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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合同 甲方:河南 限公司乙方:河南省 有限公司合 同 编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装合同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暖通工程施工验收相关规范、标准等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西元国际广场暖通空调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2.1承包范围: 2.2承包内容2.2.1主要包括:的所有暖通空调设备(不包括离心式制冷机组和螺杆式制冷机组采购安装、吊顶式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的采购)的安装,风机盘管控制器的购置安装、空调通风系
2、统、新风系统(不包括防排烟系统)、空调水系统(包括水系统所有的管道、弯头、三通、法兰和阀门)、空调系统的冷却泵、冷冻泵、冷却塔(冷却塔的控制柜甲方提供,乙方安装)、空气幕、所有风机及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控制箱、软启动控制柜(包括配电室到软启动控制柜之间和所有控制箱、控制柜、电源箱之间电缆线的购买及敷设)空调机房内的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室内排风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带负荷试运转,制冷机组厂家全力配合)、维修、售后服务,并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工期,综合单价包死。三、合同价款3.1本工程合同所附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乙方从签
3、订合同到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期间的单价包死价。3.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本合同各子项的综合单项价款包括完成本子项范围中乙方承担的所有责任和费用,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子系统如出现预算漏项,缺项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3.3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3.1设备、材料价格波动;3.3.2工程建设或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和所需费用发生变化;3.3.3民扰和扰民产生的费用;3.3.4与其它配套和单体工程的工程配合费;3.3.5施工现场条件所引发的各种费用;3.4乙方承诺放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索赔权利。3.5结算方式3.5.1结算价款=各子项
4、综合单价各子项工程量四、付款方式1、按照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支付,每月20日上报工程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25日之前支付工程款;2、工程结束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再支付乙方到最终决算价的95%;3、余工程决算价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十五天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4、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若发现提供假发票,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按假发票票面金额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因工人报酬问题造成上访、堵门、停工等事件发生,影响甲方信誉,此
5、类事件每出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该款甲方有权从工程承包款中直接扣除。五、工期5.1施工工期按工程总进度要求,乙方必须密切配合主体安装要求进行。5.2合同工期约定为: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后44个日历天 内全部完成。5.3乙方必须制定赶工预案,以便甲方有要求时提前完成工期。5.4甲方如有其它工期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5.5发生以下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5.5.1不可抗力影响(因天气和其它不可预见的自然原因工期顺延);5.5.2甲方要求的工期推迟。5.5.3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的影响;5.5.4因甲方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5.5.5甲方按合
6、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或甲供材设备没有及时到位影响工期的;5.6非甲方原因造成总工期或阶段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千元的违约金。六、双方工作6.1甲方工作6.1.1提供暖通工程施工图纸。6.1.2协助乙方协调与工地其他单位之间的配合,及时审批或协调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6.1.3提供临时用水、电源、临时存放工具器材的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在合同款中代扣;6.1.4及时按约定支付工程款。6.1.5给予乙方应有的配合和支持,指定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6.2乙方工作6.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主管部门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
7、、投标时合同谈判承诺、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内容和甲方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6.2.2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因施工需要需打横向、竖向孔洞以及进行其它可能损伤建筑物原有形态工作的,必须取得甲方及总承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6.2.3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工程会议,提供各种报表和进度计划。6.2.4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指令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执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偷工减料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人员的整改意见,自觉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在乙方仍无明显改进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
8、目经理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工期延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 2.5在工程现场内,乙方接受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遵守监理程序和监理管理制度;6.2.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工程正式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丢失)等,乙方自费予以修复;6.2.7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办理暖通工程所需的各种手续,处理因暖通工程施工而引起的交通、环卫、环保、执法等事务,执行主管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6.2.8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切事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甲方原因导致工期拖
9、延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2.9乙方在现场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需与主体施工单位结合挂表,水电费自理。6.2.10乙方应参照主体及其他相关工程施工进度,保证不影响其他专业施工进度,出现纠纷需服从甲方安排。6.2.11 乙方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及相关一切手续文件的整理及办理。6.2.12乙方应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若因乙方原因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13乙方需承诺服从甲方制定的工程现场管理制度。所委派的项目经理( )须具有丰富的暖通工程施工经验,并在工地主持日常施工工作,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
10、施工期间需24小时随时保持与甲方( )的联系,乙方现场人员安排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6.2.14乙方必须按本承包合同及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乙方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工作相应的能力,且须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人员队伍,一经确定后,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予以恢复)。6.2.15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投诉
11、,每投诉一次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项目经理被甲方投诉达3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5%的违约金并可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投诉或调职离岗者,乙方每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作为违约金。乙方人员应尊重看房、购房客户,并尽可能满足看、购房客户所提出的正当要求,如发生恶意影响销售工作,根据情节轻重乙方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并向客户及甲方赔礼道歉。6.2.16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材料设备进场前3日向甲方申报并取得书面同意,进场后24小时内报甲方验收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质保证书,以证
12、明其所用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但甲方核对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提供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该事由连续发生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在每一次违约事由发生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6.2.17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 2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6.2.18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程施工人员及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因乙方违章作业或因乙方采取的安
13、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力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2.19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施工,保证每日清理,符合现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如乙方施工时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6.2.20乙方无偿为甲方人员提供技术操作培训及咨询服务。6.2.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以乙方该违约行为为由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质量标准7.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地方或行业现
14、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7.2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采购,符合设计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做好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如乙方供应出现与甲方指定材料及品牌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扣留其材料,并要求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材料及品牌进行供货,同时处以乙方此项金额的五倍罚款。由此产生的工期延长,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7.3工程验收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本暖通空调安装工程的质量不能影响大楼总体质量目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投标书、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
15、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文件)及中央空调安装规范等技术资料和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技术、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经业主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本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不能一次验收合格,处以罚款10000.00元。7.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必须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5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监理规范、监理工作程序进行施工和报验。凡有下列情况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每次向乙方索赔违约金人民币500元2000元:7.5.1未报验及验收不合格而擅自继续施工的;7.
