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3100526环境执法调查取证PPT(.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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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提纲,一、调查取证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二、证据的种类与特征三、调查取证程序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一、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的地位与作用,(一)调查取证的概念 调查取证是指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理决定(特殊情况: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

2、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一、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的地位与作用,(二)规范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的重要性 调查取证是环境行政处罚的能否立案并顺利实施处罚的基础和核心,是办案活动中最重要、最实际、最关键的部分,是办案活动的中心问题,是环境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紧迫要求避免行政诉讼和败诉的核心环节 在案件调查及查处阶段,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收集证据,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由被告人负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

3、据。打击环境违法的有效手段 避免证据遗漏、遗失。,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一)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形式。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在物体(主要是纸张)上记载的内容、含义 或表达的 思想来反 映案件情 况的材料,如环境 影响评价 文件、企业 生产记录、环保设 施运行记 录、合同、发票、缴款凭据,环保部门的环评批 复、验收批复、排 污许可证、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举报信等。根据证据规则,环保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所取得的书证应是原件,原本、正本和副 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

4、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提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物证:指以其存在状 况、形 状、特征、质量、属性等 反映案 件情况的物品和痕迹,如厂房、生产设施、环保设施、排污口标志牌、暗管,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受污染的农作物、水产品,扣押的设施、物品等。作为证据,所取得的物证应是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可以分为种类物与特别物。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提取其中的一部分。,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视听资料:指以 录音、拍 照、摄

5、像等方式 记录声 音、图像、影像 来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应当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同时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照片证据,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的相机型号,是传统相机的收集底片,是数码相机的原始存储卡须要保留完整,待结案后方可删除。证人证言:指当 事人以外 的其他 人员就了 解的案 件情况向 环保部 门所作的反映 案件情况 的陈述,如企业附 近居(村)民的陈 述、污染 受害人的陈述等。证人证言证据在形式上要求,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

6、等基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并附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当事人陈述:指当 事人就案 件情况 向环保部 门所作 的陈述,如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的听证会意见等。环境监测报告:指具有资质的监测机 构,出具的规范的监测报告。原件,监测机构的全称;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计算机数据:指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DCS系统、CEMS系统等计算机系统运行

7、 过程中产 生的反映 案件情况 的电子数 据,如污 染源自动 监控数据、DCS 系统数据、CEMS 系统数据、监控仪器运行参数数据等。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鉴定结论:指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受环保部门、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委托,做出 的数据报 告和书面 结论,如 环境污染 损害评估 报告、渔 业损失鉴定、农产品损失鉴定等。应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并说明分析过程。,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8、:指执 法人员对 有关物 品、场所 等进行 检查、勘 察时当 场制作的反映案件情况的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察笔录等。调查询问笔录:指执 法人员向 案件当 事人、证 人和其 他有关人 员询问 案件情况时当 场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文字记录,如对当 事人的询 问笔录、对证人的 询问笔录、对污染受害人的询问笔录等。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二)各类证据的证明力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为:(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

9、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环境监测报告、鉴定结论、档案材料、经过公 证或 者登 记的书证 优于其他 书证、视 听资料和 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如拷贝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6)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 事人有利的证言;(7)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

10、能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笔录等书证。间接证据,多为言词证据,稳定性较差,容易翻供。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8)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三)证据的“三性”属性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特征,只有同时满足“三性”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定案根据,是调查取证工作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证据的客观性 即证据必须客观存在,一是证据的本质是事实。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诸如物品、痕迹、文件等客观存在的物质;一种是被人们感知并存人记忆的事实。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的事实,都可以成为证据。

11、二是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的东西,如主观臆想、分析、判断,都不能成为证据。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即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并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一方面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要形成证据链,尽量避免形成孤证。另一方面对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证据的合法性 指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

