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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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饭店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五大行业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饭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饭店安全生产管

2、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四)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五)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六)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七)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八)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饭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九)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饭店物业和安全生产小组共同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饭店安全生产小组负责

4、新入职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饭店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一)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二)饭店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三)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5、训的对象及时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饭店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职员工。1.饭店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新入职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4.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由饭店安全生产小组,到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6、方法和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现场培训、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具体形式有: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3.案例分析:通过对高层建筑、同行业或单位内部及大型酒店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4.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并熟知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1.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2.考核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1.饭店安全生产小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饭店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2.饭店安全生产小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

8、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4.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分数满70分为及格,考试合格后方可配发胸卡上岗。5.安全生产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考试不合格的将开具提示单,三天后进行重新考试,如复考不合格将给予五十元罚款。第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为建立饭店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环境,

9、切实做好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饭店的安全正常工作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职责1.饭店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职责:负责布置和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工作;督促并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饭店安全生产状况,负责组织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2.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职责:负责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向饭店安全负责人呈报本部门安全状况和作业人

10、员操作情况;根据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建议。3.部门下属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职责:负责本部门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工作的组织及落实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巡视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操作情况,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反馈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呈报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建议。4.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检查职责:负责每日本岗位工作过程中各阶段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依据工作计划完成重大活动前、节假日前以及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5饭店内由安全检查小组成员负责每日营业前、营业中和营业停止后的三次检查和营业中的每两小时一次巡查。三、安全生产

11、检查场所及部位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确定饭店安全生产检查场所及部位如下:1.饭店的经营场所,包括吧台、大厅、地下室、包间、后厨。2.饭店财务、消防室,配电室、维修班、等重点要害部位。3.饭店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地下空间。4保安队人员宿舍。四、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确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如下:(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部门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制定情况;(二)各部门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安全生产教

12、育培训内容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三)饭店营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情况;(四)消防室配备的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以及各类钥匙安全管理和使用登记等情况。五、安全生产检查方式及要求1.经常性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所属辖区设施设备及人员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饭店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部门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小组每天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安全检查及安全巡视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2.定期安

13、全检查每月由饭店安全生产小组牵头组织,饭店领导带队,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考评。定期安全检查前,各部门应先期进行安全自查,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3.综合安全检查结合饭店经营工作情况对各部门岗位操作、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项目进行综合性联合检查,考察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防范能力及管理水准,促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4.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各类重大活动,对饭店(营业)现场各部位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5.不定期安全检查在安全设备设

14、施投入运行或停运前、设备检修保养后、新安装设施设备竣工以及设备试运行时,进行必须的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6.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小组应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保证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所有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应做好相应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六、安全生产检查结果的处理各类检查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检查档案,其内容包括参检人员、受检部门、检查项目、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检查时间及双方负责人签字等。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安全职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进行整改后的复查,复查记录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验收情况。对于非饭店原

15、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有关监查部门报告。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保障饭店正常经营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是安全生产最终目的。饭店全体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适用于饭店各部室及全体从业人员。本制度与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冲突的条款,以专项安全检查制度为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附件之一,解释权在饭店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小

16、组)。第三节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一、高、低压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一)工作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二)操作时应和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三)停电后、维修前应先用试电器在被检处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维修;(四)停电维修时应在电源处悬挂明显标识牌;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摘下标识牌;(五)维修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六)需要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传递工具时应用专用绳子传递,不得向上或向下抛递工具;(七)需高压断电才能维修的设备,需填写工作票给高压电工班,待同意并断电后,经验电、挂地线后方可操作。维修完毕要清点工具、人员、拆地线,重新检查所修设备确无漏修点

17、,然后通知高压电工班恢复送电。(八)低压维修电工应正确使用电工专用仪表和工具,并应每季检查;(九)每季检查和保养用电设备,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十)维修完毕后应认真填写维修记录。二、高、低压维修电工巡检维修保养制度(一)每班应认真巡视,检查责任区内的开关、配电箱、插座及柜台导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二)每班应检查日光灯、镇流器、射灯与货物的安全距离,检查导线是否破损移位,线路是否超负荷用电。(三)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做到坏灯修复不超过当班,坏闸修复不超过8小时,影响销售的故障随时修理。(四)按巡视线路认真检查,该看到的应看到,该摸到的应摸到,该听到的应听到,

18、该嗅到的应嗅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修复。(五)每半年检查一次配电箱,主要内容: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各电接点是否可靠;标示与线路是否相符;电容器工作是否正常;钟控时间是否准确;开关接触器触头是否良好;检查完毕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六)电工巡查或工作应在值班室门上挂牌标明去向楼层,以便有事联系,非特殊情况要有人值班。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干燥和取用方便的地方。(二)消防器材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定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清洁有效。(三)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火灾扑救,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或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违者除赔偿器材损失外,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罚。(四)消

