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识规矩颂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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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識規矩頌講要 釋淨照編2005/1/30修訂2005/5/14八識規矩頌頌文唐三藏法師玄奘作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

2、淨依。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性惟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不動地前纔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甲、頌題大意:八識:眾生在三界中,一切活動和受用,皆不離識,故說萬法唯識。識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規矩:規以正圓,矩以正方,規矩有法則、軌範之意。八識在眾生位上或修行位上,皆有法則,故說八識規矩。頌:一種文字體裁,常以四句為一首,每句有四、五、六、七字等,造頌的目的

3、是便於讀誦、記憶。乙、頌主略歷: 本頌是玄奘大師作,師精通經、律、論三藏,故稱三藏法師。師生於隋代開皇二十年(西元600年),俗姓陳,名褘,河南偃師縣人。十三歲於洛陽淨土寺出家,聽學經論,亦通達儒道百家典籍。曾親近慧景、道基法師等學習經論。於唐武德五年(西元622年)受具足戒,又學律部。後復親近道深法師學成實論,道岳法師學俱舍論,又聽法常、僧辯講攝大乘論。因慨嘆眾師的論點不一,驗之聖典亦隱顯有異,莫可適從,乃誓遊天竺,以問惑辨疑。於貞觀三年(西元629年)西行,孤身涉險,歷盡艱難。遂留學那爛陀寺,入戒賢論師門下,習瑜伽師地論、俱舍論等。其後,遍遊五天竺,歷謁名賢,叩詢請益,尋求梵本。再還那爛陀

4、寺,依戒賢論師之命,講攝大乘論等。時有師子光駁師之說,師會通中觀、瑜伽二宗,作會宗論破斥之,因而盛名遠播,受戒日王等崇重禮謁。於貞觀十七年,師正式向戒日王告辭歸國。在貞觀十九年正月還抵長安,請回佛經梵文原典六五七部、佛像及佛舍利等。為太宗、高宗所欽重,助其譯經,建長安譯經院;師先後於弘福寺、大慈恩寺等處譯經,凡十九年,共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主要經典有:大般若經、瑜伽師地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攝大乘論等,並糅集十大論師的釋論,譯造成唯識論。又著有大唐西域記十二卷,內載西域、印度、錫蘭等一三八國之歷史、地理、宗教、神話傳說、風土人情等,富有極高之價值。師於麟德元年(西元664年)二月五日

5、示寂,世壽六十五。高宗追諡大遍覺之號。敕建靈塔於樊川北原。丙、頌文講要:一、前言: 八識規矩頌,將八識分成四類說明:第一類是前五識,第二類是第六識,第三類是第七識,第四類是第八識。每一類用三頌說明,共有十二頌。在每類三頌中,前二頌說明有漏雜染識,後一頌說明無漏清淨識。 今另成一種組織來說明:一、順轉雜染分:(1)第六識,(2)前五識,(3)第八識,(4)第七識。 二、逆轉清淨分:(1)第六識,(2)第七識,(3)第八識,(4)前五識。為什麼要依這種程序講呢?依轉凡成聖的次第,先說雜染分,後說清淨分。於雜染分上,順凡夫的心理,以粗顯易知的為出發點,然後一層深進一層,說到深奧微細難知的,故名順轉雜

6、染分;順轉,是順於凡夫平時轉向外境的心而說。因為人類平常較能覺察第六識,如各種思想、感情等心理作用。因為前五識與第六意識,俱時生起現行,才能了別五塵境,如眼識與意識同時現行,就能了色塵相,乃至身識與意識同時現行,才能了觸塵相,所以第二類明前五識。前五識與第六識俱時所了別的六境相,不是憑空而有的。若不許在識外有境,這境依何識而有呢?故進一層的推論,要說到第八識。前五識所緣的器世間相,是第八識所變,所謂內變根身,外變器界,都是第八識的相分。從第八識的變現上說,本是交互相遍,同類相似的;如我們能同見一種色,同聞一種聲,但甲和乙所領受的境相不同,而是相似變現,自變自緣。第八識既交互相遍,同類相似,故沒

