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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土丹路改建工程合同段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土丹路改建工程合同段 2、工程地点:四川省古蔺县 3、工程内容:道路上部结构施工 4、分包工程范围:丹路改建工程合同段水稳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5、分包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甲方承建的土丹路改建工
2、程合同段,按上述条款中第一条中第3、4、5款的内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和防护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至竣工投产、保修期满为止,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条款内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安排,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理放心、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3、要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伤人、亡人事故。 三、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乙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2.甲方权利与义务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负责监督本工程的周、月进度计划、并对已完工质量进行审核、申报预结算、预算外经济签证办理、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作。 负责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等工作。 负责监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达标等诸多问题。 负责及时发现与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人员、材料、
4、机械设备的不足现象、并要求乙方及时解决,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权利与义务 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否则,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为零。 必须安排有职称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5、并对特殊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管理,做到严细认真,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优良标准。 必须强化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中要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引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做到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影响发包人声誉的,甲方可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工程竣工并移交业主投产使用,保修期满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和供应商引起之诉讼、控告、索
7、赔责任及发生之相关费用。 违约责任:乙方不按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中标价格贰仟捌佰玖拾陆万零捌佰陆拾贰元。 2.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和时间: 执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结算时间。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结算书,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取费标准: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1.2%,在业主拨款时甲方派一名财务人员到达通辽负责办理相应手续,乙方应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应的准备,财务人员工资按6000元月,期限为乙方正式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管理费分两
8、次收取,第一次业主拨款时收取50%,在第四次业主拨款时收取另50%,此款由甲方财务人员自动在工程款中扣除。不需再通知乙方。 5、资金管理:在通辽设立一个工程款专用账户,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后,甲方在拨款中自动扣除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在扣除其费用后,将剩余的工程款在三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账户,以便施工使用。甲方不得将工程款拨付到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账户,如甲方将资金转到其他账户,由甲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专款专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设备供应范围 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单位要求及约定。除建设单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
9、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要求执行总承包合同。进场材料和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如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结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严,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
10、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若在保修期内。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
11、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上访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
12、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5%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1%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