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75中發展控股 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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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發 展 控 股 有 限 公 司(前稱億鑽珠寶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 份 代 號:475,年 報,2012,4,7,目錄,公 司 資 料 主 席 報 告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董 事 會 報 告 企 業 管 治 報 告 獨 立 核 數 師 報 告 綜 合 全 面 收 益 表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 財 務 狀 況 表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 綜 合 現 金 流 量 表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五 年 財 務 概 要,2310172527282930313392,2,公司資料,董事會執行董事吳浩先生(主 席)胡 楊

2、 俊 先 生 胡 翼 時 先 生 陳永源先生(行 政 總 裁)非執行董事李維棋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胡志強先生香志恒先生郭佩霞女士審核委員會胡志強先生(主 席)香志恒先生郭佩霞女士薪酬委員會胡志強先生(主 席)陳永源先生香志恒先生提名委員會胡志強先生(主 席)陳永源先生郭佩霞女士公司秘書冼 立 本 先 生,ACIS,ACS總辦事處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紅磡民 樂 街21號,註冊辦事處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Butterfield Fulcrum

3、 Group(Cayman)Limited Butterfield House 68 Fort Street P.O.Box 609 Grand Cayman KY1-1107 Cayman Islands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 后 大 道 東28號金 鐘 匯 中 心26樓主要往來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何文琪律師事務所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核數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公司網址股份代號00475,富 高 工 業 中 心A座1樓16-A3室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3,主席報告,致 各 股 東:,本人謹代表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的董事

4、會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中發展或本集團)截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報。,回 顧 年 內,本 集 團 已 邁 入 嶄 新 里 程。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由 胡 楊 俊 先 生 及 胡 翼 時 先 生 共 同 合 組 的 公 司 已 成 為本 集 團 的 單 一 最 大 股 東,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約74.82%的 權 益。同 時,隨 著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的 變 更,為 反 映 本 公 司有意多元化發展本集團業務的策略,本公司的名稱已從億鑽珠寶控股有限公司變更為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此 舉 將 有 利 本 集 團

5、 的 未 來 發 展,本 人 相 信 本 公 司 的 新 名 稱 可 為 本 集 團 提 供 新 的 公 司 形 像,更 改 名 稱 亦 符 合 本 公司 及 其 股 東 的 最 佳 整 體 利 益。,此 外,本 公 司 的 董 事 局 委 任 了 八 名 新 成 員 擔 任 董 事 職 務,其 中 包 括 四 名 執 行 董 事、一 名 非 執 行 董 事 和 三 名 獨 立非 執 行 董 事。本 集 團 堅 信,通 過 一 個 良 好 的 董 事 局 架 構 和 各 董 事 的 貢 獻,加 上 三 位 專 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監 察,本集團定將維持一個高水平的公司管治標準,

6、確保管理團隊保持最佳的績效,以此為我們的股東帶來長期的效益。,於 回 顧 年 度 內,在 完 成 集 團 重 組 後,目 前 本 集 團 主 要 專 注 於 在 中 國 設 計、製 造 及 批 發 真 品 珠 寶 產 品 業 務。鑒 於環 球 經 濟 環 境 不 穩 及 不 斷 上 升 的 通 脹,這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的 增 長 帶 來 不 明 朗 因 素。,隨 著 新 管 理 團 隊 的 建 立,董 事 局 目 前 正 制 定 本 集 團 新 的 業 務 戰 略 和 計 劃,視 乎 審 視 結 果,當 有 適 合 的 投 資 機 遇或 商 機 時,我 們 會 考 慮 多 元

7、化 發 展 集 團 的 業 務,旨 在 擴 闊 收 入 來 源。,鑒 此,董 事 局 建 議 為 來 年 的 業 務 拓 展 保 留 現 金 資 源,為 我 們 的 股 東 創 造 更 豐 厚 的 利 潤。因 此,董 事 局 建 議 不 派發 二 零 一 一 年 一 二 財 政 年 度 的 期 末 股 息。,在 未 來 的 日 子 裏,當 面 對 任 何 挑 戰 時,我 們 有 信 心 克 服 困 難,抓 住 機 遇,以 取 得 更 好 的 業 績,務 求 向 我 們 的 股東 提 供 更 高 回 報。,本 人 謹 代 表 董 事 局 衷 心 感 謝 本 公 司 股 東、客 戶 及 業 務 夥

