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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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接受学院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监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干部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第四条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第五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力量,应在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第二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任命和离任第六条学生干部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二)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竞聘前一学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三)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表达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和行政处分;(六)具有团结协作、创新精神;(七)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八)服从管理,按章办事,顾全大局。第七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

3、产生。第八条学生干部的任命:班级干部由辅导员宣布任命,报学工办备案;学生会干部由团委任命,并报党委备案。学生干部任职一年,可以连任。第九条 根据学生干部个人意愿,可以请求辞职。请求辞职的学生干部须提前1个月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且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能离职;未经批准离职的给予相关处理。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奖励与惩罚第十条 依据学生干部在德、能、勤、绩、学等诸方面的表现,对学生干部予以考评,在期终评优中进行相应的奖励,评出“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对于工作表现好、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可依实际情况表彰为校级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考虑推优工作。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活动并从中取得良好

4、成绩的同学,学院会依实际情况发放证书,以资鼓励。第十三条 对于成绩特别优秀且是学生干部的同学,可以优先评定奖学金和推荐入党。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自动辞职或予以免职。(一)一学期内有三门(含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以职权谋私利,闹不团结,互相拆台或拉帮结派,经教育不改善者;(三)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四)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五)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者;(六)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一律给

5、予撤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第十六条 每学年均要对学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学生会干部由院团委负责考核,班级干部由院团委牵头,学生会和各辅导员共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最终评定优秀学生干部。第十七条 考核实行评分制,考评总分100分,由德(政治素质)、能(能力素质)、勤(工作素质)、绩(工作实绩)、学(学习情况)以及加减分六部分组成,其中:德25分,能20分,勤20分,绩20分,奖励分不超过15分。第十八条 结合院监督小组,每月进行

6、一次考核总结,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汇总,根据得分,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与一个月的考察期,否则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以德、勤、能、绩、学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具体办法见附则二,考核表见附表一) 第二十条 学生干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测评,其内容包括:个人自评、内部互评、老师测评。(具体测评见附则三,考核表见附表二)注:参加评优、推优的学生干部,考核分应在90 分以上;若是双重考核的学生干部,其考核分应分别在90分以上,否则,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推优

7、资格。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培训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采取“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一)开展理论学习。学生干部理论学习的目的是提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知识。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国家、学院、系部的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和制度条例。理论学习由各级团学组织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二)开展培训工作。各级团学组织或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学年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四课时。培训要集中围绕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布置、工作总结、工作经验等方面内容进行。(三)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学生组织应坚持每月一到两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学生工作部门的

8、领导、老师和各系辅导员应该经常参加学生干部例会。通过例会制度达到研讨工作、布置任务、交流思想、反馈信息,提高工作水平的目的。(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对学生干部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提高”的原则,鼓励学生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工作,信任并恰当使用学生干部。在明确各级学生干部职责的基础上,让学生干部在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发挥主角作用。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预警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谈话,并进行预警。(一)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二)学习成绩下降明显者;(三)因违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四)学生会干部不按时值班、

9、早退或缺勤达三次及以上者;(五)无故旷会或经常迟到达三次及以上者;(六)对上级安排的任务自由散漫,拖沓怠慢,极不负责任者;(七)经常参与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滥用权力者;(八)在工作中态度不端正,搞个人主义者。第二十三条 第七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学生干部享受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院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一)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宣传校院的有关政策、方针和决定,促进学院多项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处理;(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三)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组织工作有讨论、

10、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直至校团委、校学生会任职的权利;(五)对于工作表现好、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可依实际情况表彰为校级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考虑组织发展问题。第二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三)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四)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五)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

11、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七)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八)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九)观察同学们的情绪变化及学习生活状态,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情况;(十)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治事件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上报辅导员。第八章附 则 一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的学生干部是指:(一)院团委、院学生会干部(含委员、干事);(二)班委、团支部干部;(三)助理辅导员。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九章 附 则 二第三十条 考核评分细则一、基本素质(85分)(一)、政治素质 (20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6分)(1

1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以及各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修养。(3分)(2)在该学年内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加1分,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2分,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5分)(1)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地互相支持和配合,长期主动地协助学生会主席及其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5分)(2)工作配合意识一般,能基本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34分)(3)不能完成分配的任务,工作不积极 (12分)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

