4.5.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检合格证书。4.6 运输条件:4.6.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4.6.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用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4.7 付款:4.7.1.本合同的本位币为人民币。4.7.2.供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需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4.7.3

42、.需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7.4.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4.9 质量保证:4.9.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4.9.2 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4.9.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4.9.4 如果乙

43、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4.10 检验:4.10.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4.10.2 如甲方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响应,提出解决办法,并保证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交甲方验收使用,因质量问题和延期交货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4.12 供方违约责任:4.12.1.供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3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按期正常施工及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

44、补足。4.12.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13 需方的违约责任:4.13.1.在合同生效后,需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补足。4.13.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供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4.14 索赔:4.14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4.14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45、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型号规格和克重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4.14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

46、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人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4.15 不可抗力 4.15 .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 4.15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4.15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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