7、有絕對自他、物我的隔別。但有情卻有自他、物我的隔別,於是以自我為中心,要求自我的保存、自我的殊勝,就彼此鬥爭。為什麼?第七識的功能也。 於清淨分上,是將凡夫平常的心轉向內識而證清淨,故名逆轉清淨分。怎樣能轉向清淨呢?先從第六識用功,將染識轉成無漏智;斷除我法二執,第七識就轉為清淨。究竟斷盡二執,福慧圓滿,成就佛道時,第八識就轉為清淨;前五識於是也隨轉成清淨。故說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二、正釋頌文:(一)順轉雜染分:(1)第六識:1.三性三量通三境:第六識依有漏種而成識,通於善、惡和無記三性,現、比、非三量,及性、帶質、獨影三境。五俱意識眼俱、耳俱、鼻俱、舌俱、身俱意識獨頭意識散位獨頭意識夢中

8、獨頭意識定中獨頭意識狂亂獨頭意識第六意識 善性符合正理,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 三性 惡性違背正理,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有覆無記性 無記性 無覆無記性非善、非不善,不能記別為善或惡和異熟果之法。 有覆無記:惑障之極微弱者,如第七識俱生起之我法二執。體性羸弱,自性妄惑,能隱覆聖道,故稱有覆;非感苦果之惡性,故稱無記。無覆無記:離惑障之無記法,如阿賴耶識之自體及內之五根、外之山河草木等。以其非自性妄惑,故稱無覆。現量根緣境時,不分別籌度,逼附自體,顯現分明,照了量知。 三量比量由既知的知識比附量度,正確推知未現前及未知之境。非量非正確無訛之現、比量,或非可量知之量。 量:尺度、標準、計慮,指知識

9、之來源、認識形式,及判定知識真偽之標準。 勝義性境:無漏智現證的真如。 性境 世俗性境:自實的種子而生,有幻相、幻用,不如水月完全無用,如五識所緣的境等。 真帶質:以心見分緣心見分,帶出有質的相分境。 三境 帶質境 似帶質:以心緣色,帶彼外塵本質,妄分別桌、椅等。 有質獨影:意識思惟經論所說真如境界或極樂世界,獨影境而於分別心上浮起相分者。 無質獨影:只是意識假立名言的分別,如妄分別龜毛、兔角等相,非實種子所生,是虛妄假相。2.三界輪時易可知:第六意識造五趣雜業,即落欲界;造四禪定業,即落色界;造四空定業,即落無色界。鑑因知果,容易了解三界生死輪迴的跡象。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有情輪迴生六道,猶如

10、車輪無始終。大正3,302b23 欲界五趣雜居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三界九地 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 無色界 3.相應心所五十一:與第六意識相應的心所有五十一個。遍行五: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善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痴、意識相應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五十一心所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隨煩惱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散亂、失念、不正知 不定四:悔、眠、尋、伺 相應:相等和合之意。心與心所相互間有和合不離之關係。俱舍論謂, 所依、所緣、行

11、相、時及事等五義平等,稱為相應。唯識學除行相。 4.善惡臨時別配之:意識忽善忽惡,故相應的心所是臨時各別配合。 5.性界受三恆轉易:因意識忽善忽惡,轉變不常,故三性、三界和三受三者, 亦恒時轉化變易。意識善性三界的人天福報樂受意識惡性三界的三途劣報苦受意識無記性三界的福報或劣報捨受 6.根隨信等總相連:根本煩惱、隨煩惱和信等諸性質不同的心所,總是與 意識互相關連。 7.動身發語獨為最:發動身業或語業,皆唯獨以意識為最重要的主導者。 法句經: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惡,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車轢于轍。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善,即言即行,福樂自追,如影隨形。大正4,562a13-16 8.引滿

12、能招業力牽:引業、滿業二種業力能招感總報和別報,牽引有情趣 往六道。 引業力強如畫師畫大概的模形,滿業力劣如弟子加功填彩,圓滿所作。 引業力:牽引有情趣往六道的攝力,能招感六道的總報。滿業力:能招感六道同類報體中的不同別報的攝力。(2)前五識:1.性境現量通三性:依有漏種而成的眼識等前五識,唯緣境時,如鏡照像,屬於性境;無籌度心,不帶名言,故屬現量;隨同五俱意識而通於善、惡和無記三性。2.眼耳身三二地居:眼、耳、身識,以五趣雜居地和初禪離生喜樂地為止。初禪以禪悅為食,不食段食,故鼻、舌二識無用,無用則缺少;於二禪定生喜樂地,唯有意識專注於對象,故眼、耳、身識三識亦同歸消滅。3.遍行別境善十一:

