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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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卷宗式样(林业行政)警徽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制二00八年七月卷宗目录序号责任者文号标题日期页号备注1邓以常森林公安处警工作登记表 编号:2008第00X号接到处警指令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主办民警到达现场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协办民警违法人简要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初查简要情况(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等): 初查结束时间: X年X 月X 日X 时处警民警意 见 X年 X 月 X 日 处警部门负责人意见 X年 X 月 X 日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如果是授权的案件,批示立案查处。其他案件,批示移交林业局。 X年 X 月 X 日注:1、民警接到处警指令应

2、当立即出警开展初查工作。2、主办民警应当认真填写本表相关内容。3、初查期间未查明作案人的违法人栏可不填。4、本表应当在处警工作结束后立即填写完毕交单位内勤,并附卷。XX林业地区公安局林业行政案件移送通知书 X林公林行移字2008第00X号 XX林业局 :我单位于 X 年 X 月 X 日受理了 XX 一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要求,现将此案移送林业局依法查处。 XX林业地区公安局(公章) X 年 X月 X日 XX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移送通知书(回执) XX林业地区公安局 :你单位于 X 年 X 月 X 日移送的XX林业行政案件,

3、我局已收到。 XX林业局(公章) X 年X 月X 日注: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要求,除森林法授权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四条案件外,其他所有案件都需要有案件移送通知书,从而体现公安局是在为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X林立字2008第(00X)号案件来源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案件性质某某性质案件受案机关某派出所或某公安局受案时间填实际时间违法嫌疑人姓名性 别年龄工作单位住 址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职 务简要案情:(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经过等)案情叙述要简明扼要。受案人意 见拟立为林业行政案件查处。两名办案民警分别签名。(签名) X 年 X 月 X 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示同意

4、立为林业行政案件查处。 (如果案件是森林法授权的案件,此处应由公安局负责人签字,如果案件不是森林法授权的案件,此处应由林业局负责人签字。) (签名) X年 X 月 X日备注:询问笔录 填写具体地点 (共 页)询问地点_ 询问时间 X年 X 月 X 日 X时 X分 开始至 X 时 X 分止询问机关_询问人_ (签名)记录人_(签名)被询问人:姓名_ 性别_ 年龄_ 民族_ 文化程度_ 职业_工作单位_ 住址_问:我们是某某单位(填写林业行政执法证件上的单位名称)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明白了吗? 答:

5、听明白了。 问:正常对案件展开询问。(如果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劳教等情况,还要询问其简历及家庭情况)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问:你还有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了。 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 注明日期 注:询问笔录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相关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X林勘、检字2008第(00X)号勘验、检查地点 要写明具体林班小号 时间 X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开始至 X 时 X分止案由 XX案件 勘验、检查人:姓名 职业 单位 职称 记录人 民警姓名 见证人: 姓名 职业 单位 有关当事人:姓名

6、 职业 单位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现场照片拍照人: (民警签名) X年X月X日照片需要说明的,在相关地方标注。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X林登保字2008第(00X)号被登记保存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因 张XX实施XX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便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执行,对下列物品从X月 X 日 X时起予以登记保存: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 量登记保存地点备 注写明具体地点写明特征 上列物品,自本登记保

7、存之日起,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被登记保存人:(签名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登记保存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 X年X月X日 登记保存机关(盖章)X年X月X日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X林罚没字2008第(00X)号根据(X)林罚书字2008第 (00X)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收到被处罚人_张XX_交来的:(1)(2)(3)(4)(5) 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明日期 (两名以上办案民警分别签名)被处罚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明日期 收到实物单位(盖章)X年X 月X 日注:本实物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

8、三联交处罚机关财务。林业行政案件鉴定指派/聘请/委托书 X林行指/聘/委字2008第00X号李XX 王XX:为查明XX案件,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特指派/聘请/委托你(单位)对XX案件中的XX进行鉴定。 (授权案件盖公安局章,其他案件盖林业局章)(公章) X年X月X日被指派/聘请人(被委托单位盖章)签名:(写明本指派/聘请/委托书已收到,填写日期)注:本聘请书一式三份,交被聘请人(受托单位)、附卷、本单位存档各一份。注:有些局涉林案件关于木材立木材积推算、价值鉴定、损失计算、补种树木费用等问题,委托林业局资源科、木材检验科、木材经销公司、营林局等部门,这在实际执法中也是正确的

