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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流小学学校全员育人制度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一、学生至少每两周一次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导师每周至少与学生谈话交流一次。交流谈话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必要时也可以采用书信来往等形式。 二、导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过家访、接待家长来访、电话或信件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本人及家庭情况,要注重家庭背景和学生的思想、学业、心理的相关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结对学生、家长间的交流,共同做好学生的工作。 三、导师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每项活动都要有时间、地点、主题、内容纪要、工作后记等。学校编制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手册,并指导导师认真填写,把导师制工作档案统一纳入到学生成长记录袋的管理系
2、统中。 四、学校导师制指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期末教师量化考核: 第一, 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第二, 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 第三, 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 第四,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五、在导师完成规定工作,实现既定的导师工作目标等前提下,学校给每位导师计入相应工作量。 六、导师所带学生如有参与群体性违纪活动,或参与其它重大安全事件,如: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及其他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事件,经调查,确系导师指导疏忽,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学校将追究相关导师的责任,取消本年度工作考核中评为“优秀”资格。 七、鼓励各班和学生成长导师结合工作实践,探索创新特别关注学生成长问题解决方案,对成功帮助学生解决成长问题的创新案例,通过“创新燎原奖”、“金点子成功案例”等方式进行表彰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