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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所长、副所长、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审计员、助理审计员。 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 1、 董事长 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 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 8)主持研究本
2、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 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副董事长 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 所长 4、 副所长 5、 总审计师 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 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 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 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 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 6、 总监察师 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
3、行为的监察; 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 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 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 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 部门经理 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 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负责;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考查、
4、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罚,努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德、执业风险意识、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执业水平、工作业绩等;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休假事宜审批。 4)对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负责下列重大业务项目事项的复核:重要性水平测试、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 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洽谈项目、承揽业务、签定业务合同、收取审计费用; 负责本部门业务报告的签发。 5)维护本所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7)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负责。 8)努力完成董事会或董事长、所
5、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8、 副部门经理 本所各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9、 高级经理 1)服从部门经理调配,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2)协助合伙人对本部门的审计项目进行监管; 3)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4)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5)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代编会计报表和附注;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理 1) 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在没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
6、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 2) 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 对审计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 负责主审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 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7)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项目经理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及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在没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 2)负责对
7、承担项目审计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审计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负责主审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7)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审计员 1) 服从正、副部门经理的调配,服从项目主审人员的工作安排; 2) 完成项目主审交办的审计工作; 3) 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分配的审计工作作出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4) 协助主审搜集资料,做好符合性、实质性测试; 5) 负责整理永久性档案、当年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整洁、规范; 6) 参与或负责编制报告书、已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7)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及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助理审计员 1) 服从工作安排、调度; 2) 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开设工作底稿,完成分配的工作; 3) 整理业务档案; 4)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