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851034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 页数:110 大小:4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0页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0页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0页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0页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电厂调度规程(内容).doc(1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1第二章 调度管理标准5第三章 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9第四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13第五章 电网新设备投入运行的管理23第六章 电网频率的调度管理28第七章 电网电压的调度管理32第八章 供热系统管理37第九章 倒闸操作管理42第十章 电网稳定运行的管理56第十一章 电网事故处理58第十二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75第十三章 电力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管理81第十四章 机组一次调频管理规定85附件一:88附件二:101附件三:105附件四:106附件五:108附件六:109第一章 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1. 为使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简

2、称总调)有效地指挥电网、热网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本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供热等相关设备,均纳入总调的管辖范围。2. 根据本网的网络结构特点和电网、热网的发展趋势,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充分发挥电网、热网经济效益、便于指挥等要求,确定总调管辖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2.1. 热电厂:总调管辖:热电厂所属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变压器、消弧变、35kV、110kV、220kV母线及母线附属设备、升压变压器、安全自动装置。总调许可:所有影响单一机组或全厂机组铭牌出力的辅助设备检修以及机组辅助设备退出备用、高压备用变压器。2.2. 输电线路:总调管辖:全部220kV、110kV线

3、路;由热电厂直接馈出的35kV馈供线路;35kV、110kV、220kV热电厂、变电站及系统联络线;带重要办公、生产、生活用电的6kV、10kV线路。总调许可:由变电站35kV母线经开关转供线路及该线路供电变电站35kV双电源的环并操作;对外供电线路有总开关控制保护的,总开关及以下的线路、变电站。2.3. 变电站:总调管辖:单台容量超过6.3MVA(含)的变电站主变压器、动力变压器、整流变压器,35kV、110kV、220 kV母线及母线附属设备,安全自动装置、变电站滤波装置及高压无功补偿装置。总调许可:单台容量小于6.3MVA的变电站主变压器、动力变压器、整流变压器。非集团所属变电站由相关能

4、源供应部门代管,但操作前要征得调度员同意。2.4. 凡属总调管辖的母线、输电线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定值由总调负责整定下达。能源供应部门代管变电站有关定值由总调负责审核。2.5. 供热系统总调管辖:热电厂供热母管及阀门、对外供热总门、机组供热投停、减温减压站投停;热网主要单位(热电厂、氧化铝生产区、纺织工业园)间联络管道、阀门;氧化铝各分厂进汽总一次门;热网内所有800mm及以上管径的主要管道、阀门。总调许可:所有影响供热量变化超过20t/h的工作、影响供热机组供热能力的工作。2.6. 除盐水、冷凝水总调管辖:氧化铝各厂回水至各电厂的管道、阀门;电厂之间除盐水管道、阀门。3. 总调管辖

5、的设备,应由总调直接进行操作运行调度管理和指挥事故处理。但由于通讯或其他原因限制时,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调度管理:3.1. 总调通过有关热电厂转达调度指令进行操作和运行调度管理。3.2. 为便于操作及事故处理,总调指定或委托有关热电厂进行操作和调度管理。3.3. 设备属于总调,总调指定或委托有关热电厂代管并进行操作和运行调度管理。为使电网、热网调度范围的划分原则有利于“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的实施和符合电网、热网发展的客观规律,凡属总调管辖的设备明细表,总调将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和电网发展状况,定期颁发给有关热电厂和各相关单位。附:魏桥电网调度管辖范围中所指设备名称的含义:名 称含 义锅炉锅炉本

6、体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附属开关、刀闸、互感器;发电机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一次调频等。母线包括、母线。母线附属设备包括母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母联、分段断路器及刀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器。主变主变压器本体主变附属设备主变各侧断路器及刀闸;中性点接地刀闸;电抗器、避雷器及其刀闸;主变继电保护。断路器断路器本体断路器及附属设备断路器及其两侧刀闸、接地刀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线路线路电压互感器及其刀闸;耦合电容器、阻波器。影响出力的附属设备影响机组或全厂达不到额定出力的附属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稳控装置、小电流选线装置消弧线圈及其附属设备消弧线圈及其刀闸、连接线等。单位供热总门X