16、5.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施工图和工程材料、设备的;7.5.3规范规定应试验检测而未试验检测及试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擅自投入使用的;7.5.4进场建筑材料未按有关规定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或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甲方指定品牌并能满足工程需要。(2)、设备必须具备图纸、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3)、设备外观应完好无损,附件应齐全;(4)、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增减图纸设计内容及施工分项;(5)、空调系统的施工,应满足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室外冷却塔
17、冷凝设备及空调主机房的噪音处理须通过环保局验收,并取得环保验收合格证。(6)、空调用冷冻泵要求采用变频器,根据空调负荷控制水泵流量。水泵变频的下限频率为其标准频率的70%。(7)、为空调系统配置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及与机组相配套的冷却塔,和完善的水循环系统。且保证冷却塔安置区域楼板荷载要求,同时要控制噪音在昼间60db、夜间50db(室外)。所有泵、塔应设立独立的控制箱,并设手动、自动、备用开关。(8)、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市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图纸上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八、甲方确定的主要设备可用品牌1、风机、风口、风管类:德州金光;山东亚太2、泵类:上海凯泉;3、阀门类:天津奇工、浙江永德信、上海
18、静元;浙江友喜4、冷却塔:东莞菱电。九、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自行组织内部验收,自检合格后,会同甲方进行联合验收,乙方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手续的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一切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10.1工程竣工后一周,乙方必须在25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竣工资料。10.2报送全部竣工资料时,乙方提供与工程一致的竣工图三套。 十一、工程保修11.1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11.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工程维修、养护并承担其费用;11.3保修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发包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出现乙方供货的产品和工程质
19、量问题,乙方在接到权利方(甲方、物业公司或业主等)要求实施保修的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特殊紧急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抢修,相关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11.4在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及时实施维修或维修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认可甲方扣除的费用数额;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或已经退还的,乙方对此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2.1本合同中的条款;12.2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及其组成文件;12.3投标承诺文件;12.4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有关本工程的协议附件、变更、通知、会议纪要(指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的会
20、议并经与会人员签字的会议纪要)、规定及要求等书面文件;12.5经甲方确认的全部的施工设计图纸;12.6相关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图集、行业标准、施工工艺标准、建筑施工手册及政府法律、法规;12.7施工投标文件及其补充说明。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3.1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13.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垃圾并负责垃圾外运出项目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13.3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4现场签证须由甲方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乙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盖章后方生效。13.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
21、规定,负责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否则,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13.6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更换,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由此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13.7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不能为履约保函),每逾期一天处以1000元罚款。甲方在系统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13.7.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的;13.7.2各节点
22、工期延期超过15日历天或总工期延期20天及以上的;13.7.3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或在施工阶段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声誉的; 13.7.4以上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处罚同时执行。十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4.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付款延期不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14.2工程质量未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处理,如乙方未及时处理或二次处理还达不到要求或出现连续质量问题等,第一次发生甲方可处以乙方不少于1000元罚款,第二次发生处以乙方不少于2000元罚款,同时乙方必须提交施工质保改进措施,第三次及以上每发生
23、一次处以乙方不少于10000元罚款,同时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及相关班组,直至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4.3乙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返工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4.4如在实施阶段乙方未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甲方可从其工程款中按总造价5/天扣除违约金,同时乙方制定可行的赶工措施报监理、甲方审核认可后作为下步施工组织依据;如乙方不能及时制定可行赶工措施或虽制定了赶工措施但未按此组织施工或明显已无法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施工,相关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因工期
24、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4.5乙方明确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如乙方书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如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对甲方而言,视为未变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照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投递邮件或以其它方式通知后,即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如乙方未能收到,由乙方承担最终的法律风险。本协议下对乙方发出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挂号信或快递服务送达下列地址:地址:收件人: 电话:邮编:传真:0上述通知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送达:以传真送达,传真发出十二(12)个小时后;以挂号信送达,信件寄出五(5)个工作日后;
25、以国际认可的快递服务送达,通知交由快递服务商四(4)个工作日后。14.6违约责任、索赔以本合同为主要依据,本合同不明确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14.7双方发生争议时,以友好协商为主,协商不成,一方可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五、合同成立和生效15.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投标书工程预算书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投标书、工程报价表等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附:各分项综合单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