8、 伴 對 本 集 團 的 不 懈 支 持。本 人 並 向 各 董 事、管 理 團 隊 及全 體 員 工 於 過 去 一 年 對 本 集 團 所 作 出 的 貢 獻 及 勤 奮 努 力 致 以 誠 摯 謝 意。,吳浩,主席兼執行董事,香 港,二 零 一 二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二零一二年年報,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於回顧年度內,本集團已完成集團重組,有關詳情載列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向股東刊發之通函(該通 函)。除 另 有 說 明 外,本 年 報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通 函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持續經營業務,隨 著 以 實 物 方 式 分 派 及 股 份

9、 銷 售 協 議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完 成 後,本 集 團 僅 由 餘 下 集 團 組 成,而 私 人公 司 集 團 不 再 為 本 集 團 一 部 份。本 集 團 現 時 主 要 於 中 國 從 事 設 計、製 造 及 批 發 真 品 珠 寶 產 品。,經營業績,本 集 團 於 回 顧 年 度 內 實 現 顯 著 業 務 增 長。營 業 額 上 升61.7%至 七 千 四 百 四 十 萬 港 元,前 一 財 政 年 度 則 為四 千 六 百 萬 港 元,而 毛 利 由 五 百 七 十 萬 港 元 上 升 至 一 千 二 百 萬 港 元,升 幅 為110.5%

10、。然 而,由 於 涉 及 集 團 重 組之 一 次 性 開 支 及 於 集 團 重 組 後 不 可 與 私 人 公 司 集 團 分 佔 之 額 外 行 政 開 支,本 集 團 錄 得 虧 損 淨 額 七 百 四 十 萬 港 元,(二 零 一 一 年:純 利 九 千 港 元)。每 股 基 本 虧 損 為2.7港 仙(二 零 一 一 年:每 股 基 本 盈 利 零 港 仙)。,業務回顧,於 集 團 重 組 完 成 後,本 集 團 主 要 專 注 於 其 在 中 國 之 批 發 業 務。雖 然 黃 金 及 鑽 石 價 格 持 續 急 升,但 中 國 之 穩 定 迅速 經 濟 增 長 及 中 國 對

11、珠 寶 之 需 求 颷 升,成 為 本 集 團 業 務 增 長 之 主 要 推 動 力。與 去 年 同 期 比 較,本 集 團 能 夠 將 其毛 利 率 由12.4%提 升 至16.1%。,已終止經營業務,隨 著 集 團 重 組 及 以 實 物 方 式 分 派 於 分 派 日 期 完 成,本 集 團 已 透 過 以 實 物 方 式 分 派 終 止 其 作 為 中 國 以 外 之 多 個 國家 珠 寶 零 售 商 及 批 發 商 之 綜 合 珠 寶 設 計 商、製 造 商 及 相 關 綜 合 服 務 供 應 商,以 及 於 美 國 及 西 班 牙 零 售 真 品 珠 寶之 業 務(已 終 止 經

12、 營 業 務)。,經營業績,本 集 團 於 直 至 分 派 日 期 之 期 間(回 顧 期 間),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錄 得 營 業 額 約四 億 一 千 三 百 二 十 萬 港 元,並 實 現 毛 利 約 一 億 二 千 四 百 四 十 萬 港 元。回 顧 期 間 之 已 終 止 經營 業 務 純 利 約 一 千 六 百 萬 港 元。由 於 本 集 團 於 回 顧 年 度 內 終 止 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之 營 運,故 並 無 去 年 同 期 之 相 關 比 較 數 字 可 供 分 析。,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5,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續),業務回顧,延 續 前 一

13、年 度 之 趨 勢,中 東 及 歐 洲 繼 續 成 為 主 要 市 場。該 等 市 場 之 銷 售 額 約 二 億 一 千 八 百 四 十 萬 港 元,佔 已 終止 經 營 業 務 營 業 額 約52.9%。美 洲 之 消 費 意 欲 已 開 始 緩 慢 復 甦,所 貢 獻 銷 售 額 為 八 千 七 百 萬 港 元。其 他 新 興 市場(例 如 印 尼)之 增 長 表 現 令 人 滿 意,約 為 五 千 零 六 十 萬 港 元。,以實物方式分派,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Noble Jewelry Investment Limited透過向本公司發行股份,收 購 組 成

