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知识讲解.ppt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815882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PPT 页数:279 大小:76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9页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9页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9页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79页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营改增知识讲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改增知识讲解.ppt(27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营改增知识讲解,货物和劳务税科,营改增的背景,1979年引入增值税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1994年税制改革2009年扩大抵扣范围2012年上海试点2012年11月1日扩大9省市2013年8月1日全国2014年1月1日2015年,财税(2013)106号文与37号文变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结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问题

2、,我们对营改增试点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有关试点政策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解读:1.2014年1月1日起,增加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两个行业进行营改增试点2.邮政业大哥进来了,电信小弟没有进来了,具体什么原因呢?两个,税率问题,电信增值服务确认。3.快递业在行政和行业管理属于邮政业,但是在这次营改增试点中,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收派服务;,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

3、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解读:营改增中有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两个”机关的人打架。,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解读:1.需要把握106号文件与37号文件的差异;2.接受37号文件属于短命文件的命运;106号文件也是短命文件,我猜最长1年,最短3个月!,从营改增试点以来,交通运输业的铁路运输一直仍按营业税征税,这次财税2013106号文件明确,将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铁路运输业

4、务纳入营改增试点,从属于陆路运输税目,增值税税率11%,从而使交通运输业完整的实现了营改增。至此,营改增试点范围由“1+7”模式进化为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7项现代服务业的“2+7模式”。,一、应税服务范围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在原来交通运输服务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上增加了铁路运输、航天运输业及邮政服务业。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2.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3.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

5、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1)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2)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3)其他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差额征税可扣除本金106号文

6、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新政策还划定了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认定标准,即,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

7、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三、差额征税的范围增加财税201337号文仅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采用差额征税的方法。财税2013106文将上述差额征税的范围扩大,具体包括:1.融资租赁企业。(1)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

8、(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9省市的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不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3年8月1日前按有关规定以扣除支付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的,此前尚未抵减的部分,允许在2014年

9、6月30日前继续抵减销售额,到期抵减不完的不得继续抵减。上述尚未抵减的价款,仅限于凭2013年8月1日前开具的符合规定的凭证计算的部分。3.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4.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5.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

10、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四、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将退出历史舞台由于铁路运输业营改增,铁路运输业开具的发

11、票由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改为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则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同时删除“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的规定.,五、对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列入价外费用增加了限制条件,方便税企双方进行合理界定106号文规定营改增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

12、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增加财税2013106文在财税201337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项目,包括1.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

13、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七、延续、扩大部分试点过渡期免税政策的适用范围,部分项目的执行期限延长1.符合条件的技术培训收入可免征增值税。由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将技术培训纳入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因此符合条件的技术培训收入也可免征增值税。2.离岸服务外包业

14、务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扩大、执行期限延长。优惠主体范围不再限定为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试点纳税人以及注册在平潭的试点纳税人,而是所有提供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但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提供主体仍然限定为企业,同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应符合相关适用范围规定;其优惠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3.增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规定。106号文在试点有关事项中增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差额征税规定,即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规定只是暂行性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结算方式(包括收取与支付)必须通过金融机构结算;享受免税政策的国际货代收入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5、;2013年8月1日起至本文发布之日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追回方可享受免税规定。4.新增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免税规定。该政策是财税字199887号文件免征营业税政策的延续。,5.新增邮政业中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享受免税规定。但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其他邮政服务适用11%税率征税政策。6.新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的部分代理收入免税规定。这些代理收入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及礼仪业务等取得的代理收入及为金融机构

16、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7.新增青藏铁路公司的铁路运输服务适用免税规定。但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通常将适用6%征税政策。,八、增加试点过渡期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执行期限及具体要求1.增加洋山、东疆两大保税港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执行期限,即2015年12月31日前。2.增加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执行期限,即2015年12月31日前。3.增加融资租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执行期限,即2015年12月31日前。106号文同时规定商务部授权批准的试点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满足“最低注册资

17、本要求”,意味着现有未达标的试点纳税人最迟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否则有关差额征税、即征即退政策均无法享受。,九、广播影视服务过渡期优惠政策到期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至2013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但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自2014年1月1日起可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十、增加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范围106号文将航天运输服务纳入营改增,并可以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

18、零税率。,纳税人身份认定标准有微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500万元)但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对象中,“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修改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这是由于财税2013106号文件一开始就已将企业纳入“单位”,没必要再分列。但需注意的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仍是有区别的。,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

19、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而财税2013106号文件将该规定修改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而看似修改不大,只是将“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实则意义深远,意味着只要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其他营改增政策的细微变化同一省级辖区内的总分支机构可汇总缴税:自2014年1月1日起,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征税代收费用增设条件:对不计入价外费用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设了必须同时符合的三个条件,从而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保存一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修改部分第一条按照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的决定,纳税人增加提供“邮政业”的单位和个人。“邮电通信业”为原营业税中九个税目之一,该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此次扩大范围先将邮政业纳入。,第三条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修改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

21、表述更加准确。即企业不再区分是否经常发生应税服务,只要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单位不再区分企业性或非企业性,即使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如果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删除了“非企业性单位”和“企业”,将二者归入“单位”更为恰当。这是由于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第四条将“小规模纳税人”修改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表述更加准确规范。第八条将邮政业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纳入应税服务范围。第十一条增加“邮政业”,即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应视同