13、與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有遍行五、別境五和善十一。4.中二大八貪瞋癡:與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有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和貪、瞋、癡三根本煩惱。遍行五: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善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痴、前五識相應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三十四心所根本煩惱三:貪、瞋、癡中隨煩惱二:無慚、無愧大隨煩惱八: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散亂、 失念、不正知5.五識同依淨色根:眼識等前五識皆依眼根等淨色根(勝義根)。根有能生、增上的作用 扶根塵感覺器官 勝義根淨色根根眼識依眼根緣色塵所起的精神作用耳識依耳根緣聲塵所起的精神作用五識鼻識依鼻根緣香塵所起的精神作用舌識依舌根緣

14、味塵所起的精神作用身識依身根緣觸塵所起的精神作用6.九緣七八好相鄰:前五識須依眾緣而生,眼識依九緣而生,耳識依八緣而生,鼻、舌、身識皆依七緣而生;九、八、七,在次序上,剛好是互相比鄰連接的數目字。眼識九境、根、空、明、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子耳識八境、根、空、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子 八識 鼻、舌、身識七境、根、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子 諸緣 意識五境、根、作意、根本依、種子末那識三根、作意、種子阿賴耶識四境、根、作意、種子偈: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加等無間緣) 分別依:指意識;前五識生時,五俱意識必生,因分別力勝,故為分別依。 染淨依

15、:指末那識;以末那識染淨,則前六識染淨,故為染淨依。 根本依:指阿賴耶識;為前七識的根本依止。 種子:為現行諸法(現在所顯現之諸現象)薰習於阿賴耶識中,形成一特殊之習性者(習氣),能生有漏法或本具能生無漏法之功能者。7.合三離二觀塵世:鼻、舌、身根與香、味、觸塵相合,鼻、舌、身識才能觀察了別。眼、耳根與色、聲塵相離,眼、耳識才能觀察了別。8.愚者難分識與根:愚鈍的人很難分別識與根的不同處。 根有照境的功能,識有了境的作用。(3)第八識:1.性惟無覆五遍行:依有漏種而成的阿賴耶識,惟是無覆無記性,惟與五種遍行心所相應。與第八識相應五心所遍行五:作意、觸、受、想、思2.界地隨他業力生:有情於三界九

16、地流轉生死,都是隨順阿賴耶識中所含前六識的業習潛力而趣生。(他指前六識。) 阿賴耶識 種子生起現行種子,現行熏成種子。 現 行3.二乘不了因迷執:聲聞和緣覺二乘人,不了悟微細的阿賴耶識,因此產生迷執。 兩種迷執:1.增益執:執無為有,如無人、法,而執為是有。 2.損減執:執有為無,如第八識等是幻有非無,而執為是無。解深密經: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大正16,692c22-234.由此能興論主諍:由於見解不同,因此能興起各論主彼此的諍論。5.浩浩三藏不可窮:阿賴耶識含有能藏、所藏和我愛執藏三種意思,義理廣大奧妙,不是凡夫和二乘人所能窮其究竟。 浩浩,形容水

17、勢的盛大,以喻阿賴耶識的義理廣大奧妙。 能藏持種義(就自識功能說) 三藏 所藏受熏義(就前七識熏染說) 我愛執藏被執義(就第七識執持說)6.淵深七浪境為風:阿賴耶識如淵深的大海,前七識如波浪,七種境界為風。大海本似平靜,由於風的鼓動,而產生波浪。 眼識以色境為風 耳識以聲境為風 鼻識以香境為風前七識 舌識以味境為風 現起七浪 身識以觸境為風 意識以法境為風 末那識以第八識見分為風楞伽經:大正16,594c11-14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冥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7.受薰持種根身器:阿賴耶識有接受前七識薰習,以及執持種子、現報根身和器界的功能。

18、種子:受前七識熏習而成的種子 阿賴耶識的相分 根身:五根的身體,身根是總,眼等四根是別。剎那滅:種子自體,必須是剎那生滅變異。果俱有:現行法的果,必須與能生現行法的種子同時俱有。恆隨轉:種子未遇緣而生現行時,此種子滅後,會再生起另一種子。性決定:前七識造善、惡或無記業,便熏習善、惡或無記性的種子。待眾緣:種子非緣一因而生,必假眾緣而後成就。引自果:色心二法種子,各引生自類色心現行法,不相混雜。 器界:所變現的山河大地等。 種子六義8.去後來先作主公:有情於生時是第八識最先來與受精卵和合,死時又是第八識最後捨離根身而去;實是有情的主人翁。 我愛執藏位自相阿賴耶識第八識三位 善惡業果位果相異熟識三