19、防器材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按有关规定处罚。(五)消防器材用于火灾扑救后,应及时更换。因长期使用造成损坏的,由所物管部书面报饭店,经审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四、摄像信息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一)饭店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保存时间为1周,需要备档资料应于1周内备档。(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由安全生产小组领导批准,信息采集值班人员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

20、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五、信息采集安全保密制度(一)信息采集值班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饭店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四)未经饭店许可,饭店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六)对涉及饭店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六、信息采集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一)信息采集人员要定期对监控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小组领导。不得使用

21、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二)安全生产小组安排厂家人员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信息采集。 (四)严禁带零食进入信息采集,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七、消防室防火安全制度(一)熟练掌握信息采集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规程操作,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记录,并报告维修人员。(二)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要及时反映给维修人员并协助维修人员解决不得擅自停用。(三)接到报警,值班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做到及时准确,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好记录。(四)信息采集员在

22、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五)信息采集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对电话报案及发现刑案、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六)信息采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信息采集的人员也应作好登记。(七)信息采集所监控范围及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均属保密,严禁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情况。(八)信息采集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对异常可疑情况作好记录并录像。(九)重点要害部门的备用钥匙,动用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做好签字登记和收回工作。(十)信息采集员应爱护使用的设备,

23、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十一)在当班时主动做好信息采集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严禁在信息采集吸烟。(十二)信息采集员上下班时,要严格执行交接规定。(十三)信息采集员应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十四)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禁止调整改动工控计算机系统严禁在正常操作外,私自拆卸设备设施。八、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二)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三)应定期打扫库房卫生,物品码放应整齐有序。(四)库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九、消防喷淋

24、泵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喷淋泵房作为饭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操作消防喷淋设备。 (二)消防喷淋泵房的日常维护工作由饭店店总经理统一管理实施。(三)保持消防喷淋泵房的卫生整洁,定期安排专人清扫,泵房内禁止存放无关物品。(四)保证喷淋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安排专人对喷淋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牢记消防安全重要性,熟悉消防设备位置,如进水阀、出水阀是否处于常开位置等。(六)熟悉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修理喷淋设备,检修时须由饭店物管部人员陪同进行。(七)实行工作票制度,施工前到物管部开具工作票,按工作票要求进行施工。(八)泵房内严禁吸

25、烟和使用明火,使用电气焊时提前办理动火证,并准备好灭火设备,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九) 泵房内的消防器材、通讯设备、排水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巡查制度,密切注意各类阀门、水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故障并上报领导。 (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消防测试和末端放水测试,检查消防泵的手动和联动起泵情况。十、安全用气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

26、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三)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四)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截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五)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六)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

27、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七)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八)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管道燃气表房、厨房、茶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气体泄露检测设备。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

28、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施工。(九)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并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十)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第四节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督管理,保障饭店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饭店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饭店为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

29、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二、饭店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饭店范围内凡潜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有关规定,都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饭店应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三、饭店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要求(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保管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时须验证供货商资质及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有效期限、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规定项目

30、,禁止采购不符合标准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2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须经饭店物管部人员检查验收。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入库保管,按存储要求摆放,定期进行检查,尽量不积压储存,避免因失职造成劳动防护用品失效、霉变或损坏。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配发标准、岗位工种进行,发放应履行签字手续。不得超范围发放,如需增加发放范围,应经饭店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执行。5回收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转销给收废品人员。(二) 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个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3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结合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请求或建议,呈报部门领导。(三)对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扔放或不按规定穿戴。第五节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为加强饭店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作业的自觉性,保障饭店正常经营工作秩序,保证顾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以“倡导安全、惩罚违章”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32、: 副组长: 成 员: 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确定饭店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如下:1.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2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及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无安全隐患问题;3.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情况;(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环境(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配备、仓储安全距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情况;(3)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钥匙安全管理等情况;(4)出租场

33、所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及安全管理情况;(5)部门有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等。4.安全生产考核方法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饭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年各类安全检查及记录情况,参照上述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及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依据饭店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标准,给予责任人及部门相应奖惩。三、安全生产奖励条件和惩罚依据(一) 奖励等级及条件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评选安全之星(或安全先进班组)、授予饭店安全生产者(或安全管理先进部门)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1)严格遵守饭店的各项安

34、全管理制度、规定,模范执行劳动纪律,有突出事例,表现优异者。(2)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3)在安全巡视、设备检修等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使饭店和顾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4)敢于抵制违章指令,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照章办事,避免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者。(5)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者。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或班组,根据安全管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1)贯彻落实饭店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到位,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作业人员操作规范,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工伤事故的。

