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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法泗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3、咨询人员在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工作细致和认真。 4、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6、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好来访者的资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7、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8、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9、咨询
2、室在一定时间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10、咨询人员遇到心理问题严重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11、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12、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对师生全面开放、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心理咨询室守则 1、心理咨询室必须保持安静的环境,使其成为学生诉衷肠,师生谈心的好场所。 2、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拥有一片爱心,热爱这项工作,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并掌握咨询的技巧和心理测试、心理训练的方法。 3、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本着“真诚、热情、无私、保密”的基本原则,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矫治心理障碍、不断
3、完善自我。 4、遇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咨询老师能及时发现并转送有关医院进行心理治疗。 5、咨询老师应主动争取家庭的配合,形成辅导网络,使学生在校内外都能得到有效的心理帮助。 6、咨询室对本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社区提供免费咨询,并为教育小区服务,接受外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咨询。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第一条: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咨询老师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第二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老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和班主任、家长、少先队沟通,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心理咨询老师应保持与咨询者之间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第四条:心理老师在咨询时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老师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学生自立自强,及时排解学生的心理困惑,从正面促进其成长;个别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识别并转介到有关部门进行治疗。 第六条:无条件接纳每一位来访的学生,工作认真负责,辅导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做好辅导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