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及安装施工生产安全措施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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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建及安装施工(合同编号: )施工生产安全措施计划批准: 审核: 编制: 土建及安装施工项目部 2014年2月27日目 录第1章 危险性分析与控制内容11.1 工程施工危险性分析11.2 安全生产控制内容1第2章 安全保证措施2第3章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第4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44.1 一般安全措施44.2 劳动保护措施54.3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54.4 防电气伤害安全措施64.5 防交通安全事故安全措施74.6 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74.7 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安全措施84.8 防电磁辐射安全措施94.9 爆破工程安全措施94.10 防止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措施104.11 基础混凝土施工安全

2、措施114.12 基础处理工程安全措施114.13 边坡施工安全措施124.14 脚手架施工安全措施124.15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134.16 施工超标洪水防洪度汛安全措施14第5章 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措施14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生产安全措施计划第1章 危险性分析与控制内容1.1 工程施工危险性分析由于水电行业与其他行业有较大区别,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及形状不规则等特点,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点多面广且经常变化,因而危险性较大,加上大量农民工加入建筑行业,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大了事故预防的难度。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危险性主要

3、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高处坠落:建筑施工是典型的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多,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 物体打击:施工中的所有材料、架设工具,模板配件,机具都从地面往地下或高空进行组装、拆除、砌筑、振动,运行非常频繁,稍有疏忽,就会发生物体坠落。(3) 机械伤害:现代建筑施工,投入大量机械设备。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增加了建筑工人接触机械设备的概率,增大了机械设备伤害的危险性。(4) 触电:由于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全部是临时性的,用电设备工作环境差,作业频繁,移动性大,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5) 坍塌、倒塌:坑壁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如设置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发生坍塌。(6) 火灾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部位不固定,可燃易燃材料堆积,可能引发火灾。以上种种,均为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潜在的主要危险,也是我们预防控制的主要内容。1.2 安全生产控制内容生产中所发生的事故一般都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二者相关联而发生的。而且,管理上的不完善,则是造成这种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的间接原因。根据前述危险性分析和事故原理,我们从管理、技术及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表1-1 施工潜在的危险因素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受控时间监控责任人一基坑工程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5、坍塌事故基础施工全过程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二临时用电未实施三相五线制供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触电事故施工全过程班组长电 工安全员三脚手架工程由于架体基础及防护有缺陷或无防护导致高处坠落,脚手板未满铺或未铺都可能导致脚踩空造成人员高处坠落伤害,由于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导致架体倒塌造成人员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全过程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四吊装作业人物同吊 制动失灵 捆绑不牢 指挥失误、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或违章操作,违犯“十不吊”规定整体倾覆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全过程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班组长安全员五临边作业由于“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有缺陷导致

6、高处坠落人员伤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全过程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六模板工程混凝土构件浇注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模板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安装拆除全过程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七防火电气焊作业引发火源、木工加工场易燃场所、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电器起火火灾施工全过程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第2章 安全保证措施(1) 本合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本合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减少和杜绝轻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发生;防尘降噪控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3) 安全施工原则。本工程所有施工组织,必须以保

7、证安全为前提,必须遵守下列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动态管理、全面控制。(4)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委会由项目经理任主任,主管经理、生产经理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5) 安全达标活动。安全生产管理的内业和外业工作必须达到工程所在地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并达到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6) 坚持安全检查四项基本原则:1) 坚持风险识别不走过场;2) 坚持隐患整改不过夜;3) 坚持硬件检查不放过;4) 坚持软件检查不漏检。第3章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建立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

8、要包括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验收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等。为保证制度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2) 强化安全教育,加强人员管理强化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做到关心安全工作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安全第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坚持经常性教育,教育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

9、遵章守纪。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3) 严格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项目部每月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安全部每旬定期检查;安全员坚持每日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留事故隐患。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将对本工程的下列作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脚手架

