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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项目编号:YLHCG20164002-DH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LHCG20164002-DH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标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
2、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委托运营服务的运营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拟指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3.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运营商投标。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名称: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项目编号:YLHCG
3、20164002-DH招标内容:大化县2012年至2015年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维护,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30000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 月 日 午 时 分正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注意事项:1、时间: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年 月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3、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售后不退。4、联系
4、电话: 0778-2259865 传真:0778-2259802。六、投标保证金交存银行和账户: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 2114810029300064535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16年 月 日 午 时 分。七、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八、投标咨询:项目联系人:谭雄基联系电话: 0778-2259865 传真:0778-2259802
5、 招标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文昌西路94号联系人:覃主任;联系电话:18077898600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8-230271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7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 则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3六、评标结果14七、其他事项15第二章 服务采购需求16服务采购需求16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24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中
6、标标准3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11.1项目名称: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 项目编号:YLHCG20164002-DH 22.1投标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委托运营服务的运营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拟指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3.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运营商投标。310.2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1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514.5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五套,共六套。61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交纳账户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 2114810029300064535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交纳形式: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
8、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 时间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 2016 年 月 日 午 时 分;注:1、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各投标人执保证金收据原件传真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中标人并将采购合同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技术部存档,退保证金咨询电话(交易中心):0778-2301278,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0778-2259802。71617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交易大厅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
9、区一排)二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 午 时 分正819.1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午 时 分正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评标室920.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28.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货物类)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2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对项目地进行现场
10、勘察,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按时到项目采购单位签到盖章。踏勘现场时间: 2016年 月 日上午 时整(逾期自负),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项目采购单位盖章的踏勘现场签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按规定参加勘察现场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须根据勘察现场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否则投标无效。一、总 则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2.投标人资格2.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的资格,且已向采购代理机
11、构购买采购文件;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服务采购需求;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4.2本招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投标人要认真审核服务采购需求中的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如发现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2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
12、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5.3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6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将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为确保项目的如期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将可能对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后提出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5.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3、,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5请投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或在网上查询,或以传真形式接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于恶意不提供签收单或回执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5.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
14、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6.2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格式及顺序自行填写并装订):(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
15、)投标保证金声明(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拟指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8)投标报价明细表(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10)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详细情况列表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13)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4)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6)投标人踏勘现
16、场签到表8.2另册投标函:投标人复印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一份(加盖公章)另册单独提交,无需装订,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即可。如另册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不一致,则以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内容为准。(该份文件主要用于清退投标保证金工作,请投标人一定提供,并仔细核准相关信息。)9.投标文件格式9.1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服务方案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9.3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与页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上标明投标总报价,
17、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个服务项目的单价和整体运营服务的总价,按分项进行报价。如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上的投标报价不符,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之和为准,如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0.2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3投标报价包含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费用。11. 投标货币11.1投标
18、应以人民币报价。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含以下文件其中注明必须提交的以及携带原件核查的文件均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提交,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
19、人缴纳的2016年1月至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必须提交,加盖公章且携带原件核查);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必须提交,加盖公章且携带原件核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必须提供),拟指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
20、人员的详细情况列表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必须提交,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投标人近两年的合法审计报告复印件(含会计报表);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以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并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13.投标的有效期13.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14.1
21、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其投标无效(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但要求盖章的必须在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14.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14.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14.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的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14.5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正、副本),属
22、投标条件书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金额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交纳。15.2交款方式:转帐、电汇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的形式,其他形式认定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2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其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时间前到达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持账单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并将账单或收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结束后,若投标人被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而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没有收到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中标候选资格。15.4.1投标人
23、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填报保证金的,填报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人直接将收据等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5.5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保证金,且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备注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手续时必须督促银行写明),以免耽误投标。15.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不计利息。15.7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各投标人执保证金收据原件传真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中标人并将采购合同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技术部存档,退保证金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24、):0778-2301278,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0778-225980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投标正文件袋”、“投标文件袋”等参考样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售卖招标文件时提供(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文件袋与招标文件一同邮寄)。16.2投标文件正本装入“投标正本文件袋”并加以密封,再将“投标正本文件袋”和投标文件副本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后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当为代理人签字时由代理人在开标会上随身携带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或盖法人公章。16.3内层正本文件袋及外层的投标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
