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区—航新路下穿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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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设项目概况航新路是路网中联系空港经济区和东丽区的南北向的交通主干道,为了打通此干道穿越铁路的控制节点,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航新路(商诚道宏展道)下穿铁路工程。该工程路线全长约1.01km,南北走向,其中下穿段U型槽段长度605.3米,明挖箱体长度54米,顶进箱体长度23.5米,地坪段327.2米。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道路红线内绿化)。本项目预计2013年1月开工,预计2013年12月竣工。本项目位于东丽区航新路与商诚道平交路口,自南向北依次下穿运智道,京山铁路,津秦客专,京津城际延伸线、联展东道,终点位于空港航空城内规划航

2、新路与宏展道平交交口。其中运智道、商诚道、联展东道、宏展道均为规划路。本工程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东丽区城乡总体规划等;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东丽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路网结构,并为东丽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还有利于推动区域的开发建设。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2011年东丽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年均值均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并且污染物因子采暖期明显高于非采暖期。(2)声环境工程起点处(N1)和中河村处(N2)处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京山铁路南侧30m 处昼间噪声值为57.5 dB(A)、夜间为52.6

3、 dB(A),随着与铁路距离的增加噪声相应衰减,南侧90m 处昼间噪声值为55.2dB(A)、夜间为50.3dB(A);监测期间昼间列车通过60 列、夜间通过15 列。(3)生态环境根据资料以及本次调查结果,工程线路所经区域基本为人工生态系统。工程占地土地主要类型为农业用地、未利用土地等,现状地表植被主要为蔬菜和玉米等。工程所在区域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4)环保目标本项目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航新路西侧距离道路中心线约为40m处的中河村。本项目工程建设需保护的主要生态环境目标确定为工程临时占地和取弃土场,以及线路周围农业用地等区

4、域。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3.1.1声环境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本工程线路两侧将受到交通噪声的一定影响。中河村受到航新路交通噪声的影响,2014年和2018年昼间达标,夜间超过4a类标准;2028年昼夜间均超过4a类标准。中河村道路红线30m范围内主要为第一排,第二排开始均执行2类标准。据此计算,第一排超过4a类标准,第二排第五排超过2类标准,中河村第六排可满足2类标准昼间和夜间限值要求。泵站外放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可满足GB12348-2

5、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要求。3.1.2环境空气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拟建道路沿线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一般气象条件下,2014年本项目道路下风向NO2叠加浓度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0.12mg/m3)。2018年、2028年本项目道路下风向NO2叠加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0.08mg/m3)。在最不利情况下,2014年在本项目道路下风向在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NO2叠加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6、一次值(0.24mg/m3);2018年和2028年在本项目道路下风向200m范围内NO2叠加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浓度限值(0.20mg/m3)。3.1.3水环境施工期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移动式厕所及生活污水收集装置等设施,并送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废水进行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对该地区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植被造成损害。3.1.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废旧路面材料等,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

7、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外运处置等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3.1.5生态环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商品土,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由供土单位来完成;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和农田;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应按规定进行恢复;对工程占地进行有效补偿,建设单位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施工期线路两侧区域生态保护方案。3.1.6社会环境工程在施工期对周边公众通行以及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本项目道路工程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能改善当地交通条件。3.1.7环

8、境风险运营期为了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运输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建立本地区风险事故的应急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恶劣天气禁止通行等。3.2拟采取的主要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

9、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2)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工程废水通过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后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移动式厕所及生活污水收集装置等设施,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与污水处理厂连通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严禁漫流。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周边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按规划排入相应的受纳水体。(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

10、、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为减轻项目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预留隔声窗投资,以减轻交通噪声对环保目标的影响。道路两侧未来规划时应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至少规划308m的噪声影响控制距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夜间达标距离)。(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对于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道路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

11、;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运营期泵站格栅截留的固体废物及时交市容部门清运,防治产生二次污染。(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同时,严格做好工程占地的生态补偿工作。(6)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缓项目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期做好电力。通信等线路的迁改防护工作。(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加强施工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对危险

12、品运输车辆通行将严格进行管理,避免危险品运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3.3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由于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以及运营期环境污染客观存在,因此必须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确保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对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环境管理与监控工作应该在天津市环保局以及东丽区环保局监督下进行,加强对施工期扬尘、噪声以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同时做好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工作。3.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保投资总计约144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3.84亿元的0.37%,主要费用为施工期污染防治费用及运营期环保管理、监测、竣工验收调查等费用。本项目在环

13、保投资足额投入、环保措施切实实行的前提下,预计能够将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程度。4、 公众参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首先对要求公示的内容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然后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本项目沿线周边公众普遍理解本工程建设的意义,广泛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污染、给公众生活、工作和出行带来的不便、以及运营期噪声问题,建设单位应充分给予重视,加强施工期的噪声、扬尘治理、做好交通疏导,运营期也要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东丽区城乡

14、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改善,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6、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岩电话:13662107969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薛宝永 电话:87671901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2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23.2拟采取的主要措施33.3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53.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54、公众参与5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6、联系方式5航新路(商诚道宏展道)下穿铁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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