13、同学们服务,能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 (3分)4、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系部各项规章制度 (3分)5、品德优良,具有严谨的作风,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活动、劳动、值班 (3分)(1) 迟到一次 (1分)(2) 无故缺席一次 (2分)(二)、能(能力素质)(15分) 1、组织协调能力 (8分)(1)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78分)。(2)初步具备领导能力,协调同学较好的完成工作 (46分)(3)不具备组织领导素质 (1-2分)2、熟悉本职工作,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4、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分)3、交际能力 (3分)(1)善于与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深受欢迎,具有很强号召力 (3分)(2)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 (1-2分)(3)交际范围较小,影响力较差 (-1分)(三)、勤(工作素质):(20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10分)(1)模范地执行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分) (2)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团委、团总支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3分)(3)重视上级布置的

15、工作,按时按质完成。(3分) 2、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5分)(1) 工作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45分)(2) 工作完成较好,能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创造性(23分)(3) 能完成本职工作,但提不出创造性意见(1分)3、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5分)(四)、绩(工作实绩):(15分) 在学生会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及本部职能作用,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1) 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1015分)(2) 基本完成本职工作(510分)(3) 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 (15分)(五)、学(

16、学习情况): (15分)1、学期学习成绩列于班级前10%名的加5分,在20%名的加3分,成绩在30%名的加2,在前50%加1。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每进5名加1分,最高不超5分。(共5分)2、学期成绩取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学期成绩取得励志奖学金者加8分,学期成绩取得校长奖学金者加6分,学期成绩取得一等奖学金者加5分,学期成绩取得二等奖学金者加4分,学期成绩取得三等奖学金者加2分;3、学期成绩一门不及格者减1分,二门不及格者减3分,三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减5分。二、奖励分项(加分不超过15分) 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和工作方面都取得优异成绩(5-15分

17、)2、通过自身努力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加3分。在本人的领导和组织下为学院获得团体荣誉者加5分。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4、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行为作斗争加3分 。5、通过各类社会考核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3分。6、个人素质较高可以为学院拉的赞助者加(5-8)三、减分项1、例会迟到一次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3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2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1分。 5、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37分。四、淘汰项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

18、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淘汰: 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我院规章制度者,受到学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一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挂科者。 4、工作自由散漫,且屡教不改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缺勤5次者。 7、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注:1、基本素质中政治素质由团委老师和学生会统一给出。2、能力素质由学生代表团负责,学生代表团由学生会及团总支内部抽签产生。3、工作素质以及涉及到考勤的各项由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评分。4、工作实绩以及加减分项由学生处负责老师给予评分。5、信息的汇总和整理由办公室

19、负责,最终结果将予以公示。第十章 附 则 三第三十一条 素质测评 学生干部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1、个人自评: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2、内部互评: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3、老师测评:院部老师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附表一:城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姓名: 部门: 填表时间:评分项得分 档次基本素质(85)政治素质(20)能力素质(15)工作素质(20)工作实绩(15)学习方面(15)奖励分项(15)减分项总计附表二:城建学院学生干部测评表姓名: 职务: 所在班级: 填表日期: 项目评分标准自评(20%)内

20、部互评(40%)老师测评(40%)综合得分思想品德(25分)1、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满分5 分)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满分5分,迟到、早退-0.5分/次,旷课-2分/次;卫生评比最佳/差宿舍所在成员每人+/-2分/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者-2分/次;受到院系通报表扬者+2分/次)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满分5分)4、 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满分5分)5、 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满分5分)工作态度(25分)1、 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满分5分,迟到、早退-0.5分/次;无故缺席-2分/次。请

21、假准假后不扣分。)2、 工作有计划性,按期提交计划、策划、总结。(满分5分,学期初提交工作计划,活动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后提交总结,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无提交者-2分/次;不按时提交者-1分/次。)3、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不推托。(满分5分,未按时完成-2分/次)4、 工作情况能够及时反馈,有问题能够及时反映、沟通。(满分5分)5、 服从组织安排,不擅自行事,自作主张。(满分5分)不服从组织安排者-5分/次。) 工作实绩(30分)1、 有开展活动:+2分/次;本学期无开展活动:-3分。2、 同学们对活动的参与度。(满分10分)3、 同学们对活动的认可度。(满分10分)4、 活动各环节衔接的流畅度。(满分10分)5、 主导开展的活动获得校级奖励+3分/次,市级+5分/次、省级+10分/次。工作能力(20分)1、 工作积极主动,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满分5分)2、 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领导本部门工作。 (满分5分)3、 有合作意识、大局观念,与其他部门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满分5分)4、 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为学生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累计得分城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姓名: 部门: 填表时间:评分项得分 档次基本素质(85)政治素质(25)能力素质(20)工作素质(20)工作实绩(20)奖励分项(15)减分项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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