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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讲人:祁慧慧法律事务办,了解风险是关键,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法律风险是二十一世纪企业最大的风险!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的法律风险越高!,(一)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和企业家的第一要务,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曾说:GE业务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对他的员工说“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大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华为企业董
2、事长任正非写过一篇华为的冬天,对华为在迅速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做了全面剖析。其中有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每一天,我都要提醒自己:企业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知名企业格力集团的老总苏结宏,在回忆创业当初时不无感慨地说:“赚钱的整个过程都充满了法律关系,处理得好坏,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在改革开放刚开始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合同的概念,曾使企业受到损失,这个教训我一辈子都不会忘。企业在成立的前五年,官司不断,经常接到法院的传票,企业领导很难集中精力搞经营。后来,有了常年法律顾问,官司大幅度下降,老总们可以集中精力赚钱,感觉好多了。在格力集团,每半个月左右,都要和法律顾问沟通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引进项
3、目时,法律顾问从谈判开始就要参与。因为,企业的经营者满脑子都是如何把钱赚到手,把企业办成功,但是,这个钱是否能赚,在赚钱的过程中,具体的作法是否符合国内外的法律,就需要法律顾问把关。与再熟悉的人合作,也要有法律顾问参与,这在格力集团已经成了规矩。企业家不能没有主见,但主见不能代替法律,如果硬要上,只能把企业搞垮。打擦边球可能会偶然赚点钱,但一直这样做,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企业法律顾问不能直接创造价值,平时还要付律师费,看起来好像划不来,其实,他们的价值不是体现在账本上。在很多签订的合同里,法律顾问修改一句话,甚至一个标点符号,整个意思就变了,企业的利益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如果没有法律顾问
4、把关,万一有疏忽,小的赔点钱,大了就可能赔掉整个企业。在很多时候,一个好的法律顾问可以救活一个企业,这样的价值,账本上如何记呢。格力集团的法律工作一直由主要领导负责,我也一直是依法治企小组的组长。企业的领导层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律顾问的工作才能得到支持。”他经常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其他人,不要重复交他已经交过的学费,不能再吃不重视法律的亏。可见,无论企业大小、企业境况如何,成熟的企业管理者总是能够充分地认识到企业面临的危机。,(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缺乏的危害性,1、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
5、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们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中国的13倍。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平均寿命是我们的十几倍、几十倍,导致这样后果的原因很多,但跟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缺乏规范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大家也都知道,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都普遍积极地采取规范的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案例一】达能收购娃哈哈案 19
6、96年3月28日,娃哈哈集团公司宣布和娃哈哈美食城、达能(法国公司)控股的金加公司合资成立了5家娃哈哈合资公司。根据当时的合同显示:娃哈哈方面占49%,金加公司占51%。由百富勤的梁伯韬出任首届董事,达能方秦鹏与杜海德出任董事。1998年4月,百富勤将自己在金加的所有股权卖给了达能,达能100%控股金加,从此变成了达能独家与娃哈哈合作。对此,时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的宗庆后认为,百富勤在娃哈哈不知情的状况下将股权卖给了达能,形成娃哈哈合资公司被达能控制的局面。但是,注册在新加坡的金加公司,其实在成立之初就被达能控股了70%,香港百富勤只控股了30%,这意味着达能从一开始就实际控制了娃哈哈。与此同时
7、,达能也曾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此举即刻遭到国家商标局拒绝,因此后来达能与娃哈哈便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但是,正是这份商标使用合同,成为了日后“娃哈哈事件”的导火线,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款,让娃哈哈在与达能的抗争中陷入了被动。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有这么一项条款:“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除此之外,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另外一份简式使用合同,而这份合同当时已由国内工商局备案。同时,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合同还约定:甲方和乙方理解并同意签署简式使用合同,仅为了在中国商标局和工商局注册之
