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011028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 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试析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摘要: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缓解执行难有重要意义,实践中检法两家已在不断探索,法律应对检察建议这种监督方式作具体的规定。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检察建议 中图分类号:DF83 民事

2、执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的监督。目前,这项监督制度在理论界、实务界颇受关注,成为了民事诉讼法学的一大热点,一些法院与检察院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民事执行监督机制,有些学者建议立法细化此项监督,笔者也赞成这种意见。 一、 民事执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执行现状: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使得法院的司法权威受到了挑战,使得执行难、执行乱现象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应该看到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是执行工作产生诸多问题的重要因素。 2、 执行监督的现状: 从我国目前的执行监督体制及

3、形式看,执行监督主体很广泛,但由于大部分监督主体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没有程序保障,作用不明显,监督主要针对法院整体工作,无法保证个案的监督。行使监督权的检察机关因为民事诉讼法分则中没有具体可行的相关条款,一直被法院排斥。1995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中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对在执行程序中做出的查封财产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排斥外部监督的同时,法院内部也建立监督机制,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垂直监督原则,这一内部监督体制,程序不清、范围不明,力度不够,未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同时为上级法院的法官滥用职权打开了方便之门,内部监督的

4、局限性充分显现。 二、民事执行监督的基础 1、监督现状的要求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因此,要防止执行权力的扩张,就必须要为其找一个合理的休止界限,而一些专家认为建立起一套具体化、专业化、经常化的监督机制是抑制执行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是打破法院内部监督逻辑悖论的合理途径。 2、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

5、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审判活动不仅包括庭审、裁判、同样也包括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一些学者以执行不属于审判活动将其列为检察监督的盲区,违背了立法原意。江伟教授是参加民事诉讼法起草的重要成员,他明确指出:在本条文中,民事审判就是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就是审判程序的延伸,这在起草过程中是有共识的,不存在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 三、检法两家的实践探索情况 虽然目前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条文具有原则性的特点,但实践中部分检察院与法院就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会签了一批文件,促进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川省检察院与省法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将法院的

6、执行案件纳入了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重庆市高院与市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法院违法采取保全或执行错误造成损失的,列入了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山东省惠民县、无棣县、曹县、沂南县、河南省嵩县、登封市、云南省文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均会签了关于民事、行政裁判案件实施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制定了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具体方式。从各地民事执行监督的开展情况可以看出,深入程度不同,分布不均衡,会签内容由双方协商,繁简不同。在检察机关探索的同时,一些地方人大也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执行的监督,有的地区人大还将检察机关加强对法院执行的监督列入了相关文件,例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200

7、7年3月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有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的规定。200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的建立 为了使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后构建这一制度的细则时,要注意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原则、方式。 从目前的理论界的观点看,民事执行活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是执行决定与裁定类。执行决定是采取执行措施的决定,决定执行程序的开始、停止和结束;执行裁定是对民事执行活动出现的异议进行的裁决,是涉及当

8、事人或案外人实体权利方面的裁定;(2)是执行实施类,即具体执行行为的实施。这类行为多涉及执行程序和执行纪律。根据民事诉讼的法定监督原则,笔者同意检察机关应对上述民事执行的合法性问题进行监督,但在监督过程中要贯穿以下几个原则: (1)不干预人民法院正常民事执行活动的原则。因为这是宪法规定的独立行使职权基本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自行纠正不当的行为或违法的行为,以达到司法公正的目的。有的观点认为,检察机关可以要求法院暂缓执行,笔者不同意这种认识,因为检察院对法院行使的是监督权,其监督的目的是有助于民事执行独立、公正的运转,而不是检察机关参与其中,如若执行后发现确实存在错误,可以

9、进行纠错或采用国家赔偿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补救。检法只有在互不干预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关系。 (2)有限监督的原则。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在对当事人权利救济时,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了避免对私权造成不当影响,应依据相关人员的申诉行使监督权力。但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主动监督。 (3)同级监督原则。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由执行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实施,因地域关系,同级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适应部门对等和效率原则。 从各地会签的文件中汇总,检法两家认可的监督方式有: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

10、知、参与和解、现场监督等方式,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监督内容,检察机关采取不同的方式。仔细分析以上几种方式,发现相互之间容易形成重复或交叉,特别是针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同一案件涉及多种问题时,不好确定监督的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在制定细则时,应尽量采取实践性强、共识广泛的方式,而检察建议就是实践中使用最广、效果最好的一种方式。无论是针对执行中的裁定书出现的涉及实体权利的问题,还是针对执行行为、文书表达错误等问题,笔者认为一律采取检察建议的方式。检察建议监督方式易于操作、经济效率,目前大部分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可供总结的经验很多,监督的效果也不错。笔者认为对于裁定书中的问题,应采用再审检察建议,

11、对于执行行为的问题,可以用纠错检察建议。 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活动中,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生的不合法行为或对具体案件处理错误,以书面形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人民法院自行纠错的一种监督方式。 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了检察建议的使用,十年来,检察机关使用这种方式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立法对其的效力未作明确规定,因此笔者建议立法应明确其地位及具体的操作程序,以便其在民事执行监督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他参考文献Baker, Sheridan. The Practical Stylist. 6th e

12、d.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5.Flesch, Rudolf. The Art of Plain Talk.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6.Gowers, Ernest. The Complete Plain Words. London: Penguin Books, 1987.Snell-Hornby, Mary. Translation Studies: An Integrated Approach.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1987.Hu, Zhuanglin. 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 M.

13、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Jespersen, Otto.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London: Routledge, 1951.Leech, Geoffrey, and Jan Svartvik. A Communicative Grammar of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74.Li, Qingxue, and Peng Jianwu. 李庆学、彭建武, 英汉翻译理论与技巧 M. 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2009.Lian, Shuneng. 连淑能, 英汉对比研究 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

14、3.Ma, Huijuan, and Miao Ju. 马会娟、苗菊, 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 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9.Newmark, Peter.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London: Pergmon P, 1981.Quirk, Randolph, et al. 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73.Wang, Li. 王力, 中国语法理论 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4.Xu, Jianping. 许建平, 英汉互译实践与技巧 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Yan, Qigang. 严启刚, 英语翻译教程 M.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1.Zandvoort, R. W. A Handbook of English Grammar. London: Longmans, 1957.Zhong, Shukong. 钟述孔, 英汉翻译手册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3.Zhou, Zhipei. 周志培, 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 M.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