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17 结构和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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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7 结论与建议第十七章 结论与建议17.1 建设项目简介17.1.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山西开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芮城县东盛科技工业园内进行100t/a冬虫夏草(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7月28日以芮发改备案201424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17.1.2 本工程建设内容简介本项目不新征土地;生产储存租用芮城县东盛科技工业园的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办公租用东盛科技工业园办公楼一层部分办公用房;全厂不设置职工宿舍,不设置锅炉房。本项目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已基本建设完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见表17-1。表17-1 本工程建设内容及建

2、设进程一览表序号项 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1主体工程化验室、培育室超净工作台、微生物培养箱、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电子天平、显微镜、消化炉、凯氏定氮仪、箱式电阻炉、接种瓶厂房租用芮城县东盛科技工业园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已安装蒸煮车间商用电磁炉、高压灭菌锅、磅秤接种室接种箱粉碎车间高密度粉碎机烘干室热风循环烘箱包装车间电子计价秤2储运工程原料库280m2租用东盛科技工业园仓库成品库280m23公用工程供热生产用热为电加热,采暖用热空调设备已安装供水东盛科技工业园300m深井供电由东盛科技工业园变压器接入办公室200 m2租用办公室4环保工程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箱、不合格产品收集箱已建设完成噪声治理

3、隔声减振、隔音门窗、基础减震等尚未建设生态保护措施厂区可绿化面积100%绿化尚未建设17.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17.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芮城县2013年8月2014年8月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结果,SO2浓度范围在0.0180.053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5.33%。NO2浓度范围在0.0120.032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8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40%。PM10浓度范围在0.0610.106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

4、70.67%。17.2.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在评价区4个监测水井中,所有监测项目均未超标,全部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类标准的水质要求,说明厂址附近的地下水水质较好。17.2.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业主委托芮城县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1月21日进行了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17.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产生的最大粉尘小于10%Pmax(粉尘)= 3.49%,出现距离为76m,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达到其二级小时标准值的10%(PM10二级小时标

5、准值为0.45mg/m3),因此不存在D10%。工程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17.3.2 地表水环境影响蒸煮废水冷却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洗瓶废水产生量很小,评价要求将其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区厕所利用园区内的旱厕,办公室厕所利用园区办公楼内的水冲厕,冲厕废水经办公楼化粪池排入芮城县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芮城县污水处理厂;日常生活废水产生量很小,经厂区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清净废水为洗麦废水,评价要求其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非采暖期部分回用于厂区洒水,其余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采暖期部分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其余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芮城县污水处理厂

6、。本工程正常生产时在采取环评及工程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当地地表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7.3.3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调查,评价区范围无地质裂缝、断层等特殊地质现象分布,地表水直接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此外,本项目仅在采暖期有少量清净下水达标排入芮城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运行不会产生对评价区地下水的明显影响。17.3.4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运营后,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7.545.0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由于本项目工程产噪设备较少且远离居民区,本项目的生产运营不会对其造成影

7、响。17.3.5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生产中中产生的不合格的发酵产物外售至当地养殖场作为饲料利用,不外排。布袋除尘器粉尘全部返回包装工段,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封闭式垃圾桶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17.3.6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后不会使原有生态环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造成陆生动物的栖息地环境丧失,但是污染物排放等影响均会对动、植物造成一定影响,但在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防治的情况下,其将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具有改善的可能性。17.4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做到“

8、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保证环保工作健康、持续的运转。企业环境监测站专人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项目、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及频次等按照本报告执行。17.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帮助当地群众解决一定的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本工程环保投资约为15万元(总投资为3000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0.5%。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所有的资源、能源均得到了很好的利用。本项目的环境成本比率、环境系数较低,环境投资效益比较明显,从环境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17.6公众参与本次回收的50份公众参与表中,100%的群众对本项表示支持,无人表示反对。

9、据此可知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积极的、乐观的。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并给予支持的原因主要是认为项目的建设投产后可以更好的活跃当地的经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同时可以解决当地部分农民的就业,带动当地运输业、服务业的发展。17.7污染物总量控制经环评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分析,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工程水、气、声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蒸煮、高压灭菌、烘干等工段的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的方式。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办公室采暖为采用空调。本工程不设置锅炉。本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为高密度粉碎机无组织面源排放。按照省内总量管理要求,不列入总量指

10、标控制范围内,无需申请总量。本工程仅在采暖期有少量清净下水达标排放,无需申请总量。因此,本工程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满足环保要求。17.8厂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土地为工业用地,厂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性不明显。工程在实施各污染综合防治对策后,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项目综合影响判断,建设厂址是可行的。17.9总结论(1)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本)中限制和淘汰类;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7月28日以芮发改备案201424号文对本项

11、目进行了备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的产业政策要求。(2)当地规划根据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厂址位于洞宾西街东盛科技工业园。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文件,晋企发201438号“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清徐县王答乡新型建材创业基地等11家单位为山西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认定芮城县东盛科技工业园服务有限公司为芮城县东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3)清洁生产本工程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生产规模要求。各污染排放环节按照设计及评价要求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后,可达到污染排放及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工程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污染影响

12、小。从清洁生产指标和清洁生产的分析过程来看,本工程的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4)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经环评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分析,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工程水、气、声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5)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影响通过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投产、并采取本报告规定的治理措施后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本项目的生产运营不会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产生较大影响。(6)厂址可行性山西开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冬虫夏草(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实施各污染综合防治对策后,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

13、区域环境功能、土地利用、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及项目综合影响判断,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7)公众参与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进行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表三种方式进行。调查表统计结果显示,周围居民认为本工程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8)总结论综上所述,山西开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冬虫夏草(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采取严格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可以较好的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评价认为本工程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17-5山西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302号 电话:(0351)70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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