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归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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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夺子战争 谁是赢家 离婚诉讼中如何争取抚养权 可怜天下父母心,没有一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子女的。因此,在离婚时,双方都认为自己才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双方都希望子女由自己来直接抚养。父母有这样的意愿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子女只有一个。这种情形下,父母一方可能会因为夺子心切而做出某些不理性的行为,例如藏匿子女、大庭广众之下争抢子女。这些行为会给子女身心健康造成极度恶劣的影响,对于子女的成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为了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尽力减少父母离婚对于子女心理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还是提倡父母通过理智的办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即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将子女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审判

2、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将综合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抚养能力、责任心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等多方面的情况去考虑。 一、 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因素 决定性因素子女利益最大原则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

3、因素。 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二、不同年龄段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4、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其次,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

5、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十周岁

6、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 三、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程度地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法院取证要点 1.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如从工作性质、工作收入、教育程度、生活习惯、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等方面。 2.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果对方有传染性疾病,一般子女便不可以与对方异同生活;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不能再次生育,法官也会综合考虑。 3.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离婚案件中子

7、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居住在离学校比较近的地方,对子女入学最有利,这样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4.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如果您和对方工作都比较忙,子女一直跟随您或者对方的父母一起生活,因此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子女的您或者对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方面。 5.子女的意见。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争议,法官应当讯问并尊重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将近十周岁,法院一般也会与子女就这个问题进行沟通,并作为参考因素之一。 男方取证要点 女性与子女有天然的亲密联系,在同等条件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稍有倾向于她们,

8、尤其是子女为女孩的情况下,那若男方想争取抚养权,需要从哪几个方面收集证据材料呢? 1.女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材料: 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大疾病,不能全身心的照顾子女,甚至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女方长期在外,对子女的关爱少,不尽抚养义务,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其他品质问题,可能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 女方收入偏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子女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 2.男方需要被优先考虑或者更利于子女的成长: 因一些特殊原因,男方需要被优先考虑:例如,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了生育能力,或者男方的年纪偏大而对方还处于比较好的生育期等。 男方的抚养条件优于女

9、方,例如子女所在的幼儿园或者学校就在您生活地区附近,子女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改变环境将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等。 女方取证要点 1.子女年龄幼小:子女如果不满两周岁,一般会随您一起生活。 2.男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材料: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会对子女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男方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而女方和男方在经济收入、工作稳定程度方面相差不大。 3.女方利于抚养子女或者具有优先被考虑的情况: 子女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如果离婚后随男方生活则可能会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 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且各方面条件也相当,但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子女,对子女的成长有利; 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而男方没有做,女方需要被优先考虑。 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网站 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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