10、及平台、较大型的防护设施、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井字架)安装拆除、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拆除工程和其他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等。采用“三新技术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制定的所有安全措施,加强监控,保证落实。(5)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宣传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布置表达提示、警告、禁止等安全信息的安全标志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第4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4.1 一般安全措施(1) 必须按有关规定并依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01)建立严密的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 专职安全人员加强在生产生活区的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予以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告。(3)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4)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隧道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2 劳动保护措施(1)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环境监测及必需的防护措施。(2) 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给在现场施工的

12、工作人员定期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等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更换。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3)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3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2) 在施工总体规划设计时,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它技术标准,规划设计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设施。(3) 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

13、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专职人员和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4) 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训练,并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5)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 在使用爆破器材的施工中,按爆破安全规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好爆破器材的领取、运输、储存、保管等工作。爆破器材的运输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7) 按批准的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4、文件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并严格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有关爆破的管理规定。(8) 施工期必须开展现场爆破振动检测,以便将爆破参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达到降振的目的,实现安全快速地施工。(9) 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气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批。(10) 进行爆破作业时,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公私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并对由于爆破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11) 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5、12) 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施工区,必须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13) 对所有生产生活场所,严禁采用明火取暖。4.4 防电气伤害安全措施(1) 根据本合同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2) 在使用电气装置前,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3) 任何电气装置都不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

16、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4)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5)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潮湿场所内不使用可移动的插座。(6) 插头与插座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的插头、插座。(7) 露天使

17、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8) 电工作业人员经医生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并具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和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电工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9) 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10) 电气装置在使用中的维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电工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经维修后的电气装置在重新使用前,确认其符合本条相关条款的要求。(11) 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对其电源连接部位作妥善处理,不应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12

18、) 当有必要进行带电工作时,使用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并有专人负责监护。(13) 易燃、易爆材料施工工厂、仓库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装设避雷针,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措施。承包人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4.5 防交通安全事故安全措施(1) 向所有员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加强驾驶员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素质能够适应职业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通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疲劳驾驶,

19、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超速、超限行为。(3) 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和清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和畅通;危险地带和事故多发路段应设置安全隔离墩及指示、警告牌等。4.6 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1) 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安全守则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2) 控制机械设备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以人为目标,对危险部位给予文字、声音、颜色、光等信息,提醒接近人员注意安全。(3) 加强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状态。对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杜绝带病作业和超期服役。要加强设备的现场跟踪和服务,维修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4) 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

20、专业培训,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上岗证上岗。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5) 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作业环境。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制定事故预防和险情控制措施,保持人体和险区的有效距离,给操作者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6) 特种设备的使用,遵照国务院2003年第373号令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4.7 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安全措施(1) 对接触粉尘毒物的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接触粉尘毒物浓度比较高的工人每隔6个月检查一次,如粉尘毒物浓度已经常低于国家标准时可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2) 粉尘浓度每个作业点一般每旬测

21、定一次,如果粉尘浓度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时,每月至少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可根据施工工艺和工作情况选择代表性样品进行测定,一般每季测定一次,如果变化不大每半年至少测定一次。(3) 对产生铅汞苯等有毒有害和噪声的作业点一般每月测定一次,如果施工工艺和作业点变化不大时至少每季测定一次。(4) 为防止污染地下水源,有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渗井或河道。含汞、砷、六价铬、铅、苯、锰、氰化物及其它毒性大的可溶性工业废渣,必须采取净化措施,严禁污染。(5) 电焊工作以低毒焊条代替有毒焊条,要采取措施防止电焊锰、臭氧、氧化氮和弧光的危害。(6) 产生危害较大的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

22、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要加强通风,地面和墙壁有冲洗的设施,车间地面平整防滑并有坡面易于冲洗清扫。(7) 散发有害健康的蒸气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采用密闭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等措施。(8) 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现有毒气体,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复工。4.8 防电磁辐射安全措施(1) 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电磁辐射的防护限值,按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标准执行。(2) 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电磁辐射定期监测,监测点位置具有代表性,监测仪

