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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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盖章)环评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盖章)2013年08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3.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治理措施94.公众参与26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426.联系方式431. 建设项目概况1.1工程概况1.1.1项目背景按照北京市城市空间结构安排和区域发展导向,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按照城市空间结构安排和区域发展导向“进一步细化各区域开发重点,明确建设时序,构筑梯度推进、合理有序的区域开发格局”的总体要求,将全北京市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

2、发”和“禁止开发”四个区域。西城区作为首都北京重要的城市优化开发区,在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改造区。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东南角,地处原宣武区核心地段,项目的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不仅进一步完善了西城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而且加快了西城区旧区改造的步伐,进一步实现了该地区的积聚效益和规模效益。1994年,西城区大吉片已经取得了危改立项,由于拆迁量大,项目一直未能启动。申报单位于2004年全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获得了拟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12月8日获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条件2009规(宣)条字0002号;2007年7月27日获得关于大吉危

3、改小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71309号);2009年7月27日获得关于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继续办理前期手续的批复(京发改投资函2009139号);2010年12月3日获得关于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02095号);2012年12月6日获得关于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继续办理前期手续的批复(京发改20122020号)。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整体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东南角,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项目距离天安门4-5公里,距离西单商圈2.5公里,距离金融街4公里。项目地块交通便捷,地铁4号线和在建7号线均在项目周边。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整体项目四至

4、范围:东至规划高家寨胡同,西至现状菜市口南大街东侧,南至现状南横东街北侧,北至现状骡马市大街南侧。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用地划分为B地块、C地块、D地块、1#、2#、3#、5#、6#、7#地块。其中B、C和D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建设商业办公楼;1#、2#、3#、5#、6#、7#地块为住宅用地,其中,1#、2#、3#、5#、6#地块规划建设住宅楼,7#地块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同时规划在6#地住宅楼和7#地保障性住房之间建设四合院一条街,即:在对6#地块现有3处挂牌保护院落(粉房琉璃街63号、65号和79号院)原址复建的基础上,再新建一批仿古四合院。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整体分三期完成,其中一期项目包

5、括 1#、2#地块,一期项目已经建成,现已经入住;二期项目包括B地块、C地块、3#地块,三期项目包括D地块、5#、6#、7#地块。本期项目为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位于菜市口东南角,东至贾家胡同1号-29号、果子巷2-62号(规划贾家胡同),西至菜市口南大街(现状菜市口南大街),南至菜市口胡同42号东沿至迎新街11号、迎新街75号东沿至贾家胡同25号(规划迎新街、规划贾家胡同),北至骡马市大街144号-286号(现状骡马市大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2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11.23公顷。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及配套、区域内部道路,包括B、C、3#地块,建筑控制规模84.47万平方米。1

6、.1.2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4.22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844710平方米,其中规划地上建筑面积597450平方米(包括住宅135140平方米、居住区配套公建17060平方米,市区级公建445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260平方米。建设单位: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投资:总投资91.0583亿元。1.1.3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西城区菜市口东南角,东至贾家胡同1号-29号、果子巷2号-62号(规划贾家胡同),西至菜市口南大街(现状菜市口南大街),南至菜市口胡同42号东沿至迎新街11号、迎新街75号东沿至贾家胡同25号(规划

7、迎新街、规划贾家胡同),北至骡马市大街144号-286号(现状骡马市大街)。 1.1.4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配套设施、商业办公和项目区域内部道路建设。住宅区位于3#地块,设计4栋居民住宅楼(1-4号楼),住宅建筑面积135140m2,居民楼下建设配套公建,面积共计17060m2,包括建设商业服务设施16720m2、室外文体活动场340m2;住宅楼地下建设车库人防设备间46260m2。居民楼下的商业服务设施全部对外进行招租、出租或出售,目前这些商业服务网点还没确定,但是禁止设立餐饮、娱乐、汽修、干洗、医疗卫生服务等可能产生异味、噪声污染扰民的经营场所。本次环评仅针对配套商

8、业服务设施场所的施工建设,以后需要单独办理环评审批手续。B地块以布局紧凑的商务办公楼为主,并兼容商业和酒店的功能,建设一栋群楼,商业办公面积7700m2、5A级写字楼24000m2、酒店60000m2以及地下车库人防设备间177000m2。针对酒店,考虑到将来会有餐饮,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同步建设隔油池、油烟专用烟道,同时隔油池须要进行防渗处理。餐饮部门以后需要单独办理环评审批手续。C地块规划建设一栋群楼,商业办公面积68250m2以及地下车库人防设备间24000m2。集中绿地位于3#地块。拟建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2。表1.1 拟建二期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

