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485147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8.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预算管理制度(1).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控制资金的分配,以确保项目“快、好、省”的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程预算的作用与编制依据 第二条 工程预算的作用: 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具体文件。 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结算工程费用的依据。 是建设单位编制投资计划的依据。 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合理使用资金的依据。 第三条 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 相关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和说明书。 工程预算定额和实施补充定额及地区基价。 项目设计或施工方案。 建筑材料手册和预算手册。 第三章 工程造价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

2、程的建设费用总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明文规定允许进入工程造价的费用。除以上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均不得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当贯彻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工程预算定额及地区基价、工程费用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设备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及工程造价调整系数指数等。、国务院、省人民*明文规定允许进入工程造价的费用。 第四章

3、 工程造价的控制 第七条 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树立经济核算的观念,克服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脱离实际的倾向。设计人员和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应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投资估算做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要在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上下功夫。 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应在设计图出来后及时做出施工图预算,并与概算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若出现较大偏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查出原因。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既要按照批准的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又要在保证工程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造

4、价限额进行设计,保证估算、概算起到层层控制的作用,不突破造价限额。 设计人员必须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第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对造价控制负责 建设单位应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管好用好资金,保证不突破工程总造价限额。 要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设计如有变更必须进行工程量及增减分析,并经原设计人员同意;如突破总概算必须经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同意,以切实防止通过变更设计任意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从而提高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内部承包责任制,改进经营管理,搞好经济核算,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完成施

5、工任务。 第五章 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通过月度中间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计算出详细的工程量,编制预算书,并填写中间结算书申报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 进度款申报资料应与每月21日下午之前上报到监理单位。申报资料不齐全的,监理单位应限时要求施工单位补齐,施工单位未在限定时间内补齐申报资料的,监理单位可对申报工程量不予审核并将本月工程量顺延至下月申报。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书、图纸、材料价格信息等资料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中间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每月23日下午上报到工程部预算办公室。申报额超过审核金额的10%以上时,该施工单位本月进度款不予上报。 第十二条 工程部预算组每月24日对监理单位上报的各施工单位中间结算书进行初审,并依据中间结算书编制下月资金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汇总。 第十三条 预算人员在完成中间结算书初审并上报资金计划后应对进度款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核。若审核结果与监理审核结果相差3%以上时,扣除相应监理费的5%,并及时调整中间结算书,以确保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准确性,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程序依据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