12、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另外,证据的合法性还包括证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机构合法、人员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严重违法程序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未经过当事人认可并盖章同意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调查取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调查取证形式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常见问题未拟定调查提纲,导致调查工作不全面,缺项漏项。取得的证据重点不突出,不能清

13、楚地证明违法事实。取得的证据不能证明违法行为的全部法定条件。取得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取得的证据没有违法行为的主客观情节。笔录不规范,不使用法律语言。适用法律条文不当。,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一)调查取证的准备 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前,要按照四清: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的思路,进行充分的准备,制定调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避免遗漏。弄清楚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是什么?存在什么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应受什么样的处罚?这是决定调查取证工作的方向性问题。为了定性需要证明哪些案件事实?可以采取哪些调查方法?能取得哪些证据?必须取得什么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必要证据、补充证据。能

14、对案件事实证明到什么程度?要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标。,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二)调查取证的步骤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3、调查询问4、监测鉴定,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二)调查取证的步骤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就是收集书证,主要是查阅环保部门自已掌握、要求企业提供的环评、监测、设计说明、工程合同等有关资料,弄清楚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去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监测鉴定等调查工作,可以减少盲目性,使工作目标更为明确。现场检查 1.污染源(1)污染源的种类、数量和规模如何?(2)污染源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如何?是否已正式投产?(3)污染源使用什么原辅材料和燃料,生产什么产品?(4)污染源产生哪些污

15、染物、性状如何?(5)风险防范措施?(6)环保手续?,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现场检查 2.环保设施(1)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建成,种类、数量、规模?(2)运行是否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3)是否按操作规程运行?运行现状及历史运行台账、DCS数据等?3.排污口(1)法定排污口的数量、位置?(2)排污口有否进行规范化整治?(3)排污去向、有没有不正常排污的现象?(4)排放现状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程度?4.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暂扣)、登记保存等措施固定证据。,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调查询问1.出示执法证件(应记录在笔录中)2.说明来意、原因,问明被询问人身份、关系3.告知权利与义

16、务4.制作调查询问笔录5.被调查人核实笔录情况6.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监测鉴定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企业排放或其污染的受纳水体(土壤)等,委托监测单位采样监测。,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一)笔录的重要性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是现场检查活动的书面记录,不仅是搜集证据、发现问题,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的重要文书,也是环保行政处罚立案、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调查询问笔录则是向案件当 事人、证 人和其 他有关人 员询问 案件情况时当 场制作的文字记录。两者都属于书证、直接证据,在环保行政处罚证据中属于属于优势证据,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是所有环保行政案件必须具备的证据材料之一。现场检查对象为

17、被检查单位;调查询问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受影响对象。所有环境行政处罚都必须具备的证据材料:1.被处罚主体身份证明。是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登记等能证明企业主体身份的证据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2.能证明或描述违法事实的调查笔录。并应附有被调查询问对象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企业对其出具的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二)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 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

18、的法律效力,十分重要。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如实记录何人(检查人员)、何地、何时、何事、何过程、何情况。(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人员、单位、执法证号等)(2)被检查对象概况;(主要生产设施、生产情况)(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设施、生产装置的名称、规格、位置、建设或使用情况;(5)污染防治设施、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现状;,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二)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6)现场检查活动情况。如果对异常情况采取了摄影、录像、绘图以及采样监

19、测、封存保管、扣押等强制措施应在检查笔录中予以记录;(7)每个部位的检查情况。包括正常情况、异常情况。(8)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注意事项 1.突出客观性、避免主观臆断。避免主观认定。现场时避免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象制作处罚决定文书一样,直接叙述违法情形进行定性,掺杂了过多的主观成份,这样的记录不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的要求。,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

20、(二)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现场检查笔录注意事项 1.突出客观性、避免妄下结论。(1)避免主观认定。现场时避免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象制作处罚决定文书一样,直接叙述违法情形进行定性,掺杂了过多的主观成份,这样的记录不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的要求。(2)避免模糊语言:尽量避免使用“据*口述”,“大约”、“大概”、“疑似”等模糊词语,“多”、“余”、“左右”等不确定词语;在表述关键内容和违法标的物定性时不使用专门的术语或法律用语,而使用俗称、口语化用词等,导致产生歧义。2.全面记录检查过程,避免内容不全面(1)避免记录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过程。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

