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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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010年,我校被确定为教育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年来,我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注重内涵式发展,通过培养模式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式趋同、职业能力与实践能力不强、培养特色不突出、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质量提升乏力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建立了一条适应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需求的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培养新路径。具体成效总结如下:一、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一)分类制定培养方案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为突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型、应用型特点,区别于学术型学位培

2、养方式,我校紧贴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需要,分类设计了“公务员与行政法实务”、“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等9个方向培养方案。每个培养方案各有侧重,对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分为“专业基础课”、“特色方向课”和“法律职业技能特色训练项目”,新的培养方案教学目标清晰,更加契合行业需求和实务部门的实际需要。(二)建设精英师资团队注重教学与实践结合1.提升任课师资的实务经验学校以是否具有法律实务经验为筛选条件,专门组建了一支既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造诣又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队伍,相对固定的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此外,我校一方面继续落实西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赴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管理

3、办法的相关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精通法学理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法学实践能力训练,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特别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聘请部分法律实务部门和机关优秀的专家学者担任我校法律硕士兼职教师。以上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法律实务知识的渴求。2.注重导师队伍的专兼结合学校根据法律硕士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实施集体导师和双导师相结合的指导培养模式,并按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分别实施:一是在职法律硕士培养环节中有条件地使用法律硕士双导师制;二是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环节中大规模使用双

4、导师制;三是在法律硕士(法学)和政法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引入专业实践课导师与法律职业培训导师,与论文导师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双导师制形式,三种方式为各类别法律硕士的各学习阶段提供了不同的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经过改革实践,双导师制度从正面直接强化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也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就业辅导,是我校近几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有效途径。(三)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突出职业素养和实务能力提升1.编写法硕专用教材,优化教学内容立足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独立动手能力,组织全校法学教育师资力量和优秀实务界人士共同编写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

5、究生专用教材。教材以案例为教授法律知识的主要载体,注重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实践性、应用性,已于2012年底出版面世14册。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专用教材目录(已出版)教材名课程性质教材名课程性质1.经济法实务教程必修课8.财税法实务教程选修课2.刑法实务教程必修课9.律师实务教程选修课3.商法实务教程必修课10.刑事疑难案例实务教程选修课4.知识产权法实务教程必修课11.刑事犯罪侦查实务教程选修课5.行政法实务教程必修课12.行政诉讼法实务教程选修课6.民事诉讼法实务教程必修课13.外商投资与进出口贸易法律实务教程选修课7.房地产法实务教程选修课14.法律文书实务教程选修课2.创新教学方式

6、,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教学方式实现四项转变:在课程组织上,由大班化授课模式转变为实务课程小班化教学;在理论教学上,由讲授型教学方式转变为开展案例讨论式教学;在程序法课程教学上,由全程讲授转变50%课时量纳入实习、实践培养环节计入学分,实习效果明显改善;在师资搭配上,由一位教师独自讲授一门课程,转变为实体法与程序法教师双师同堂讲授或专兼职教师同堂共同讲授课程。我校法律硕士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实现了对传统教学模式的突破,提高了学生进课堂的积极性,师生互动的方式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学效果明显改善。(四)强化行业合作实现教育与职业无缝衔接为了突破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内培养教育的局限性,我校实行 “走出去

7、、请进来”的战略,通过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度”合作,建立了全新的、开放式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取得了实效。1.将法律实务部门“请进”法律硕士培养全过程通过行业合作,将法律实务部门“请进”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即充分体现了“用户”的意愿和需求。周讲课堂项目。与重庆市法检系统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法律实务周讲课堂”系列讲座,多角度、全方位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呈现法律实务工作的全貌。行业订单培养项目。学校与中豪律师集团签订了联合订单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中豪律师集团每年从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50-100名同学组成“西政中豪律师班”,给予该班学员每个月一定

8、的生活补贴并代付学费。此外,中豪律师集团还以打造律师精英为目标,派资深律师或合伙人到我校免费为该班学员开设5-10门律师实务课程。首批培养计划已完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联合培养企业法务人才项目。针对企业法务管理人才匮乏,与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在法律硕士中联合培养企业法务人才,国资委将在下属中央企业设立实习基地,为其选拔培养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2.创设形式多样的法律实习实践活动建设法律硕士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全校已建立140个法学专业学生共用的实习基地,并已与重庆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全面签订了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的协议,全市所有法检机关均为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基地。同时,结合西部基层法检系统的实