7、X单位与热网联络的总阀门热网附属设备热网疏水阀、安全门。第二章 调度管理标准4. 凡已并入本网的热电厂、变电站、用汽单位的运行调度员、值长、值班员,必须服从总调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5. 总调值班员是电网、热网所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应正确地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总调值班人员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总调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6. 总调值班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有关热电厂、变电站、用汽单位的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执行。如接令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时,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

8、告并说明理由,由发令的总调值班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消,如果发令的总调值班人员重复调度指令时,接令值班人员必须执行;若执行该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热网安全时,接令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总调值班人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如有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者,一切后果均由受令者和允许不执行该调度指令的领导负责。决不允许有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有意虚报或隐瞒情况的现象发生。7. 对违反本规程及总调相关规定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电网、热网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追究相关人

9、员责任。7.1. 一般情况下,根据情节轻重,扣罚责任单位10010000元。7.2. 性质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给予行政处分。7.3. 对造成后果的,报集团公司处理,并在全公司内通报。7.4. 未经总调批准启、停总调管辖设备、线路(包括新设备)、操作热网阀门,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10000元。7.5. 未按调度指令规定的时间启动、停运总调管辖设备、线路、操作热网阀门,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5000元。7.6. 设备消缺或检修复役一次启动不成功的,扣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影响供电负荷的,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相关规定进行定性处理事故调查处理。7.7. 设备检修或消缺,未按规定或调

10、度批准的时间复役,复役时间每延迟1h,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注:设备启动不成功指启动连续运行未达到72小时的设备。8. 凡属总调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未得到总调值班员的调度指令,各有关单位的运行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自行改变其运行方式(对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应按照有关规定边处理边向总调值班员汇报)。9. 凡属总调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各有关单位必须得到总调当值值班人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改变设备运行状态的操作(事故处理及对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应按照有关规定边处理边向总调值班人员汇报)。10. 各发、供电单位领导人向其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或指示,如涉及总调值班人员

11、的权限时必须经总调值班人员的许可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的规定,涉及到总调权限时,应事先征得总调同意并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备案)11. 当总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热电厂、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应迅速报告总调值班人员,同时应按照现场规程迅速处理。12. 总调值班人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是:热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氧化铝工艺调度、变电站正、副值班员。总调值班人员与其联系对象之间联系调度业务,发布调度和事故处理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并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13. 各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严

12、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按规定的交接项目逐项进行。交接清楚后,交接班双方应签字,交接班工作才算结束。在事故处理或进行重要的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14. 各热电厂值长在交接班后五分钟内,氧化铝工艺调度及110kV、220kV变电站值班员在交接班后十五分钟内,应主动向总调值班员汇报,互通接班情况。总调值班人员在接班后二十分钟内,应向各单位值班人员了解运行情况,并将电网有关情况向地调汇报。15. 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由政治思想和专业技术素质较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强和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并且书面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备案,值班人员变动,其名

13、单也应及时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备案,备案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总调值班人员只向备案人员下达操作指令。如未报送值班人员名单,一切后果自负。第三章 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16. 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原则,保证电能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应充分发挥本网发电、输电、变电设备的能力,保证供电的连续可靠。17. 热电公司调度中心负责编制电网、热网的年度、月度运行方式和生产、检修计划,由公司领导批准。热电公司调度中心负责按公司领导批准的年度、月度运行方式或生产检修计划编制日方式、特殊方式(含节日方式)和事故运行方式。电网正常运行方式(含电气接线)编制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应

14、满足下列要求:17.1. 保证电网、热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17.1.1. 能迅速消除事故,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保证对重要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供热。17.1.2. 当电网最大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或重载输电线路因故跳开时,保证电网稳定运行。17.1.3. 短路容量不超过设备的允许值。17.1.4. 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能正确配合、可靠动作。17.1.5. 电网的电能质量符合规定。17.1.6. 实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发供电的连续、可靠。17.1.7. 实现电网的最佳效益和企业的最佳效益。17.2. 为编制电网年度、月度、日运行方式,各有关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

