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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天理,灭人欲存天理,灭人欲 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朱熹也中说:“鱼与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 鱼,我所欲是合道理的人欲,熊掌,我所欲也是合道理的人欲,舍鱼而取熊掌者还是合道理的人欲,这些都属于天理。“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所欲不必沉溺,只有所向便是欲。” 合理的饮食欲望是天理,过分的要求美味就是朱熹要灭的“人欲”。“天理”与 “人欲”是相对的,正常的合理的“人欲”就是“天理”,过分的多于的甚至是罪恶的“人欲”就是朱熹要灭的“人欲”。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人性,人性就是仁爱之心,但人也是动物,所以人也有动物性,就是说
2、人有时候也有兽性。这兽性就是邪恶之心。这也是朱熹要灭的“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 孟子认为:“人之初性本善。” 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 朱熹认为:“人生气禀,理有善恶。” 朱熹说的“存天理” 存的是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的善,是人性中善的部分。朱熹说的“灭人欲”要灭的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的恶,是人性中恶的部分。 二程认为,气聚合为人,天理就形成了人的本性。由于气质之性阻碍了天理的正常发挥,以致出现了恶,这就是人欲。与人欲相对,天理是纯粹的善。他们认为,人的行为,不是遵照天理,就是随顺了人欲,没有第三种情况。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放纵人欲,就必然掩盖天理;要保存天理,就必须去掉人欲。他们要求,
3、一个儒者,应该彻底地去掉人欲,使心中全是天理,达到圣人的水平。这就是所谓存天理、灭人欲。 思想 “存天理,灭人欲”属于心性修炼 “天理”是公,是大善,是人的仁爱之心。“人欲” 是私,是小恶,是人的自私之情。“存天理”就是存善,追寻天理,循道而行。“灭人欲”就是去恶,克己省身,修身养性。 简单的说,“存天理”就是向善,“灭人欲” 就是去恶。通俗的理解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防范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追寻维护社会、道德、政风和民风的和谐与美好。 综上,“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至于如何实现“存理灭欲”,朱熹的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存理灭欲”首先要“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 朱熹说:“天理人欲,其间甚微。于其发处,仔细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知其为天理,便知其为人欲。既知其为人欲,则人欲便不行。”“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无不各有个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虽在静处坐,亦须验个敬、肆。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在朱熹看来,要“存理灭欲”,首先要“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只有通过明理,才能灭去私欲,所以,朱熹更多地讲“明天理、灭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