22、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第十二条增加“邮政业服务”适用11%的税率。第二十一条将“增值税税额”修改为“增值税额”删除“税”,第二十二条增加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此处试点范围是指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因此作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购

23、进农产品应排除。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第二十二条删除“(四)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第二十二条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本次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围。铁路运输业务也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再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十三条删除“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二十四

24、条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中的“适用”删除2、将“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中的“和”修改为“或者”。将“和”调整为“或者”更加合适。第二十五条增加“有形动产”。固定资产中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存在构成不动产中的建筑物和构筑附属设备情形,使用“有形动产”对固定资产在本文中的列举即是限制性解释,也体现更加严谨。第三十三条增加了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同时符合3个条件,规定严谨,易判断。,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

25、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第三十八条将“发生提供应税服务中止”中的“提供”删除。第四十二条将“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中“合并”修改为“汇总”,删除“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中“其”,表述更加准确。第五十三条 将执行日期由2013年8月1日调整为2014年1月1日。,铁路有关政策一、概念和征税范围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

26、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试点实施办法)三、免税政策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四、出口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主要变化一、改征增值税从3%税

27、率全额征收的营业税改为11%税率按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至此,交通运输业完整实现改征增值税。铁路运输服务纳入改征增值税后,铁路场站提供的相应服务同步纳入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范畴。二、相关变化铁路运输服务改征增值税后,删除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计算扣除规定,并删除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使用,财税(2013)121号补充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原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2014年1月1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4第6号)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8、后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下属站段,下同)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缴增值税,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四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当汇总计算本部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以下称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增值

29、税应纳税额,抵减所属运输企业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已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下同)的增值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发生除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第五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销售额,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销售额。第六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第七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为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

30、属运输企业取得与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税额,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时抵扣。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用于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第八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用于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进项税额与不得汇总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的原则执行。第九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按照除铁路建设基金以外的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铁路建设基金)预征率销售

31、额是指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取得的收入。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以外的铁路运输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发生除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第十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应按月将当月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填写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见附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中国铁路总公司。第十一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第十二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当根

32、据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汇总计算当期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其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当期已缴纳的增值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计算公式为: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当期应补(退)税额=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已缴纳税额,第十三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十四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按照

33、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进项税额,应当在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第十五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申报不实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7号)一、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3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修改为“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仍可以继续抵扣的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其复印件可以继续作为纳税申报其他资料报送。四、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邮政业相关政策一、概念和征税范围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

35、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财税(2013)121号补充规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称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一)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

36、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二)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三)其他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税率提供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试点实施办法)三、免税政策(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

37、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注:执行免税政策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政业服务仅就邮册等邮品销售等其他邮政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四、出口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主要变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重新定义邮政业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邮政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第三章邮政服务”的规定基本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邮政服务”中包括邮政储蓄,邮政储蓄未纳入改征增值税范围,仍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

38、征收营业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邮政业”的范畴与原营业税政策中“邮政”的范畴基本一致。原营业税政策中,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快递业务按收派服务等税目征税。,二、改征增值税从3%税率全额征收的营业税改为11%税率按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三、免税范围扩大(一)106号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0647号文: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和原营业税

39、文件相比,主要变化包括:免税范围从原来“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扩大到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和“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报刊发行收入全额免税,不需要再按比例计算免税金额。,(二)106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财税201382号文

40、: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速递物流业务收入,自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和原营业税文件相比,代理速递物流业务政策平移。代理金融保险业务政策有所变化:服务对象扩大,从“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扩大到“为金融机构代办”;服务内容扩大,从“代办金融业务”扩

41、大到“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快递业相关政策一、概念和征税范围在106号文中,未出现快递业的概念。从业务形式看,快递业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收派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及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及交通运输业服务已经纳入增值税范畴,106号文在物流辅助服务中增加“收派服务”。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

42、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二、税率收派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的税率为6%,交通运输业服务的税率为11%。(试点实施办法)三、计税方法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四、出口免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主要变化一、改征增值税财税2003106号文: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从征收3%税率的营业税改为按业务性质分别征收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试点纳税人中的一

43、般纳税人提供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5号)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提供邮政服务的企业。,第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邮政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邮政企业(以下称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以下称分支机构)提

44、供邮政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已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下同)的增值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发生除邮政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第四条 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的销售额。第五条 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第六条 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的与邮政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45、的进项税额,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时抵扣。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邮政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第七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进项税额与不得汇总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的原则执行。第八条 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邮政服务接受方和本总、分支机构外的其他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收入;预订款为分支机构向邮政服务接受方收取的预订款。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订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订款。分支机构

46、发生除邮政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第九条 分支机构应按月将提供邮政服务的销售额、预订款、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填写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见附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第十条 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第十一条 总机构应当依据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汇总计算当期提供邮政服务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当期已缴纳的增值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

47、期继续抵减。计算公式为: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机构代办速递物流类业务,从寄件人取得的收入,由总机构并入汇总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收取的上述收入不预缴税款。寄件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邮政企业应向寄件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三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十四条 总机构应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48、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总机构汇总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在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第十五条 分支机构的预征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第十六条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申报不实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第十七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融资租赁 相关政策一、概念和征税范围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

49、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按照批准层级划分为: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50、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试点实施办法)三、销售额扣除(一)业务处理1.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