8、用,而所有管制使用商标的条款和条件则包含在本合同中。2005年,双方又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的第一号修改协定。在此协议中规定与合资公司签订有代工协议或与合资公司经营非竞争行业的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可以获得合资公司授予的商标使用许可。2006年年初,总数近40家的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利润已达10.4亿元,对此达能认为,那些非合资公司的运营方式,违反了当初的“一号修改协议”。就此事,双方进行了谈判。2006年12月9日,达能和娃哈哈相关负责人为此曾经签署了一个协议,约定达能将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娃哈哈近40家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在此后的2007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宗庆后上书有关领导表示:“警惕外
9、资通过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2007年4月3日,达能娃哈哈干脆撕破脸皮,作为娃哈哈的掌门人,宗庆后在媒体上宣布达能强行并购的“罪行”,并列数了达能数宗罪,宗庆后试图来一次全民战争,将达能扫地出门。,而此时达能似乎也早有准备,立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双方当初的协议合同等公布与众,同时展开了强硬的反击。达能也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5月9日在斯德哥尔摩申请了对娃哈哈的仲裁,随后的6月4日达能又在美国把宗庆后的妻子和女儿以危害股东利益为由告上了法庭。对此宗庆后大为火光,在6月7日辞去了合资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并发表万言书,陈列达能罪状,开始了强硬的反击,在杭州仲裁委申请了娃哈哈商标
10、转让纠纷,并开始了反诉讼的准备,一场法律大战拉开了帷幕。无论是当初达能100%控股金加,还是之后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及其修改协定,达能的“狼子野心”已经是“表露无遗”。达能的一举一动“暗藏杀机”而娃哈哈却“视而不见”,为何?归根到底,是其管理层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由于争议双方在行内业界的巨大影响,使得本次娃哈哈与达能的争端倍受关注。但是,身陷法律风险漩涡之中的国内企业又何止娃哈哈一家。此次“娃哈哈达能事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同时也影射出传统法律服务的弊端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缺失。诚如娃哈哈此类“明星企业”,其对法律风险也可“熟视无睹”,那么,对于国内大多数的企业来说,即便是具有“法律风险防
11、范意识”,也只能是一种“奢望”。或许这与观念有关,但是,“娃哈哈达能事件”告诉我们,法律风险防范已经是迫在眉睫。,知识连接:,法国达能集团简介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的达能集团是一个业务多元化的跨国食品公司,集团的业务遍布六大洲、产品行销100多个国家。2003年集团的总营业额达到131.3亿欧元,增长了7.2%。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其它重要的排名还包括:世界最大、欧洲最大的鲜乳制品生产商;世界最大、欧洲最大的饼干生产商;世界第二、欧洲第二矿泉水生产商;欧洲最大的酱料及调味品生产商欧洲第二的啤酒生产商;欧洲第二
12、的面条生产商;欧洲第二的玻璃容器生产商;欧洲第三的方便食品生产商。,以下是对中国的经济战略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上海酸奶及保鲜乳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后,拿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股权,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
13、达20.01%。2006年7月,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盘点:民族品牌被收购后多数从地球上消失,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外资收购的民族品牌不计其数。其中不少民族品牌在被外资收购后已被人们遗忘,而外资品牌则趁机蚕食市场份额;没有消失的,也有不少市场份额萎缩,不复当年之勇。在2009年目前股市暴跌的背景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不仅有“抄底”中国优质资产的嫌疑,更让市场人士担心,汇源这一民族品牌在收购后恐怕又将被打入“冷宫”。想当年,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收购的国产碳酸饮料品
14、牌早已在市场上销声匿迹,已足以让我们担心汇源今后的命运了。,以下为部分被收购的民族品牌现状美加净:该品牌原占有国内市场近20%的份额。1990年,上海家化与庄臣合资,“美加净”商标被搁置。上海家化于1994年出5亿元收回美加净商标,但已失去了宝贵时机。中华牙膏: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上海牙膏厂“中华”牙膏,如今,中华牙膏在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活力28:1996年,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后,双方规定的合资公司洗衣粉产量的50%使用“活力28”品牌的承诺没有兑现,前3年共投入1.84亿元用于“活力28”宣传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一纸空文。“活力28”这个
15、知名品牌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消失了。南孚电池:自1999年9月起,通过数次转让,2003年,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市场占有率不及南孚的10%。而南孚被吉列控制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如今这一曾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中国第一的电池品牌已经不属于民族品牌了。,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达能公司收购,现在乐百氏品牌已基本退出市场。此外,达能还在中国收购了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权,汇源果汁22.18%股权。还在乳业收购了蒙牛50%股权,光明20.01%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小护士:法国欧莱雅2003年收购小护