9、际需要,建立了10个法律硕士专用实习基地,并持续开展实习生派遣工作。创设形式多样的法律实习实践活动。一是与重庆市基层政法机关合作,以“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形式要求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实习。二是将“模拟法庭”举办地点搬到真实的法院法庭,将“虚拟”的场景“变”成现实。三是开展“法律诊所”活动,到社区、街道、企业、机关直接迎接法律实践的考验。2013年,法律诊所荣获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五)创新考核评价标准和方式以求真务实为标尺1.推动课程考试改革课程的考核摈弃期末考试“一锤定音”的考核办法,通过给任课老师配备助教,加强课堂平时考核。2.分类建立法律硕士专业实习考核

10、办法改变重课程考核轻实习考核的传统培养模式,把实习的效果和成果作为考核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因子。在实习基地单位试行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评价办法,由学院与实习基地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共同组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综合考评小组,对每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实习环节的表现进行量化打分。3.实施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独立评价方式针对法律硕士培养需要,执行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采用研究报告、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专项调查、应用型专题、基础理论研究等多种形式,论文指导和答辩也均由符合

11、兼职导师资格的法律实务人员全程参与。(六)完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体系全程跟踪指导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点,我校以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为依托,加强了对法律硕士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法律职业能力培训等的综合辅导,完善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制度。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综合辅导。采取专题培训、就业培训讲座、学生互助辅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就业能力。二是开拓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学校与公、检、法、司及律师行业的密切联系和学校广大校友资源,在全国几十个校友会基地广泛开展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就业宣传、就业推荐、就业辅导等活动,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更多的就

12、业岗位信息。三是实施全程化就业指导。从学生进校起就开展职业指导、职业规划、就业准备等各种具体的就业指导活动,同时结合法律实务教学和法律职业教育开展实务能力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二、管理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改革招生管理,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质量 1.根据人才需求调整招生结构从2010年起学校每年缩减5%10%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比例用于法律硕士招生。同时,由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取得很大成效,2010年起,我校法律硕士(法学)报录比连年提高,2013年已接近4:1,为适应生源与就业需求,法律硕士(法学)招生计划从2012年起大幅增加。2.区别化的复试规则选拔合格人才

13、针对法律硕士实务型、应用型的特点,在复试方式上采用了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50分,从专业知识、思维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科研成果、外语口语等多方面进行考查。面试小组由不同学科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以及校外实务专家组成,全面考查考生的知识面,重点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思维、应变、分析和综合能力。(二)项目政策支撑,激发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活力从2011年开始,学校启动了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试点改革项目,支持鼓励学院和教师开展针对性研究,并给予项目1:1的配套支持。近两年,共支持12个项目开展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方面的研究与人才培养试点,其中市级项目6项,为学校综合改革试点

14、工作总结了人才培养成果,提供了理论支持。 此外,还建立了法律硕士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制度,制定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工作者先进评选办法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等,奖励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和法律硕士教育研究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同时设立支持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的单位和个人奖励项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形成良好的法律硕士就业服务激励机制。(三)完善奖助贷体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激励机制制定实施了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新制定奖、助、贷、科研激励等制度7项,对吸引优质生源、激励学生认真学习、支持学生科研创新起到很好的

15、激励作用。(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整合全校法学教育优质资源1.优化机构设置,实现全程贯通化管理学校邀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进入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听取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相关专家的建议和意见。设立了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专项负责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及制度研究。加强研究生管理秘书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为各年级配备专职辅导员,加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及辅导员队伍建设。2.协调全校法学教育优质资源,推进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开始,学校按“分流培养,提高质量”为原则,进一步推进法律硕士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六个法学院在法律硕士培养中的积极性,继续开发与行业需要密切结合的课程体系,结

16、合学生的学习意愿,有效利用学校已建立的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平台,开拓法律硕士规模化与个性化培养的新路径。三、成果推广运用及社会评价经过四年的改革实践,我校法律硕士“市场驱动,动态调整”的培养机制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为学校其它专业学位点建设及重庆市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有益经验。2013年4月,我校被评为全国法律硕士优秀培养院校(全国19所试点院校共评出6所优秀院校)。2013年7月我校承办了“2013年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将培养机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广运用,得到来自重庆、四川9所高校百余名研究生的一致好评。2013年11月,在沈阳举行的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第七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上,我校李燕教授就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中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作了典型发言,来自全国118所法律硕士培养院校的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2013年12月学校以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为平台, 在我校召开了“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议暨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会”,就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经验与成效与其他四所政法院校作了交流研讨与经验分享,得到四所政法院校研究生院负责人的一致好评,并表示很多做法值得借鉴。同时,还得到了亲临此次研讨会指导工作的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专业学位处处长唐继卫的高度评价,他说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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