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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银行反腐倡廉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反腐倡廉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人民银行纪委、派驻监察局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岗位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人民银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但调研也发现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人民银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人民银行各级党委严格实行党风
2、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内容,增强责任意识。各级行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各级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党委成员、各部门,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沈阳分行制定了各级行副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使“一岗双责”的要求更加具体。二是强化量化考核, 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人民银行党委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
3、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考核内容更具体,考核程序更规范。为突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各级行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发生案件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依据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2003年至2008年,人民银行系统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共有156人,其中有13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20人受到组织处理。(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深化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创新手段,丰富载体,开展反腐倡廉教
4、育活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各级行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专家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人民银行纪委、派驻监察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济南分行开展了“犯罪成本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广州分行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为公”主题教育活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
5、的文化氛围。各级行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班子、进机关、进处(科)室、进企(事)业、进家庭,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理论研讨和征文、廉政文化创作及演出、“廉内助”评选等活动,通过播放廉政电脑屏保系统,张贴廉政标语、悬挂廉政格言、设置廉政警示牌,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从情感上、心理上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廉洁意识,提高思想境界,在润物无声中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各级行认真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监督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一是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推进监督工作
6、规范化。近年来,人民银行制定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等多项监督制度并抓好落实。各级行紧密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办法、大型基建项目再监督办法等制度,推进了监督工作规范化。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2005年,人民银行出台了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建立了总行、分行两级巡察体系。巡察工作的开展,使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天津分行对中心支行领导班子决策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增强了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的自我监
7、督意识。沈阳分行制定了关于对地(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促进了地(市)中心支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科学执政能力。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范围。近年来,各级行的监督形式由过去相对单一的信访监督,向“三谈两述”、函询、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形式监督转变;监督措施由注重查处惩治向批评指正和制度约束转变。2005年至2008年,各级行开展同下级行主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9929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8883人次,对10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5284人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7698人次。同时,各级行进一步延伸监督空间,不断扩大监督范围,既重视干部在“工作圈”的政治
8、表现,又了解干部在“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情况,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四是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各级行普遍建立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协调合作的监督工作格局。上海总部利用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内审部门合署办公的优势,对上级部署的执法监察和内审项目进行有效整合,避免了重复检查;在自选项目上统筹考虑,从发挥各自优势的角度出发,选择各自有针对性的项目,做到互为补充,提高了监督的整体效果。(四)惩防并举,查防结合,加大案件查防和风险防范力度面对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各级行加大案件查防
9、和风险防范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查防和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从严治行,加大案件查防工作力度。各级行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查防结合”的方针,扎实开展了案件查防工作。2003年至2008年,全系统立案查处125件案件,涉案人员163人。各级行严格按照“一案三报告”(报告案件发生情况,报告案件查处情况,报告采取的制度补救措施和应汲取的教训)和“三个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堵塞漏洞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把查处案件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防范岗位风险
10、。为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人民银行纪委、派驻监察局组织人员编写了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南,明确了18种主要业务品种,445个业务岗位,近3000个风险点,制定了风险评估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为实施内部风险控制提供了指引。近年来,各级行扎实开展了岗位风险排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岗位风险。三是优化岗位整合,构建风险防控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全面推开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对县(市)支行基础业务进行岗位整合。通过落实关于加强县(市)支行岗位风险和案件防范工作的通知,各分支机构开展了以县(市)支行为重点、
11、覆盖全系统的内控管理大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济南分行按照岗位风险防范指南,组织开发了“县(市)支行风险防范远程监控系统”,建立起了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各具特点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控制风险、防范案件的能力。四是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2008年,人民银行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强化内控机制、防范岗位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落实年”活动。全系统共梳理制度289996个,废止制度8374个,修订制度37344个,新建制度29233个,延用215045个;发现问题12539个。为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惩戒力度,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济南分
12、行出台了工作人员履职问责实施办法,2008年共对131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履职问责。其中,给予行政处分1人,批评教育817人,书面检查117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9人,通报批评11人,调离工作岗位5人,对232人扣发绩效工资32002.5元。通过“制度落实年”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意识普遍增强,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用制度防范风险的良性机制。二、人民银行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
13、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单位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二)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对象上,层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
14、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反腐倡廉教育的层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教育资源、信息未实现共享,协调部署不同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有的重要岗位仍然存在风险隐患。目前,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但由于县支行长期不进人,而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越来越细,造成兼岗情况
15、严重,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的岗位操作人员凭经验、按习惯操作,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落实内部控制程序不到位,使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不到有效落实。有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容易导致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四)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在党内监督上,上级行纪委对下级行党委实行直接监督,由于点多面广、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委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对被监督对象存在依附关系,使同级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弱化
16、;在同一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属平行关系,敢于坚持原则,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在“大监督”机制建设上,监督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真正的监督协调机制,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意识还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三、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一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
17、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才能有力推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部门“一把手”,要强化平时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职责岗位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二是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分解突出适度性,要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分解,党委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区别对待,使责任单位既有压力又能够完成。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中、年终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要区分一般工
18、作和重点工作,合理确定分值,科学进行考评。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的责任,督促其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建立完善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党校等部门“大宣教”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沟通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中心组廉政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制
19、度体系,以制度的强制性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教育的有效性,增强教育的实效,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对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部门教育落实反馈情况、干部职工自我评价情况,对反腐倡廉教育进行总体评价。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考核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教育考核指标分解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对因不认真抓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
20、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五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要及时将辖区好的廉政教育内容、形式纳入资源库,将教育资源信息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同时,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反腐倡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加大对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
21、,增强党员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要树立监督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明确每个党员既有行使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自觉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真诚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做到“四个突出”: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落实制度,加强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解决党内监督中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缺失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推动巡察成果的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并把巡察成
22、果充分运用到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发挥巡察在党内监督中的特殊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三是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公开是人民银行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要进结合人民银行党务工作的特点与实际,制定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要建立党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科学确定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原则、形式、程序和环节,明确党内规章制度及办事程序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全程公开,使党员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可以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联网,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与政务公开协调统筹,
23、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现基础设施、网络等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在形式上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媒体网络公开等。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使党内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四是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完善评议机制,建立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细化民主评议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评议结果。要建立沟通机制,领导干部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经常与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倾听、了解党员群众心声;注重拓宽党员群众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信访等监督渠道。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
24、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四)提高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案件和岗位风险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常规检查要注重综合效果,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全方位检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把风险点消灭在萌芽之中。重点检查要注重关键环节,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在岗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
25、查处。二是实行履职问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案件防范工作。在推进案件防范工作中,可探索推行三种模式:整体移位,全程顶岗,异地交流。“整体移位”是指两个单位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部门整体调换,既担负接管方的正常工作,又对其前期的各项工
26、作进行复核检查,实现再监督。“全程顶岗”是指由中心支行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市)支行的重点岗位、风险部位进行业务交接,由中心支行监督人员上岗就位,全面操作具体业务并实施监督,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异地交流”是指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到其他单位(部门)工作,通过实行全面离任审计监督或全面接管工作,有利于隐性问题的暴露,对岗位风险防范和案件防范工作将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四是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要充分利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设计框架中,业务监督要覆盖所有的风险岗位;在监督方式设置上,既要有外部监督,也要有内部监督,既要有上级监督,也要有同级监督;在监督功能设置上,要设定好重要业务部门的岗位风险、责任人、检查重点,风险随岗位定,做到上岗有记录,监督有痕迹,实现对业务快速监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