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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宁波市本级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1、创新创业资金宁波市对经评审列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新创业经费资助,随同引进的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经费资助。宁波市本级每年安排科技创新创业资金1000万元,用于资助留学人才在我市创业启动和科研项目开发。2、安家补助在甬工作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可优先租住各地人才公寓。3、办公用房海外留学人才在政府投资创建的各类产业园
2、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办企业所租用的生产、科研用房3年内给予租金减免。4、知识产权入股依法保护海外留学人才的知识产权。海外留学人才以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的,经投资各方约定,可适当提高技术入股分红比例。海外留学人才的职务发明成果转让后的收益分成,经与单位协商同意,可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获得奖励。5、出入境便利优先为海外留学人才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和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对来本市工作的外籍留学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1年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及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Z”(工作类)签证。6、社会保障海外留学人才来本市工作的,出国前的工作年限和在国外注册攻读研究生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基
3、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才在宁波工作居住期间,按单位性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按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及配套文件规定执行。7、博士后经费资助海外留学人才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万元。在站期间可申请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市财政给予给予每个获资助的博士后项目2-3万元的科研资助。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宁波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
4、同的,按接收单位的税收隶属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市或县(市)区级财政给予总额30万元的补助。8、表彰培养设立“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奖”,对来宁波工作、创新创业2年以上取得显著成就的海外留学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每人奖励10万元。海外留学人才在本市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政府科技进步奖和其它单项科研成果奖。海外留学人才可以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的评选;可推荐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和市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培养。9、服务管理设立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协助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和办理相关手续,在有关技术职务评审、科
5、技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投资创业注册登记以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服务。联系方式:1、宁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0086-574-87182879 87185116(传真)2、宁波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086-574-87186227 87186250(传真)3、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086-574-87115191 87163525(传真)网址: 宁波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宁波国家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国家高新区始建于1999年7月,总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2007
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是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载体和长三角南翼的科技创新基地。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1年2月,录属于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05年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认定为重点联系单位,2007年9月升格为国家人事部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园拥有近3.5万平方米的孵化用房,10万平方米的企业加速器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引进来自美国、日本、瑞典、意大利等国家的海外留学人员200多名,其中海外留学人员自主创办企业100多家,主要从事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中介服务等;力争将创业园打造成为长三角南翼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高地。优惠
7、政策1、启动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海外留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海外人才引进及相关政策扶持。其中启动资金为10-50万元,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给予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产业化推进资金;2、团队扶持: 每个海外人才数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人才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增加扶持资金10万元,最高增加额50万元;3、税收优惠: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区创业或工作、服务的海外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高新区财政按一定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时,暂免征个人
8、所得税;4、地方贡献奖励:海外人才创业企业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助;5、贷款贴息: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经专家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给予两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对开始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三年期内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6、融资担保:对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经专家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化项目,报高新区管委会审定,提供最高可达300万元的贷款担保。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最高可达500万元的贷款担保;7、租金补贴:海外人才在留创园租赁办公、经营用房的给予房租补贴