15、提供下列资料(年度于十月底前,月度于上月18日之前):17.2.1. 全年及分月的本站最大有功、无功负荷及电量、汽量需求计划。17.2.2. 属总调管辖的主要设备检修计划。17.2.3. 电网事故紧急拉限电序位表变更建议。17.2.4. 本网各站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的容量表。17.2.5. 新设备投产计划及电量、汽量需求计划。17.2.6. 其他和生产调度相关的资料。17.3. 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包括:17.3.1. 全网及变电站的分月最大有功、无功负荷、电量的需求预测及经济分析。17.3.2. 全网各热电厂的分月有功、无功可调出力及电量预测(含新投产设备)。17.3.3. 全网及各变电站的有

16、功、无功电力电量平衡计划。17.3.4. 全年最大、最小和正常运行方式的潮流图、稳定计算结果和电压水平预测。17.3.5. 电网正常及检修的运行方式。17.3.6. 电网主要基建项目投运计划及其运行方式的预安排和分析。17.3.7. 电网检修进度表、新设备投产进度表。17.3.8. 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17.4. 根据电网运行需要,还要编制以下专题:17.4.1.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和运行说明。17.4.2. 电网中主要设备和输电线路最大允许电流。17.4.3. 电网稳定限额、稳定措施及运行规定。17.4.4. 电网短路容量表。17.4.5. 电网按频率减负荷方案。1

17、7.4.6. 电网事故时紧急拉限电序位表和保安供电明细表。17.4.7. 电网的年度方式还应包括上一年电网运行的分析内容。17.4.8. 其他重大问题。17.5. 电网月度运行方式(月度检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7.5.1. 电网主要设备的大小修计划进度表。17.5.2. 电网基建项目投运计划及其运行方式的预先安排和分析。17.5.3. 本月内基建与检修工作的配合及其注意事项。17.5.4. 其他需要安排或预安排的运行方式及分析。17.6. 电网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7.6.1. 全网及分站有功及无功负荷和日用电量需要计划。17.6.2. 电网各热电厂有功及无功出力和全日

18、发电量预安排计划。17.6.3. 电网内各热电厂机组运行、启停、检修、备用等预安排计划。17.6.4. 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含运行方式安排、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对电力通信设备的影响、运行注意事项和反事故措施等,必要时应附图)。17.7. 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17.7.1. 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应包含电网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全部内容。17.7.2. 法定节假日前后12日的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全部内容。17.7.3. 有关历史资料中的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内容及其分析。17.7.4. 电网特殊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的有关薄

19、弱环节、注意事项及对策。18. 对运行数据为接入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用户,为掌握其负荷及电压情况,相关管辖单位应定期对用户负荷及电压质量进行实测,应将实测记录报送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以便分析汇总上报。19. 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为本地区雷雨季节,各单位应制定在雷雨期间的过电压保护方案和措施,并应尽量避免限制电网的一次运行方式,以保证电网运行的安全、经济和灵活性,同时需将防雷运行方式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第四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20. 总调管辖的热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编制的原则是从设备运行情况和保证电网安全及发用电平衡等实际出发,依据设备检修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所规定的周期及检修工期,由热电

20、公司调度中心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各热电厂根据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编制的年度检修计划上报月度检修计划。日检修计划(含大、小修、临修等)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根据生产运方要求和检修计划安排批复。21. 热电厂及变电站管辖的设备检修,影响到主网运行或发电机出力的,如运行方式、中性点接地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等应事先报经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同意。22. 设备检修按时间分为年度、月度和日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类别分为定期(含大、小修)、临时检修(含状态检修、低谷消缺)等。设备检修包括:发电设备、母线设备、输电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热网阀门管道等。定期检修指列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的月度检修计

21、划的检修、维修、试验等。临时检修指未列入月度检修计划的检修,如设备异常、故障、缺陷等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役检修。低谷消缺指未列入检修计划,可在电网低负荷时段(7:0017:00)完成的临时性消缺工作。23. 为加强设备检修的计划管理和准确地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要求各单位:23.1. 年度设备检修计划根据当年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制次年度设备定期检修(含大、小修)计划,并于十月底前报送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经汇总、平衡后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组织编制次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批准下达执行。23.2. 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根据本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和当前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制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并于当月18日

22、前将次月的设备检修计划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平衡后编制全网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23.3. 节日设备检修计划在集团公司确定的放假日前半个月,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书面提出节日期间(含节日前后各一天或公司规定放假期间)的设备检修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节日检修计划(含日运行方式)。24. 凡属总调管辖的设备,虽已列入月度检修计划,但设备主管单位仍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提出设备检修申请书。24.1. 设备大修提前三天12:00前;24.2. 设备小修提前一天12:00前;24.3. 其他经公司批准的计划检修提前一天12:00前。25.

