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招标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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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津开招公字 建 设 单 位:(盖章) 招标监督单位:(核准章)日期: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 总则4二 招标文件4三 投标报价说明5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6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7六 开标8七 评标8八 授予合同9第二章 协议书和专用条款10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5附件2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5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16附件4 廉洁协议17第三章 通用条款18第四章 技术规范18第五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0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22第七章 辅助资料表24第八章 图纸26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工程

2、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滨海金融街(东区)二期桩基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与新城东路交口处 建筑面积: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一类桩要求达到90%以上,二类桩要求不超过10%,不允许出现三类桩。要求工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招标范围: 见第四章第一条21.1合同名称: 32资金来源:自筹43.2投标单位资质: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512.1投标有效期为28天(日历日)。613.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万元整714.1投标预备会:时间:2004年5月14日 地点:津滨大厦8楼会议室815.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捌份。916.4投标文件递交至:

3、单位:天津开发区招标办会议室 地点:开发区晓园东路5号4楼 1017.1投标截止日期:2004年5月20日下午13:30 1119.1开标时间:2004年5月20日下午13:30 地点:开发区晓园东路5号4楼1225.3评标办法:详见须知第25条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

4、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及合格条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已明确,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一份声明,阐明本单位目前的资格与预审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是否有变化(附在技术标首页),如有变化应同时附上变化后的资料,变化后的资料仍需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2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等级应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4、投标费用4.1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对上述费用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4条

5、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第二章 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含廉洁协议)第三章 通用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第七章 辅助资料表第八章 图纸 附件:工程量清单确认书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检查 投标单位在审阅招标文件时,应仔细阅读和研究,确定招标文件印刷清楚,页数齐全,如发现有遗漏、装订错误、字迹模糊等情

6、况,投标单位应尽早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及时予以更换,否则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解释,除非招标单位书面授权,否则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对本招标文件作出解释。 7.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 、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8.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

7、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8.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8.4 如果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之间产生矛盾,按文件的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制的为准。三、投标报价说明9、投标价格 9.1 投标价格9.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以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准,出现在投标文件其他位置的报价及说明,一律不予承认。9.1.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图纸计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单价

8、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9.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优惠报价。9.1.4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是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做出的,一切遗漏和理解上的差距招标单位均不承但任何责任和费用。9.1.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1) 投标人应当根据天津市和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费用测算标准,测算出安全和文明施工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如不列明或漏列则视为由此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总价中。(2) 材料的卸货及场内的二次

9、倒运的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3) 为完成本招标工程应计取的如:市政、市容、交通、治安、保安、环保、保险、劳动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填入其他费报价表中,并计入总报价中。如不列明或漏列则视为由此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总价中。(4) 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各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冬雨季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应根据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独立的技术措施费,但应纳入投标总价中。如不列明或漏列则视为由此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总价中。(5) 除有特别说明,其他现场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如场地土壤含水率高,填土后引起地基下沉而增加的土方费用及场地排水、清淤等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由承包方自行考虑,一次包死,发包方不再

10、因客观条件的原因而增加任何费用。(6) 场地的清理、运土、挖土、临时路的清理等工作的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7) 招标管理费,招标及合同的公证费,合同的备案审查费等应由招标单位承担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并含入标价内。(8) 质检费按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计算含入投标总价中,并单独列明。(9) 招标人应交纳合同的印花税含入投标总价中。(10) 竣工测量验收的费用。(11) 投标人应当根据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收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要求,测算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数额,并含入报价中。(12) 对于桩基工程的工程资料的归档统一由以后中标的总包施工单位负责,但具体的资料整理工作还是由桩基

11、施工单位按照开发区档案馆的要求完成。 9.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价格固定 9.2.1投标单位应根据天津市建筑工程2000定额及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3年之规则计算工程量,按照市场价格及结合本单位的实力确定单价和合价,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质量、工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并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9.2.2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图纸中所列的工程量以及业主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本工程的预算工程量,合同实施期间施工图纸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中工程量如有变化,按设计变更处理可以调整,但单价不允许调

12、整(包括材料单价及取费等),一次包死。9.2.3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核实,如无异议3日内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量清单确认书(附后);如有异议也应在3日内向建设单位递交详细的书面说明以供建设单位参考是否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量清单或异议的书面说明后2日内向各投标单位发放最终确定后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各投标单位最终确认工程量。开标前未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量确认书的投标单位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权利。商务报价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对每一项进行单价分析,否则视为废标。9.2.4投标单位技术标、商务标中的工

13、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单位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废标。9.2.5投标单位应按所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材料报价。 9.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函、商务标函两部分。11.1.1 技术标函应包含下述内容: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施工人员安排说明.机械使用计划.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

14、.辅助资料表.不含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与商务标函中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11.1.2 商务标函应包含下述内容:.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具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11.2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1.3 技术标的电子版和商务标的电子版各两套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