14、 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之 本 公 司 若 干 附 屬 公 司。本 公 司 當 時 持 有 之Noble Jewelry Investment Limited之 所 有 股份 已 以 實 物 方 式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展望,展 望 未 來,鑒 於 環 球 經 濟 環 境 不 穩,中 國 經 濟 之 迅 速 發 展(尤 其 於 出 口 行 業)未 必 於 未 來 之 財 政 年 度 持 續,而 不斷 上升之 通脹將 進一步推動經營 成本 至 更 高水 平。該 等 不 利因 素 可 能對 本 集 團 業務 增 長 帶 來不 明 朗 因 素,然而,本 集 團 將 繼 續 提 升

15、 其 生 產 效 益 及 設 計 能 力、實 行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及 識 別 不 同 商 機 以 開 發 其 於 中 國 之 批 發 網 絡,從而 實 現 更 為 卓 越 之 成 果。,本 集 團 將 密 切 監 察 本 集 團 之 業 務 營 運 及 財 務 狀 況,冀 能 為 本 集 團 之 未 來 業 務 發 展 擬 定 業 務 計 劃 及 策 略。倘 出 現適 合 之 投 資 項 目 或 業 務 商 機,本 集 團 可 能 考 慮 多 元 化 發 展 本 集 團 之 業 務,目 標 為 擴 大 其 收 入 來 源。目 前,尚 未發 現 有 關 之 投 資 項 目 或 業 務 商

16、 機,而 本 集 團 亦 無 就 向 本 集 團 注 入 任 何 資 產 或 業 務 而 訂 立 任 何 協 議、安 排、諒 解、意 向 或 磋 商。,流動資金及資金來源,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之 流 動 資 產 淨 值 及 流 動 比 率 分 別 為 三 千 八 百 七 十 萬 港 元 及3.1(二 零 一 一 年:分 別 為 一 億 零 五 百 四 十 萬 港 元 及1.2)。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淨 資 產 負 債 比 率(已 扣 減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之 計 息 借 貸 總 額 對 權 益 總 額 之 百 分

17、比)為 零(二 零 一 一 年:88.5%)。淨 資 產 負 債 比 率 顯 著 下 降 及 流 動 比 率 上 升 主要 反 映 本 集 團 能 夠 維 持 令 人 滿 意 之 財 務 狀 況,並 持 續 監 察 其 財 務 資 源 及 流 動 資 金 狀 況。,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銀 行 借 貸(二 零 一 一 年:銀 行 借 貸 總 額(包 括 銀 行 透 支 及 銀 行 貸 款)為二 億 五 千 八 百 一 十 萬 港 元,其 中 以 美 元 計 之 銀 行 借 貸 總 額 為 七 百 三 十 萬 美 元)。,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18、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銀 行 融 資(二 零 一 一 年:三 億 一 千 六 百 三 十 萬 港 元,包 括 銀 行 透 支 及 銀行 貸 款,而 其 中 約 五 千 八 百 二 十 萬 港 元 為 尚 未 動 用)。,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現金及銀行結餘為一千零五十萬港元(二零一一年:一千四百三十萬港元)。,二零一二年年報,6,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續),集團資產抵押,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抵 押 本 集 團 任 何 資 產(二 零 一 一 年:三 千 八 百 萬 港 元)。,資本架構,截 至 二 零 一

19、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透 過 經 營 所 得 現 金 流 量 應 付 其 流 動 資 金 所 需。,資本承擔及或然負債,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資 本 承 擔(二 零 一 一 年:七 百 八 十 萬 港 元)及 經 營 租 賃 承 擔 為一百一十萬港元(二 零 一 一 年:二 千 八 百 七 十 萬 港 元)。,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或 然 負 債(二 零 一 一 年:無)。,員工及薪酬政策,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20、團 共 有85名 僱 員(二 零 一 一 年:804名),較 去 年 底 顯 著 減 少719名(其 中 大 部 份因 集 團 重 組 而 持 續 受 僱 於 私 人 公 司 集 團)。回 顧 年 度 之 員 工 成 本 為 六 千 九 百 萬 港 元,較 二 零 一 一 年 之九 千 四 百 二 十 萬 港 元 下 跌26.8%。本 集 團 根 據 其 僱 員 之 表 現 及 工 作 經 驗 以 及 當 時 市 價 釐 定 薪 酬。本 集 團 給 予 僱員 具 競 爭 力 之 薪 金,並 會 參 考 本 集 團 及 個 別 僱 員 之 表 現 而 派 發 花 紅。其 他 福 利 包 括 購

