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上士事迹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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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姓 名部职别汉中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固大队城固中队性 别男警 衔(级别)上士出 生年 月1981.11籍 贯河北赞皇入 伍时 间1999.12入党(团)时 间2002.07民 族汉文 化程 度大专奖 励项 目三等功奖励时间(通令、命令编号)主 要 事 迹该同志自服役以来,在大队党委和中队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该同志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把“三句话”总要求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来追求、作为行为准则来恪守,切实按照“三句话”总要求立身、做人、做事,充分发挥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踏实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立足

2、本职,以队为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010年11月11日20时13分许,城固县消防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 城固县经贸市场内发生火灾。大队立即出动三辆消防车,官兵共24人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火灾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600余名群众、价值数千万物资受到威胁。时间就是生命,救援刻不容缓。就在这危急时刻,起火地点位于市场中部东南方向服装百货第二分区,起火物为服装、模具等纤维、塑料制品,火势由东向西、南两个方向同时蔓延。有15名群众被困其中,部分商铺内还存放做饭用的煤气罐。由于市场占地面积较大,易燃物品多,商户密集,加之采用彩钢

3、盖顶,棚顶耐火等级低,造成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浓度极大。作为第一时间到场的救援力量,在大队教导员作战命令下达后,攻坚组成员首先在火场的西面展开水枪阵地压制火势,有效地控制了火势的蔓延,同时佩戴空气呼吸器,利用水枪从左侧掩护抢救被困群众,疏散随时有可能爆炸的煤气罐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自己不顾夜晚深寒,用水浇湿战斗服,冒着大火的炙烤、浓烟的熏蒸,不顾个人安危,从右侧三次进出火海,在短短三分钟内找到并转移随时有可能吞噬群众和官兵生命的5个致命煤气罐,抢救被困群众15人,疏散物资1200余件。灭火过程中,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朱玉朝、政委伏红军随同市公安局长李谞相继赶到火场与城固县县长刘双耀、常务副县长陈剑彬

4、一同协调指挥灭火战斗。为了确保火场隐患完全消除,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在指导员带领下手持腰斧,抱着冰凉的水带、水枪,对邻近商户边破拆边清理,消灭残留火星,0时45分,战斗胜利结束,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在与火魔激战的四个小时中,发扬了公安消防部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战斗作风,用血肉之躯击退了嚣张的火魔,换来了百姓的平安;用忠诚、勇敢诠释了“三句话”总要求的宗旨,把英雄赞歌写在第二故乡。群 众 评议 结 果经民主评议,建议给同志记三等功。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呈报单位意 见经研究,建议给同志记三等功。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政治机关对报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核 实 意 见实 施 奖 励首 长 签 署(职务、姓 名、时间) 陕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政治部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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