9、,此文书也可用。如果案件需要委托两个以上部门进行鉴定,此文书则一鉴定一用。XX案件鉴定书XX林业地区公安局: 根据XX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鉴定指派/聘请/委托书(X林行指/聘/委字2008第00X号)要求,对XX案件中的XX依法进行了鉴定,结论如下:(写明所要鉴定物品的数量和特征以及鉴定结果)被指定/聘请人(被委托单位公章)签名:X年X月X日注:被指定、聘请人资质证明复印件附后,对案件鉴定有帮助的一些文件及规定等也可附后。XX案件鉴定结论通知书违法嫌疑人姓名: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XX林业局聘请XX与XX(受委托单位)对某某某XX案件 中的XX依法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 特此

10、通知: XX林业地区公安局(公章) X年X月X日被告知人(签名)X年X月X日此通知书一式两份,附卷、当事人各一份。林业行政案件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如果是授权的案件填公安局,如果是委托的案件填林业局告知人:办案民警 被告知人:违法嫌疑人姓名 被告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现已查明:你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实施某某违法行为(损失、价值、立木材积等违法情节都要写清楚)。以上事实有XX证据(证据逐一写明)为证。你的行为已构成XX(写明林业行政案件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

11、条例(如果依据其它法规处罚,直接写明法规名称)第X条X款规定,将对你进行处罚。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听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个人罚款超过1000元的填写)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答: 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答: 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听证告知的,无需填写此问答)被告知人:(签名) X年X月X日(如果被告知人提出陈述和申辩,可直接记录,也可以提供书

12、面陈述、申辩材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X林罚意字2008第(00X)号案件性质XX案件执法人两名以上办案民警姓名查处时间某年 某月 某日至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计 X 天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简要案情:简明扼要叙述案情(时间、地点、人物、案件经过,损失、价值、立木材积等违法情节都要写清楚)。执法人意见根据 写明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以及条、款、项的规定,拟给予如下处罚: (以盗伐案件为例)拟决定责令补种盗伐X株10倍的树木,合计:X乘以10株;没收盗伐的林木X立方米;并处盗伐木材价值X元几倍罚款,合计:X乘以几倍元。两名以上办案民警分别签名(签名

13、或者盖章) X年 X 月 X日法制工作机构意见授权的案件,由公安局法制部门签署意见;其他案件,由林业局法制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X年 X 月 X 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或者集体讨论决定授权的案件,由公安局负责人签署意见;其他案件,由林业局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或者盖章) X 年 X 月 X 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X林罚书字2008 第(00X )号案件性质:XX案件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写明现居住的准确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违法事实和证据:叙述简要案情,逐一列明证据。根据 (写明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以及条、款、项) 的规定,决定给

14、予:(以盗伐案件为例)1、 责令补种盗伐X株10倍的树木,合计:X乘以10株。2、 没收盗伐的林木X立方米。3、 处盗伐木材价值X元几倍的罚款,合计:X乘以几倍元。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除当场收缴罚款情形外,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_银行(帐号: ),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授权的案件填写地区局名称,其他案件填写林管局名称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民警应分别签

15、字)执法证件号码: 处罚单位(盖章):X年X月X日 (授权的案件,此处写公安局;其他案件,此处写林业局) X 年 X 月 X 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林业行政处罚送达回证 X林罚书送回字2008第(00X)号受送达人填写被处罚人姓名送达文书名称文号数量收件日期收件人签名或盖章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X林罚书字2008第(00X)号一份 送达单位(盖章) 授权的案件,盖公安局公章;其他案件,盖林业局公章。X年X月X日备注:申请书(以盗伐案件为例)我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林场某某林班某某小班实施盗伐林木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我愿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6、,依法承担代为补种X株树木的全部费用。 申请人:被处罚人签名 某年某月某日罚没收据(以盗伐案件为例)票据一:处木材价值几倍罚款的票据,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二:被处罚人赔偿补种树木所需承担的全部费用,要开具林业局财务票据。办案人员执法身份证明(附办案人员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复印件)注:如果被处罚人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要附被处罚人户籍证明。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案卷标准(修正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林业局授权森林公安