21、股 權 計 劃,以 及 為 其 香 港僱 員 向 法 定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供 款 及 為 其 中 國 僱 員 向 法 定 中 央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外匯波動及對沖,目 前,本 集 團 之 業 務 主 要 在 中 國 進 行,因 而 毋 須 面 對 重 大 外 匯 風 險。外 匯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以 及 已 確 認 之資 產及負 債。本 集團 將密切監察 人民 幣 匯 率 之 波動 情 況,董 事認 為 本 集團 之 目 前 外匯 波 動 風 險 維持 在 極 低 水平。,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並 無 訂 立 用 作

22、對 沖 會 計 關 係 之 遠 期 外 幣 合 約(二 零 一 一 年:無)。,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7,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董事,吳 浩 先 生,38歲,為 本 集 團 主 席 兼 執 行 董 事。彼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加 入 本 集 團,負 責 整 體 之 策 略 規 劃 及 發 展。吳 浩先 生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加 入 主 要 從 事 礦 業 資 源 業 務 之 新 疆 聯 瑞 礦 業 有 限 公 司,並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獲 委 任 為 其 副 主 席。吳 浩 先 生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在 中 共 中 央 黨 校 函 授 學 院 本 科 班 法 律 專 業

23、畢 業。,胡 楊 俊 先 生,38歲,為 執 行 董 事。彼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加 入 本 集 團,負 責 檢 討 及 優 化 本 集 團 之 營 運 流 程。胡 楊 俊 先生 擁 有 資 訊 科 技 及 國 際 貿 易 之 企 業 管 理 經 驗,現 任 中 國 新 電 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167,其 已 發 行 股 份於 聯 交 所 創 業 板 上 市)之 執 行 董 事。胡 楊 俊 先 生 曾 為 浙 大 網 新 蘭 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106,其 已 發行 股 份 於 聯 交 所 創 業 板 上 市)之 執 行 董 事。

24、胡 楊 俊 先 生 於 安 徽 師 範 大 學 畢 業。,胡 翼 時 先 生,36歲,為 執 行 董 事。彼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加 入 本 集 團,負 責 檢 討 及 優 化 本 集 團 之 營 運 流 程。胡 翼 時 先生擁有中國事務及業務之經驗。胡翼時先生為開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15,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上市)之非執行董事及主席。胡翼時先生曾為中國管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80)及陽光文化媒體集團有限公司(現稱優派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股 份 代 號:307)之 執 行 董 事,兩 家 公 司 之 已 發 行 股 份 均 於 聯 交 所 上 市。胡 翼 時先 生 於 上

25、 海 市 國 際 旅 遊 職 業 技 術 學 校 畢 業。,陳 永 源 先 生,54歲,為 本 集 團 之 行 政 總 裁 兼 執 行 董 事。彼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加 入 本 集 團,負 責 制 訂 及 執 行 業 務 政 策。陳 永 源 先 生 為 中 國 之 中 國 人 民 政 治 協 商 會 議 黑 龍 江 省 委 員 會 委 員。陳 永 源 先 生 曾 於 聯 交 所 任 職 十 年 以 上,離 職前為聯交所上市科主管並負責帶領聯交所上市科之國內事務部。陳永源先生曾出任粵海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70)、麗 盛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1004)、國

26、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202)及 中 國 管 業 集 團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380)之 董 事,上 述 所 有 公 司 之 股 份 均 於 聯 交 所 上 市。陳 永 源 先 生 於 香 港 理 工學院(現 稱 香 港 理 工 大 學)取 得 公 司 秘 書 及 行 政 專 業 高 級 文 憑。陳 永 源 先 生 為 特 許 英 國 秘書 及 行 政 人 員 公 會 及 香 港 公 司 秘 書 公 會 之 會 員,亦 為 香 港 證 券 專 業 學 會 及 香 港 董 事 學,會 之 會 員。,二零一二年年報,8,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續),