9、合计(m2)一总用地面积1422001建设用地面积1123402道路用地29860二总建筑面积8447101地上建筑面积5974501.1居住区建筑面积1522001.1.1其中:住宅建筑1351401.1.2配套公建170601.2 市区级公建建筑面积4452502地下建筑面积2472603停车位37843.1地上停车位1513.2地下停车位3633表1.2 B地块、C地块和3#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m2)指标BC3#二期总计建设用地面积60400943042510112340总建筑面积55400092250198460844710地上建筑面积37700068250152200597450住

10、宅-135140135140公建3770006825017060462310地下建筑面积1770002400046260247260地上停车位(个)11734-151地下停车位(个)202239712143633绿化12800-1914031940道路11500500013360298601.1.5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拟建项目总投资预计为91.058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主要包括施工期降尘降噪、运行期隔声降噪和污水废气治理。拟建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开工,2015年12月竣工。1.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2.1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

11、目位于西城区,项目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次区域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实现北京地区“两轴两带多中心”新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需要,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南发展的规划要求,符合西城区的区域发展规划要求,对促进该地区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1.2.2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建设优化了市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功能定位的充分发挥,符合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拟建项目包括B、C和3#地块。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

12、条件(2009规条供字0002号),B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C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3#地块为居住用地。项目占地面积14.22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844710平方米,其中规划地上建筑面积597450平方米(包括住宅135140平方米、居住区配套公建17060平方米,市区级公建445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260平方米。1.2.3基础设施条件拟建项目位于西城区,项目周边各项市政条件已基本齐备,建设条件良好,可以满足拟建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供水、中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要求。1.2.4环境影响分析1.2.4.1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拟建项目建成后,供热来源于市政热力,不

13、自建锅炉。居民炊事和酒店餐饮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大气外环境影响较小。1.2.4.2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项目所排放污水为典型生活污水,不含任何危害生物系统的毒害成分,可生化性较好,满足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地已有完善的市政污水主干管,因此无论从水量或水质上来看,拟建项目排水都不会给城市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和最终受纳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1.2.4.3 噪声达标排放情况拟建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来地下车库风机、热力站、泵类和低噪声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6085dB(A)之间,风机、热力站、泵类等动力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层,采

14、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安装隔声罩、隔声板、消音器等,噪声级可降低2030dB(A),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冷却塔布置在B地块6层商业中心楼顶,周围有1.5米高女儿墙遮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冷却塔底部采取减振基座,周围加设隔声板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从本项目对环境污染范围和程度、便利的交通条件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选址建设是可行的。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护城河和陶然亭湖,位于项目南侧,距离拟建项目分别约为1600米和1100米。南护城河和陶然亭湖的水质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

15、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其中南护城河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率分别为76.1%、39.1%和30.4%;陶然亭湖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总氮均超标,超标率分别为25%、58.3%、33.3%和100%。项目附近区域内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染源,因此,造成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染源引起的。2.1.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区域内5个监测井的16项监测项目中除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总硬度、氯化物4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外,其他12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在超标的4项指

16、标中,硝酸盐超标0.05-1.67倍,溶解性固体超标0.09-0.35倍,总硬度超标0.14-0.37倍、氯化物超标1.45倍。2.1.3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由于是在非采暖季进行大气监测,区域内大面积的裸露地面和施工工地,受其影响大气环境质量PM2.5和PM1024小时平均值均有超标现象,NO2、SO2、和CO的小时平均值和24小时平均值均未超标,O3的小时平均值和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均未超标,由此可见PM2.5和PM10是该地区的主要大气污染物。2.1.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西厂界和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南厂界和地块中心受

17、到现状菜市口南大街和现状骡马市大街的影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超标0.2-0.7dB,夜间噪声超标0.1-0.4dB;大吉危改小区周边主要敏感建筑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推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的NOx在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max=23.2g/m3,位于下风向103m处,Pmax=0.23%10%,根据HJ2.2-2008可知,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

18、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2.2.2地表水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商业办公、住宅及配套设施、区域内部道路的建设,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SS、氨氮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消解,经化粪池消解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项目污水排放量约4514.4m3/d,污水排放量5000m3/d,地面水域类别为类,项目产生的污水水质简单,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故产生的污水对周围地表水无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为