23、器与监测对象相符合,以便保证获得真实的量测结果。(3) 加强对本单位电磁辐射源的管理,为使用具有电磁辐射器材和在电磁辐射源附近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制定电磁防护规定。4.9 爆破工程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要对参与爆破工作的有关人员重点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和牢记以下安全规定:(1)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爆破材料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进行有关的性能检验。(2) 各爆破作业面在钻孔、清孔、验孔等工序完成及无关人员提前撤出炮区后方可进行装药,(每道工序施工完成,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

24、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禁止边钻孔边装药的混乱局面发生。装药、联网、起爆等工序只能由取得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在装药、联网过程中,进入现场必须关闭手机和对讲机,严禁在此过程中使用。(3) 露天施工爆破时采取严格的飞石控制措施,考虑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爆破噪声等控制的需要;拆迁离爆源200m内的已有建筑物,采取减弱松动爆破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碎石飞散;采取爆源覆盖、搭设防止飞石的竹跳板隔离等工程防护措施;最终满足招标文件的爆破震动和飞石安全控制标准;其边界的所有通道设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标明规定的爆破时间和危险区域的范围。对露天岩石爆破飞石最小允许安全距离的要求规定:深孔爆破为200m

25、米;浅孔爆破为300m;破碎大块岩石为300m;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综合考虑,飞石最小允许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4) 为确保安全施工要严格遵守本工程爆破作业时间统一规定。(5) 爆破完毕,爆破员必须在规定的等待时间后,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盲炮、危石、冒顶和支护破坏现象。如发现有盲炮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通知爆破指挥中心、本单位现场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并在其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指派有经验的爆破技术人员及炮工处理,只有确认上述危险排除后,才能解除警戒,若不能及时处理或需大于20分钟的时间方能处理完毕时,在当天放炮时间内停止处理,立即在盲炮和危险的区域或

26、附近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通知警报解除。(6) 加强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各爆破单位成立专业警戒队伍,配备的警戒人员数量要满足警戒要求,警戒人员要统一警戒服装,佩戴袖标、旗帜、口哨和对讲机。项目部专业警戒队伍指派一名负责人作为警戒联系人,确保项目部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警戒信息的畅通。(7) 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开挖程序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8) 按国家爆破规程设置报警声音长短时间及间隔时间,警报器的声音要满足各施工作业面及临近的各施工营地都清楚地听到。为使施工人员、各施工营地的人员了解警报声响的意义,各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对警报声响的意义进行宣传并按要求进行避炮。4.10 防止

27、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措施(1) 模板作业时,承包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做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立柱的间距应经过受力计算确定。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几何形状不变的韵整体。(2) 模板拆除应有可靠的安全方案,并按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严禁乱拆斜撑和剪刀撑,严禁大面积拉倒拆除。(3) 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模板拆除作业。(4) 严禁在连接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28、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拆装模板。4.11 基础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1) 模板支拆模板应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一定要有安全隔离措施,方可作业。对于较复杂结构模板的支立与拆除,应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结合图纸进行施工。支立模板时,不准挤压照明、电焊作业用电缆线以免破皮露电。在坡度的轨道上使用台车时,台车轮下应设有卡子和防失控措施,防止台车滑动。台车行走的轨道及两侧不准堆放任何材料,台车移动时,要设专人指挥,牵引台车的卷扬机、基础必须稳固,要有专人检查卷扬、钢丝绳和地锚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下,进行处理。若采用其他方法牵引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不准多人指挥,

29、防止盲目指挥造成事故。(2) 钢筋运输绑扎及焊接倒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或其它物件。以免碰伤人和碰坏物件。绑扎钢筋前,应仔细检查作业面上有无照明、动力用线和电气设备,防止电线漏电造成触电事故。防止未绑焊牢发生坠落事故。(3) 混凝土运输浇筑混凝土罐车运送混凝土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内运输各项规定,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夜间行车时,必须限速行驶,不准开快车,防止重车产生贯性影响制动。驾驶员在卸料时不准离开驾驶室,车辆不准熄火,以防溜车造成事故。平仓振捣过程中,要经常观察模板、支撑、拉筋是否有变形现象,如发现变形严重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4.12 基础处理工程安全措

