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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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说明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1. 作业环境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

3、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1.18

4、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

5、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乙炔管基本色:白色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

6、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2. 安全管理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2.5 工作前

7、,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2.13 严禁

8、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

9、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

10、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电气安全检查表说明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1. 设备检查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

11、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

12、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1.2 电气设备:1.2.1 变压器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

13、不断上升时;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1.2.3.1 负荷开

14、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1.2.4 互感器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

15、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1.2.5 电力电容器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1.2.5.4 运行中的电

16、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1.2.6 电缆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1)

17、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

18、吊电缆;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

19、于0.1s的漏电保安器;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1.2.7.7

20、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

21、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

22、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1.4 防

23、雷和接地保护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

24、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1.4.10 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

25、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 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若不

26、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2. 行为安全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7、,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2.10 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说明(1)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2) 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

28、的周期规定:1) 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2)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3)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3) 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1) 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

29、压器履历卡片;2) 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3) 交接试验的记录;4) 历次干燥的记录;5) 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6) 油的试验记录;7) 滤油和加油的资料;8) 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9) 其它试验记录;10) 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11) 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12) 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1项即可。. 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1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2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3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4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30、5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6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2. 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2.1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101.325151.988kPa;2.2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2.3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3监视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1 变压器用熔断器做保护装置时,其熔断器的性能必须满足极限熔断电流、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2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及主要的厂用变压器,应安装测量上层油温的温度表;.3 强迫油循

31、环水冷式变压器。在冷却器的前后,应各装水银温度表;.4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应装设指示给水中断、油循环停止和油温过高的信号装置。4.电气部分4.1 检查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象现;.2 变压器外壳的接地应良好;.3 击穿保险器应配备合理并完好;.4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的漆应清洁鲜明;.5 装有瓦斯继电器油浸式变压器,其顶盖沿瓦斯继电器的方向应有(1.5)%的升高坡度;.6 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表到控制电缆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无耐油导线时,应在离瓦斯继电器0.5m以内的导线用白布带扎紧,并涂上耐油的绝缘漆。5. 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5.1 变压器的外壳上应标明厂(所)内编号,单相变压器应按相涂色(

32、一般可按最高电压一侧的相别涂色);5.2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的引出线上应按相涂色;5.3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室外变电所,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事故蓄油设施。6. 技术资料应齐全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说明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是一种“治本”的安全检查,作用十分重要。本表还可应用于产品验收检查和在用生产设备安全评价。对于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1. 生产设备必须具有适应环境的足够能力,特别是防腐蚀,耐腐损和抗疲劳的能力;2. 生产设备的受力件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材料、工艺和安全系数,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不得产生断裂和破碎;3

33、. 生产设备的材料,必须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例如:对人有危害的材料,因材料老化或疲劳可能引起危险;易被腐蚀或空蚀;与工件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险(爆炸造成有害物质等)的材料;4. 生产设备不得在振动、风力或其它预期的外载荷作用下倾复,或产生不应有的位移。要求采取特别措施的应标出和详加说明;5. 生产设备应设计成没有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分;6. 操纵器一般应有(电气或机械等)联锁装置,可能出现误动作的操纵器必须有保护措施;功能应明确可辨,在设备上给出正确动作次序示意图;操纵力和操纵器的行程应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和控制任务;操纵动作、设备的响应和信息

34、显示应相适应,操纵器应满足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舒适的要求;7. 信号和显示器应在安全、清晰、迅速的原则下,根据工艺流程、重要程度和频度布置在人员容易看到和易听到的范围内。与操作者的距离,角度和对比度要适宜。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配置声的、光的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8. 生产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度在离地面2030m以上时,宜配置和必须配置安全可靠的载人升降设备。生产设备上的操作位置应能保证操作者交替采用坐姿和立姿,座位应适合人体需要和功能的发挥并应满足工作需要和舒适的要求;9. 操作室必须保证操作者安全、方便和舒适,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视野;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如噪声、振动、尘、毒和热

35、辐射等)的良好性能;需采用防火材料制造,门窗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10. 常常变换的操作位置,必须在设备上配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安全走板;操作、维修的工作位置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183、GB4503.283、GB4503.383和GB4053.483等有关标准;走板、梯子、平台均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11. 照明设计按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检查,必须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度,无频闪效应和眩光现象;生产设备内部经常进行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电源插座;12. 生产设备上

36、的相对运动部位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条件,应选择合适的油品。重型机械和重要设备,应采用强迫润滑方式并设有联锁装置,在油压达到一定值后,才能起动设备;13. 生产设备应便于吊装,必须能避免在吊装时发生倾复,超过1t的组装件要在适当部位标出重量;14. 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的部位必须处于安全状态、维修检查必须方便;需进入内部检修的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对运动的设备必须有联锁装置;15. 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为了防止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具有动能或势能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16. 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 在可能发

