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火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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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矿 井 综 合 防 灭 火 措 施编制单位:通 防 工 区编制日期:2012年12月25日执行日期:2013年 1月 1 日一、概述火灾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造成矿井火灾的因素很多,防范难度较大,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规定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在认真查找掌握引发火灾的原因、规律和类型的基础上,针对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制定矿井综合防火措施。二、井上防灭火1、按照“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防火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并严格落实到

2、责任到人。2、矿井消防用水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敷设消防管路到各作业地点。确保消防管路24小时畅通。3、防止烟火入井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矸石山距离不得小于50米。矸石山和炉灰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流的上风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由安全科检身员每班对下井作业人员进行检查,严格携带烟火下井。4、设地面消防材料库为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料,且供应及时,随时使用,在井上翻笼房附近设地面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有井口工区设专

3、人管理、 建帐立卡,定期检查、更换、补充。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5、2.5m绞车房、主要通风机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木料厂、充电室等要害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6、安全科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池、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六落实”要求限期整改。7、井口房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有明电现象。三、井下防灭火1、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1)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m2,敷设2吋消防水管两路,通至井下所有巷道,消防管路应每隔100m设置三通和阀门。(2)

4、在-140m水平西翼集中运输巷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由通防工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3)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等工作。确需施工须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师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且在工作地点两端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并有供水管路、防火沙、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4)预防电器设备失控引火。加强用电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杜绝电气火源。及时检查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运转、控制和保护装置,预防机械摩擦起火。(5)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防爆破引

5、火。(6)架线电机车的轨道联接导线必须焊接牢固,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并按要求安装隔离道。不回电的轨道与回电轨道之间,第一道在两种轨道之间,第二道在不回电轨道上,其长度不得小于一列车长度;准备巷道、回采巷道及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的入口处。隔离道必须绝缘可靠,并用绝缘材料固定,每二道为一组,车场内的重、空车线必须同样安装,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绝缘可靠。(7)井口房至井底车场及井下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包括背帮背顶),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搭投临时操作台、休息台。(8)井下风筒必须用双抗阻燃型。(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

6、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沙、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和硐室内。(10)井下火药发放硐室、井底车场、候车室、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机电硐室,应按规定配有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机电硐室应安设防火铁门。(规程460条)(1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应经常检查、维修。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杜绝失爆,防止发生火灾。(1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13)矿井每年应进行至少一

7、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区域的避火灾路线。(14)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应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1)地面发现火灾事故,由保卫科长负责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救火,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3)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危险区发出火警信号,并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迅速向矿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及新汶救护大队汇报。(4)救护大队未到达前,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果断

8、判断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提出处理方案,由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组织实施。(5)设法弄清火情,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严防此生事故的发生。(6)正确调整风流方向,控制火灾继续扩大。(7)侦察火情,弄清发火性质、位置、火势、波及范围、消防等情况,为制定灭火方案提供依据。(8)制定正确的灭火方案,采取果断行动。(9)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沿指定的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灾区。五、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1、煤层自然发火的初期预兆(1)巷道中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雾气、巷道壁及支架上出现水珠,这是煤炭已开始自燃的征兆之一。(2)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出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焦油味,表明已发展到自热阶段后

9、期。(3)从煤炭自燃或自燃的地方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都比平常明显升高。(4)当人接近火源附近时,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舒适的感觉。(5)结合人的直接感觉,进一步进行井下空气成份变化的检测,确定煤层自然发火和预防。2、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1)建立健全预防自然发火制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器仪表。每7天对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上隅角及密闭内进行一次一氧化碳测定。(2)矿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治自然发火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防止煤层自然发货措施。(3)积极选用煤炭回收率高,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易于隔绝的先进开采技术。(4)采用沿

10、空送巷,实现无煤柱开采新技术,取消区段煤柱。(5)坚持由边界到中央、由上山到下山、先上层后下层的正规回顺序。(6)防止采空区漏风,回采工作结束后五天内必须进行永久密闭,废弃巷道在撤除设备24h内进行永久密闭,采区结束后七天内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7)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8)正确合理地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减小密闭内外气压差。(9)提高密闭墙质量。密闭墙必须二道为一组,间隔5.0米,并在外侧密闭墙上部留100毫米的观测孔,待密闭牢固后自观测孔内灌注黄泥浆。(10)、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