19、名 相續執持位因相一切種識 異時而熟:從因至果,時間不同故。異熟 變異而熟:因變異時,果方成熟故。 異類而熟:從因至果,種類、性質不同故。(因是善惡,果唯無記。)(4)第七識:1.帶質有覆通情本:依有漏種而成的第七末那識,唯緣真帶質境,屬有覆無記性,因第七識見分(情識)只緣第八識見分(本質) 並執為我,故說通情本。 通情本:第七識的帶質境通於情本,情是能變識第七識見分,本是本質境第八識見分,由能變的情識,托第八識見分的本質,而挾帶出虛幻的我相。 譬喻:第七識如病目,第八識見分如燈光,由病目對燈光,才見有五色光輪,五色光輪喻如我相,不是燈光的真相,是病目才見的,卻又不離燈光而有的,所以五色光輪是

20、病目和燈光兩方面的關係幻現的。2.隨緣執我量為非:第七識隨其所緣的第八識見分,妄執為我,故在三量中,獨為非量。3.八大遍行別境慧:與第七識相應的心所,有八大隨煩惱、五遍行心所和別境的慧心所。4.貪癡我見慢相隨:根本煩惱的貪、癡、不正見中的我見和慢心所也與第七識相應,隨從而生。 癡:恒與第七識相應的癡,是恆行不共無明,又名根本無明遍行五:作意、觸、受、想、思第七識相應別境一:慧十八心所根本煩惱四:貪、癡、慢、惡見大隨煩惱八: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散亂、 失念、不正知5.恆審思量我相隨:第七識恒常審察思量,妄執第八識見分為我,與我相 妄認身內有固定不變的靈魂實體,往返六道。 第七識妄執第八

21、識見分為我。 妄認心外有固定不變的實體。 第七識妄執第八識為恒常不變的實體。隨,無有間斷。二我執 人我執 法我執 前五識思量恒常 第六識審察 第七識 第八識6.有情日夜鎮昏迷:第七識一味的執我,能令有情日夜永久在昏昧迷惑中。 日夜:也可說是生死。鎮:是執住和永久義。7.四惑八大相應起:第七識常與四根本煩惱和八大隨煩惱相應而生起。8.六轉呼為染淨依:前六轉識或染或淨,是視第七識的染淨而定,故稱呼第七識為染淨之所依止。 前五識以五根為同境依不共依諸識所依 第六識為前五識的分別依 第七識為前六識的染淨依共依 第八識為前七識的根本依 前五識各別與其五根同緣一境,因其所依只有一識,故名不共依。共依通於諸

22、識所依。(二)逆轉清淨分:(1)第六識:1.發起初心歡喜地:第六識依無漏種子,發起無漏智,登入初地歡喜地。 十地中,都有入、住、出三心,入心也名初心。 初證真如平等聖性,具證二空之理,斷盡分別我法二執,能成就自利利他之行,心多生歡喜,故稱歡喜地。 前五識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轉識成智 第六識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第七識平等性智相應心品 第八識大圓鏡智相應心品 佛果四智:至佛果轉捨有漏識蘊而得之四種無漏智。略稱四智。1.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轉第八阿賴耶識所得之智。此智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鏡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如大圓鏡之光明,遍映萬象事理,纖毫不遺。2.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轉第七末那識

23、所得之智。此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與大慈悲等恆共相應,平等普度一切眾生。3.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轉第六意識所得之智。此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依眾生不同根機,自在說法,教化眾生。4.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轉前五識所得之智。此智欲利樂諸有情,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2.俱生猶自現纏眠:在初地,第六識雖轉成妙觀察智,但俱生所起二障還 沒斷盡,有時猶自現行纏繞,有時或眠伏不起現行, 但並沒斷,遇緣則會生起現行。現行三賢漸伏,四善根頓伏。種子初地頓斷。習氣地地漸捨,十地捨盡。(第六識)分別起二障現行加行位漸伏,初地頓伏。種子第十地滿,金剛無間道頓斷。習氣地