23、 临时检修及其处理25.1. 在月度设备检修计划中批准的发供电设备定期(含大、小修和维修)以及节日检修计划以外的设备停役检修,均应统计为临时检修。25.2. 临时检修(含状态检修、低谷消缺、故障检修等)不列入月度计划,临时检修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生产副总批准后,再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提交设备检修申请书。25.2.1. 临时检修工期超过一天的提前一天12:00前。25.2.2. 低谷消缺提前一天16:00前。25.2.3. 运行设备故障停运检修,应在设备停运后,立即办理书面申请,夜间停运次日检修至8:00后仍需继续工作的,应在次日上班后8:00前补办书面申请。26. 设备停止运行或失去备用,虽

24、已被批准检修,但在设备停役或失去备用前,仍需得到总调的指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关操作。设备主管单位或现场值班人员未经总调值班人员许可,均不得擅自将设备停役或退出备用。27. 基建施工单位要求停役运行设备,也应纳入设备主管单位的检修计划中,并经设备主管单位向总调办理设备停役申请手续。涉及总调管辖范围内的有关电力通信设备(含通道)、远动设备等检修,也应事先办理申请手续,得到批准或许可后方可执行。28. 凡总调管辖并已批准的设备检修,应得到总调值班人员的指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停、复役操作。停役操作完毕,由总调值班人员发布检修许可令后,方可转入检修。设备检修完毕,由设备主管单位或现场值班人员验收合格,并

25、向总调值班人员报竣工后,由总调值班人员发布指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复役操作。现场运行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经总调值班人员发布指令所规定的设备状态。29. 属热电厂或变电站管辖的设备检修,涉及到对主网运行方式或发电出力(指机组铭牌出力)有影响者,均应事先向总调提出申请或办理书面手续,凡办理书面手续的申请必须严格履行开、竣工申报规定,由值长发布检修许可指令,并向总调值班人员汇报。检修完毕后,由值长向总调值班人员汇报竣工,并与现场核实后发布设备复役操作令。30. 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期进行时,设备主管单位或其调度机构应在设备停役前六小时向总调值班人员办理延期手续,未经总调值班人员同意,不

26、得擅自将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自行改期。31. 对经过批准已停电的设备,在未获得开工许可前,不得擅自进行检修,应视为有随时来电的可能。严禁在未经申请和开工许可(虽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严禁约时检修或停、送电。32. 已开工的检修设备如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投入运行或恢复备用时,检修申请单位应提前办理设备检修延期手续并说明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已开工的检修设备若增加工作内容亦照本条处理。32.1. 设备大修提前三天12:00前;32.2. 设备小修提前一天12:00前;32.3. 临时检修三天及以上的提前一天17:00前;当天完成的提前3小时;检修时间不足3小时的,提前1小时办理延期手续。33

27、. 计划检修的主设备在检修工期内可以申请试运,但试运终止时间不得超过检修工期终止时间。临修设备不可试运。34. 凡检修设备为进行改造(包括线路、热网管道等改造)或在复役时需要进行有关试验(如:核相、冲击等),申请检修单位均应提前三天向总调提供改造后的图纸、技术参数或试验内容、方案措施等,并拟订实验方案与设备检修申请一并报总调(在设备检修申请单的备注中扼要说明)。35. 调度管辖设备进行更改继电保护定值时,总调值班员按照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的保护定值通知单下达调度指令,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凡在调度许可的设备上进行更改继电保护定值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在工作前一天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

28、书中要写明变更原因,并附整定原则和定值单),并经总调批准后才能进行工作,若是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而进行继电保护更改定值时,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或者在一次设备检修申请书上按上述要求写明。36. 总调值班人员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批准设备的临时消缺工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做详细记录:36.1. 机组辅机故障仅影响备用(达不到铭牌出力,但不影响计划曲线)而且工期不超过当班时间;若电网条件许可,仍满足本网旋转备用的,工期可延长为两班。36.2. 影响机组或全厂额定出力,但不影响本网电能质量且工期当班内可以完成的辅机设备检修。36.3. 影响全厂发电但工期不超过当班,电网内有足够的旋转备用可以调整,且电网潮