27、非執行董事,李 維 棋 先 生(李 先 生),40歲,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獲 委 任 為 非 執 行 董 事。李 先 生 擁 有 於 金 融 服 務 方 面 之 經 驗。李先生現為英皇金業投資(亞 洲)有 限 公 司、英 皇 期 貨 有 限 公 司、英 皇 證 券(香 港)有 限 公 司 及 英 皇 財 富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之 營 業 部 副 總 裁。李 先 生 為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之 持 牌 代 表,可 從 事 第 一 類(證 券 買 賣)及 第 二 類(期 貨 合約 買 賣)受 規 管 活 動,香 港 專 業 保 險 經 紀 協 會 持 牌 代 表

28、,可 從 事 長 期 保 險(包 括 相 連 長 期 保 險)及 一 般 保 險 受 規管 活 動;強 積 金 管 理 局 持 牌 代 表,可 從 事 相 關 受 規 管 活 動;以 及 為 金 銀 業 貿 易 場 之 註 冊 客 戶 主 任。李 先 生 曾 任敦 沛 期 貨 有 限 公 司 營 業 部 副 總 裁,並 曾 為 證 監 會 批 准 進 行 期 貨 合 約 買 賣 及 提 供 意 見 以 及 資 產 管 理 之 持 牌 人 士。,獨立非執行董事,胡 志 強 先 生(胡 先 生),55歲,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獲 委 任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胡 先 生 擁

29、 有 於 財 務 審 計 方 面 之經 驗,並 曾 任 德 勤關 黃 陳 方 會 計 師 行 合 夥 人。胡 先 生 現 時 分 別 為 中 國 仁 濟 醫 療 集 團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648)、康 哲 藥 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67)、金 川 集 團 國 際 資 源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2362)、漢 華 專 業 服 務有限公司(股 份 代 號:8193)及 捷 豐 家 居 用 品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776)之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上 述 所 有 公 司 之 股份 均 於 聯 交 所 上 市。胡 先 生 於 香 港 理

30、 工 學 院(現 稱 香 港 理 工 大 學)畢 業,獲 頒 會 計 學 高 級 文 憑。彼 為 香 港 會 計 師公 會 會 員 及 英 國 特 許 公 認 會 計 師 協 會 資 深 會 員。,香 志 恒 先 生(香 先 生),44歲,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獲 委 任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香 先 生 為 香 港 執 業 律 師。香 先生 現 為 董 吳 謝 香 律 師 事 務 所 合 夥 人,並 為 流 動 電 訊 網 絡(控 股)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266,其 股 份 於 聯 交 所 創 業板 上 市)之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香 先 生 於

31、 英 國University of Leicester畢 業 且 獲 頒 法 律 學 位,並 獲 錄 取 為 香 港 高 等 法院 律 師。,郭 佩 霞 女 士(郭 女 士),43歲,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獲 委 任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郭 女 士 為 事 安 集 團 有 限 公 司(股份 代 號:378,其 股 份 於 聯 交 所 上 市)及 中 信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事 安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之 直 接 控 股 公 司)之 集 團財 務 總 監。郭 女 士 曾 任 職 於 德 勤關 黃 陳 方 會 計 師 行,擁 有 於 股 份 在 聯

32、 交 所 上 市 之 公 司 之 財 務 管 理 及 會 計 方 面之 經 驗。郭 女 士 於 香 港 城 市 理 工 學 院(現 稱 香 港 城 市 大 學)畢 業 並 取 得 會 計 學 學 士 學 位,現 為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及英 國 特 許 公 認 會 計 師 公 會 資 深 會 員、英 格 蘭 及 威 爾 斯 特 許 會 計 師 公 會 會 員,以 及 香 港 證 券 專 業 學 會 會 員。,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9,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續),高級管理人員,吳國傑先生(吳先生),27歲,為本集團財務總監。彼於二零一二年加入本集團,負責本集團之財務及會計事務