24、地漸捨,佛果解脫道捨盡。現行地地漸伏,八地永伏。種子地地漸斷,金剛無間道斷盡。習氣地地漸捨,佛果解脫道捨盡。前六識二障斷捨的過程 煩惱障所知障(前六識)俱生起二障 現行:眾緣和合,諸識生起,變現見相二分,包括一切境界與活動。種子:行為的塵影在第八識烙上痕跡,是變現未來境界的主因。習氣:伏斷二障之現行和種子後,尚有的餘習。在世諦門中,它被視為種子的異名,於轉依位後,種子和習氣必須分別斷捨。伏、斷、捨:在轉識的過程上,種子被壓制而不現行,名伏;種子被拔除,名斷;種子被拔除後,不留餘習,名捨。煩惱障所知障 3.遠行地後純無漏:第七地遠行地以後,因證真如法性的慧,不斷的現起 ,故第六識俱生分別二障,沒

25、機會現行,是純淨無漏。 於第七地,俱生我執(煩惱障)永伏,只存微細的俱生法執(所知障)未伏,但非有漏。後指第八地至佛果。 4.觀察圓明照大千:中品以上的妙觀察智,圓滿明淨,能並觀真俗二諦, 普遍朗照大千世界。 從初地到第七地,是下品妙觀察智;第七地以上,是中品妙觀察智,到佛果就轉成上品妙觀察智。(2)第七識:1.極喜初心平等性:登入初地歡喜地時,第七識依無漏種子,轉成平等 性智,不但不執第八見分為我,反能遍觀一切法平現行初地以上漸伏,第八地永伏。種子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頓斷。習氣地地漸捨,佛果解脫道捨盡。現行地地或伏或起,第十地滿,金剛無間道永伏。種子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斷盡。習氣地地漸捨

26、,佛果解脫道捨盡。 等性。因俱生二障現種沒完全伏斷,故有時還執我。俱生起煩惱障第七識二障斷捨的過程第七識二障斷捨的過程俱生起所知障下品平等性智初地:地前由第六識修二空觀,斷分別起二執, 第七識借第六識斷執功行,阻礙俱生二執的現行,即證此智。中品平等性智第八地:初地以上,同修二空觀,至第七地頓伏俱生我執,第八地永伏,即證此智。上品平等性智佛果:第八地以上,進修二空觀,至第十地滿心,金剛無間道,始斷俱生二執種子;佛果解脫道捨盡習氣,即證此智。第七識轉依次序 2.無功用行我恆摧:於第八地,第六識能不加功用而任運現起證真如智, 於是第七識的人我執,就永恆被摧伏。我愛執藏識(阿賴耶識)異熟識(毗播迦識)

27、一切種識(阿陀那識)凡夫至佛位凡夫初地至第七地小乘有學凡夫初地至第十地小乘無學第八識三名通位 緣我愛執藏識起我執生我見相應位第七識三位緣異熟識起我執法我見相應位 緣一切種識起平等性智平等性智相應位 3.如來現起他受用:如來現起他受用身。 4.十地菩薩所被機:加被攝護初地至第十地菩薩的根機,使其受用法樂。 成所作智變化身自性身 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他受用身 大圓鏡智自受用身諦觀人法平等由破二執,證自他諸法平等。恒與慈悲相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建立無住涅槃大智不住生死,大悲不住涅槃。隨機示現身土廣狹勝劣,因地而異。平等性智的妙用(3)第八識:1.不動地前纔捨藏:第八識名阿賴耶識,因被第七識執為我,故

28、名我愛執 藏識。不動地前,我執永伏,才捨此名。, 2金剛道後異熟空:第八識亦名異熟識,又名業報識,因為這識就是受善、 不善業所感的報體,凡受業報就有分齊;到金剛道後, 就不受業報支配,也就無分限,故說異熟空。 3.大圓無垢同時發:第八識於佛果位時,轉成大圓鏡智,一切有漏雜染種子永斷,故名無垢識,二者為一體之兩面,是同時啟發的。 4.普照十方塵剎中:普遍照耀十方微塵般的剎土,度化其中的無數眾生。(4)前五識:1.變相觀空唯後得: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以後,也能觀生空、法空所顯之 真如,但不能親證真如,只能於自識變起真如相分而 觀生空、法空。因不能親證真如,故沒有根本智,只 是後得智攝。根本無分別智:

