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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全面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全市医疗事业均衡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市委市政府深圳市关于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市政府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一、总体目标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城市规划组团为单位,全面加快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为架构的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促进各城市规划组团医疗资源均衡化布局,全面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
2、率。继续实施适度放开医疗服务市场的策路,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具体目标如下:(一)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服务网络的组成机构和服务功能,构建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之间的紧密分工合作关系。区域性医疗中心由城市规划组团区域内的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构成,包括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负责危急重症、疑难病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以及技术指导,负责医学科研教学和重点学科群建设任务,负责跨区域辐射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健康服务等服务功能。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是城市规划组团区域内的一级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及门诊部、社区医
3、疗服务站、诊所、医务室、护理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成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负责社区康复、社区保健、社区健康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服务功能。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功能完善、运转规范、协作有序、适应需求的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二)增加服务资源。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完成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增加特区外卫生资源的供给。到2011年,达到每千人口床位数2.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6人。到2015年,全市达到每千人口床位数3.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0人
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9人。使医疗服务供给与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三)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疑难疾病和危急重症的诊疗水平,根据市民医疗服务需求,强力推进优势重点医学学科建设,到2015年,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达省内先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到2011年,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承担全市门急诊量达到60%,到2015年达到70%。充分利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引导医疗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设置原则(四)坚持
5、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保障可持续发展,注重集约节约用地,为医疗机构留足发展空间。(五)注重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明确其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降低基本医疗服务成本,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六)兼顾公平与效率。坚持深化改革和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的原则,打破部门分管、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有效地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统一规划全市医疗资源布局,全面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七)促进多元化办医。坚
6、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政府举办医疗机构为主导、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实施策略(八)完善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1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步伐。制定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和建设标准,以城市规划组团区域内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为单元,以管理和技术为纽带,推动城市组团内的二、三级医院联网运营,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和专家人才等资源共享,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新建公立医院委托管理实施计划,利用现有三级公立医院的资源带动其尽快实现设计目标。制定和实施十大优势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育计划,争取5-10年内
7、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结合区域医疗中心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推进卫生装备的升级换代,提升诊疗设备的现代化水平。按照建设“数字化医院”的目标,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全成本核算制度,促进医务人员节约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2强化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内涵建设。制定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倾斜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完善与其服务功能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自有产权业务用房等基本服务条件。继续实施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项目,力争5年内每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建立正规化的全科医学队伍。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坐诊的制度、社区健康服务
8、中心医务人员一般常见病诊疗技术定期轮训制度。鼓励退休专家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服务。对医务室、诊所、社区医疗服务站、门诊部和一级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业务轮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内涵建设。(九)明确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任务。1明确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建设要求。区域医疗中心在设置与其级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的基础上,要重点发展优势医学专科。三级综合医院要发挥医疗技术的龙头作用,集中力量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切实承担全市疑难和重症疾病诊疗、医学科研教学、重点学科群建设、综合性健康产业开发、跨区域医疗服务等任务,有1-3个医学专科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水平。二级综合医院要达到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有解决区域疑难、重症
