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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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评价单位: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05月目 录1总论12项目概况43工程分析结论54环境质量现状7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6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17清洁生产结论和建议128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139项目选址、产业政策、规划及布局合理性分析1310 综合结论1311建议141总论1.1 项目由来 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位于东莞市大朗镇金朗南路,前身为“东莞大朗九鼎照明厂”,原为来料加工企业,成立于1990年,于1990年2月填报东莞市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原东莞市人民政府环境

2、保护办公室审批同意建设;2008年8月转型为独资企业、更名东莞九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081336号);2010年9月被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同时注销“东莞九鼎照明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现在的“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东莞市环境保局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0S-2940号)。 本项目主要生产和销售照明灯具及零配件,年产古铜零配件220万件、青铜零配件185万件、镀铬零配件115万件、烤漆零配件90万件、整盏灯具18万件/年、模具650套/年。项目配套设置有镀铜、镀镍、镀铬的电镀工序,钜鼎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

3、综合性企业,生产能力的不断进步,老旧设备和设施也逐年更新,同时,为适应新的环保要求,2009年8月对原有老旧的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建,引进了最新型的电子监控处理设备,该废水改造工程于2010年3月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东环建20103-0255号)。 2010年7月,响应政府号召,已启动清洁生产,并按原地保留的要求增加了中水回用系统,目前正在申请验收中。由于该厂“原环评报告表”表述含糊对应不清,现状与环评文件不能对应,而企业生产产能、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与原环评文件基本一致,为解决上述问题,按照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企业现状与环评不符情况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可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办法

4、理顺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因此,为了解和掌握该项目运行过程中造成的实行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基于项目配套电镀规模为原有批复不变),本次环评以后评价的方式对项目现状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接受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东莞

5、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1.2项目附近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表1-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因子保护目标与厂址的方位最近厂界距离(m)人口(人)执行标准环境空气员工宿舍楼厂区西面厂区宿舍楼,约2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6、)二级标准员工宿舍楼厂区南面厂区宿舍楼,约100人大井头西北面2500米居民点,约100人长塘村西北面2500米居民点,约300人圣塘村西北面2280米居民点,约3530人地塘头西北面1500米居民点,约3500人蔡边村西北面1600米居民点,约2700人盘古庙西面1300米居民点,约1200人杨涌村东面700米居民点,约2700人元头村东面1700米居民点,约2500人沙步村东面1500米居民点,3748人鸡食田东面2200米居民点,3300人郑公涌东南面1000米居民点,150人土地坑东北面2000米居民点,420人启明学校东北面423米民办学校,4000人水口村北面900米居民点,约36

7、39人马坑村南面2500米居民点,约3100人大朗镇荔香湿地公园西南面500米公园声环境员工宿舍楼厂区西面厂区宿舍楼,约200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员工宿舍楼厂区南面厂区宿舍楼,约100人启明学校东北面423米民办学校,4000人水口村北面900米居民点,约3639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大朗镇荔香湿地公园西南面500米公园地表水环境大陂海东面320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寒溪河东北面3000米/大朗镇荔香湿地公园西南面500米公园1.3评价等级、范围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范围:由于项目外排水量很少(主要为生产废

8、水32m3/d和员工生活污水43.2m3/d共计75.2m3/d),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中等,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项目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到市政下水道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寒溪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规定:本项目的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寒溪河排放口上游500m到排污口下游3000m。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范围:由于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市政下水道进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寒溪河。项目产生污水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

9、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的规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为中心1km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范围: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为东风,次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由估算模式计算得知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均小于10%,故D10%均为0m,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大气环境中的有关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小于5km,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定为以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约5km的正方形,评价范围25km2。声环境评价等级、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

10、2009)中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向外200m。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规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因此,二级评价的范围为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的圆形范围内。2项目概况2.1地理位置、外环境图项目位于东莞市大朗镇金朗南路(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北纬 225541.94,东经1135731.25),公司厂区大门朝北,北临金朗南路,金朗南路对面是颖丰电脑绣花厂和金鼎建材贸易公司,西边界有一侧门,西面是中海油加油站及东莞大朗金准电器厂,南面紧临东莞大朗金准电器厂、东面紧

11、临东莞市旭声电子厂和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四至图详见附图2。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2644m2,建筑面积22602m2(其中电镀车间面积为570m2),设有宿舍楼2栋、生产车间(兼办公及仓库)共5栋等。2.3项目产品方案 现有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如下表2-1:表2-1 现有项目产品情况序号产品类型年加工量与原环评批复情况对比产品性质及关系1古铜零配件220万件一致原为灯饰配件直接出口;2010年九鼎被钜鼎吸收后配套给钜鼎集团公司、用来组装为整盏灯具后出口或内销2青铜零配件185万件一致3镀铬零配件115万件一致4烤漆件90万件一致5整