9、;前三年(以注册之日起计)按每名海外人才100平方米(含)以下的租用面积给予全额减免房租。超过100平方的部分,按最高15元/平方/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在高新区创业或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的,高新区财政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5年;8、上市奖励:企业改制上市或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可申请高新区资助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9、工商注册补贴:在高新区注册企业首次注册资本200万元以内的,企业设立登记费由高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的企业设立登记费给予70%补贴。10、知识产权入股:海外人才以其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入股
10、的,科技成果作价经认定验资后最高可点注册资本的70%;11、专项补贴: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总额度1亿元)、购买研发用房优惠、设备投资补助、科技经费补贴、人才公寓配套等政策;12、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获得宁波市留学创业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资助的,高新区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属3人(含)以上海外人才创业团队的,按1:1.25比例进行配套资助。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 邮编:315040 电话:0086-574-87907074 传真:0086-574-87907875E-mail: win Http:/ 宁波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
11、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设在保税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2000年10月园区被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外国专家局批准为首批9家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园区之一。2001年12月园区被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海外学人创业基地”,同期还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区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依托良好的环境、一流的服务、有效的扶持, 到目前为止,园区已有超过120家留学人员企业落户,总投资额逾7000万美元。园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直接入园设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资本合作入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设立
12、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园区建立人才、技术合作关系,重点鼓励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入园发展。 优惠政策 园区企业除享受保税区“免税、免征、保税”等特殊政策外,还享受: 1、项目补助:对新引进的留学生创业企业,自身生产或研发设备投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与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补助。2、租金减免: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项目,3年内免租金提供合理数量的科研场所;从事产业化的项目,生产用房第1年免收租金,第2年按标准的40%收取,第3年按标准的70%收取。3、资金配套: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列入市各类科技计划并获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市
13、资助经费的20%-100%进行资助。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并获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经费的50%进行资助。4、生活用房:留学人员3年内可免租金入住保税区生活小区。 5、科技奖励:保税区管委会专门出台了宁波保税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对入园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中心、专利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奖励。6、博士后工作站:入园企业符合申请博士后进站条件的,可向保税区博士后工作站提出申请,保税区管委会提供给进站博士后每月4000元的补助及免费住宿。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大厦6楼 邮编:315800 电话:0086-574-8686131
14、0 传真: 0086-574-86869112 E-mail:wjbo网址:http:/hi-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0年,由宁波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现已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宁波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园区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块,重点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数字娱乐、软件开发等信息服务行业,旨在加速推进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实力,实现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产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19.5万平方米,目前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8万平方米。已建
15、成一幢创业大厦和六幢标准办公用房。截止2009年6月,园区已引进各类科技型孵化企业达到155家,总投资超过11亿元人民币,毕业企业达到30家,累计获得资金补助3000多万元。优惠政策1、落户奖励:对于在园区实际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设立的国内外大型软件公司、软件技术研发机构和现代信息服务业企业,可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2、场地优惠:对于承租园区办公场所的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企业,自租赁之日起2年内给予一定面积房租减免。3、税收扶持:符合创业园区产业发展要求且具有发展潜力大、优势明显的企业,年实现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对于
16、园区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上,年服务外包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最高给予税收留区部分十年返还。4、认证奖励: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取得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乙级资质和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2)对当年通过软件与系统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和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二级以上评估、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
17、(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25%的补助,每个企业当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5、业务奖励:对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在完成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登记后,根据其开展的离岸外包业务额进行奖励。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含嵌入式软件),按其出口额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6、平台扶持:为符合入驻孵化平台条件的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电信IDC服务,孵化周期原则上为2年,单个企业年度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8、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科技创业大厦2楼 邮编:315800电话:0086-574-86783587 86783590 传真:0086-574-86783589E-mail:zhangliang laichunyu网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杭州湾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于2007年8月筹建,2008年年底正式开始动工。大楼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国际商务健身高端服务区,总占地6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1.25亿元,是一个以应用型开发为主,兼具孵化、中试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截至目前,科创中心已先后引进中科院自动化所
