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doc(7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FZGY-GCYD20140252 招 标 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6第六章 图 纸4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颍东区临颍安置区1.2 项目编号: FZGY-GCYD20140252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颖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综合【2013】206号;发改中心【2014】20号; 发改综合【2014】4号 1.5 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1.6 资金来源:财政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临颍安置区位于阜阳市颍东区袁寨镇阜袁路北侧,前新路南侧;刘庄安置区位于东为经元路,西为东平路,南为颍滨东路;东平圩(南区)安置区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办事处,南侧为阜蚌路(305国道
3、),东侧为永兴路,西侧为蔡新路,北侧为陈李路。 2.2 建设规模: 临颍安置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1#-13#楼以及配套综合楼和地下车库 ;刘庄安置区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一期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7#、8#、11#、12#、13#;东平圩(南区)安置区共建5栋,1#、2#、3#、4#、5#,以及地下车库,约0.6万平方米。详见施工图2.3投资规模:约5亿元2.4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2.7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
4、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3.2 信誉要求: /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3.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
5、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各投标人,自 2014 年10月 16 日起可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
6、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月5日9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6.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联 系 人: 冉局 电 话: 0558-232901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联 系 人: 徐工
7、 电 话: 0558-2180053 电子邮箱:bjhcyxfy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8-2180053 电子邮箱:bjhcyxfy1.1.4项目名称 颍东区临颍、刘庄、东平圩(南区)安置区施工项目 1.1.5建设地点 临颍安置区位于阜阳市颍东区袁寨镇阜袁路北侧,前新路南侧;刘庄安置区位于东为经元路,西为东平路,南为颍滨东路;东平圩(南区)安置区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新
8、华办事处,南侧为阜蚌路(305国道),东侧为永兴路,西侧为蔡新路,北侧为陈李路。 1.2.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 区段 工期: 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其他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9、施工能力。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3 信誉要求: /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5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
10、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1.5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的40% 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 40% 收取。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投
11、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bjhcyxfy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2.3.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12、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帐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账 号:2080 1010 2100 0425 368备注: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
13、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1、投标
14、人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各项绝对记载事项要清晰、完整、印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2、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即第2联和第3联。3、以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须提供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即第2联。要注意:银行加盖的必须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3.5.3 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
15、件的要求3.7.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3.7.5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六份,其中: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投标文件(生成的TB.ETB文件)电子版 二份,确保能够正确导入评标系统。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表5.3表5.9)要求的内容,转换成EXCLE只读模式,以不可编辑的形式刻录成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光盘(EXCLE只读模式),提交四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16、以上电子光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3.7.7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每册厚度不超过5。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且应分开编制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商务标投标文件或(项目名称)技术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
17、4 年11 月5 日 9 时00分(递交时间:2014 年 11 月 5 日 8时至9时)。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列好清单)、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获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三)须单独包装且单独密封,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 年11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5.2.2投标人参加开标
18、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7.3.1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 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如采用国有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的
19、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工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建设单位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上限10.1.1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494661827.07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0.1.2投标报价上限取招标控制价的 94% 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否决其投标。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
20、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3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
21、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8.1进境备案外地施工企业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前,按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
22、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文件)规定办理进境备案手续及“业绩信用登记手册”。 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即除本工程外,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10.8.2考核纳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2012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11.1约谈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其法定代表
23、人必须亲自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进行约谈,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依次对其它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1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大于等于50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清单。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
24、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2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2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27、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5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28、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29、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30、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 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招投标
31、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无需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无需确认。3. 投标文件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保证金
32、;(11)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33、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3.4.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留置并开具收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4、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清单等。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 “项目经理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
35、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3.5.4 “信誉要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用于资格审查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中。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
36、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商务标、技术标的内容:(1)商务标:投标函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其它材料。(3)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是否
37、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技术标II(暗标)应用白色A4纸装订成册,不分正副本,标书的正文和封面(底)均应用白色A4纸且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志、内容或者其他特殊暗号,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标I和技术标II应分开装订并分开包装,其中,技术标I(明标):营业执照等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项目管理机构等有关人员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标II(暗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技术标II(暗标)不分正副本共 / 套,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
38、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每册厚度不超过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8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不应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以及重点评审项目名称和序号。投标人列出的重点评审项目的名称和序号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和序号一致。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如果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39、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1.4投标人的电子光盘上不得贴任何标签,只须用记号笔写“TB.ETB文件”或“EXCEL文件”及投标人名称。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
40、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
41、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6)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a值,a值具体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2、(9)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10)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
43、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第一中标候选人证件核查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交由招标人保存,待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退还。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
44、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方式开标时间公示时间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中标价企业业绩及奖项 1、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2、奖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