12、盏灯具18万件一致直接加工成品,其成品组成的配件不包含在上述配件中6模具650套新增属于配套中间产品,不对外销售上述灯饰配件及整盏灯具成品含配套电镀总面积为50万,其中:镀镍面积18.5万、镀铜面积17.5万、镀铬面积14万。2.4工程组成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下表2-2。表2-2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序号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备注变化情况1主体工程厂房5栋配套有电镀线1条:包含铜打底、镀青铜、镀铬、镀镍原有:厂房4栋增加:模具厂房1栋2公用工程给水设施1套市政给水管网提供原有供电设施1套由市政电网提供原有车间制纯水设施1套离子交换树脂原有3辅助工程危险化学品库房1个存储各危险化学品原辅料原有危险废

13、物仓库1间存贮电镀废液、废滤芯、化工原料废容器等危险废物增加4配套工程员工宿舍2栋配套建有员工食堂原有5环保工程生产废气处理设施14套分别为:6套酸雾废气处理设施、4套抛光粉尘处理设施、3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1套油烟处理设施2007年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80m3/d原有,并在2009年进行了改造中水回用系统1套中水回用率为60%2010年增加噪声治理风机、泵等设备隔声、减振、降噪原有2.5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项目有员工人数为300人,厂区内设员工宿舍和食堂。每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生产,每班8个小时。3工程分析结论 本项目前身为“东莞大朗九鼎照明厂”,于1990年2月填报东莞市环境

14、影响报告表,项目发展至今,主要产品及规模不变,废水产生量也保持原有审批量80吨/天不变,由于原有环评报告表过于简单,未对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进行详细评价,主要设备也没有罗列,因此项目原有污染情况已无从查阅计算,从现有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回用60%后,废水排放量由原来的80吨/天减至现在的32吨/天,总的来说,项目通过自身整改,污染物呈减排趋势,没有增加排放量。现有项目实际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1:表3-1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污染种类污染源污染物原有排放量现有实际项目变化增减量产生量(t/a)削减量(t/a)总排放量(t/a)废水生产废水废水量2400024000(回

15、用14400)9600-14400总氰化物0.00720.1050.103080.00192-0.00528总铜0.0120.5040.501120.00288-0.00912总锌0.0360.03150.02190.0096-0.0264化学需氧量1.923.6693.1890.48-1.44氨氮0.360.4050.32820.0768-0.2832六价铬0.00480.05250.051540.00096-0.00384总镍0.0120.0630.062040.00096-0.01104生活污水废水量12960129600129600CODcr2.5923.888 1.2962.5920

16、BOD51.9442.592 0.6481.9440SS1.296 2.851 1.5551.296 0NH3-N0.259 0.5180.2590.259 0动植物油0.2590.389 0.130.2590废气油烟废气废气量(万m3/a)54054005400油烟0.010130.04050.030370.010130酸雾废气废气量(万m3/a)4887.124887.1204887.120硫酸雾0.36071 1.1921 0.83142 0.36071 0盐酸雾0.00037 0.0017 0.00135 0.00037 0铬酸雾0.12833 0.2453 0.11700 0.128

17、33 0总VOCS(退漆)0.3204 0.4577 0.1373 0.3204 0粉尘废气量(万m3/a)11123.2811123.28011123.280有组织2.6312.19.472.630无组织0.160.360.180.18+0.02喷漆废气废气量(万m3/a)8273.768273.7608273.760甲苯0.09549 0.250.15451 0.09549 0二甲苯0.66841 1.751.08159 0.66841 0总VOCS1.44380 6.414.96620 1.44380 0固废一般固废边角料、废金属屑10(处置量)1010(处置量)00生产次品1(处置量)

18、11(处置量)00普通包装物(纸板、塑胶袋等)1(处置量)11(处置量)00危险废物废机油0.1(处置量)0.10.1(处置量)00电镀废液、废滤芯5(处置量)55(处置量)00废水站污泥16.8(处置量)7516.8(处置量)00废漆渣及溶剂罐0.5(处置量)0.50.5(处置量)00化工原料废容器2(处置量)22(处置量)00含油/有机溶剂的废抹布、手套等0.4(处置量)0.40.4(处置量)00废活性炭36.3(处置量)36.336.3(处置量)0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45(处置量)4545(处置量)00注:1.上述三本账中“原有排放量”为1990年至最近的2010年3月验收后有环保手续的最

