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课件.ppt(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商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主讲人:刘宗伟 律师/合伙人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主讲人简介,刘宗伟 律师: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泉州市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泉州市企业管理专家顾问等社会职务。刘律师执业近十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源及专业经验,主要致力于为大型企业、知名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统法律服务,擅长为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建立涵盖规章制度建设、账款催收及经营风险防范、商业秘密保护等内容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并为企业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及企业并购、破产清算等法律事务。,目 录一、对签署合同的误区二、合同的重要性三、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一部分对签
2、署合同的误区,观点一:君子协议,签和不签一个样。,观点二:懂得经营管理,签好签坏一个样?,观点三:签订合同是应付上级要求。,第二部分合同的重要性,好的合同能够帮企业设计出利润,第三部分如何签订履行合同,完整的合同,当事人,标的物,标的要求,履行要求,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身份住所,签约资质,品名品种,规格型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数量质量,包装验收,期限地点,价款支付,违约行为,违约处置,适用法律,争议管辖,一、开头,协议、合同、意向书、备忘录 有什么不一样吗?,“甲方”“乙方”VS,如何识别自然人,第一,身份证查询平台第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第三,人
3、民法院公告网 第三,要求提供资信证明第四,审核工作单位、岗位、社保资料,如何审查法人,第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第三、人民法院公告网,如何进行资质审查,法条链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
4、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资信审查,案例:甲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00万,乙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0万。问:哪一家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签约代表资格审查应注意的问题,1、没有代理权限,或虽有代理权限,但是超越代理权限代理表现在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没有授权或授权不明而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与签字、盖章
5、人不一致或为关联、分支机构。,二、合同正文审查,定金与订金的问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甲公司先行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随后,出于对乙公司的信任,甲公司在未认真查看乙公司草拟的合同书情况下,就与乙公司签订了该购销合同。后来,乙方多日延迟,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公司供货。经甲公司多次催促后,乙公司仍然不依照合同供货。无奈之下,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对此,乙公司表示,同意退还订金款项,但无须双倍返还,因为合同上约定的是“订金”,不是定金。问:如果起诉,法院应支持 甲公司还是乙公司?,验收质量异议,案例: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50万的原材料。到货后,甲公司验
6、收时,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且部分原材料已过期。于是,甲公司在向乙公司致电说明情况后,将原材料堆积在仓库角落。三个月后,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50万的合同款项。起诉后,甲公司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并声称已告知过乙公司。对此,乙公司声称没有收到过甲方任何有关质量问题的异议,该批原材料没有任何问题。问题:甲公司的说法能得到法院支持吗?要怎么做,法院才能支持甲方?,法条链接验收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7、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
8、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法条链接质量异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
9、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联系方式
10、,1、合同为什么要约定联系方式?通知义务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某些预定情形下负有通知的义务,并且在特定情况下,通知到达是通知生效的必备要件。所以,按照法律的视角来进行通知发送,确保通知到达对方不仅表明自己履行了法定的通知或告知的义务,而且对于一些法律事实的确定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界定都是不可或缺的。2、通知的方式主要有哪些?通知的方式一般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口头通知虽然便捷,但存在举证难及口说无凭的问题,因此当事人在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时以采取书面的形式或其他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方式为宜。3、互联网时代对联系方式的影响?QQ、微信、邮箱,管辖约定问题,案例:宁波甲公司
11、与福建泉州乙公司在广交会上签订一份1000万元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南昌将乙公司所订购的货物运送至乙公司在福州分厂。若作为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合同中若要约定管辖,应如何约定?A、宁波的法院;B、广州的法院;C、泉州的法院;D、福州的法院;E、南昌的法院;,法律链接:关于约定诉讼管辖地,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律师提示应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关于诉讼时效,案例:2005年的7月6日,程某向王某借款2000元,并且立下借据一张作为书面证据。这个借据当中载明在同年11月30日归还。到期之后,程某
12、分文未付。2008年的1月王某委托律师催收该笔债务未果,于是在2008年的3月12日,诉诸法院要求处理。请问:处理结果会怎么样,这个钱什么时候应该还?,三、结尾,“公章”、“合同专用章”、“行政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加盖什么章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意义是什么?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签章处,甲公司仅盖了公司章,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请问,该份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是未盖公司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呢?,合同签订形式的法律风险,案例:2005年6月,福建某灯饰企业(甲方)向浙江灯饰生产厂(乙方)定购大批灯饰,价值400万元,销往东南亚某国。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05年11月30日,逾期交货则按合同标的额15%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提起仲裁,要求乙支付违约金60万元。甲乙双方并没有订立正式书面合同,而是采取先由甲方在合同上盖章后传真到乙方,乙方盖章后再回传甲方的形式订立合同的。甲方的举证材料中只有乙方签章的合同传真件,并无其他书面材料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乙方对双方的合同关系则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