11、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11)利用KSS-2000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密闭内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分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安设CO传感器进行监测。 (12)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3、煤层自然发火的治理(1)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进风流中时应立即进行全矿性反风。(2)当火灾发生在总回风流中时,只有维持原风流方向在瓦斯涌出量小的情

12、况下适当减小风量,但不得停风。(3)当火灾发生在采区时,风流控制原则是稳定风流,保持正常的通风,要特别注意防止风流逆转。(4)当发生在采区进风流中时,立即进行区域性反风。(5)在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防火门,防火门始终处于常开状态,当发生火灾时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后仍不能灭火,则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降低财产损失。(6)采空区发生火灾时,要采用隔绝灭火法和联合灭火法进行灭火。将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砌筑密闭墙,将火区封闭,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采用从地面或井下巷道向以封闭的火区内打钻灌泥浆

13、,或注入惰性气体,使火区尽快熄灭。(7)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发生火灾时,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采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和防灭火管路进行灭火,在进风侧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全部撤出。在上述方法无效果时,采取隔绝方法进行灭火,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将火区封闭起来,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8)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保持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如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发生火灾,严禁局部

14、通风机开启,在进行探查后再采取安全措施。(9)火风压对矿内正常通风设施造成破坏引起风流逆转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流。将设置在排烟路上的巷道内的防火管路及水幕打开以降低烟温,并控制火源进风侧的供风量,但不得造成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全部设法开启降低通风阻力,但要注意防止冒顶堵塞排烟通道。(10)采用均压技术消除采空区漏风风道两端的压差,以降低漏风量。(11)健全通风设施、简化通风系统、缩短通风线路,保证通风断面,提高通防设施质量保持风压稳定。(12)为确保发生火灾后迅速控制风流,机电科、通防工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设备保持完整、灵活可靠;矿井反风及区域反风风门保持灵活可靠,以

15、确保在规程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顺利反风。六、矿井灭火方法1、直接灭火(1)、用水灭火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水量充足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前要首先切断附近电气设备电源,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在灭火过程中要避免水蒸气和煤渣飞溅伤人,同时保持正常通风,以使高温烟气导入回风流中。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含量。(2)用砂子或岩粉灭火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覆盖火源与空气隔绝灭火。2、封闭灭火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

16、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3、联合灭火为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七、火区启封管理1、火区管理(1)每一个火区都要建立一份火区管理卡片,并按标准详细记录有关资料。(2)建立健全防火墙管理制度。(3)加强封闭火区的检查工作,做好详细记录。(4)采空区、煤柱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若发现自燃烟雾或明火、一氧化碳超限时,定为自然发火事故。(5)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立即通知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并向并钢城区煤炭工业局调度室

17、汇报。(6)救灾领导小组根据井下火情迅速研究确定灭火技术方案。未经救灾小组同意,严禁任何人改变火区通风系统。(7)通防工区要建立自燃火害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详细记录每次自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过程。绘制火区位置图,火区位置图和管理卡,必须永久存档管理。(8)所有防火墙都要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9)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由通防工区进行取样化验,气样送上级授权单位进行分析化验。防火墙内、外的空气温度、空气压差、气体成分,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对每次化验结果都必须报各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科室。(

18、10)每周检查一次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11)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熄灭。 火区内的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火区内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火区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2、火区启封(1)、火区启封时必须有新汶救护大队参加启封。火区的回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火区回风流经

19、巷道不准有任何人工作或停留,并安排在通往回风巷道口中设专人站岗。有电气设备地点必须切断电源。(2)、准备好足够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物料、设备和灭火器具。(3)、启封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并要避免使用的工具与支架、设备等铁制物件碰撞,产生火花,引爆瓦斯。(4)、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3天内,每班必须由新汶矿山救护大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从事正常生产工作。公 司 审 批 意 见编审单位及人员签字:编 制 人: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安 全 科: 年 月 日 通防工区: 年 月 日技 术 科: 年 月 日 调 度 室: 年 月 日安全矿长: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生产矿长: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矿 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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