19、终排放量;“现有排放量”为目前环评阶段实际排放量。 2.生产废水“原有排放量”按原有执行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计算。小结:由于“本次后评价项目”相对“原有项目”没有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及产量,只是增加了配套模具工序,故从上述三本账可以看出,增加的污染物只有模具生产中产生的少量粉尘0.02吨/年;且由于2010年07月增加了中水回用设施一套,回用率为60%,故现有废水排放量较原有削减了60%,总的来说,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呈削减趋势,取得了正面的环境效益。经核对现有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没有超过原2010年4月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电镀

20、废水(不得超过80吨/日,其中COD2.64吨/年、六价铬0.01吨/年、铜0.01吨/年、锌0.05吨/年、总镍0.02吨/年)、酸雾(硫酸雾0.84吨/年)、有机废气、粉尘”排放总量。4环境质量现状4.1 水环境现状从监测分析和评价结果:项目纳污水体大陂海、寒溪河的1#、2#监测点中pH值、SS、DO、石油类、铜、锌、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污染指数小于1,其中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CODCr、BOD5、总氮、氨氮、总磷、镍超过类标准,特别是受N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是受纳污河流两岸工业及居民生活排污影响。监测结果说明:大陂海、寒溪

21、河评价水域的水环境质量较差,排污口下游(2#监测点)比排污口上游(1#监测点)浓度略低,主要因为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河流水质。4.2 空气环境现状评价区范围内各监测点的NO2、SO2小时平均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 PM10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各监测点TVOC和二甲苯值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甲苯、硫酸雾、铬酸雾未检出,说明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4.3 声环境现状由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边界处的昼间和夜间的噪声等效连续声级基本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的环境噪声现状质量较好。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

22、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不会对周围对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生产电镀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到市政下水道管网,经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寒溪河。项目产生废水经60%回用后,按当前排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每年给地表水环境带来CODcr0.48吨、总氰化物0.00192吨、总铜0.00288 吨、氨氮0.0768 吨

23、、六价铬0.00096 吨、总镍0.00096吨,由于外排污染物量较小,纳污水体寒溪河中各污染物浓度可维持环境现状。从前面地表水质量现状分析结果可知,各污染物浓度在排污口下游(2#监测点)比排污口上游(1#监测点)浓度略低,这也反映了目前本工程废水的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程度很小。 生产电镀废水事故排放时:CODCr、Cu在排污口附近浓度最大贡献值分别为0.1739mg/L、0.031mg/L,贡献值较小,经叠加本底值后,纳污水体中各污染物浓度可维持环境现状,主要由于本项目水量较小,CODCr浓度较低,总的来说,本项目的建设对现状水环境质量不会有明显的影响,但由于现状水环境质量本底值已超标,为最

24、大程度保护地表水环境,建设单位应尽量杜绝事故排放。5.2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从5.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目前,评价区范围内各监测点的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TVOC和二甲苯值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甲苯、硫酸雾、铬酸雾未检出,说明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这也反映了目前本工程酸雾废气、粉尘及喷漆废气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程度较小,未产生不良影响。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地面浓度叠加本底值后,仍未超标,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但相对正常排放情况,

25、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各关心点的影响则相对增加了,尤其是TVOC占标率较高。因此,为了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酸雾和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酸雾和有机废气等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第5章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1#、2#、3#监测点昼间及夜间均达到(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昼间及夜间达到(GB3096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5#

26、监测点昼间及夜间达不到(GB30962008)1类标准,即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可见项目正常运营时,边界噪声可达标排放。而5#监测点启明学校在项目东北角约423米处,超标原因主要由于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所致,现状声环境监测表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5.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影响分析表明,项目产生的包括可回收固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废物、综合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依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妥善处置,设置固废堆场对固废进行分类堆存和管理,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妥善处置或贮存,依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妥善处置,则项目产生的固

27、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5.5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5.5.1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和后评价分析,项目存在以下的环境问题:(1) 前处理抛光车间的4套水喷淋处理设施粉尘排放速率不达标,主要因为排气筒高度仅为3米,未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排气筒不低于15米的要求。(2) 抛纹和模具车间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罩和风管收集后引入简易水池进行吸收,不符合规范,且排气筒高度不符合要求。(3) 油烟排气管高度只有5米,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4)未对废水设施配套设置在线

28、监测(监控)系统;(5)缺少事故水池。(6) 总镍属于第一类污染物,含镍废水不能排入综合废水中;氰化物、化学需氧量、总镍个别指标略微超出标准限值。(7) 电镀车间手动操作工序存在跑、冒、滴、露现象较为普遍;且电镀车间地坪有多处破损,存在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隐患。(8) 水帘柜喷漆废气有组织收集率较低,导致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大。5.5.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本环评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 增加抛光车间的4套水喷淋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由目前的3米提高至15m,以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排气筒不低于15米、并高于周边200m范围5m以上的要求

