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门窗材料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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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湖南岸住宅区门窗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YT2009CG001内蒙古益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九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1一、前附表 1 二、总则 2三、招标文件 2四、投标报价 3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3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七、开标 7八、评标 8九、定标 9第二章 技术规格及性能要求11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第四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19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29第一章投标须知一、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湖南岸住宅小区门窗材料采购招标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招 标 人4代理机构5交货期 日历天6招标范围根据招标

2、人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带纱扇)、双层中空塑钢窗、 防火门、单元门、玻璃幕墙等供货。79.1投标有 效 期从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日)算起90天内(日历天)有效810.1投标保 证 金2009年 月 日 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报价的2%)联 系 人联系电话 94.1提出澄清要求时间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011.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11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 年 月 日9:009:30地点:接收单位:1215.1开 标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说明:1、投标报价中若包括折扣、优惠等内容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

3、予以说明。2、招标文件中描述的采购材料的特点并不意味着包括采购材料的全部细节。投标商应提供投标材料全部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必须是在有效期内。需年检的必须提供相关机构年检通过的证书,证书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4、国家要求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国家要求进行质量鉴定的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类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交货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5、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是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等均视为无效。二、总 则1、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述。1.2凡具有承

4、接该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均可参与投标。2、投标费用2.1 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 标 文 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5条发出的修改补充通知和第4条所述的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复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其它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3.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表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3.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格式和内容,如

5、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可在投标文件中另作声明。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3.5未从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投标。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如擅自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人保留废标的权利。3.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4、招标文件的澄清4.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

6、如文件、函件、传真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和解释文件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迟于上述时间要求而来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答复。4.2 答复文件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后第三日开始发送,为了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及时获得答复文件,答复文件的发送采用投标人自行来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或以传真的方式发送。5、招标文件的修改5.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采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

7、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5.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5.5 为保证所有投标人都能及时获得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澄清修改文件等,这些文件的发送采用投标人自行来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四、投标报价6、投标报价6.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总价进行报价,并列详

8、细分项报价表。6.2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结合自身的实力及市场价格充分考虑风险后确定投标价格。6.3投标人报价若与招标范围有出入者,招标人视情况将保留废标的权利。6.4 竣工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6.5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五、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7.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均需用中文。7.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排装订顺序8.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8.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2.1投标函8.2.2投标报价一览表8.2.3铝合金门窗

9、、玻璃幕墙组成的详细说明(自行列表说明材料组成及价格等)8.2.4各项条款偏离表8.2.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8.2.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7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8.2.8投标承诺书8.2.9型材检验报告8.2.10服务承诺,优惠内容8.3 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3.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8.3.2企业简介8.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8.3.4近二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8.3.5银行资信证明8.3.6投标单位业绩表8.3.7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8.3.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8.4投标文件的附件:投标文件附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

10、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统一编目装订。投标文件附件包含以下内容:8.4.1投标方说明本系统建成后可以实现的具体功能、实现的方式、方式的优点、以及系统的评价指标或可以衡量的参数。提出系统实施的进度。8.4.2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8.4.3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8.5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和文本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8.6 投标书的编排顺序:按商务标、资格证明文件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每一部分封面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打印。8.7投标书必须牢固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投标书不至于在翻页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页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

11、式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投标书被拒绝。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天数内有效。9.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0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0.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现金、电汇或同城支票(不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10.3 对于未能按前附表第6项内容要求的形式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0.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即前附表第5项。10.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签订合同时与招标人协商)并签署了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10.6 如投标人有下列

13、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0.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0.6.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非投标人的原因除外)。10.6.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准确的。10.6.4 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10.6.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10.6.6 投标人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定标工作的。10.6.7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书和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0.7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须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到

14、 指定帐号,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或收据的复印件。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编制。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1.3 投标文件封面(或首页)、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未按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4 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

15、签字或盖章。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正本应单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这些直接包封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封套称为内包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将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并把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报价一览表的三个封套再一起装入并密封在另一个外封套中。12.2 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盖章密封。12.3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按以下格式显著标志:交: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投标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开标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须写明投标人的地址、邮

16、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或被拒绝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内层标识、外层标识及实际包封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一致,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4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3、投标截止期1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规定地点。13.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招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13.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再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旦

17、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了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4.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书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外层包封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4.3 根据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七、开 标15、开标15.1招标人将于

18、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5.2由招标人及招标人的监督部门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5.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9、未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当场出示有效证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视其为自动放弃。15.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得进行评标:15.5.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密封;15.5.2 未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15.5.3 投标书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5.5.4 投标人提交了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而未附带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同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以上投标报价;15.5.5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参加开标会议;15.5.6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5.

20、5.7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15.5.8 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6 唱标人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到场安装工期。15.7 投标文件一经开标,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其投标文件。八、评 标16、评标16.1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16.2评标原则: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3在比较报价的同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6.3.1交货期;16.3.2性能;16.3.3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16.4评标过程的保密:1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

2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6.4.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6.5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6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其投标进行澄清和进一步说明,但这不是必须的程序,仅此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22、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16.7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16.8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6.9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6.9.1 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按正本修正。16.9.

