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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探放水16字方针矿井探放水的十六字方针 探放水必须采用“三专”,即专用钻机、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探放水总结报告要存档备查;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井下钻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 矿井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水害分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收集采掘工作面区域的水文地质资料,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分析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要进行补充勘探,提高水害预测预报水平和准确性。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作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
2、。“有疑必探”是指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方法为主,配合物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先探后掘”是指主要采用以钻探方法为主,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在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工作面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和正式回采。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工作面有突水威胁时,必须采取留设防隔水煤柱、底板预注浆加固等措施,防止突水造成矿井灾害。 排除井下的老空积水一定要编制探放水设计,并且要有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措施,探放老空积水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在放水过程中,也要加强观测,防止在放水过程中出现次生灾害。特别要注意在放水过程中,由于杂物堵塞钻孔、造成水量变小而认为水量已放完的假象,在这方面曾有深刻教训。 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钻探方法,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即井下巷道施工前,必须先用钻探检查,并且要有一定的超前距,超前距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执行。 我矿掘进工作面多,为了更好的落实 “有掘必探”工作,各掘进工作面负责人应该配合我矿的工作,更好的保证我矿职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