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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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2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2第四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4第六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4第七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5第八章 居住用地规划6第九章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7第十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7第十一章 城市景观系统规划8第十二章 旧城更新规划8第十三章 城市建设控制规划8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工程规划8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11第十六章 远景规划构想12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12第十八章 附 则12附录:高唐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强制性内容13附表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16附表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16附表三:城市总体规划道路

2、一览表17高唐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0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高唐的实际情况制定。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02条 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6. 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4年)7. 山东省2010年城市现代化目标与指标体系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

3、作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的通知(2004年)9. 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10. 高唐县总体规划(19962010年)11.高唐生态县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2004年)12.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03条 规划原则1. 科学性原则:以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技术思路及相应规范、标准进行规划。2. 特色性原则:尊重城市发展历史,注重传统文化特色,使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融会贯通。3. 可持续性原则:遵循城市与区域发展规律,力求符合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保持适当的弹性,注重城市可持续发展。第04条 规划期限近期: 20032010年;远期: 20112020年;远景: 2020年

4、以后。第0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鱼邱湖、汇鑫、人和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10平方公里。第06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07条 本规划由高唐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第08条 至2010年和2020年,规划全县总人口分别为51万人左右和59万人左右;县域人口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46%左右和60%左右。第09条 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到规划期末城市发展达到山东省现代化城市的各项指标,发展成为充满经

5、济活力、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第10条 注重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时序,避免超前开发和过度开发。实施优先发展中心城市策略的同时,要注重适度培育二级城镇,促进城镇体系的多级城镇网络化结构,促进城乡共同发展。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观点来统筹全局。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第11条 城市性质:中国书画艺术名城,以工业、商贸旅游为主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第12条 主要城市职能和特色:1. 以服务于全国的农机生产为主导的具有一定区域影响的加工制造业;2. 区域物流、信息流集散地;3. 具有跨行政区域影响能力的县域中心;4以书画艺术传统为城市特色。第13条 规划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

6、0年):20万人;远期(2020年):30万人。第14条 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近期(2010年):24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32平方公里。第四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规划第15条 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如下:1. 县城:中国书画艺术名城,以工业、商贸旅游主的区域性中心城市。2. 重点发展城镇:清平镇:以制造、纺织业为主导产业的县域西南部商贸流通中心。琉璃寺镇: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业为主导产业的县域东南部中心。梁村镇: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县域北部中心。3. 一般城镇三十里铺镇 以工贸为主导产业的综合型城镇。固河镇:以工贸为主导产业的县域东北

7、城镇。尹集镇:以加工和纺织业为主导的工业型城镇。赵寨子乡集镇:以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导的小城镇。姜店乡集镇:以工业和商贸流通业为主导的小城镇。杨屯乡集镇:以加工业和商贸为主导的县域东部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第16条 规划308国道、105国道高唐县城以北至县域北部边界和322省道高唐县城以南至县域西南边界为高唐对外经济联系的一级轴线和县域一级发展轴;316省道、322省道高唐县城以北至县域东北边界和105国道县城以南至县域南部边界为经济联系的二级轴线和县域二级发展轴。第17条 选择清平镇、琉璃寺镇和梁村镇作为县域的重点镇。相应地,全县划分为四个城镇经济影响区域:以县城为中心的中部经济区,以清平镇

8、为中心的西南经济区,以琉璃寺镇为中心的东南经济区,以梁村镇为中心的北部经济区。第18条 规划2010年和2020年县域各城镇的人口规模为:县域城镇体系人口规模结构规划表年份200320102020高唐县城人口规模(万人)14.7720.030.01.02.0万人城镇清平清平 琉璃寺 梁村0.51.0万人城镇清平镇琉璃寺 梁村 固河三十里铺 固河 尹集0.5万人城镇琉璃寺 梁村 三十里铺固河 尹集三十里铺 尹集95%;污水处理率为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第99条 交通干道噪声昼间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生活区、旅游区、行政办公区、科研文教区达到一类标准,工业仓储区达到

9、三类标准,其他地区达到二类标准。第100条 加强集中供热建设,城市热化率达到95%;城市气化率达到100%;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第101条 城区陆域环境分为三类保护区,各区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陆域环境分区及环境质量一览表环境分区功能区及范围大气标准昼间噪声夜间噪声一类环境保护区双海湖、南王湖水库及鱼邱湖景区、居住区、行政办公区等二级5545二类环境保护区商住混合和工业混合区及商业密集区二级6050三类环境保护区工业区二级6

10、555四类环境保护区交通性城市干道两侧三级7055第102条 高唐城区水域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景观、非直接接触娱乐用水区以及排洪沟等。水域环境分区及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名称主要功能保护目标双海湖水库、南王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类南湖、北湖景观、非直接接触娱乐用水区类城区内其他河道排洪类第八节 环卫工程规划第103条 远期城市生活垃圾按国家标准1.2公斤/人日计算,远期生活垃圾日产量达360吨。第104条 近期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远期以卫生填埋为主,高温堆肥与垃圾焚烧为辅的综合处理方法。城市特种垃圾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规划,都必须单独收集、清运和处理。第105条 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大于30