30、施(1) 加强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所有上岗人员均应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 每个工作面均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重点安全部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要持证上岗。(3) 设置安全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职担任副组长。安全员、施工班组长等均明确安全责任。(4) 所有钻机、灌浆泵、搅拌机一律不准单人开机操作,每班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5) 对现场进行的施工机械进行修理时,必须与运转人员取得联系。(6) 所有灌浆管路、灌浆塞、压力表、阀门等材料均应通过耐压试验,各种设备及材料均能承受1.5倍的设计压力。(7)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配带与施工环

31、境、条件相适应的劳保护具。固结灌浆及常规灌浆要配带安全帽、防护眼镜、胶靴等。(8) 钻灌机械、脚手架、安全网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由安全小组组织的安全验收,方可进行施工。4.13 边坡施工安全措施(1)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实行挂牌上岗,作业前参加工前安全交底;(2) 患有高血压、贫血、恐高症以及不适宜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 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防滑软底鞋);(4) 石渣及危石处理设警戒和监护,作业下方禁止行人或设备作业、存放;(5) 班前对安全绳、安全带进行检查,确认可靠方可使用;(6) 安全绳、安全带系在可靠的插筋上;(7) 对于处理松

32、渣、危石采取从里向外,至上而下的操作规程,不可站在松渣、危石下方或危石上作业,防止随松渣、危石滚动坠落;(8) 作业人员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互照应;(9) 边坡开挖每下降一个开挖层进行一次清坡支护,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处理。道路旁的边坡根据地质实际情况加设实体挡墙,并加强坡面排水。(10) 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批准的爆破作业安全措施文件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加强全过程管理,并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爆破的管理规定。做好高边坡的安全监测工作,搞好地质预报。4.14 脚手架施工安全措施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严格控制各式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保证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气候的影响条件下不变形、不摇晃

33、、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时,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档棚(在作业层下挂棚布、竹笆或小孔绳网等),为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架子。(1) 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要满足施工的需要,使用前要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2) 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和使用;(3) 严禁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它不稳定的物件之上;(4) 脚手架要定期检查,发现材料腐朽、绑扎松动时,及时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进行检查;(5) 当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在临边挂设水平安全网,外侧挂

34、立网封闭,脚手架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的外侧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标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对高度超过24m的防护棚的顶部,做双层结构,材料使用5cm厚的木板。4.15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高空作业情况复杂,危险性大,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超过2m的高处作业时,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置红灯示警。(1) 凡坠落高度在2m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设置防护墙或固定式防护栏杆,以保证通

35、行时的安全;(2) 靠近陡坡或高边坡的通行道设置防护墙或防护栏杆,一方面防止滚石伤人,另一方面保证通行时的安全;(3) 凡检修时可能形成的坠落高度在2m以上的孔、坑,设置固定临时防护栏杆用的槽孔的措施;(4) 对于仓面小、场地狭窄、施工难度大的砼施工区域,设置护栏及悬挂安全网,安全网内杂物及时清除,严禁杂物积垫,施工人员佩戴使用安全带,防止高空坠落事故;(5) 对高空作业、施工用电、起重吊装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作业,严禁有违章作业现象。高空作业中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拆卸下的物体、剩余的材料都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下丢弃。在作业场内,凡有跌落可

36、能的任何物体,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4.16 施工超标洪水防洪度汛安全措施(1) 必须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可向发包人或地方主管水文、气象单位获取工程所在区域短、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 建立健全防洪度汛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洪讯信息收集,保证通讯畅通。(3) 汛期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 准备充足的度汛物质、材料、资金储备以备应急救援。(5) 建立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第5章 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措施(1) 项目部建立制

37、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旨在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项目部处置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能力,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项目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 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应对项目部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特定岗位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1)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3)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 施工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6) 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 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效利用;2) 支持保障机构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的后方保障;3) 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4) 各机构在应急救援中要不断调整运行状态,协调关系,形成整体,使系统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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