15、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退出该项目投标,招标单位可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和招标图纸押金13.1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3.2 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的押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开标后投标单位必须在归还全部施工图纸后,招标人将退还其递交的图纸押金。投标单位如遗失或损坏施工图纸的按每套5000元扣除图纸

16、押金。13.3 凡接到投标通知的单位,请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整(不退)。 13.4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可以是支票和汇票。 13.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3.6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13.7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3.8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8.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8.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

17、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14、投标预备会14.1 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1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4.3 勘察现场: 14.3.1投标单位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14.3.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4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

18、投标预备会召开前2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14.5 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5.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4.6 投标单位应对以下各项予以确认,同时对下列各项承担法律责任。14.6.1 已经考察过工程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必要的勘察了解,已对可能影响标价的主要自然条件(包括地质和地表)作了判断和结论,其中包括施工过程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费用作了充分考虑,如果由于投标单位的疏忽和经验不足,对困难估计不充分,其后果自负。14.6.2 已经深入察

19、看了现场的三通一平,清楚的掌握了招标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通位置,对尚需进一步完善的三通一平工作及费用均已计入标价内。14.6.3 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标书中,已充分考虑了开发区公用设施(水、电、路等)及其它外界条件对本工程费用的各种影响,除本文件明确外,其它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承担。14.6.4 如果没有根据本文件规定,完成应当由自己完成的事项,没有认真查阅各专业图纸和有关资料,发生漏项,没有将应考虑的费用都充分加进报价中,中标后不论遇到任何困难,招标单位都不承担报价以外的额外费用(本文件中另有规定者除外)。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编制一份

20、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签。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其中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

21、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及商务标的电子版分别密封在技术标和商务标函的正本中。16.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内层包封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内外包封骑缝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16.3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16.4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

22、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17.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

23、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8.3 根据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在招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19、开 标19.1投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发区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签名报道,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现场只接受以上证件的原件。由于年检等原因现场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时,须提前两日报招标监督部门核验。19.2开标会

24、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9.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投标单位未按照本须知19.1规定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9.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19.3.2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19.3.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19.3.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9.3.

25、5 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9.3.6 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的;19.3.7 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9.3.8 技术标中出现商务报价的。19.3.9 技术标中未包含不含报价的工程量清单。19.3.10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标及商务标电子版文件的:19.3.11电子版的技术标及商务标保存在同一张磁盘上的。19.3.12电子版的技术标中含有商务报价的。19.3.13电子版商务标、技术标与书面的商务标、技术标报价内容不一致的。19.3.14技术标、商务标中的工程量与经过确认的工程量不一致的,19.3.15各栋号间相同子项单价及相同材料单价不一致的。19.3.16在报价中出

26、现优惠报价的。19.3.17电子版的技术标及商务标文件打不开的。19.4 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宣读该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七、评 标20、评标内容的保密 20.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1、 资格审查本工程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

27、和比较,评标委员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

28、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 错误的修正24.1 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谁。 24.1.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

29、.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 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5.2 在评价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单位的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25.3 评标办法:25.3.1 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

30、留。评标委员会对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只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函,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25.3.2 评标工作分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阶段进行。25.3.3 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对于桩基工程的技术要求,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程项目及数量等进行评审,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被拒绝。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有效标少于三家。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宣布

31、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25.3.4 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合格的投标开启商务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确定评审报价,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评标委员会可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质询,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后,可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如该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低于企业成本价,则评标委员会应拒绝该投标人中标,并依次对下一名次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最终确定推荐中标人。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报价过分高于工程估价时,可拒绝所有投标并写出评标报告。八、 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

32、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7、中标通知书 27.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保修和养管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称“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7.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3、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29、履约担保 29.1 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10。29.2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8条或第29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二章 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协 议 书 发包方(全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34、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见投标需知 工程地点:见投标需知 工程内容:见投标需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见投标需知 竣工日期:见投标需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见投标需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需知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一览表9、

3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2#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唐建宇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22-25204

36、214 电 话: 传 真:022-66299483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300457 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 月 日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专用条款 1、专用条款及解释顺序 专用条款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合同条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文字使用汉语。 2.2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天津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列入补充条款)。

37、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按招标设计图纸和答疑文件要求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均为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擅自转让;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照发包人就本工程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的授权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

38、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朱永森 职务:项目经理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全面管理。 4.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负责本工程工期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施工场地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所有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协调配合。(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

39、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满足施工运输需要。此项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水准点、坐标控制点、质检、临时开口、开工许可证、开工验线合格证、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工程竣工验线合格证、报批临建用地费用等(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工作保护:执行通用条

40、款第8.1(8)条,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10)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以通知、函件形式要求其施工的范围,关于费用计算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审定。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对通用条款第8条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费用,投标人应踏勘现场进行考察后慎重报价,此部分报价含在总价中(单独列明),一次包死,不允许调整。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上午提供(年度、季度、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一式两份。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的规定。对于夜间施工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要求和责任:应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约定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经发包人同意后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及甲供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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