29、流允许的设备临时检修。36.4. 属总调管辖范围内设备的临时检修,如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工期以当班为限;若对下一班的日调度计划无影响者,工期可以延长为两班。节假日及办公时间以外的属总调许可而又急于消缺的设备临时检修,如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工期以当班为限,最长不得超过两班。36.5. 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设备相配合的其他设备检修,时间不得超出计划检修设备所批准的工期。36.6. 凡隔班的消缺工作,均应有书面的申请。当班的消缺,可口头申请,但双方要做好记录。36.7. 所谓“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主要指:36.7.1. 不调整本网的正常电气接线方式(如:环网运行方式、母线正常接线

30、方式、中性点接线方式);36.7.2. 不影响电网的电能质量;36.7.3. 不危胁电网的稳定性;36.7.4. 不影响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合。37. 热电厂和变电站检修时间的计算是设备从电网、热网中断开停役(拉开断路器、关闭主汽门、关并炉门、关热网隔离门)时起,到设备重新投入电网运行(合上断路器、开启主汽门、开启并炉门、开启热网隔离门)或根据电网要求转入备用为止。投入运行(或备用)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包括启动、试验以及投运后的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输电线路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线路开始压负荷或转热备用操作时起,到线路检修竣工转为运行为止。38. 属总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带电作业

31、,无须提出书面申请,但在开始作业前应得到总调值班人员的同意后(有具体要求应做书面说明)才能进行。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总调值班人员汇报。39. 设备检修时间含设备停复役操作时间,均不能安排在交接班时间内开始,即每日7:30-8:10;15:30-16:10;23:30-次日0:10不安排倒闸操作。凡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总调值班员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40. 公司内部设备检修,影响生产单位生产或办公等,需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主管领导、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向总调提交设备检修申请。设备检修申请需办理延期手续前,也应得到本部门主管领导及受影响单位领导的批准后办理延期

32、手续。41. 设备检修需停电、停汽的,申请停电、停汽单位负责将批准的停电、停汽时间和影响范围通知到相关单位。42. 设备检修申请书填写要求:42.1. 设备检修申请书应按检修申请格式正确填写。申请编号、检修类别(计划、大、小修、试验、临修或延期等)均应写明。列入当月检修计划的应填写计划,无计划的填写临修。填写应全面、简单、明了,检修设备内容不得超出停修设备的范围。如不符合要求,总调值班人员应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42.2. 设备检修申请书编号原则上以单位缩写、日期和顺序号格式组成,根据公司发展,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的增减定期下达编号格式。42.3. 设备检修申请书

33、领导签字必须齐全,铝电公司由车间(工作领导人)、分厂、分公司三级签字,其中分厂级必须由厂长或安技科科长签字,分公司级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安技处处长签字。42.4. 检修设备必须在本规程规定时间内向总调提出申请,否则总调有权不批或推迟批复。42.5. 为便于设备检修申请管理,对检修已开始中途可恢复的设备检修,实行当日申请书注销制度。42.6. 同一单位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设备停电进行不同的工作,不论工作组的多少,均由工作单位汇总以一份申请书向总调提出,但应写明主要工作内容。42.7. 对于检修过程中因电网需要能中止工作进行送电的应注明所需恢复时间。否则填写“不能”。42.8. 申请单位有特殊要求

34、时,应在申请单位意见栏中说明,有冲击、试验、核相等项目的,应附实施步骤。新设备送电必须填写新设备送电申请。42.9. “停修设备名称”栏的填写,应将检修工作中需停电的主设备(主变、母线、断路器、线路)全部写明,并使用电压等级、双重编号。例:XX kV X# 母线、XX 线XX 断路器停。XX kV X# 主变及两(叁)侧断路器停。42.10. 填写规则的规定如下:不按规定填写的设备检修申请书,总调值班员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设备检修申请书填写单位负责。42.10.1. XX kV XX线XX断路器停,表示停用XX断路器,线路不需停电;42.10.2. XX kV XX线停,表示停用XX

