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发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山合作开发协议.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矿山合作开发协议矿山合作开发合同书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 采矿权:指甲方对*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 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许可证号:* 面积:*平方公里; 第二条 合作事宜 2.1 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 合作: 乙方先支付50万元,作为甲方处理前期事宜资金;50万元不退,支付100万元作为合作保证金
2、; 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乙方必须保证经营运作资金不低于150万元,并保证采选厂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经营中的管理:甲方负责一名财务人员、一名过磅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乙方负责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所以人员工资纳入成本核算; 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付款约定 3.1 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第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 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 其他 8.1 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2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交有矿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