16、士。5年后的今天,小护士在市场上也几乎销声匿迹。苏泊尔: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40%,评估品牌价值16.248亿元。2006年8月,法国seb(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获得苏泊尔控股权。大宝:2008年7月30日,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至此,中国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奥妮系列商标:“洁花”洗发液134万美元被收购;“孔雀”电视机315万美元被收购;“豪门”啤酒6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光明”染发液2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金鸡”鞋油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洁银”牙膏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太湖水”啤酒25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凯歌“(电视)消失了“燕舞”(收
17、录机)消失了,感慨万分案例一 娃哈哈一个响亮的民族民牌,她蕴含着对亿万中国儿童快乐健康的祝福,她沉积了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与广大娃哈哈员工一生的心血、智慧与奉献。娃哈哈的诞生、成长与辉煌,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与和谐发展的里程碑。法国达能集团作为娃哈哈高速发展过程中的合作者与投资者,是最大的受益者,理应尊重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企业的社会属性,在和谐发展的理念下同中方一起努力继续促进娃哈哈平稳高速发展,实现合作各方双赢的局面。遗憾的是达能的贪婪折射出所谓“西方文明”内在的丑恶嘴脸。从动态投资收益分析看,娃哈哈从诞生发展至今,资本与资产、资本收益率与资产收益率均以双位数递增,是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当前静态投资
18、收益率的几倍。这更进一步说明了并购方案的不公平行。从风险投资收益分析看,娃哈哈长期优秀的业绩与中国食品企业领头羊地位,充分说明了投资娃哈哈风险极小,相应的其投资收益率则更低是及其合理的。反之,则不合理。从发展与融资需求分析看,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娃哈哈非合资企业骄人的业绩可以低于行业融资成本向中国境内各银行贷款,满足其发展之需,无需通过更高成本的引入外资。假定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有更大、更好的投资发展计划,银行的间接融资已无法满足其需求,以其近几年的优秀业绩,也可以通过A股、H股上市融资,其股票发行价按A股和H股平均市盈率与业绩标准,可达几倍甚至十几倍,何需低收益引入外资扩充资本。,以上分
19、析说明,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无引入外资与被并购的理由,法国达能集团欲以40亿元收购51%的股权实属强行并购。其本质上反映了西方列强从殖民主义剥削与压迫,过渡到帝国主义的武力侵占,演绎成当今西方民主文明外衣下的经济掠夺。以达能集团的母国法国为首的欧盟国家,打着民主的旗号,粗暴的干涉中国内政。2008年12月6日,法国总统萨科齐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和中方的一再严正交涉,执意以法国总统和欧盟轮值主席的双重身份会见假和尚,在会见之前,萨科齐竟然敦促中国冷静,称“世界需要一个开放的中国参与全球管理。中国需要一个强大的欧洲给中国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的确,一个强大的欧洲给中国企业创造就业机会,但更多的是为欧洲
20、的企业创造了财富,为欧洲的各国政府创造了税收。萨科齐一边接见假和尚,干涉中国内政,一边又想进一步扩大中法贸易,为金融危机中的法国从中国手中获得大额的订单,其本质上反映了西方文明外衣下,对中国经济的掠夺和对中国主权的侵犯。觉醒与日益强盛的中华民族、政府与企业,传承中华5000年传统文化的精髓,同西方文明外衣保护下伪善从恶的思想与行为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娃哈哈与达能之争,正是中华民族对西方经济掠夺抗争的缩影。在此,我们为中国政府和娃哈哈加油。,案例二:三鹿奶粉事件三鹿破产审视,三鹿董事长田文华,原本是可以避开刑罚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法律风险意识)缺失的毁灭性打击。1、案件审理结果2009年月
2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宣判: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维持原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万余元)。在“毒奶粉”事发前,田文华一直以成功形象示人。她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此外,她还曾担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案件焦点及案件形成三鹿公司自2007年12月份就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但是直到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才书面向田文华、王玉良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说明:下属部门