19、、西安交大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同济科技产业园等平台项目。在产业方向沙国内,重点引进物联网、环境工程、医疗器械等项目。优惠政策1、种子基金:对入驻创业企业的资助额度为20万元,由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在申请企业达到相关规定条件后拨付;2、投融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担保机构为入驻科创中心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对企业单体融资或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每年年终按融资额或担保额年度日均余额的1%给予奖励;3、房租优惠:入驻企业孵化期一般为3年,自企业入驻之日起,具体房租优惠为:第一年房租全免,第二年房租免去70%,第三年房租免去50%;优惠面积一般以200平米为限;4、
20、地方留成奖励:入驻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税收政策外,从入驻当年起3年内分别按当年实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5、留学人员创业政策: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在科创中心创业。归国留学人员、海外学者自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入驻科创中心,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按照项目评审结果给予一次性资助: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予以25万元的项目资助;经专家组评审被确定为应重点扶持的项目,予以50万元的项目资助;6、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或民政登记、对外开展技术服务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属国家级的,给予200万
21、元科技经费资助;属省部级的,给予10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7、博士后资助:企业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研究期内给予每年10万元的经费补助,其中5万元用于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8、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对于软件企业,科创中心根据注册资本金进行奖励,同时给予认证补贴、出口补贴、培训补贴、个人所得税返还等支持。9、中介奖励:鼓励在科创中心设立专利代理、咨询、设计、猎头等中介服务机构,房租优惠参照第三条,优惠面积以100平米为限;当年营业额超过10万元时,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联系方式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邮编:315336电话:0086-574-63071029
22、 传真:0086-574-63071871E-mail: peipei0617 Http:/宁波鄞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鄞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于2008年8月经宁波市人事局批准建立。园区位于鄞州区中心城区,交通便捷、配套设施齐全。园区依托宁波市鄞创科技孵化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鄞州区政府牵头,是一家“资源整合一体、功能覆盖全区”的多投资主体孵化器管理机构。主要有四个分支机构,包括以动漫、软件信息产业为主的科技中心分支;鄞州大学生创业园分支;以能源新材料和机电一体化产业为主的杉杉科创基地分支;以军转民技术应用、能源环保、新材料、光机电、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激光应用为主的中物九鼎孵化器
23、分支,同时托管指导钟公庙、中河、石碶街道、高桥镇等4家镇乡(街道)孵化器。园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直接入园设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资本合作入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设立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园区建立人才、技术合作关系,重点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激光应用、软件信息等产业入园发展。优惠政策1、个人启动资金:对带项目来鄞州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经认定后给予个人5-1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2、项目启动资金:可优先入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孵化企业政策,对具有一定发展前景且实际投入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启动经费 扶持;
24、3、团队扶持:每个项目团队人数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留学人才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扶持资金增加5万元,最高扶持额为30万元;4、税收优惠:入驻企业,经科技局认定后(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其研试和销售的产品,应缴纳的税收,区可得部分三年内(含镇乡、街道分成部分)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全额补助。(营业税100% 所得税40% 增值税25%);5、专项补贴:从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根据企业实际投入额,在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除外)。补贴标准:企业实际投入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100万元),给予投入额10%的补贴,最高
25、可补贴60万元;6、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博士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50平方米以下用房前二年全免,第三年10元/月平方米,第四年为20元/月平方米(区域内实际市场租金40元/月平方米;7、毕业政策:毕业企业租房或者购房给予一次性补贴:软件、信息咨询、设计服务企业,属租房的可享受每平方100150元补贴,最高额为20万元;属购置房产的可享受每平方500700元补贴,最高额为50万元;工业生产类企业,属租房的可享受每平方3050元补贴,最高额为20万元;属自行购置生产经营用房(土地)的,则按照实际投入额的5%10%补贴,最高额为100万元。毕业落户后,自发生销售起一年内实际产生的销售额高于上一年度
26、在孵时的销售额,根据该年度企业销售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软件、信息咨询、设计服务企业销售规模达到150万元300万元,补助1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补助2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补助3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补助40万元;2000万元以上补助50万元。工业生产类企业销售规模达到400万元1000万元,补助1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补助2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补助3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补助40万元;5000万元以上补助50万。毕业企业租赁商务楼宇的给予租赁物业费补助。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并在我区纳税的企业,从经营之日起,给予连续3年
27、(满36个月)租赁物业管理费补助,第一年每平方米补助50元,第二年每平方米补助30元,第三年每平方米补助20元。在我区购驻商务楼宇自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在我区年纳税规模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缴纳的契税,给予区财政可得部分100%补助。实行毕业企业税收扶持奖励。年纳税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区、镇分成比例可得部分,按实际经营年度给予连续三年100%财政扶持奖励。8、贷款贴息:参照关于印发鄞州区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鄞政办发【2007】205号)和关于加快我区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08】52号)文件兑现相应的奖励、补助和贴息政策。9、融资担保