17、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公安机构等执法办案部门(以下简称办案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卷的考评标准。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卷应当达到主体合法,适用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文书填写规范、齐整;笔录及其它证据性文字材料清晰、整洁;案卷装订符合档案装订标准要求。第二章 主 体第四条 行政处罚主体应当合法。(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权限;法律文书使用印章符合规定。(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法。指执法民警办理公安行政案件持有

18、人民警察证。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三)实施公安行政处罚。森林公安派出所实施的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案件,警告、贰佰元以下罚款的消防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应当加盖该派出所的印章。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公安行政案件相关规定办理的公安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应当加盖该森林公安机关印章。(四)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查处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9条、第41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盖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印章。森林

19、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处以上林业行政案件之外的其他林业行政案件,应以所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查处,对外法律文书加盖所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其他森林公安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应以所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查处,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所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第五条 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合法。 (一)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行政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建议去掉,因为确定责任能力的法律依据往往是民事法律)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责任人)均应承担行政责任的,应分别认定为被处罚主体。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

20、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二)被处罚主体必须是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三)必须具备被处罚主体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认定证明、国家法定部门认定证明等)。 (四)法律文书中被处罚主体使用全称(按被处罚主体的姓名或者印章全称填写)。第三章 法 律 适 用第六

21、条 适用法律正确。(一)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而且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法律文书中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引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四)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应当引用完全。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得予以行政处罚。(五)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时,遵循上位法优先的原则。第四章 分 则 标 准第七条 基本要求(一)受理报警,依照森林公安机关接处警规范办理。受理报警初查认定警情属于公安行政案件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受理报警初查认定警情属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依照

22、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受理报警初查认定警情对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警情,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受理报警初查认定警情属于森林法第二十条和国家林业局1号令规定以外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移送有权查处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民警应当在接到警情之时起72小时内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处警初查意见。(二)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公安行政处罚应具备受理报警、受案、传唤询问、调查取证、告知、审查决定、宣布决定、送达执行等法定程序。进入听证程序的还应当具备听证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三)按照一般程序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应当具备接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查决定、宣布决定、送达执行等法定程序。

23、符合听证的还应当具备听证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 第八条 受(立)案审批文书。(一)初查确认为公安行政案件的,填写受案表;确认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受案表/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由森林公安机关法制机构按年度分别编号或者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二)案件来源清楚明确。附有受理报警登记表、处警工作表(复印件)。1、治安管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具备相应的检查笔录;2、到办案部门举报、控告、报案或违法行为人自首的,应具备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格式的询问笔录。3、移送案件应具备相应的呈请、审批文书; (三)简要案情,应注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查明行为人的

24、应当填写基本情况)。填写内容应当包括符合立案要素即有违法事实发生、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四)承办人意见,明确受、立案或者不受、立案的依据,承办人签名应由二人以上分别签名,并署明提出意见的年、月、日。 (五)审批意见,具备受、立案机关行政领导是否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及年、月、日。公安行政案件,办案部门领导在24小时内审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接警之日起7日内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或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领导决定是否立案。 (六)公民来办案部门举报、控告、报案的案件,受理报警登记表回执领取栏应有当事人签名。(七)其他要点:1、受案登记表 (1)案由指案件

25、类别如11.27(一日内发生两起以上时怎么办?建议改为某某人)盗窃案、某某(地)故意毁坏财物案、某某殴打他人案等。 (2)报案时间应当精确到分(接警人员开始登记报警情况为报案时间);(3)受案审批应当写明同意受理或者不同意受理或者应当移送何部门处理等明确内容,不得写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笼统语。2、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1)案件来源,采取移送措施的,填写移送,其他根据案件实际来源填写;(2)案由指案件类别如11.01(一日内发生两起以上时怎么办?建议改为某某人)盗伐林木案、某某(地)滥伐林木案、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等;(3)受案机关,与决定处罚机关名称一致;(4)受案人意见栏目,应当明确提出根据案情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意见,并签名、署明提出意见的日期;(5)行政机关负责人批示栏目,具备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受案人意见审查后批示同意立案或者不立案等明确内容,并有签名和署明批示日期。第九条 调查取证及相关法律文书。 (一)询问笔录: 1、使用统一规范的询问笔录首页和笔录续页纸。开始询问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并记入笔录,开头语可以“今天找你,是某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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