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选拔青专业技术骨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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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选拔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临床医学人才的迅速成长,特制定我院青年专业技术骨干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应具有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医药卫生工作方针,爱国爱院,治学严谨,勤奋好学,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共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一般应在硕士研究生以上;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业务上具有开拓和奉献精神。 (二)业务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在本学科领域内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风严谨,了解本

2、学科国内外发展前沿,有一定的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担任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在业务上积极进取,有发展潜力,经过培养有条件达到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水平。 2、教学水平较高。积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师生评价好。 3、医疗技术水平较高,能娴熟地处理本专业较疑难医疗问题,有一项国内较高水平的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的最新动态。4、科研能力强。实验技术全面,操作能力强,参加部委、省市级科研课题并有获奖(额定成员),近五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四会”的能力。 二、选拔办法和程序1、 选拔工作必须坚持条件,全面

3、衡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2、 选拔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公布选拔条件。3、 推荐方式:由各科室进行初评后报到院人事处。 4、由中级卫生技术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部分专家11-13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议。 5、由人事处将评议结果呈报院办公会审定批准,公布名单。三、 培养措施 1、医院启动百万元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对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实施资助,每人每年1 000元。用于完成培养目标所需培训学习、购买资料、学术交流、考察研讨等。2、加强对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人事处协同党委及职能科室共同完成,以适合方式进行爱国爱校、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创业成才的教育。 3、建立导师培养制度。每个培养对象应由

4、各科配备1-2名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培养,导师应由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以及有丰富教学、医疗、科研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通过老专家、老教授的传帮带,使他们在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上尽快地成长,尽早成才。 4、对于选定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大胆使用,让他们在医教研业务和管理工作中担负一定的责任,在实践中接受锻炼,缩短人才成长周期。 5、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给他们创造展示业绩和成果的机会,对学有成就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毕业年限、任职年限和岗位指数的限制),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四、 管理办法与考核办法 1、医院负责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综合性计划的制定、培养对象的评选审批、考核工

5、作的组织、培养对象的调整、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方案的制定、各项培养措施的具体实施。2、医院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期为三年,培养期内要进行年度考察和培养期满考核。 3、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跟踪培养、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归入业务考绩档案。对于考核结果优秀者医院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五、 考核(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了解培养对象的业绩情况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调动其奋发成才的积极性,促进其尽快成才。(二)考核内容与标准通过重点培养应使被培养对象在专业知识面上拓宽,在教学、科研、医疗能力上得到较大的提高,被培养对象每年应至少参加一项纵向课题研究,并是主要承担者;每年至少

6、应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研究论文一篇。 (三)考核程序 1、医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时间、考核办法,提前通知培养对象及其导师。 2、被考核对象应依据本办法填写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考核情况登记表。 3、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 4、主管部门(人事处)在尊重考核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签署考核意见。 5、各级考核意见应填写两方面内容。第一、培养对象符合考核标准的业绩;第二、对培养对象本阶段的考评意见(如达到考核标准,未达到考核标准,指出其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6、主管部门将在审核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一律终止资助培养。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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