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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临床路径病例有关指列入监测范围的规定与程序对执行“临床路径”病例有关指标列入监测范围的规定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路径工作,对在运行病历中执行“临床路径”各项指标,如平均住院日、诊疗效果、30天内再住院率、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等,进行监测,特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路径”病例有关指标列入监测范围的规定 1、专人负责监测临床路径质量管理病例,制定临床路径质量管理的质控点,对每份病例进行实时监测,并有专人进行检查。 2、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临床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及时改进。 3、质控科每月专人负责审核临床路径监测指标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定期进行质量指标的汇总统计及对比分析,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分管院长。 4、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的监测指标包括:平均住院日、诊疗效果、30日再入院率、再手术率、并发症及合并症等。 5、定期将统计与分析结果反馈到有关科室,限期整改。 二、“临床路径”病例有关指标列入监测范围的监测程序 1、临床路径:在程序中筛选进入临床路径的病历号根据质控点查看病程记录、医嘱单、病案首页等记录存在的缺陷统计分析各项监测指标汇总整理资料向各科室反馈。 2、负责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专职人员,严格按照监测程序进行管理,按时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3、将监测指标的结果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