9、疾病能力,有2-3个专科达到全市重点学科水平。专科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要达到主要项目领先、本专科综合实力全市最强、在全国同类医院综合排名处于上游位置。2界定基层医疗服务网络的服务功能。一级医院要进一步增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以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任务,以落实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服务“六位一体”服务功能为基本职责,进一步提高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有序开展家庭医生、家庭病床服务,成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平台。医务室、诊所、社区医疗服务站和门诊部等其它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各自服务能力和目标人群,在准入范围内依法
10、开展医疗服务工作。3强化区域医疗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到区域医疗中心轮训的制度,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区域医疗中心专家定期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明确上转和下转的指针、转诊程序、转诊责任,将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纳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管理和质量评估标准中,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十)优化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布局。1优化区域医疗中心空间布局。按每30-50万人口设置1
11、家综合性医院的原则,除盐田与东部生态组团外,在各城市规划组团至少建设1家按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的综合性医院。重点扶持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发展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服务需求在各区设置专科医院,形成门类齐全的专科医院集群。中心组团(罗湖、福田两行政区范围,156.4平方公里)。本规划期重点加强结构调整和现有资源优化利用,建成市滨海医院,迁出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东湖医院)和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将市眼科医院旧址改建成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门诊部,将市东湖医院旧址改建成市职业病防治院,将市职业病防治院旧址改建成市口腔医院。将福田区梅林医院建设为二级医院。新建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北大深
12、圳医院外科楼。改扩建市康宁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中医院和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福田区妇幼保健院、福田区中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择址新建罗湖区中医院。实际增加床位4138张,规划期末总床位12500张。(注:根据深圳市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20092020),2015年该组团当量人口为242万, 每千人口5.1张)南山组团(南山区范围, 182.0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增加市学府医院,迁入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将南山区人民医院建设为三级医院、南山区西丽医院建设为二级医院。完成蛇口人民医院与南山区妇幼保健院的改扩建。新增3家专科医院。实际增加床位2304张,规划期末总床位420
13、0张。(注:根据深圳市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20092020),2015年该组团当量人口为101万,每千人口4.2张)盐田组团(盐田区范围, 72.4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完成盐田区人民医院的改扩建,将盐港医院建设成为盐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1家专科医院。实际增加床位345张,规划期末总床位650张。(注:根据深圳市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20092020),2015年该组团当量人口为20万,每千人口3.3张)宝安中心组团(新安、西乡与福永南,162.1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新增市新安医院,择址重建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宝安区中医院、西乡人民医院、福永人民医院,将宝安区人民医院建设为
14、三级医院。新增专科医院3家。实际增加床位1931张,规划期末总床位4000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100万,每千人口4张)西部工业组团(沙井、松岗、福永北,156.5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增加三级综合性医院1家,新增专科医院3家。实际增加床位9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2260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西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77万,每千人口2.9张)西部高新组团(公明、光明、石岩,221.15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增加市新明医院,改扩建公明人民医院、光明人民医院、石岩人民医院;其中,光明人民医院为区妇幼保健院。新增专科医院3家。实
15、际增加床位15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2463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西部高新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75万,每千人口3.3张)中部综合组团(龙华、民治、大浪、观澜、坂雪岗,203.5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增加1家市级综合性医院和1家市级肿瘤医院,改扩建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新增专科医院3家。实际增加床位17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3347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中部综合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100万,每千人口3.3张)中部物流组团(布吉、南湾、平湖、横岗,163.85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迁入市第三人民医院,择址新建布吉人民医院、平湖人民医院,改扩建横岗人民医院。新增
16、专科医院3家。实际增加床位10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3350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中部物流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98万,每千人口3.4张)龙岗中心组团(龙城、龙岗、坪地、横岗机荷高速以北地区,195.88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增加市宝荷医院、龙岗区中医院,将龙岗区中心医院建设为三级医院,新建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楼、改扩建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新增专科医院3家。实际增加床位10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2617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74万,每千人口3.5张)东部工业组团(坪山、坑梓,167.02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新增市聚龙医院、市健宁医
17、院,改扩建坪山人民医院,将坑梓人民医院改扩建为区妇幼保健院,新增3家专科医院。实际增加床位1800张(含800张精神专科床位),规划期末总床位2351张(含800张精神专科床位)。(注:根据深圳市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20092020),2015年该组团当量人口为50万,每千人口3.1张,不含精神专科床位)东部生态组团(葵涌、大鹏、南澳,289.02平方公里)。本规划期内主要任务是调整结构。新增专科医院1家。实际增加床位300张,规划期末总床位736张。(注: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东部生态组团分区规划,该组团当量人口为25万,每千人口2.9张)2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的空间布局。在卫生资源相对缺