28、:参照关于印发鄞州区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鄞政办发【2007】205号)和关于加快我区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08】52号)文件兑现相应的奖励、补助和贴息政策。10、上市奖励:企业改制上市或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可申请享受“一企一策”的奖励。11、工商注册:免费代办公司工商注册手续;12、科技项目资助:对申报获得的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规定比例进行配套资助。13、其他政策:来鄞州创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享受人事局相关发文中的购买人才公寓、生活津贴、及免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政策。联系方式地址:宁波鄞州区学士路298号 邮编:315100 电 话:0086
29、-574-87417791 传真:0086-574-87417791E-mail: mike19860719 网址: 宁波镇海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镇海留学人员创业园于2007年12月通过宁波市人事局批准正式设立,是宁波市11个县(市)、区中首家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坐落于风景优美的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的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内,该区块毗邻中科院材料所、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规划为未来宁波市的高端研发机构集聚基地、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意产业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创业园所在的科技创业大厦,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集研发办公、创业孵化、展示交易及
30、专业市场等综合功能和一流物业管理于一体,以为包括留学人员在内的人才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优惠政策1、创业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创办高技术创业企业,经认定实际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2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2、租金减免:留学归国人员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科研用房100平方米以内免费使用两年。3、税收优惠:从事软件产业研究开发和创建企业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技术开发: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
31、定在五年内结转抵扣。5、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6、风险补助:高新技术中试转化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以内的风险补助;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项目,按科技成果的技术交易额或自主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7、创新奖励:通过验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省(市)级奖励10万元;入园科研机构和创业企业研究开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新产品计划等国家科技项目的每项补助10万元,
32、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按国家创新基金补助额度的50%给予补助,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资助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1000元,获得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外专利的奖励3万元。8、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给予每年310万元的镇海区政府特殊津贴。9、安家落户:对正式落户并签约的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按规定给予2-10万元的安家补助。留学人员本人需长期居住在镇海区内,给予生活居住房补贴,硕士及以上每月400元,大学本科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三年。在镇海工作创业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10、人才培养:优秀留学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培养
33、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培养工程、宁波市“4321”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人才评选。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胜利路112号 邮编:315200电话:0086-574-86681188 传真:0086-574-86256470E-mail:zhdxscyy网址: 宁波江北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人才江北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江北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人才江北创业园)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核心商业中心,毗邻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进入宁波的第一个出口,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园区现有五幢办公楼和厂房,总建筑面积8700,绿化率达45%,并配有一系列软硬件设施。江北留创园是宁波唯一一家政府指导下企业
34、化运作的留创园,拥有一支高效的企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入住全程包办、企业包装、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导、创业指导、人才招聘、知识产权咨询、科技成果推介和技术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完善的服务。资深瑞典籍、法籍商业顾问长期入驻园区,扶持留学生和其他外资企业入驻园区发展,提供多语种咨询和服务。目前,宁波江北留创园正以其鲜明的特色、完备的服务、温馨的文化氛围,以及显而易见的孵化潜力,成为海外人才创业和区域科技发展的一个靓点。优惠政策1、房租补贴:租房在200平方米以内的第一年全免,第二年优惠60%,第三年优惠30%。2、税收补助:支持海外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来我区实现成果转化,自产品
35、实现销售起3年内在国家政策规定内按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二者区所得部分最多给予80%的补助。3、贷款贴息补助: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发展前景等,给予2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贴息补助。4、学术交流:鼓励园区企业人才参加学术交流,对由区选派或认定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每人每次资助10000元。对参加国内学术交流的,交流地点在华东地区的每人每次资助1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次资助2000元。5、国外智力:对经申报获得正式立项的国外引智项目,区财政按上级经费补助额1:1给予配套补贴。未列入国家引智资助计划的国外智力引进,视项目和完成情况经认定评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资助。6、租房补助:企业正式引进的