33、。吳 先 生 於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畢 業 並 取 得 財 務 學 學 士 學 位。吳 先 生 為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會 員。彼 曾 任 職 於 德 勤關 黃 陳方 會 計 師 行 並 於 審 計 及 會 計 擁 有 逾5年 之 經 驗。,冼 立 本 先 生(冼 先 生),39歲,為 本 集 團 公 司 秘 書 及 助 理 行 政 總 監。彼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加 入 本 集 團,負 責 本 集 團之 人 力 資 源、行 政 及 公 司 秘 書 事 務。冼 先 生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獲 得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專 業 會 計 與 資 訊 系 統 碩 士 學 位,

34、及於 二 零 一 零 年 獲 得 倫 敦 大 學(University of London)法 律 學 士 學 位。冼 先 生 為 香 港 特 許 秘 書 公 會 及 英 國 特 許 秘 書 及行 政 人 員 公 會 會 員。彼 於 人 力 資 源、行 政 及 公 司 秘 書 職 務 擁 有 逾10年 之 經 驗。,二零一二年年報,(,董事會報告本 公 司 董 事 欣 然 提 呈 彼 等 之 報 告 連 同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經 審 核 財 務 報 表。主要業務本 集 團 主 要 於 中 國 從 事 設 計、製 造 及 批 發 真

35、品 珠 寶 產 品。本 公 司 附 屬 公 司 之 主 要 業 務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19。業績及股息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溢 利 及 本 公 司 與 本 集 團 於 該 日 之 經 營 狀 況 詳 情 載 於 本 年 報 第27至91頁 之 財 務 報 表。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 零 一 一 年:無)。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本公司將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 期 三)至 二 零 一 二 年 八 月 十 七 日(星 期 五)包 括 首 尾 兩 日)期 間,暫 停 辦 理股 份 過 戶 登

36、 記,在 此 期 間 不 會 辦 理 任 何 股 份 過 戶 手 續。為 合 資 格 出 席 將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八 月 十 七 日 舉 行 之 應 屆 股東 週 年 大 會(股 東 週 年 大 會)並 於 會 上 投 票,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有 關 股 票 必 須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八 月 十 四 日(星期 二)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 前,送 達 本 公 司 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分 處 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道 東28號 金 鐘 匯 中 心26樓。財務概要本 集 團 過 去 五 個 財

37、政 年 度 之 業 績 及 資 產 與 負 債 概 要 載 於 本 年 報 第92頁。儲備有 關 本 公 司 及 本 集 團 年 內 之 儲 備 變 動 詳 情 分 別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32及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附屬公司本 集 團 主 要 附 屬 公 司 詳 情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19。物 業、機 器 及 設 備本 集 團 之 物 業、機 器 及 設 備 變 動 詳 情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18。借貸本 集 團 之 借 貸 詳 情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26。股本本 公 司 年 內 之 股 本 變 動 詳 情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38、30。,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10,(,(,董 事 會 報 告(續)董事年 內 及 截 至 本 年 報 日 期 止 之 董 事 如 下:執 行 董 事:吳浩先生(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獲 委 任)主 席)胡楊俊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胡翼時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陳永源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行 政 總 裁)陳元興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鄧志光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39、任)陳麗容女士(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賴旺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Setiawan Tan Budi先 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曾永祺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陳永能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四 月 一 日 辭 任)非 執 行 董 事:李維棋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胡志強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香志恒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40、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郭佩霞女士(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陳昌達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鄧昭明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余明陽先生(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辭 任)根 據 本 公 司 組 織 章 程 細 則 第86(3)條,獲 董 事 會 委 任 加 入 現 屆 董 事 會 之 任 何 董 事 任 期 僅 至 其 獲 委 任 後 之 下 一 屆 股東 週 年 大 會,並 可 於 會 上 膺 選 連 任。吳 浩 先 生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41、 二 月 十 三 日 獲 委 任 為 董 事,而 胡 楊 俊 先 生、胡 翼 時先 生、陳 永 源 先 生、李 維 棋 先 生、胡 志 強 先 生、香 志 恒 先 生 及 郭 佩 霞 女 士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委 任加 入 現 屆 董 事 會 為 董 事,須 於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退 任,且 合 資 格 並 願 意 於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膺 選 連 任。董事之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一 節。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身份確認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3條就其獨立身份發出之