35、线路;42.10.3. XX kV XX断路器及XX线停,表示断路器、线路均停。42.11. “检修主要内容”栏只需填写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不必填写全部内容。例:大修标准项目、小修标准项目、母线清扫、主变大修、三侧断路器小修、线路小修、更换拉线、XX刀闸小修、PT预试等。42.12. 二次设备工作必须停用一次设备的“停修设备”栏应按一次设备停用提出。42.13. 检修人员在现场工作发现新的缺陷,需增加工作内容时,如是简单的当天能完成的工作,可向运行人员提出并由运行人员向调度作口头申请,调度口头下达临时调令。但调度、运行双方都应按规定作好记录及录音。运行与检修人员按规定履行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36、42.14. 供、用电设备检修(含线路、变压器、开关等检修)时设备检修申请书中填写的申请检修的起止时间为:42.14.1. 需降负荷的,开始时间为开始降负荷时间;不需降负荷的,开始时间为设备开始转热备用时间。42.14.2. 结束时间为设备投入运行或根据需要转为备用时间。42.14.3. 根据不同工作要求,涉及压负荷的根据负荷轻重必须预留5-20分钟压负荷时间。42.14.4. 设备转检修和投运操作,根据不同操作要求,必须预留足够时间,具体可提前与总调协商确定,必须坚持尽量缩短工作时间的原则。一般全站停电等操作约20-60分钟;线路停送电约30-50分钟;联络线路(两侧)停送电约40分钟;联络

37、线路(三侧)停送电约50分钟。42.14.5. 公司内部的设备检修时,以上时间均应包含在向集团公司提交的停电申请中。43. 设备低谷消缺申请书的填写要求:43.1. 设备低谷消缺申请书编号原则上以单位缩写、日期和顺序号格式组成,根据公司发展,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的增减定期下达编号格式。43.2. 申请单位、机组号、消缺主要工作必须详细填写清楚。43.3. 提交时间须在计划工作时间的前一天16时前,申请工作时间须在当天的7:0017:00(夏季18:00)之内。43.4. “申请单位意见”一栏必须有车间、分厂、分公司三级主管领导意见签署。43.5. 如在批准的消缺时间内工作无法结束,须

38、经车间、分厂、分公司三级领导同意后,在批准的结束时间前办理延期手续,并说明延期原因。44. 计划检修的主设备申请试运的要求:44.1. 计划检修(主要指大小修)的主设备,在批准的检修工期内申请试运,应提前一天12:00前,由设备主管单位负责人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运方工程师申请。44.2. 批准试验的主设备投入(并网、并汽)运行后,试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第五章 电网新设备投入运行的管理45. 凡将并入本网的新设备,必须在设计审查时,明确调度关系,并由建设单位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提出设备命名、编号的书面申请报告。46. 属总调管辖或调度许可的设备,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负责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和电

39、网内统一命名编号的原则进行设备命名编号。凡投运后为总调管辖或调度许可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在设计审查前,主管(或主审)单位应将设计项目的有关资料提供给总调,以便总调进行研究,并对设计提出意见或建议。凡并入本网属总调管辖及许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在启动前一个月,建设单位向总调提供有关资料,其内容如下:46.1. 主要设备规范及设计参数(三份)。46.2. 电厂一次主接线图(三份)、电厂的厂用电系统图和主蒸汽系统图、循环水系统图、热电厂、变电站的平面布置图(两份)。46.3. 线路的地理走向、换位循环、交叉、合杆、杆塔及导线型号、导线长度、导线排列型式、几何均距(或线间距离)、绝缘架空地线、相位及

40、引下装置等图纸(一份)。46.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图、展开图及配置(包括设计、制造厂图纸资料等两份)。46.5. 调度通信方式及通信设备情况(包括通道、结合设备等两份)。46.6. 调度自动化、远动设施及设备情况(两份)。46.7. 热网管路系统图、管径及地理走向图(两份)。46.8. 设备命名编号的建议(一份)。46.9. 其他设备资料及说明(两份)。47. 新设备在投入运行前一个周,由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施工部门向总调提出投入运行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其内容如下(资料没有按时提交的,则根据推迟提交时间相应推迟设备送电时间):47.1. 主要设备实测参数(如主变,线路正、负、