22、工作人员刑法意识淡薄,未从刑法角度考虑此问题)接到报告后,田文华组织成立了问题奶粉处理小组,由她自己担任组长,并在5月20日成立了技术攻关小组、奶源管理小组,一向重视公关工作的三鹿在此期间还成立了市场信息处理小组,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开展应对工作(说明:这是绝大多数企业的惯常做法,重视生产、重视销售,不重视法律工作)。大约在7月20日,三鹿开始怀疑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7月24日,向河北省出入境经检疫局送检16批次的样品。7月26日,初步获知送检的样品中含有三聚氰胺。8月1日,三鹿正式获知16批次奶粉样品中15批次检出了三聚氰胺。,说明:刑法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本
23、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悉,在8月2日得知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消息后,到9月中旬,三鹿共生产奶粉72批次,达900多
24、吨;销售69批次,达800多吨,销售所得超过4000万元。同时,三鹿其他涉案负责人还将乳品散场拒收的不合格原奶,通过配送中心送往保定等工厂,销售额达180多万元。)2008年8月1日前,三鹿的产品已经出现了质量问题,法律风险已经实际发生,但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他人违法所致。8月1日前,三鹿一直在努力地查找原因,由于我国并没有食品中三聚氰胺的相关标准,三鹿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其自身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此时三鹿的角色与患儿一样也是受害者。但是由于三鹿一直没有将这一事件纳入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处理,忽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导致事件在8月13日性质发生彻底变化。8月
25、13日,三鹿集团再次召开了经营班子扩大会。根据新西兰恒天然公司的董事提供的一份欧盟关于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标准,会议决定,用三聚氰胺含量不高于15毫克/公斤的奶粉,换回三聚氰胺含量高的奶粉。13日的会议结束后,公司副总王玉良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宣布对经检测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产品准许出厂销售。从这一天开始,三鹿由他人违法引发的法律风险演变为自己违法引发的法律风险,性质彻底发生变化。,说明:田文华差点被判处死刑。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当时民愤极大,几乎是一
26、夜之间,她成为中国“毒奶大王”,被业界称为“中国乳业的罪人”。回顾三鹿事件的整个过程,应当说三鹿错过了很多次挽救自己的机会,但是为什么会错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缺失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体系,绝对是导致其毁灭的原因之一。三鹿事件反映出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严重缺失的现实,很多企业虽然强调管理,但也只是重视诸如生产、营销、市场开拓之类的管理,很少进行风险管理,即便是进行了风险管理也可能仅仅重视的是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的管理而不是法律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像三鹿出事后封锁媒体也只是出于防范市场风险的管理。三鹿事件说明,如果企业不重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法律风险也会与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样,使
27、企业走向毁灭。,盘点:中国近年来落马的企业高管,2007中国企业十大落马高管:1、陈同海 离职前岗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同海作为中国垄断行业的特大型国企掌门人、正部级高官,本该是勤俭之风的典范,却沦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典型。作为2007年落马企业高管中,级别最高、掌管企业规模最大的一位,陈同海将给后继者以深刻的警示意义。点评:作为国资委下属排名第13位的超级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客观地说,陈同海近几年在中国石化建树颇多,最大的功绩是提升了利润率和建立了较为健康的市场化形象。包括建立更加合理的薪金制度、加强海外战略的执行和大刀阔斧地进行资产重组等。但是功绩并不能掩盖个人的违规问题,越
28、是位高权重的企业高管,越应该时刻有危机意识。权利是国家与人民赋予,一旦触雷,身败名裂、身陷囹圄将是必然的下场。,2、周伟彬 离职前岗位:佛山金冠集团董事长 2007年11月29日,“涂料大王”周伟彬被佛山中院以偷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成为胡润排行榜发布以来,首位落马的广东富豪。点评: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转轨航船正在徐徐驶入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的轨道,年轻的创业者们和当今的富豪们一定要下定决心赚取阳光下的利润,否则财富背后将永远拖着一根“原罪”的尾巴。3、龚家龙 离职前岗位:湖北天发集团董事长 我做事从来就不留什么后路。”这是湖北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言如其人,正
29、是这敢打敢拼的性格使他成长为中国民营石油企业第一人。随着2007年12月公安机关对其伪造金融票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等五宗罪的认定,龚家龙的这句口头语又似乎是一把双刃剑,成为他“油气帝国”破灭的有力见证。点评:龚家龙是一个战略家,从天发集团的上市到石油商会的成立,再到长联石油公司的运筹帷幄,无不显示出他的智慧与大气磅礴,但由于缺乏一个能贯彻他思想的执行团队,导致他在诸多事情的运作上半途而废;他又是一个冒险家,像芭蕾舞演员一样踮起脚尖在象征着政策与法律的钢丝绳上翩翩起舞,向人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瞬间。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表演在中途就偃旗息鼓,因为道具