23、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6.9.3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6.9.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16.9.5评标委员会的审核与修正只是为了准确公正评标。如果未能发现投标人的错误计算或数据,并不意味着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对此错误的认可或默许,投标人的原报价对投标人仍然具有约束力,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10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

24、须知第16.4、16.5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6.1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九、定标17、中标候选人17.1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8、中标标准18.1招标人选择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所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投入有效的能

25、力和资源,以履行中标项目的合同。19、中标通知19.1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这种通知并不意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前对投标人仍然具有约束力。19.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9.3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20、合同的签署20.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0.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0.3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

26、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规范一.材料要求1. 窗户为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带纱扇)、双层中空塑钢窗(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12mm)。2. 防火门均装闭门器、双扇防火门均装顺序器、长开防火门须有自行关闭器和信号反馈装置。3. 本工程单块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落地玻璃门窗,玻璃雨蓬均使用安全钢化夹胶玻璃。4. 地下室电梯前室门,首层外门应设电控门禁。5. 单元门为玻璃电子门,设门禁。6. 户门:钢质乙级防火隔音防盗门,传热系数2.0w/k、隔音防盗门,传热系数2.0w/k。7. 玻璃幕墙为明框玻璃幕墙。二.

27、性能要求1.性能要求:传热系数2.7 w/k,气密性不低于4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抗风压性不低于5级,外窗隔热性能不应小于30dB。2.钢制防火门耐火极限:甲级1.2h、乙级0.9h、丙级0.6h,钢制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面板及加固件应采用冷轧薄钢板,门框面板宜采用1.21.5厚钢板,门扇面板宜采用0.81.2厚钢板,加固件宜采用1.21.5厚钢板,加固件如设有螺孔,钢板厚度应不小于3.0,门框、门扇内用不燃性材料填充,门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的熔融温度不低于950。3.钢制乙级防火窗耐火极限0.9h。4.特级防火卷帘耐火极限3.0h。三.选用图集05J4-1常用门窗、05J4-2专用门窗。以

28、上所给出的技术标准、规范不认为是最全面的,投标人应按国家、行业及自治区现行的有关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包括安装价);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

29、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买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6“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7“交货地点”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1.8“天”系指日历天数;1.9“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第二条 技术规格2.1 所交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第三条 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第四条 包装要求4.1卖方拟提供货物的包装应适

30、应于远距离运输、装卸、防潮、防震、防锈和仓储的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4.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第五条 包装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唛头、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k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等运输标记;5.2 凡重达2吨(t)或2吨(t)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注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标记。第六条 装运

31、条件6.1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运费、保险费、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卖方支付;6.2 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出具货物送达接收证书的日期应即为交货日期;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将承担一切后果。第七条 装运通知7.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5天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货物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和货物在运输、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7.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

32、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7.3 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7.4 在出厂价合同下,如果因为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卖方将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八条 保险由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具体保险费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一切险”。第九条 付款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应把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发票、装箱单、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验收证书等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查后将按合同条款前附

33、表规定的付款计划以人民币付款。第十条 伴随服务10.1除非另有规定,卖方只需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一套对应于每一套设备材料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规定20天内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同样资料应随每批货物一起发送;10.2 监督货物现场安装和启动;10.3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工具等;10.4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监督、维护、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0.5 在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就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0.6 除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

34、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买方有权对此类缺陷向卖方提出索赔。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1.2质量保证期 年。第十二条 检验12.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但该检验不能作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应附在检验证书的后面。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亦可向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12.2

35、买方有权检验、测试,以确认货物是否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任何被检验、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货物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2.3 货物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货物送达接受证书。在该货物进行本项目工程安装时,如发现规格或数量两者不一致,或货物的质量有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换货及索赔;12.4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更换索赔。第十三条 索赔买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

36、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如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缺陷负有责任且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1卖方同意退货要求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且卖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3.2根据货物的缺陷程度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13.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同时应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卖方未按照上述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

37、买方将从预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第十四条 卖方履约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情况,应书面通知买方,说明拖延的期限和理由。买方收到通知后,经分析,将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可选择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收取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第十五条 误期赔偿除非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若卖方没有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规定的其它补救方法。每延误五天,将扣罚合同总价的0.5%,延误罚款超过二十万时,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向卖方提出索赔。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是指明当

38、事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如果因不可抗力而使卖方延误实施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经协商延长履行合同期限或解除合同;16.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第十七条 税费买卖双方按中国政府现行税法承担各自的税费。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买卖双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买方接受的银行,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买方提交一笔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其有效期到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办理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费用由

39、卖方负责。第十九条 争端的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应将争端交仲裁或诉讼解决,其裁决将是最终的。争端的具体解决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第二十条 违约终止合同在下述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不影响买方对违约采取任何补救措施):20.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0.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0.3买方认为在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若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自行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导致的超出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部分终止合同,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

40、止的部分。第二十一条 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第二十二条 便利终止合同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对由此给卖方带来的损失以及卖方已完成的供货和服务,买方应给与适当的补偿。第二十三条 转让和分包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卖方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注明,或在合同签订前书面通知买方其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不能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卖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合同应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二十五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41、。第二十六条 主导语言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二十七条 合同修改除非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修改。第二部分 合 同 格 式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外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条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 合同条款(含前附表);(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3) 投标报价设备材料清单;(4) 技术规格;(5) 澄清函及有关文件;(6) 中标通知书;(7) 履约保函;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

42、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设备材料清单”。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买方(卖方名称) 卖方(买方名称) 地点: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第四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文 件(封 面) 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

43、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目录请投标人按本目录下列顺序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报。1、投标函2、投标报价一览表3、各项条款偏离表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7、投标承诺书8、服务承诺,优惠内容投 标 函致: (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 元的投标报价承担上述工程。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文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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