19、三级评价。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水口至受纳市政下水管端口。2.2.3地下水评价范围拟建项目不在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内,具体位于北京市一、二、五地下水源保护区的东侧,距离防护区和补给区边界距离均为233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拟建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结合区域自然环境概况及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建设用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建设用地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拟建项目污水产生量规模为“中”,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对照地下水环境影响等级评价表确定拟建项目建设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评价等级、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

20、流向和敏感点分布,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拟建项目评价范围为20km2。2.2.4声环境评价范围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水泵、风机和冷却塔等,其声源强度在6085dB之间,各类水泵、风机等均位于地下设备间,设备间均采用隔声门窗,主要噪声设备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冷却塔采用低噪声冷却塔,位于B地块商业楼顶,底部采取减振基座,周围加设隔声板等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小于3dB,且基本没有增加受影响人口,但由于拟建项目位于1类区和4a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评价分级规定,确定拟建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

21、工作等级为二级。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厂界外200m。2.2.5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拟建项目位于西城区菜市口东南角,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拟建项目占地面积0.1422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建设用地区域。3.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治理措施3.1污染物分析3.1.1大气污染源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车辆运输过程和拆迁过程、房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施工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2)运营期拟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汽车尾

22、气、居民厨房炊事和酒店餐饮使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油烟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SO2、NOx、CO、THC、油烟,产生量分别为0.0048t/a、2.06t/a、14.43t/a、1.96t/a、0.04t/a。3.1.2水污染源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源为冲洗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灌浆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地面及车辆、设备的清洗废水产生量约2612m3。项目施工人员总数约200人,按全部人员同时施工计算,每人生活用水量按30L/d,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则施工工地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的数量为5.1 m3/d,施工期按24个月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72m3。(

23、2)运营期拟建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为4145.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00万m3/d,目前日均水量为89.16万m3/d,拟建项目排水量占其处理能力的0.41%,并且在其汇水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中”B等级限值“氨氮45 mg/L”的要求。水污染物排最终放总量为COD 353.42t/a、B

24、OD5 315.31t/a、SS 252.25t/a、NH3-N 53.78t/a、动植物油55.44t/a。3.1.3噪声源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包括施工场地噪声和物料运输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多数为不连续性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有土方及原有建筑物拆除阶段的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和大型装载,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空压机,结构阶段的塔式吊车、电锯和振捣棒,以及装修阶段的砂轮机、切割机等。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0-95dB(A)。(2)运营期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和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

25、声。设备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风机系统、水泵、配电间、排风亭和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噪声级在60-85 dB(A)之间。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主要布置在地下设备房,排风亭布置在绿地内,远离建筑物;冷却塔布置在商业楼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影响较小。3.1.4固废污染源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现状未拆除的废弃建筑物及现有工程的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同类项目经验,该类建设项目每建设1万m2建筑面积平均产生1000t的建筑垃圾,项目总产生建筑垃圾约8.47万t。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拟建项目在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垃圾,

26、按建筑面积1.3t/100m2计算,则产生的装修垃圾为10981t。装修垃圾全部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拟建项目施工期城市的生活垃圾,按每天进场施工人数200人,生活垃圾0.8kg/人.d 计算,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0.16t/d,施工期24个月,则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115.2t。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运营期拟建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生活垃圾,餐饮废物、物业清扫垃圾等,产生总量为72351.63kg/d,合计26408t/a。3.2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项目位于西城区菜市口东南角,项目用地的北侧为现状骡马市大街,南侧为规划兵马街,西侧为现状菜市口南大街,东侧

27、为规划贾家胡同。土地利用类型以居住用地和企事业用地为主。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如下:(1)文物保护单位大吉危改小区整体项目用地范围共有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康有为故居)、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李万春故居、泾县会馆、米市胡同21号楼、潮州会馆、会同馆、关帝庙、梁启超故居和莆阳会馆)和3处挂牌保护院落(粉房琉璃街63号院、65号院和79号院)。拟建项目为西城区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用地内有4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康有为故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县会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李万春故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米市胡同21号楼(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居民区项目地周围有枫桦豪景、

28、半截胡同等19处居民小区。(3)地表水拟建项目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护城河和陶然亭湖,位于项目南侧,距离拟建项目分别约为1600米和1100米。(4)地下水源保护区拟建项目不位于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具体位于北京市第七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北侧,距离防护区和补给区边界距离均为2330米。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表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位置保护目标所在位置距离(m)性质影响因素受影响人口大吉危改小区二期项目用地内康有为故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B地块内-文物保护单位施工期扬尘、振动-泾县会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B地块内-施工期扬尘、振动-李万春故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C地块内-施工

