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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我公司所属使用单位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
2、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3、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 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2. 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安全数据需包括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1. 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
4、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上混合运输 3.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卸区,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存储、发放, 1. 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2.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
5、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定期检测 3. 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厂区安保主任批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5. 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6. 仓库易燃易爆品专库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少进货、少储存,保持合理库存;坚持生产使用部门存放易燃易爆品不超过一日用量的原则,按一日用量或最少包装发放易燃易爆品,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品专库
6、;库区绝对禁止烟火; 7. 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严格参照公安部门规定的“5双”制度执行。 8. 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储存,不得与其它物质混放,库房要求干燥通风、无积水、堆垛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 生产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专门设区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班次用量,并做好各项防火防泄漏措施,悬挂安全技术说明书,设置警示标志,通风良好。 2. 生产现场使用的易燃品用小包装,包装上需贴上安全标签,接触员工需正确佩戴相应个人防护用品; 3. 危险化学品包装盛装容器需有盖,在使用储存过程需注意加盖以防止易燃或有毒有害物质挥发,危险化学品除用作生产工艺中,严禁挪作它用; 4. 操作使用中如不
7、小心被危险化学品溅到,应立即到就近紧急淋浴或洗眼器处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然后就医; 5. 使用易燃品区域须做好防静电措施,并定期检查、检测。 6. 各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日期、数量要登记签字,完善手续。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 1.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厂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区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2.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3. 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4. 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8、 5. 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6.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7. 剧毒品用完的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8. 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9. 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备案。 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安全职责 1、
9、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10、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第八章 处罚 1.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1%5%,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 3.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员工,有下列行
11、为之一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七)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八)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4.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报告的,扣发责任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