41、零序阻抗,线路互感器及线路高频特性,CT、PT变比等参数的实测值)。47.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情况。47.3. 启动试运行方案(包括冲击范围、步骤、试验项目、负荷要求和新增用电设备负荷资料、变电站中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最多台数等)。47.4. 现场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47.5. 批准的运行人员名单。47.6. 调度通信设备调试情况及电话号码。47.7. 远动设施及安装、调试情况。47.8. 预计投入运行的日期,以及准备采取的基本运行方式。47.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48. 在新设备预定投入运行前三天,总调应对新设备投入运行申请书予以批复,其内容包括:48.1. 设备的正式命名

42、编号。48.2. 设备的调度管辖和许可范围的划分。48.3. 设备投运后的运行方式和注意事项。48.4. 批准投入运行的时间和启动试运行计划(包括调度操作计划)。48.5. 有权发布调度指令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48.6. 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48.7. 主变分接头的位置。48.8. 通信远动要求和注意事项。48.9. 对现场规程中与主电网有关部分的意见。48.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49. 新设备启动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9.1. 该工程已全部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验收工作(包括主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等)已经结束,质量符合安全运行要

43、求。49.2. 参数实测工作已经结束,并书面提交有关单位,测试结果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如需在启动过程中测参数者,应在投入运行的申请书中说明)。49.3. 生产准备工作就绪(包括运行人员的培训、考试合格,现场图纸、规程、制度、设备编号标志、抄表日志、记录簿等均已齐全)。49.4. 现场具备启动条件,且调度关系明确。49.5. 有关电力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系统良好。50. 新设备冲击送电完毕(供热管道吹管完成、发电机第一次并网、锅炉第一次并汽)时起,即已属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未经申请批准或虽经申请批准,但未得到有关值班调度员指令或同意前,不得进行任何操作和工作,绝对禁止自行将新设备投入或退出运行。

44、51. 在新设备投入运行前,总调和有关调度部门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51.1. 修改调度模拟屏及调度自动化系统中相关图表。51.2. 修改电网一次接线图。51.3. 修改二次回路图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图。51.4. 修改参数资料及健全设备资料档案。51.5. 修改有关调度规程(包括设备运行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方案等内容)。51.6. 有关人员应熟悉现场设备、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运行方式,并进行事故预想。51.7. 进行潮流和电压计算,校核电网各点短路容量。51.8. 进行电网接地电容电流及消弧线圈整定计算、确定消弧线圈整定方案。51.9. 其他与新设备投入运行有关的内容。52

45、. 对新建、扩建的电厂和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等重大项目,在工程进入相应阶段时,工程主管部门应与热电公司调度中心联系,研讨有关调度关系、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等项目及完成进度等事项,以便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充分作好投运前的准备工作。53. 新设备投运前,工程主管部门召集有关单位开启动会议,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启动方案、调度操作步骤进行讨论,并取得统一意见,以便有关单位事先作好启动操作的准备并贯彻实施。54. 电气设备投入运行时,按下列规定执行:54.1. 对电力线路:54.1.1. 投入全部继电保护装置;54.1.2. 停用重合闸;54.1.3. 合闸冲击三次。54.2. 对电力

46、变压器54.2.1. 投入全部继电保护装置(带时限的保护需改为瞬时);54.2.2. 合闸冲击五次,第一次冲击送电不得少于10分钟;54.2.3. 带负荷连续试运行24小时无问题后,转入正常运行。55. 热网新建供热管路投运前,设备主管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暖管和吹管,对系统有较大影响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供热管道吹管工作必须经总调许可后进行。第六章 电网频率的调度管理56. 正常运行的频率调整56.1. 与山东电网并网运行时,电网频率应保持在50Hz运行,其偏差不得超过0.2Hz。56.2. 与山东电网解网运行时,电网频率应保持在50Hz运行,其偏差不得超过0.5Hz。56.3. 在电网正常运行时,各热电厂应依照日调度计划负荷曲线带负荷,不得随意增减出力。各热电厂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日调度计划负荷曲线时,必须预先得到总调值班人员的同意。56.4. 总调值班人员可根据电网需要,有权修改各热电厂的日调度计划负荷曲线,同时也可根据负荷变化趋势,随时通知变更增减出力的速度。56.5. 为了保证电网频率正常,在编制电网及各热电厂日调度预计出力曲线时,应考虑留有必要的旋转备用容量,并考虑联络线的输送能力。56.6. 魏桥电网与系统解列孤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