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317436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40.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隶属农民专业 合作社名称 名 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省 市 县 镇 路 经营场所 生产经营地 省 市 县 镇 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姓名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业务范围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1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 原登记/备案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 隶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决定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

2、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清税情况 清税情况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照依法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2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拟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

3、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附表3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5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

4、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 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人签署: 年 月 日 6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

5、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负责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加

6、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隶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

7、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2、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7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8、、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

9、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

10、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

11、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8 说 明 1、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和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2、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地级以上市人民*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4分支机构负责人

13、的任职文件。 5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7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2第6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证明。 使用自有房

14、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使用军队房产的, 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地级以上市人民*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还需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出具的农民专

15、业合作社名称变更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及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0 2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的,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3第4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