30、用尽、错失平衡的他已经跌下了万丈深渊。,4、张晓光 离职前岗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晓光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不仅仅因为他欲壑难填、疯狂敛财、为情妇一掷千金,更因为他被认为是中国银行高山案中能解开存款企业和银行之间如何进行犯罪交易的关键人物,由此也引发了对上市公司金融监管问题的关注。历经2年10个月的调查取证和先后三次庭审,2007年12月4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五项罪名,判处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点评:张晓光有一种“臭豆腐思维”。他曾经这样交代:“社会上各种思潮比较活跃,曾经风行一切向钱
31、看。我耳闻目睹了许多类似于臭豆腐式的事情,例如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说起来臭,但是吃起来却香,信仰都是虚的,应该务实。”张晓光的这种“臭豆腐思维”反映了近几年相继落马的高管们的共同心态。而张晓光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额如此巨大,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竟未置一词,丝毫没有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这种高管“落马风潮”,从一定层面上折射出我国资本市场制衡机制的失效之弊。,5、上榜人物:谢国胜 离职前岗位:河南花园集团董事长 1997年,谢国胜创建河南花园集团。该集团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餐饮,2005年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2007年7月9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郑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谢国胜本可在
32、餐饮业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富豪,但在看到国企改制的好机会后,一口气吃掉了郑州9家国有、集体企业。但与雄心勃勃的收购之举相比,他在完成企业重组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大部分被收购的国企资产,都没得到真正理顺。在收购的过程中谢国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职工安置和资金链的断裂,花园集团便“策划”出种种布满了谎言和欺骗的“融资”奇招,最后不仅焦作鑫安的主业停顿,花园集团也深陷各种资金担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丑闻中不能自拔。点评:“一些企业老板,为了能够创造出更大的业绩,往往不惜冒险,进军自己并不熟悉的行业,盲目扩张,这不仅是谢国胜的败笔,而且也是很多富豪落马的共因。”民营经济研究专家汤亚健表达了他的观点,“很多富豪的
33、相继倒下还有着这样一个共性:在兼并扩张中由于资金链难以为继,于是便弄虚作假、违法乱纪,最终走向牢狱之灾的深渊。”,6、上榜人物:王效金 离职前岗位:安徽古井集团董事长 王效金,中国酒界第一人,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小厂成功推向资本市场,使古井贡成为全国第一家白酒类上市公司。他锐意进取,勇于革新,一度引领国企改革方向,他著书立说,舌辩群雄,堪称一名优秀的企业家。可是就是这样的企业家,照样跳不过一个钱字。王效金的落马让我们再次意识到,国企权力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王效金说:“倘若需要我在可能的微小成功或可能的伟大失败面前作出选择,我宁可选择伟大的失败。”然而富有戏剧性的是,命运给他的却是伟
34、大的成功和卑微的失败。2007年9月10日,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效金进行立案侦查。此前王效金是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点评:在“钱”面前栽倒的国企掌门人并不少。王效金今天的跌倒,只不过是对这一现象的再次演绎。然而,让我们感叹的是,王效金不是一般的人,他是一个企业家,他有能力,有魄力,有革新精神,却依然跳不过一个“钱”字。一个懂得“法打他倒”的人,却又被法打倒,王效金让我们意识到国企掌门人的这个怪圈,绝不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权力监督体系的缺失才是问题的根源。,7、孙树华 离职前岗位:河南华林集团董事长 十年间从普通农民摇身成为河南首富,两年间总资产
35、从2亿元扩张到47亿元。孙树华和他的华林集团,以神话的速度缔造了一个财富帝国,又在瞬间陨落。2007年9月10日,河南华林集团原董事长孙树华因涉嫌挪用资金700万元,被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这位中原传奇人物倒下了,挪用资金或者只是整个问题的冰山一角,孙树华带来的最大震动还是他给银行系统造成的13.6亿元的亏空。点评:从跑政府到跑银行,从跑河南到跑北京。在这来回奔波中,孙树华渐渐悟出了“官、银、商、民”四轮驱动的微妙。可唯独忘了经商。偌大一个公司没有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没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华林集团的败局早已注定。孙树华的败局是给所有草莽富豪的当头棒喝:政企生态已经改变,企业发展理念势必更新。,
36、8、吴英 离职前岗位:浙江本色集团董事长 2006年10月,吴英和她的本色王朝空降至浙江东阳,演绎了一夜暴富和挥金如土的财富神话。然而,2007年2月,吴英被当地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位“神秘富豪”暴富的主要法门便是高利率加炒作,形成一个类传销的金字塔集资模型。涉案的137名债权人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有103人,其中还包括部分官员,个别官员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点评:从经济角度来说,吴英案警示的不只是浙江地下金融的混乱,还包括官员寻租现象的泛滥。与其说吴英是一个地下集资的钱庄主与投资客,还不如说是当地寻租官员的洗钱通道。吴英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积敛巨资为害义乌当地