42、年度確認書,而 本 公 司 認 為 該 等 董 事 均 為 獨 立 人 士。,11,二零一二年年報,董 事 會 報 告(續)董事之服務合約擬於股東週年大會重選連任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本公司不可於一年內不付賠償(法 定 賠 償 除 外)而 終 止之 服 務 合 約。董事酬金截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董 事 酬 金 詳 情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13。購股權計劃本 集 團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批 准 及 採 納 購 股 權 計 劃,以 激 勵 或 獎 勵 為 本 集 團 作 出 貢 獻 之 僱 員 及 其 他 合

43、資格 參 與 者。購 股 權 計 劃 之 概 要 載 列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31。於 回 顧 年 度 內 授 出 之 購 股 權 變 動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三 十 一 日 尚 未 行 使 之 購 股 權 詳 情 如 下:購股權數目,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年內已授出,年內已行使,年內已註銷失效,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 行使期(包括首尾兩日),行使價,緊接授出日期前之收市價,董事:,港元,港元,陳元興鄧志光陳麗容陳永能賴旺曾永祺董事總數僱員僱員總數全部類別總數,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75,00075

44、,00050,00050,00075,00075,0001,000,000630,000630,0001,260,0002,26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50,000)(50,000)(75,000)(75,000)(650,000)(630,000)(630,000)(1,260,000)(1,910,000),(100,000)(100,000)(75,000)(75,000)(350,000)(350,000),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

45、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

46、.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1.27,中發展控股有限公司,12,(1),(2),董 事 會 報 告(續)董事於重大合約之權益除下文關連交易一節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概無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所訂立,且 於 年 底 或 年 內 任 何 時 間 仍 然 有 效 之 重 大 合 約 之 重 大 權 益。董事所持股份權益及淡倉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公 司 董 事 及 彼 等 之 聯 繫 人 於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相 關 股 份

47、(股 份)中 擁 有 須 登 記 於 本公 司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第352條 規 定 存 置 之 登 記 冊 之 權 益 及 淡 倉 如 下:好倉每 股 面 值0.01港 元 之 普 通 股,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董事姓名胡楊俊先生胡翼時先生,身份(附 註1)(附 註2),(包 括 相 關 股 份)204,718,000204,718,000,普通股本百分比74.82%74.82%,附 註: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胡楊俊先生被視為擁有豐源資本有限公司(豐源,由胡楊俊先生擁有50%權益之公司)持 有 之204,718,000股

48、 股 份 權 益。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定 義,胡 翼 時 先 生 被 視 為 擁 有 豐 源(由 胡 翼 時 先 生 擁 有50%權 益 之 公 司)持 有 之204,718,000股 股 份 權 益。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 或 主 要 行 政 人 員 或 彼 等 各 自 之 聯 繫 人,概 無於 股 份 或 相 關 股 份 中 持 有,或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視 為 或 當 作 持 有 而 須 登 記 於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352條 規

49、定 存 置 之 登 記 冊 之 權 益 及 淡 倉。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本 公 司 或 其 控 股 公 司、或 其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或 其 同 系 附 屬 公 司 均 無 於 年 內 作 出 任 何 安 排,致使 董 事 或 彼 等 之 配 偶 或 十 八 歲 以 下 之 子 女 藉 收 購 本 公 司 或 任 何 其 他 法 人 團 體 之 股 份 或 債 券 而 獲 益。,13,二零一二年年報,(1),(2),(3),董 事 會 報 告(續)關連交易除 財 務 報 表 附 註34所 披 露 者 外,年 內 並 無 進 行 關 連 交 易。主要股東所持股份權益及淡倉於 二

50、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根 據 本 公 司 按 照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336條 存 置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冊 顯 示,除 上 文 所 披露 有 關 董 事 及 彼 等 之 聯 繫 人 所 持 權 益 外,以 下 股 東 已 就 所 持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相 關 權 益 知 會 本 公 司:好倉每 股 面 值0.01港 元 之 普 通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東姓名豐源章琦林敏,身份(附 註1)(附 註2)(附 註3),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204,718,000204,718,000204,718,000,普通股本百分比74.82%74.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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