29、,使粉尘达标排放,以降低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 为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对抛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罩和风管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模具车间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建议由集尘罩和风管收集后引入楼顶直接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3) 对油烟排气管高度由目前的5米提高至15米,以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4)拟按要求配套设置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5)缺少事故水池: 根据“10.8.1.3 应急事故缓冲池容积分析计算”,本项目尚需建设总容积为291m

30、3的事故水池一座。(6) 对镀镍件所产生的含镍清洗废水应进行单独收集处理,减少混排水量。为确保污水站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部份指标超出标准,需对现有污水站工艺进行整改,增加深度工艺,以确保本项目的废水能够长期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切实加强污水站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7) 强化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杜绝电镀车间跑、冒、滴、露现象的发生,规范员工特别是手动线的操作,最大程度减少废水散落到地面的排放量。对车间水泥地坪进行修补,加强车间地面的防渗,防止车间内地面散水入渗地下。 (8)提高喷漆废气有组织收集率,须对喷漆

31、工序使用独立小房间进行密闭或隔离,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6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6.1 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采用比较成熟的废水处理工艺,由于现阶段执行更严的标准,有部份指标超出标准限值,为确保污水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目前已请有资质工程公司对污水站进行整改,增加深度处理,则可确保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至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进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出水可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水

32、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可稳定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2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有各种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抛光粉尘经水喷淋除尘塔处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酸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粉尘处理效率可达80,但排放速率不达标,需进行整改提升排气筒至15米,以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33、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厨房静电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达75%以上,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限值2mg/m3。6.3 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为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如抛光机、抛纹机,电镀生产线,线切割机、冲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锯床及风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级从6595dB(A)不等。建设单位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1)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2)厂房做隔声处理,安装隔声门窗;(3)工作车间设置隔音设施,选用吸声壁面、隔声屏蔽等

34、降低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经过治理和自然衰减后企业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6.4 固废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弃物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1)可回收废弃物:边角料、普通包装废物和电镀次品按指定区域堆放,由建设单位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2)危险废弃物:废机油、电镀废液、废滤芯、化工原料废容器、废油漆渣、废溶剂罐、废活性炭以及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建设单位目前已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协议。(3)办公垃圾:办公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

35、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7清洁生产结论和建议本项目清洁生产整体水平指标基本可以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建议建设单位从原材料的选取、生产工艺及设备的选用、产品和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设计,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选用低毒原材料。8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及项目排污特点、外环境的功能和环境质量要求,建议各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指标为:CODcr3.072t/a、氨氮0.3358t/a、六价铬0.00096 t/a、总铜0.00288t/a、总镍0.00096t/a、总氰化物0.00192t/a;甲苯0.09549t/a

36、、二甲苯0.66841t/a、总VOCS1.7642t/a、工业粉尘2.81t/a、硫酸雾0.36071t/a、氯化氢0.00037 t/a、铬酸雾0.12833 t/a。9项目选址、产业政策、规划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规定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属于淘汰工艺;本项目设置配套电镀,有含氰电镀工艺,但属于镀铜打底工艺,因此,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并完成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措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可满足原地保留的

37、条件。 分析表明,项目建设所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其选址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战略规划及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不属于水源保护区;项目建成投产期间,正常情况下对区域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水、大气现有的环境功能及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区内平面布局合理,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对项目进行科学规划设计,认真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其开发建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10 综合结论通过对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污染情况、环保治理措施等的分析,并对

38、建设项目厂址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统计,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外排酸雾及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同时排放时可能对外界的影响,建设单位基本上对产生的污染均采取了合理的治理措施,并且排放的污染物基本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也较合理。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发现,本项目还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改建建议一一落实,尤其是配套的电镀必须按照清洁生产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在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的前

39、提下,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1建议1、为减少污染排放,建设单位从管理入手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原料浪费,提高原料利用率、产品收率,这是切实可行的。通过参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 3142006)等,主要提出以下措施:(1)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温、弱碱性清洗液配方,代替传统的强碱、高温清洗液配方,杜绝使用有机溶剂。逐步替代含氰电镀。(2)前处理工序推广使用配有搅拌装置的中低温工艺;溶液加热应使用直接加热方式,提高热能使用效率;热力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都应考虑采取隔热保温措施。(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用目前电镀界普遍推荐的漂洗水闭路循环系统,做到一水多用、分质使用、净水复用,甚至实现漂洗水的“零排放”。2、因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需加强保护,项目正常运行时需经常维护废气、废水各类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3、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4、尽快组建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5、采用节能、减排措施及工艺设备,进一步减少能耗,减少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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