35、(2)全年各类安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异的。(3)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使饭店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4)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的。(二)惩罚依据惩罚分为:警告、通报离岗、解除合同。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被警告者扣罚50元,被通报离岗者扣罚500元。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除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1)违反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且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或后果者。(2)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3)无特种设备操作证操作特种设备者。(4)

36、擅自移动、动用消防器材改作他用者。(5)发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者。(6)值班脱岗或未履行安全检查职责者。(7)安全管理渎职者。(8)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一般行为者。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离岗处罚(1)违反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者。(2)违章作业引发工伤者。(3)造成安全设施设备损坏者。(4)受到第二次警告者。(5)被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通报者。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合同或除名处罚(1)违反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者。(2)因失职造成饭店正常经营管理严重损失者。(3)离岗培训后重新上岗累犯前款者。4.坚持“

3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工作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及相应责任人,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四、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程序1.饭店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依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填写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记录表,送交饭店领导审批。2.经饭店领导审批后填写奖罚金额通知书,送人力资源执行。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安全生产惩罚不是目的,消除隐患,防微杜渐,提高员工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促进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饭店正常经营秩序,保证顾客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是饭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望各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第六节 安全

38、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加强饭店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控制,在全面掌控工伤事故的同时,及时有效应对及控制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饭店正常工作(经营)秩序,保证饭店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它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饭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及处理组织机构及各自职责事故报告及处理领导机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报告和处理工作的总体指挥协调工作。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把人员伤亡及事故损失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监督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及时审阅事故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监

39、察部门。依据事故产生原因及后果,组织对事故的总结及对事故责任人和所在部门的处理工作。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及程序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时间、地点、事故(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2.一般工伤事故报告程序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一)部门负责人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饭店店总经理。(二)店总经理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写出事故分析结论上报饭店领导审阅,同时提出工伤审核意见,报安全生产小组办理工伤申报事宜。安全生产小组在未得到店总经理

40、审核意见前不得办理工伤申报手续。3.伤亡事故报告程序(一)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饭店领导。(二)相关责任人根据饭店领导指示,立即总公司报告。 (三)按程序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四)协助集团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安全责任。三、组织抢救的措施按照饭店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分工负责,对事故现场人员及财产进行抢救,减少事故损失,降低事故影响。(一)通信联络组负责事故各类信息的采集、分析、汇总,提交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督促检查事故信息报

41、送工作,保证事故应急系统的畅通。(二)伤员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到来之前,对伤者实施止血、包扎、固定等应急抢救。同时负责指导抢救现场受伤人员等组织协调工作。(三)排险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供电系统、机械设备及事故现场周边设备设施的控制、救险、隔离和防护等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四)交通疏散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车辆、物资、器械、防护用品及伤重人员的紧急运送,应急救援及相关资金储备,抢险救护器材急购等工作。四、事故现场保护由安全生产小组及保安人员组成安全警戒线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的安全警戒、区域封闭、隔离疏散无关人员和保护事故现场等工作。未经事故调查人员允许

42、,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五、生产事故的调查(一)一般工伤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0日内,应结束事故调查并做出事故结论,事故结论书送交饭店领导审阅。(二)伤亡事故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应结束事故调查并做出事故结论,事故结论书由事故调查人员送达饭店领导签收。(三)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需的调查材料。(四)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人员的直接参与下进行。(五)通过事故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六、事故总结及责任人的处理依据伤亡事故调查人员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

43、和防范措施建议,由饭店负责对事故的处理。(一)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饭店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据北京饭店饭店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条款,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轻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1.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3.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

44、,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日。事故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三)事故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结合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凡因错误指挥、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乱、发包合同中没有安全管理内容、设施设备未按时检修或设备隐患未及时消除、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新(改、扩)建项目未与主体工程“五同时”等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不报告又未采取必要措施、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等导致伤

45、亡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一般采用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触犯法律的,则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第七节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饭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设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四周的周一举行,由安全生产委

46、员会领导负责召集,总结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2.饭店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一般设于每月第二周周一和第四周周一举行),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听取各分管主管汇报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情况,并讨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3.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第八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商业零售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五大行业法规规定要求,为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饭店财产和人

47、员安全,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特制定本制度。1.预防与排查岗位安全责任各部室经理为本部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25号)或不定期,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前厅、后厨、保安队等部门对饭店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各部门每月应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日巡查安保队每天应对各检修现场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检查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由安全生产小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 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标识等)状况;(4)库房、机房管理;(5)应急广播系统;(6)违章操作(电工未持证上岗);3.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2)特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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