21、、录像,采样监测、收集、提取的其他证据或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到场见证等情况。(2)避免仅记录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而未记录检查结果、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二)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现场检查笔录注意事项3.注重细节,避免功亏一篑(1)检查时间不明确。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而不填写起止时间,或填写的时间不具体。(2)检查地点不清楚。未注明现场具体地点,或通过选择参照物的方式确定具体地点。(3)被检查单位代表身份情况不明。不少现场笔录只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不填写其它其他基本情况(个人身份情况、企业登记情况、联系方式等)。(4)被检查对象名称采用简称,或

22、者前面使用“该厂”、后面采用“该公司”、“该企业”的情况。,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三)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调查询问笔录的构成调查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首部系询问的时间、地点及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正文部分采用一问一答式记录;尾部系被询问人确认签名或盖章,三个部分相互连贯又互不替代,缺一不可。理论上讲,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也起到串联和印证其他证据的重要作用,是定案的重要证据。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 把握好六要素:何人,何时、何地、何方式、何种违法行为、何种后果,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三)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

23、事项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1)何人:确认违法主体是谁,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2)何时:即违法行为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对当事人处罚时做定量分析,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持续状态还是间隙状态,以确定是否超过出发法规定的处罚时效。(3)何地: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车间或工段等。(4)何方式:构成违法行为性质(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主观、客观原因,是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定性依据。同时判断是否达到移送标准,把握自由裁量尺度。(5)何种违法行为:即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了哪部法律的规定,应由哪部法来处罚。(6)何种后果: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采取了哪些措施。

24、是否达到了移送标准。,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三)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调查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1)熟悉案情,明确目的。执法人员在询问之前,要尽力熟悉案情,制定调查询问提纲,以增强询问的条理性,防止重点不突出,被调查对象牵着鼻子走,证据遗漏不充分。(2)如实记录,正确综合。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对土语可采用括号作说明,或追问之后,让对方作出解释,以保持其真实意思表示。如实记录,并非要记录对方的废话,要正确综合概括被询问人的陈述,准确反映被询问人陈述的原意,避免对被调查对象产生误导。(3)略记提问,详记陈述。进行询问的目的,就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因此,除告

25、知笔录而外,对提问部分只宜作必要的简记。对被询问人的陈述,则应当作详细记录,避免主次颠倒,对被调查对象产生误导。(4)一人被问,二人在场。调查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调查人员必须二人以上在场,避免“串供”。,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三)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调查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5)讲究策略,循序渐进。执法人员掌握好询问的主动权,力戒急躁;注意观察对方,分析其心理活动,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既要体现出执法的严肃性,给调查对象一定精神压力,又要避免气氛过度紧张,让调查对象避重就轻,故意隐瞒或作虚假陈述。要掌握询问节奏,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其陈述;当

26、对方明显地东拉西扯时,要及时纠偏引导;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执法人员不要喜形于色,随意插话、表态,待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一旦达到固定证据链的目的,立即停止调查。调查过程中,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调查对象的陈述存在矛盾进行初步分辨,发现前后矛盾的要认真分析目的和动机,适时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尽量搞清客观事实。(6)注重细节,善始善终。笔录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褪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字迹工整,尽量避免删、增、涂改。正式询问前应表明身份,告知被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整个记录应文字清楚、书面清洁、内容全面、简明扼要。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由当事人确认。询问完毕,应当将笔录交给当事人阅读,阅读有困难的,应读念给当事人听,允许当事人作补充修改并签名。拒不签名的,由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签名作证,并注明其不签名的事实及理由。被询问人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签名和日期,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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