37、金融市场,主要就是当地某些身拥巨资的官员急于将钱洗白,不惜扰乱当地金融与行业秩序所致。吴英案应成为政府制约官员寻租的契机: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正当其时。,9、敬克文 离职前岗位:四川绵阳燃气集团董事长 2007年11月20日,原四川绵阳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敬克文“滥用职权”案开始二审。包括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在内的多位重要证人专程前往四川当庭作证。点评:敬克文既是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又是改制的股份制企业的负责人。这种企业改制不彻底落下的“病根”也许直接导致了敬的“权力滥用”。作为被追究刑责的首家燃气改制试点企业老总,敬克文案在“燃气企业改制”、“政府与企业关系”以及“领导者责任”等诸多方
38、面,都具有相当的标本意义。10、乔 洪 离职前岗位:贵州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 2007年前从贵州省轻工业厅副厅长任上空降到茅台集团的乔洪,作为中国第二大白酒制造商的“三驾马车”之一,本可以在季克良退休后成为这个纳税占贵州省财政收入十分之一的大型企业的二号人物,甚至掌门人。但在2007年5月,却被确认因一桩5年前的受贿而被“双规”。,2009年-2010年中国企业落马的高管,康日新男,1953年8月出生。落马前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2年11月曾当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9年8月媒体披露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0年1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
39、职。张春江 男,1958年7月出生。落马前任中国移动75.300.74%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此前曾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职务。2009年12月26日,经中央纪委负责人证实,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0年1月7日,中国移动香港上市公司发布“董事免职”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免去张春江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的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的职务。,邵志和男,59岁(2009年)。落马前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
4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029、200029)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初被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2009年4月17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8日被逮捕。2009年9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邵志和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邵志和自1985年至2009年1月期间,共计受贿800多万元,其中410万余元交由其情妇保管,其情妇同案受审。该案暂未宣判。1982年即来到深圳的邵志和,作为注册资本达到10亿余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如果不是因为涉嫌受贿罪落马,那么他完全有资格作为特区“拓荒牛”的代表而载入深圳特区史册。然而,持续24年受贿历史,包
41、养小他25岁情妇的个人隐私,以及与情妇同堂受审的法庭记录,都会将他钉在深圳特区的“耻辱柱”上。邵志和落马留给上市公司高管的教训是,公司改制了,企业上市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壳”有了,但是企业家的观念是否转变了?企业家的法律是意识是否提升了?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是否深入企业和企业家的灵魂里了?这些问题值得所有上市公司高管深思。,李泽源男,54岁(2009年)。落马前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2009年11月30日,媒体曝光李泽源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2005年,李泽源控股的深圳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和亿阳集团以27.2亿元的价格竞拍获得深圳航空公司的控股权,深航由
42、此变身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相比民营企业蛇一般的灵活多变来说,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家,往往犹如大象一般庞大、臃肿甚至笨重。于是,一些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往往视国企为一块巨大的蛋糕或者肥肉,不惜财力玩起“蛇吞象”的游戏。李泽源落马的事实说明,这种“蛇吞象”的游戏是非常危险的。许多时候“蛇吞象”下口并不难,但难的是消化、吸收。但愿李泽源落马的案例,能为众多民营企业家敲响“蛇吞象”的警钟,使他们引以为戒。胡士泰 1963年出生,华裔澳大利亚籍。落马前任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2009年7月因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
43、密,在上海被捕。与胡士泰同时被捕的,还有该办事处另外三名中国籍雇员。胡士泰因此成为首个因涉嫌犯罪在中国大陆被捕的境外跨国公司高管。,周跃进男,1958年出生。落马前任上海金源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2009年6月因涉嫌涉嫌合同诈骗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2010年1月14日,周跃进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周跃进等涉嫌与浙江纵横控股集团共谋,于2008年骗取农行上海分行贷款总计2.928亿元。该案暂未宣判。颜立燕男,1962年出生。落马前任上海德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骏泓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