29、證二空所顯真如,斷惑之智。照了無差別之智。後得差別智:了知依他起性如幻,不生二執。照了差別之智。二智 2.果中猶自不詮真:前五識就是到佛果位,也不能親證真如。 3.圓明初發成無漏:大圓鏡智和無垢淨識同時啟發時,前五識才轉為無漏 的成所作智。 4.三類分身息苦輪:佛果位時,有三類分身平息三界眾生的輪迴苦惱。 勝應身:為加行位的菩薩所化現的千丈大身。 三類分身 劣應身:為凡夫,二乘所化現的身,如丈六金身的釋迦牟尼佛。 隨類應化身:隨種種類形所化現的身,如化現為人、鬼類等。四種佛身:自性身(法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三、結語: 現在,再將順轉雜染分、逆轉清淨分總起來一說:先就凡夫的心理,為

30、他說明無始以來的雜染弊病,並使他知道病源;了知痛苦及病源之後,一般有大願大志的有情,因不滿足有漏雜染的凡夫法,故發起使一切有情都得到究竟解脫安樂的大菩提願。進一步從第六識下手用功,廣行六度、四攝,修集福慧資糧,成就堅固信心,入初發心住。既入初住,就是賢位菩薩,從此繼續修集福慧資糧,經過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和修習位的歷程,最後達到究竟位,即是圓滿清淨的佛果! 十住、十行、十迴向 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 初地 二、三、四、五、六、七地八、九、十地佛果資糧位初阿僧祇劫加行位菩薩道五階位通達位二阿僧祇劫修習位三阿僧祇劫究竟位 關於菩薩的階位,唯識宗主張四十一位說,即是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和妙

31、覺;將十信攝入十住的初住,把等覺攝入第十地中,分為五位。 唯識修道五位:1.資糧位:十住、十行、十迴向三賢位諸菩薩,以福德智慧為助道資糧。又名順解脫分,雖能漸伏分別二執之現行,但無法伏斷二取之種子。2.加行位:進修四尋伺觀(煖、頂)、四如實遍智(忍、世第一法)的菩薩,因加功用行而能入見道位(歡喜地),住真如位。又名順決擇分(隨順見道的無漏智)。因心中仍變帶真如相現前,故非住於唯識實性境界。3.通達位:又名見道位。初地菩薩體會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之位。4.修習位:又名修道位。二地至十地菩薩,得見道已,為斷除二障,再反覆修習聖道。5.究竟位:證得最極清淨,更無有上的妙覺佛果之位。附註:萬法唯識

32、:一切諸法,皆識所變;離識變現之外,別無實物。百法不離識,即為總門唯識。別門唯識如下:心王識的自相有為法心所有法識的相應色法識的所變唯識(不離識故)萬法不相應行法識的分位無為法識的實性唯識約破執而言:唯破心外實有之迷執,識破內心空無之迷執。 約遮表而言:唯者,簡別義,遮無外境;識者,了別義,表有內心。轉依:成唯識論,大正31,51a3-16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

33、果。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究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本質相分(疏所緣緣)、影像相分(親所緣緣): 自證分 第八識見分本質相分影像相分疏所緣緣親所緣緣強力業和劣力業: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大正31,729b6-16由九種因,發強力業:謂田故、事故、自體故、所依故、作意故、意樂故、助伴故、多修習故、與多眾生共所行故。由此九因,發強力業。田者:謂具大功德,堪為福田。事者:謂所施物多

34、而精妙。自體者:謂戒勝於施,修勝於戒,如是等。所依者:謂已離欲者,作諸福業。作意者:謂猛利淨信俱行作意。意樂者:謂希求涅槃所有意樂。助伴者:謂更廣修習餘福業事,共相攝受。多修習者:謂數數修習,或數數尋思。與多眾生共所行者:謂自作、教他、見作隨喜。與此相違,是劣力業。二障:煩惱障、所知障:成唯識論,大正31,48c6-11 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我執:成唯識論,大正31,2a9-24。法

35、執:成唯識論,大正31,6c26-7a12無始時來,六、七二識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生)。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細故難斷; 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定義種類俱生我執伏斷唯在第六意識中有,亦由現在外緣力故(內種子兼藉外緣),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一、緣邪教所說蘊相(本質),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即蘊計我)。二、緣邪教所說我相(獨影),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離蘊計我)。此二我執,麤故易斷; 初見道時,觀一切法

36、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我執定義種類分別我執伏斷無始時來,六、七二識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生)。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我執,細故難斷; 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定義種類俱生法執伏斷唯在第六意識中有,亦由現在外緣力故(內種子兼藉外緣),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本質),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獨影),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二法執,麤故易斷; 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法執定義種類分別法執伏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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