37、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起动或立即自动停机、制动;(2) 保证操作者不接触到运转的零部件;(3) 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17. 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罩应设计得坚固耐用;可动式防护罩应有联锁装置,一旦开启防护罩,应能立即自动停机;18. 高速旋转零部件或工具、工件、紧固件、切屑等有飞甩的危险应采取防松脱设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19. 人员可能触及的生产设备过冷或过热部件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20. 存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其它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实行密闭,

38、严禁跑、冒、滴、漏,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安全设施;避免摩擦撞击,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21. 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82)油设字第384号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22. 可燃气体的燃烧设备,应避免气体偶然排出,要具有可靠的燃烧安全性,能阻止向可燃气体输送部分回火;要有可靠的燃烧安全防护装置(如截止阀、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阀、自动报警等);23. 液体、固体燃料的燃烧设备,应保证供给燃料不致发生危险;燃烧所需的空气供应充足:排出

39、的烟气应符合本表第40条的要求;易燃易爆燃料贮油库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4. 燃烧设备必须保证泄漏的燃料不致达到危险的量值。使用动力燃料的设备必须保证防止发生意外危险;25. 使用液压或气压的生产设备,应能避免排出带压液体或气体造成危险,同时隔离能源的装置必须安全可靠;26. 控制装置必须保证当能源发生异常时,也不会造成危险,最好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能源和设备系统上;27. 自动或半自动的开关和控制程序必须按功能顺序排列,并有保护装置;28. 复杂的生产设备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29. 对于某些开车时看不见控制点全貌的生产设备,必须有开车预警信号装置;30. 控制线

40、路必须保证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不致造成危险;31. 生产设备的离合器、制动装置或联锁装置必须能起强制性作用;32. 调节部分要采用防止误操作,误通、误断的自动联锁装置;33. 发生事故时不能迅速停车、不能通过总开关中断运转或切断某个单元出现其它危险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紧急开关;34. 紧急事故开关为安全红色,必须能迅速无危险地触及到;35. 生产设备在紧急事故开关动作后,必须迅速制动。只有当事故排除后,方能再运行;36. 危险区域的生产设备必须防止误启动。要有机械保护,能强制切断控制和能源;有多重锁闭的开关;37. 可能有意外启动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38. 能源偶然切

41、断又重新接通时,生产设备必须能避免危险运转;39. 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和振动,使其达到产品允许的标准以内;40. 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气的生产设备要用自动加料、卸料装置、净化排放装置,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三废”排放式行标准的有关要求;41. 有害物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时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对剧毒物质应有应急措施;42. 凡能产生放(辐)射的生产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应尽量采用远距离操作和自动化作业、设置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43. 每台生产设备必须有标牌,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设计需按安全

42、色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执行;4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等生产设备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批手续;45. 说明书内容包括安装、搬运、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说明1) 本表用于检查工厂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潜在危险性,涉及面广,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表,必要时还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有关检查表。2) 表中分四类内容,第一类:基础安全管理,是依据具有法规效力的指令、文件、通知和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方法提出,供企业参考;第二类:特种危险安全管理;第三、四类:操作安全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一、 基础安全管理1.

43、 安全组织1.1 成立以厂长(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部门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按规模及生产管理特点配备安技人员。1.2 根据年度工厂方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具体有四大内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及重大不安全因素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3 企业每季在厂长领导下,召开一次安委会。要有文字记载或会议记录。厂级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并有记录。每月可根据企业情况由安技部门召开安全例会,要有记录。2. 安全教育2.1 新职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补课、不遗漏,教育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料归

44、档。2.2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应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接受主管、行业局(公司)、企业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2.3 厂领导应布置教育,设备、安技部门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2.4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按规定参加复训考核。一般机械等操作工人,应由企业职能部门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发证并凭证操作。2.5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厂区内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阵地和定期的宣传形式(黑板报、安全简报、电影、电视、展览、图片、宣传专栏等)。2.6 职工调岗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

45、教育,并建立调岗教育手续职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复工时应由使用部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2.7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部门必须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3. 安全检查3.1 企业每季必须由主管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车间组织月检查;班组组织周检查。各级检查必须认真记录,作出整改计划。3.2 企业在定期检查时还应安排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事故性检查,由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认真对待上级的检查,整改及时并按时上报。重点企业要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巡回检查,并记录。做到有人上班就有安全值班。4. 安全管理制度4.1 企业

46、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制度有:企业职工安全守则;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干部值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并有记录和资料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1 企业应列出年度安措项目,在10月份订出下年度安措计划,

47、汇总于全厂下年度计划内。5.2 企业应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提取10%20%用于安措开支5.3 安措计划应做到设计、资金、材料、施工四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6. 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6.1 要按规定保护工伤事故现场,定性准确,做到“四不放过”,并对每件事故都有分级处理结案意见6.2 工伤事故按分类要求填报准确、及时、无漏报,资料建档,全年有分析汇总6.3 轻伤事故由车间会同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事故及时上报上及管理机关。7. 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7.1 各类经济承包合同都应有承包安全的内容和具体安全措施。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7.2 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7.3 有承包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8. 防暑降温8.1 企业每年应定时制订防暑计划,项目必须完善,有资料可查;8.2 高温季节应有有效的防暑措施;8.3 降温风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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