18、乏或区域医疗中心难以有效覆盖的区域,可按每10-30万人口设置1家一级医院。严格控制增设规模在400床位以下的综合性医院。适当增加门诊部、护理院、诊所、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照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2009-2015年)要求,综合考虑各个城市组团的区域规划、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等变动情况,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为配置重点,合理调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布局。新增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及其与区域医疗中心之间的距离以不短于15分钟步程为宜,使各类医疗机构网点更加合理,与城市规划相一致,克服人口密集区域网点空白的问题。引导门诊部优先发展特色专科。3优化其它新增医疗机构的空间布
19、局。新增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诊所和门诊部)之间要按照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试行)(深卫医政发200944号)的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服务半径重叠。职工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大型厂矿企业、工业区,可根据职工医疗服务需求设置医务室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全市设置市血液中心、宝安区中心血站与市血液中心龙岗分中心,纳入全省总体规划。在每个功能组团设置3-5家固定的采血点。4优化医学学科的结构布局。根据居民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变化,促进发展创伤、肿瘤、中医、儿科、妇产科、危重医学科等医学重点学科,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市专科医疗服务体系,优先兴办口腔、肿瘤、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
20、、老年护理等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按2-8%的比例配置重症监护床位,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置急救业务部门,确保区域内危急重症救治需要。以市第三人民医院为龙头,开展重点监控传染病学科建设,提高快速诊断和应急救治能力,适应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反生物恐怖的医疗救治需求。(十一)鼓励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包括境外资源来深合资、独资办医,优先考虑包括台港澳地区在内的海内外著名大学、知名医学专家、医疗服务连锁经营机构等一流服务品牌的办医主体来深独资兴办国际医院和高级专科医院,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审批,逐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以收购、兼并、托
21、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的转制与管理。对于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如下保障政策:1民营医疗机构规划。到2011年,全市民营医院床位数维持在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20左右、门诊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25%左右,住院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20%左右;在“十二五”规划期末,在各城市规划组团完成28家左右专科医院的设置。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实行连锁经营、发展高端服务,到2015年,三个指标均提高到30%左右。2自主选择经营性质。营利性社会医疗机构在核准注册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主定价、自主分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统一的物价、财税政策,收支结余用于弥补医疗本机构既
22、往亏损、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引进新技术和新项目、更新医疗设备等,不得用于投资方的分红。医疗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相关的变更手续。3行业内部地位平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行与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偿付标准。社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等级评定、人才引进、技术准入、科目设置、设备许可、转诊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等均可按同类公立医疗机构的标准获得政府财政补助。社会医疗机构的在岗人员在科研课题招标、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
23、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医学会、医师协会等学术团体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学术组织、担任学术职务和进行学术交流方面,对社会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应予一视同仁。4优化审批流程。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设置目录和新设及变更选址指引,指导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根据医疗机构类别、服务半径、现有医疗机构布局和城市整体规划等要求,快速、准确地选择医疗机构地址。将新增医疗机构定期受理调整为常年受理。新设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选址进行公示,主动听取利益关系人的意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均衡。要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严格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制度,对达到退出条件的坚决依法
24、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鼓励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社会医疗机构在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到民政或工商部门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工商注册。四、组织保障(十二)加强组织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新型城市两级医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将本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落实本规划提供配套支持政策。要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责任,为本规划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其中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主要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主要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积极引进香港等海内外知名高等医学院校参与我市公立医院管理,同步推动医院保障机制、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服务
25、模式等方面改革,建设若干个公立医院改革样板医院。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必要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区划调整和医疗需求等提出修订意见。各区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划制订本辖区医疗机构设置方案。(十三)提高队伍素质。制定公立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推动用人制度逐步从编制管理向员额管理转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动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科学核定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包干总额,完善按劳分配和按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实现在岗医务人员同工同酬。结合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制订实用型医学人才招聘政策,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与本规划同步实施。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具有领军水平的医疗服务人才。推动深港医疗、教学、科研合作,强化技术骨干培养和专科医疗服务团队建设,逐步实现专家团队在深圳本地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