25、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投标文件袋上注明“二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16.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袋无法装入文件时,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16.5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暴露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16.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6.7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16.8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6.9投标人递交投标
26、文件时须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凭证,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10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16.11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17.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
27、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及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8.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本须知第14条及第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可单独用文件袋另行封装。18.3在投标截止
28、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8.4在投标截止期日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唱标结束后必须在唱标记录上签字。19.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关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折扣、交货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可根据具体需要修改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
29、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折扣、交货期等)。19.4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19.5开标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20. 评标 20.1本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指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将由聘请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20.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0.3本招标项目是以采购人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采购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以评审。20.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0.5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21.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21.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明。21.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31、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21.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2无效投标22.1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标过程中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所附材料不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投标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更正;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套数的;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人
32、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对,或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
33、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3废标23.1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而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评标结果24.中标公告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24.2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4、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3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材料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的规定,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5.中标通知25.1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5.2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26.合同授予标准26.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
35、同能力,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26.2 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签订合同27.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该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7.3如遇27.2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人,组织中标人与
36、采购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七、其他事项28. 采购代理服务费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其收取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29.解释权30.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0.通讯地址31.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电话:0778-2259802 传真:0778-22
37、5980231.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 户 行:农行河池分行城东分理处银行帐号:20-506801040030660第二章 服务采购需求服务采购需求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项目内容数量单位要求1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服务(五年)采购2012-2015年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维护,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一1项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服务事项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要求1、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38、B标准或者设计标准。2、主要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配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主要构筑物完好无损。3、污水处理设施范围内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的维修、疏通,管道沉沙井、检查井的清理及维护管理等。4、污泥的处置规范。妥善处理污泥及恶臭,避免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5、运行台帐记录齐全。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记录。6、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实行远程监控,在县城区设有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远程中控室,实时监控所有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行状况。7.负责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值班、设备运行巡视
39、等。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组织机构非大化县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在大化县设有办事处(项目部),直到项目完成为止,办事处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办事处场所证明材料(租房协议等相关资料)。根据大化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及分布特点,落实每一个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在县城设有水质分析化验中心。办公室及化验室场所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三、委托运行维护管理范围1.污水处理项目所有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格网井、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监测井等构筑物。污水管线、机房、围栏、绿化草皮、宣传牌、标志标识、安全警示牌
40、等附属设施。2.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收集管网的保管及正常运行维护,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含入户收集)及污水收集有关沟渠的维修、疏通,管道沉沙井、检查井及盖板的清理、维护管理及损管的恢复等。3.污水处理工程的所有供电、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正常运行,包括电杆、电缆线、电控柜、风机、水泵、曝气器、填料、斜管等。四、运营方职责1. 运营方应负责污水处理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2. 运营方应对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保证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3、运营方应依法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及其设施,维护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全力搞好污水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保证各设
41、施、设备的完整。2)定期对检查井、沉沙井、沟渠、格网井、调节池、二沉池或淤泥池清淤清查。每周2次以上。3)定期检查维护水泵、鼓风机等电机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有管理维护记录。4)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沟渠进行巡视,检查管网是否破损,盖板是否完整,对检查井、沟渠清淤清渣,及时对损坏管网等设施进行修复,保证污水收集畅通。如发生人为破坏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5)对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二沉池斜管等设施设备2年一次的大修更换。6)在发生设备事故、故障时,及时向委托方汇报,按相关规程进行事故、故障的处理,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保证不发生污染事件。7)负责对外的一般接待、检查工作、协助委托方做好处
42、理设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8)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要求每半年对蓄水池清淤一次。每年对沉淀池清查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9)负责委托每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每半年进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五、运营成本的构成运行成本主要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淤泥垃圾处理清运费、交通费、水质检测费、办公及化验室租赁费、管理费、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全部污水处理站点远程监控设备的安装、中控室的建立与维护经费等所有运营管理产生的费用,费用实行包干制。六、项目预算金额:约830000元/年。七、结算方式:按季度实行分期结算,即每次付款前需经大化县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
43、按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运营方上一季度的运营费用。第一年签订合同后,招标人预付第一季度30%运营费用作为启动资金,剩余的第一季度运营费用则根据第一季度考核结果相应所付(具体污水委托运营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二、三)。八、补充事项: 1、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对污水设施所在村庄的每个污水设施运行点进行一一核对,在确认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后,完成交接工作;若有设施未正常运行,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由招标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设施维修调整至正常使用后,交付中标单位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根据中标价按时间按比例扣除维修期内的运行维护费用;若规定时间内无法将设施修复至
44、正常状态,则自动免除中标单位对该处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并按中标书中该处设施的中标价予以扣除支付费用。2、设备正常运行交付后,如设备损坏、出现故障或者出现设备遗失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或者自行购买。3、因片区地理环境复杂,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对处理设施、管网、接入户数等相关要求认真勘察现场。若不现场勘察的投标单位,须对文件中无法完全写明确的内容、偏差及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中已经包含各个污水处理点在运行过程中已经产生的电费,在今后项目委托运营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电费。5、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五年,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由大化县环境保护局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对
45、中标的运营公司按照大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二、三)进行考核,当年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服务合同自动中止,不再与中标的运营公司续签合同.九、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前须自行对项目地进行现场勘察,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按时到项目采购单位单位签到盖章。踏勘现场时间: 2016年 月 日 时整(逾期自负),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项目采购单位盖章的踏勘现场签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按规定参加勘察现场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须根据勘察现场情况,提供详细的污水处理方案,否则投标无效。附件一2012年农村生活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