11、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主要在生活区、商业区和机关集中办公区设置现代化垃圾收集转运站,规划共设8个。第106条 近期在城区东北部,高速公路以北,设占地50公顷的垃圾处理场。第九节 综合防灾规划第107条 防洪工程规划1.根据国标GB50201-94防洪标准及有关规定,按照高唐县城区的规模及地位,以及城区周围的水系分布,规划确定唐公沟、官道沟在城区部分按1961年雨型的防洪标准设防。2.沙河沟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清淤整平沟道,两岸堤防进行加高护砌,阻止城区西部及上游洪水进入城区。3.官道沟的北段(鱼邱湖以北至城市污水处理厂)改为城市排水暗沟;鱼邱湖以南的官道沟在时风东路以南与新规划

12、的水系连通,新水系在泉林东路以南接入唐公沟。4.将调整后的官道沟、唐公沟按1961年雨型防洪标准进行清淤治理,对已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达到规划排洪标准。5.沟道两侧蓝线控制不应少于20米。为保证沟道整治和维护的方便,沟道两侧蓝线内禁止修建一切构筑物,已有的建筑应逐步拆除。第108条 消防工程规划1.设置消防站5个,每个消防队(站)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2.规划在高唐县消防大队建设现代化的消防指挥中心。3.消防给水主要由城市给水管供给,给水管网的管径要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总用水量的要求,最小直径不小于100毫米。4.公用消火栓间距不小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消防水源除水厂外

13、,市区的河流、水面如鱼邱湖、二干渠均可作为天然消防水源。5.与城市道路合用,消防道路的间距不大于150米,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区消防车道应设1515米的回车场。第109条 人防工程规划1.2020年高唐县市区总人口为30万人,按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二等工程掩蔽体面积为1.5平方米/人。高唐城区应有约18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面积。居住区内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的6%左右进行安排,凡是十层楼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建筑要求单位建防空地下室。2.避开易燃易爆品生产储运单位和设施,控制距离应大于50米。避开有害液体和有毒重气体贮罐,距离应大于100米。人员掩蔽

14、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200米。第110条 抗震防灾规划1.高唐县地震裂度为七度设防。2.抗震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米,通向城区内疏散场地和区外扩地或通向长途交通设施。七度烈度设防区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为1.5平方米。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111条 指导思想既要保持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又要考虑城市远期发展,使近期建设与城市远期发展规划和谐衔接,促使城市良性发展。新区建设与老区改造相结合,同步发展。第112条 近期建设重点与发展规模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方向是西扩、南展。2010年末高唐规划人口20万;规划近期建设用地24公里。第113条 近期建设主要内容1.居住区建设:规划近期在西部和北

15、部集中建设部分居住小区。有计划的改造旧城区居住用地,整修城中村保留的旧住宅,改造居住区中心绿地,增加户外活动场地,整合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居住环境质量。2.工业区建设:规划近期完成城中片污染工业的搬迁, 严格控制老城中的工业用地的扩张, 集中建设高唐经济开发区的温州工业园和时风工业园。3.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近期建设县行政中心、温州商贸城、高唐职业技术学院、会展中心、李苦禅纪念馆、书画研究院等公共设施,提升高唐的城市整体形象。4.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建设青银高速公路高唐段。在滨湖路西侧新建一处长途客运站。5.道路建设:改造建设南湖路、金城路西段、官道街与青银高速路连接部分、太平路、鼓楼路西段、泉林路

16、西段。新建滨湖路北段、汇鑫路北段、光明路东西段、人和路东西段、鼓楼路东段、东兴路北段、时风路东段、政通路东段、太和路、双海路。6.公路建设: 青银线高速公路横跨县内主干道的全部配套工程;新建韩寨至三十 里铺30公里公路;赵张路至茌禹路改造为三级公路,路面宽度9米;高唐至禹城段二级公路大修改造;新建曲庄东至梁村梁尹青年渠路。第十六章 远景规划构想第114条 城市集约化紧凑发展,节约能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远景规划建议将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压缩到国标规定的100平方米内。第115条 城区远景建设仍然不宜越过规划外环路,东西向将作为城市主导的发展方向。使得城市商业向东发展的框架和格局得到进一步完善。第十

17、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116条 提高法律意识,强化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性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本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第117条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高唐城市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及时开展近期规划、各类详细规划和各专项(专业)规划,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第118条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

18、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第119条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城市建设“一书两证”制度和村镇建设的“一书一证”制度。第120条 建立规划信息管理机构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第121条 建立规划公示制度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加大城市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第122条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建立专家审查制度,完善规划竣工验收等

19、制度。第十八章 附 则第123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4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高唐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第125条 本规划自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附录 高唐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强制性内容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1.1城镇体系布局规划选择清平镇、琉璃寺镇和梁村镇作为县域的重点镇。(第17条)1.2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1)规划期内实现县政府驻地到所属乡镇以及乡镇之间全部由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实现乡镇到村及村与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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