29、期扬尘、振动-米市胡同21号楼(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B地块内-施工期扬尘、振动-大吉危改小区内一期和三期工程用地内潮州会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南侧251施工期扬尘、振动-关帝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南侧237施工期扬尘、振动-会同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南侧216施工期扬尘、振动-莆阳会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东南40施工期扬尘、振动-梁启超故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东南194施工期扬尘、振动-四合院(挂牌院落)项目地东侧130施工期扬尘、振动-大吉危改小区外保护目标大吉危改一期项目内居民区项目地南侧3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2000人棉花胡同住宅区项目地北侧104施工期扬

30、尘、噪声约1900人椿树街道住宅区项目地北侧10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3000人骡马市大街住宅楼项目地东侧16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600人粉房玻璃街平房区项目地东侧16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000人枫桦豪景住宅小区项目地西侧164居民区施工期扬尘、噪声约2500人南半截胡同居民区项目地西南267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500人平原里住宅小区项目地西南435施工期扬尘、噪声约2000人双槐里住宅小区项目地西南64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600人四平园住宅小区项目地南侧287施工期扬尘、噪声约3000人四平园平房区项目地南侧287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500人黑窑厂住宅小区项目地南侧500施工期扬尘、噪声

31、约1200人畅柳园住宅小区项目地东南47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2500人陶然北岸住宅小区项目地东南220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500人新兴里住宅小区项目地东南508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000人南华里住宅小区项目地东南338施工期扬尘、噪声约2400人建民胡同居民区项目地西北425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600人老墙根街居民区项目地西北435施工期扬尘、噪声约3000人校场口胡同居民区项目地西北307施工期扬尘、噪声约1300人陶然亭湖项目南侧1100地表水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南护城河项目南侧1600-第七水厂地下水源防护区和补给区项目南侧2330地下水施工期、运营期废水-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

3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3.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在施工中,由于开挖土方后造成大片土地裸露和土方堆放,建筑材料装卸、堆放以及运输车辆等极易产生粉尘,其随风扩散和飘动形成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施工作业中重要的污染源,其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随施工季节、施工管理水平不同而差别很大,一般影响范围可达150-200m。3.3.1.2水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污水组成,施工污水包括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以及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工地临时存放的土方要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特别是土方运输车要严加苫盖,以防道路遗撒。3.3

33、.1.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施工过程通常分为拆除原有建筑物阶段、土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多数为不连续性噪声。建筑施工的设备较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有土方及原有建筑物拆除阶段的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和大型装载,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空压机,结构阶段的塔式吊车、电锯和振捣棒,以及装修阶段的砂轮机、切割机等。3.3.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的废弃物如:水泥、砖瓦、石灰、沙石等。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不及时清理和清运,或在运

34、输时产生遗洒现象,这些都将对市容卫生、公众健康及道路交通产生不利影响。3.3.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2.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废气、炊事和餐饮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为6次/h。拟建项目共设18个排气筒,其中B地块、C地块、3#地块北区和南区分别设置10、2、3、3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4.0米。当换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居民厨房炊事、公寓式酒店住户炊事和酒店餐饮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完全燃烧后,

35、几乎不产生烟尘,废气中NOX、CO和SO2含量也较少,因此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酒店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在楼顶排放,周边最近的居民住宅南侧一期项目的2-2#住宅楼,距离约90m,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4.2.3“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等相关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油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3.3.2.2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拟建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为4145.4m3/d。水污染物最终排放

36、总量为COD 353.42t/a、BOD5 315.31 t/a、SS 252.25 t/a、NH3-N53.78t/a、动植物油55.44t/a。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中”B等级限值“氨氮45 mg/L”的要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00万m3/d,根据北京排水集团2013年3月水质月报的水量,高碑店污水处理厂3月日平均水量为89.16万m3/d。拟建项目排水总量为4145.4m3/d,占其处理能力的

37、0.41%,无论从水质还是从水量上来看,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可接纳拟建项目排水,拟建项目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3.3.2.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动力设备噪声影响拟建项目动力设备包括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热力站、水泵等,噪声级一般在6085dB(A)之间,这些设备均位于地下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音、隔声降噪后(特别进行低频噪声的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2)冷却塔和排风亭对厂界的噪声影响拟建项目冷却塔采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B地块6层商业楼顶,周围有1.5米高女儿墙遮挡,并在冷却塔底部设置减振基座,周围加设隔声板;拟建项目共设18个排气筒,其中B、C和3#地块分别设置10、2、6个排气筒,排