44、代表人。2006年曾被胡润百富榜以身价40亿元误列为“神秘女富豪”,曾多次成为胡润百富榜上榜富豪。2009年6月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媒体指称其为掏空“爱建系”的黑手。王文襄男,1960年出生。落马前为黑龙江省信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身价10亿,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并兼任黑龙江省工商联常委、民革黑龙江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委、黑龙江省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青年商会副会长等多项职务。曾荣获“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黑龙江省光彩企业家”、“黑龙江省十大杰出创业明星”等多项荣誉。2009年5
45、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留。2009年12月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文襄等故意杀人一案。,施永兵曾用名戴兵,男,40岁(2009年)。落马前任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世界通信息(长春)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海南世纪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海南儋州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09年7月因涉嫌传销罪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案涉及约13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波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点评:人人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总有一些人还是会期盼着天上掉馅饼。市场有需求,自然也就有人“天上画馅饼”来供应。施永兵就是这样一个于“天上画馅饼”来保证供应的人。但是他绝
46、不会在他画出的馅饼上贴上“画”的牌子,而是用鲜艳的“高科技”包装起来。这种假象不仅蒙蔽了约13万的信众,甚至也将他自己蒙蔽在内信以为真。这样的故事骗得了一时,却很难骗得了一世。施永兵去了他该去的地方,然而13万人付出的10亿元之巨的“加盟费”、“投资款”究竟去了哪里?还能收回多少?恐怕还会让许多人继续焦虑和不安。但愿该案能使那些盲目的“投资者”变得聪明起来。,重庆“打黑”中涉案落马的企业界人员2009年6月起,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多月内,重庆江州实业董事长陈明亮,重庆万贯财务公司负责人陈坤志,重庆市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龚刚模,重庆渝强集团董事长黎强,重庆今
47、普有限公司创始人王天伦,重庆万豪白宫夜总会董事长岳宁等人,均在本次打黑行动中被捕。其中黎强曾为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工商联会长,陈明亮曾为重庆市渝中区人大代表,王天伦曾获“全国杰出青年农民企业家”,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点评:从“政协委员”成为“黑社会老大”,从“优秀企业家”成为“黑帮头目”,许多案例不仅令旁观者困惑,恐怕也令“当局者迷”。对于某些民营企业家来说,他到底是“黑”还是“红”?“黑”和“不黑”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不仅值得企业界思考,也非常值得法律界深思。一些民营企业家动辄口出狂言,宣称自己“黑道白道都有人”,从此当应谨慎。如果真的“黑道有人”,应当心真的成为“黑社会老大”;如果
48、真的“白道有人”,则应当心他是“黑保护伞”;如果某些民营企业家真的“黑道白道都能摆平”从而骄横跋扈,那么更须当心陷入“黑社会组织”的陷阱而后悔莫及。重庆打黑,当使某些民营企业家惊醒。,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来说,犹如洪水猛兽。仅看上述两个案例,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而“扁鹊三兄弟”的故事更是对此最好的诠释。,魏文王曾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里
49、的人才知道。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才小有名气。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文王连连点头称道:“你说得好极了。”虽说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是,事后补救,终究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防范于未然,似乎更像是一句口号,真正有此意识的企业管理者在国内可谓“如数家珍”。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
5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发展才是硬道理,企业总是想着如何去获取更多的利润,但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并非总是直线,有可能是一条障碍最少的曲线。是否获取利益就必定意味着承担巨大的风险?其实不然,法律风险可防可控。对法律风险防范认识不足,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轻则企业夭折,重则企业高管自己官司缠身、甚至身陷囹圄。法律风险防范对于律师、企业、企业高管均有非凡意义。,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什么是风险?什么是企业风险?风险风险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是一个事项将会发生并给目标实现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