38、气筒高度为4.0米。通过预测,拟建项目冷却塔、地下车库排风亭噪声单独排放和综合排放的情况下,东厂界和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厂界和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3)冷却塔和排风亭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通过对厂界外敏感目标影响预测,拟建项目冷却塔、地下车库排风亭噪声单独排放和综合排放的情况下,噪声源对厂界外敏感目标影响均较小,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3.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办公垃圾、生活垃圾,

39、餐饮废物、物业清扫垃圾等,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西城区环卫系统专车进行收集,纳入西城区环卫系统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3.3.2.5外部环境对本项目影响预测及评价(1)外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现状菜市口南大街、现状骡马市大街和现状南横东街交通噪声影响拟建项目建成后,项目地块西厂界和北厂界商业办公楼临街一侧昼间和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南厂界和地块中心居民住宅楼临街一侧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委员会和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我市道

40、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京环保辐字1999564 号)中规定: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红线两侧 50m 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和支路红线两侧 50 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同时结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要求,建议项目区域内3#地块4栋住宅楼临规划米市胡同、规划迎新街和规划贾家胡同一侧全部加装

41、隔声窗,隔声量应不低于30dB(A),投资1300万,其余非临街侧安装隔声量不小于25 dB(A)窗户。地铁风亭和冷却塔对本项目噪声影响地铁4号线和在建7号线均为地下线,分别位于拟建项目西侧和北侧。已投入运营的地铁4号线菜市口站的排风亭(含冷却塔)距离拟建项目3#地块4栋居民住宅楼最近为260米,并且排风亭冷却塔和居民楼之间商业办公楼(高79米)和米市胡同21号楼进行阻挡,因此,地铁4号线菜市口站排风亭(含冷却塔)对拟建项目噪声影响很小。地铁7号线正在建设过程中,根据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在完成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可知,7号线菜市口站带有冷却塔的排风亭位于骡马市街的北侧,

42、与拟建项目3#地块4栋居民住宅距离最近为320米,并且该排风亭(含冷却塔)和居民楼之间有商业办公楼(高69米)和现状骡马市大街阻挡,噪声对拟建项目影响同样很小。(2)振动环境影响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住宅楼距离地铁4号线和7号线均较远,远超过60米振动评价范围,因此地铁对其振动影响较小,根据现状监测和预测可知,对拟建项目的振动影响无论是VLzmax还是VLz10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即昼间75dB、夜间72dB的限值。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3.4.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的污染影响是短期影

43、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减缓扬尘的有效措施是在施工现场和厂界加设围挡,注意建筑材料的堆放,尤其是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有条件的情况下工地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堆放在工棚内,可将地面做硬化处理或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具体应采用以下对策:(1)围挡:建筑施工时,用网布将施工工地与人们活动区域分开,使挖掘出的泥土不进入行车道路,避免人为扰动产生扬尘;据监测结果表明,围挡可减少扬尘10%;(2)道路硬化:施工现场道路要坚实路面,经常清扫、干旱季节要洒水,保持湿润,监测结果表明,道路硬化可减少扬尘15-20%。(3)覆盖:覆盖是指在裸土或堆料表面采用苫盖织物、化学覆盖剂、洒水等方式或在存留时间较长的

44、裸土上简易绿化以抑制大风扬尘。(4)细颗粒散体材料要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破裂造成扬尘;(5)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物车辆要严密苫盖,工地内部铺洒水草袋防尘,车厢覆盖帆布防尘;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避免把泥土带入城市道路;(6)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多余的土方要及时运走,干燥季节要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7)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3.4.1.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地表水环境项目区市政管道完善,施工场地生活废水

45、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等不得直接排放,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临时化粪池增设池底防渗措施,防止施工车辆和设备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特别是在基坑开挖阶段,要防止污染物滞留在基坑底部。此外,在雨季的时候须采取必要的水污染防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1)临时暴露的斜坡表面都将覆盖焦油帆布或采用其他合适方法;(2)临时道路都将用水泥固化加以保护;(3)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4)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5)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

46、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2.地下水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对地下水采取的具体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营地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存放于指定的垃圾箱内,由西城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置。(2)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和地表径流污水在收集后经临时沉沙池处理后,悬浮物浓度一般小于50mg/L,循环使用;机械设备冷却与冲洗污水需要在现场设置隔油隔渣沉淀池,经处理后排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对于上述施工期水预处理设施,应全部采取混凝土结构,并采取防渗措施,以免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具体可铺设200cm厚、渗透系数10-7cm/s 粘土材料基础垫层,上铺2mm厚、渗透系数10-12cm/s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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