36、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区财政给予临时租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月补贴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月补贴1500元。补贴最长时间为3年。联系方式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长阳路35号 邮 编:315033电 话:0086-574-55003300 87667718 传 真:0086-574-55003300E-mail: incubator宁波余姚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余姚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创业园设在余姚市科技创业中心。科创中心(留创园)位于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冶山路以北,注册资本2000万元
37、,占地面积81.55亩,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2.62亿元,主体科创大厦27层,专业孵化楼4幢,以电子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二方面领域为主导进行专业孵化,是由余姚市政府委托市工业投资公司组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科创中心(留创园)是以科技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区域块状研发、检测基地,帮助企业迅速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优惠政策1、创业扶持:在创业园创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研发
38、机构,视项目情况最多给予100万元的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并鼓励引进团队项目,每个海外留学人员数在3人及以上的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增加支持创业种子资金5万元,最高增加额为30万元。对获得宁波市级以上留学创业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资助的,视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市财政最多给予11的配套资助。2、贷款贴息: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两年内给予100万元以内贷款的全额贴息补助;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三年内给予200万元以内贷款的全额贴息补助。3、融资担保: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年销售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申请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资金,
39、或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申请不高于100万元的贷款担保。对重点引进对象,可提供不高于300万元的贷款担保。4、知识产权入股:海外留学人员以其专利、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到民营企业入股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货币资金不得少于总注册资金30%)。5、贡献补助: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带项目孵化企业三年内其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助;留学生创业园毕业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给予补助。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其个人月收入博士(正高)8000元、硕士(副高)6000元、其他人员4000元以内部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
40、留成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6、引进补助: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余党20105号)第4条规定,享受引进补助政策,并优先入住市人才公寓。联系方式:余姚科创中心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东新区冶山路以北 邮编:315400电话:0086-574-62609965 E-mail:qianj1980网址: 余姚市人事局: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市政府大院兰江综合办公楼 邮编:315400电话:0086-574-62731229 传真:0086-574-62702640 E-mail:rckflyp宁波江东留学人员创业园园
41、区概况宁波江东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10年11月,设立在和丰创意广场,旨在引进集聚起以工业产品设计创意为主导的创意机构与创意的海外留学人才。和丰创意广场是目前宁波市唯一的市级创意基地,以发展现代工业设计及创意文化为主题,使宁波市由“制造名城”向“设计名城”转变的重要平台,把握宁波现代服务业升级趋势与创意产业的适宜业态两大方向,打造一个集工业设计与创意、研发、交易、展览、孵化、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论证、培训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广场地处宁波市中心最繁华的三江口核心区域,西北临甬江滨江景观大道,东南临江东北路,西南濒临宁波书城,北侧紧靠城市主干道通途路及庆丰桥,交通便利,广场内旅游、休闲、
42、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主体建筑为五幢19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其中专业设计创意办公18万平米,创意商业5万平米。优惠政策1、创新创业补贴:引进并在江东区担任学术技术项目带头人或在区属企业担任高层经营管理职位的,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同时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创业发展、生活服务等方面实行优惠措施。2、税收奖励:对地方贡献的奖励政策。对于入驻广场的特别鼓励类企业,自产出之年起五年内,按其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的85%给予奖励,行业内龙头企业给予前三年100%、后两年85%的奖励;对
43、于入驻广场的鼓励类创意企业,自产出之年起五年内,按其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的75%给予补助,行业内龙头企业给予前三年90%、后两年75%的奖励;对于入驻广场的一般创意企业,自产出之年起五年内,按其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的45%给予补助,行业内龙头企业给予前三年60%、后两年45%的奖励;其他类企业按江东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市、区政策执行。3、房租减免:对于入驻广场新办公楼的特别鼓励类企业,第一年减免房租的100%,第二年减免房租的80%,第三年减免房租的60%;对于入驻广场新办公楼的鼓励类创意企业,第一年减免房租的80%,第二年减免房租的60%,第三年减免房租的40%;对于
44、入驻广场新办公楼的一般创意企业,第一年减免房租的60%,第二年减免房租的40%,第三年减免房租的20%。4、特殊津贴: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创新能力、创新业绩的八类人员发放15000元1000元的区政府特殊津贴。5、购房补助: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创新能力、创新业绩的前六类人员给予100万无20万元购房安家补助。6、租房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并被聘任的人员每月补贴1500元,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并被聘任的人员每月补贴700元,符合我区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所列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500元。7、创新团队资助:每二年评选一次优秀创新团队,奖励3万元。8、其他扶持:入驻企业可优先享受市
45、、区工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对科技合作等给予补助。专项资金根据设计合同实际设计费用,对采纳和丰创意广场入驻企业设计成果的宁波制造型企业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为设计费用的,最高额度为万元。采用项目补助、贴息、奖励、政府采购等方式,重点扶持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劢作用、创新性、引导性较强的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一般控制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5%-10%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9、产业定位:(1)特别鼓励类企业:工业产品设计类企业、知名企业区域总部或设计研发中心;(2)鼓励类创意企业:工业产品设计以外的设计研发类企业,文化艺术、动漫影视类企业,软件开发、网络运营类企业,为创意产业服务的
46、各类服务平台或中介机构;(3)一般创意企业:特别鼓励类和鼓励类以外的各类创意企业;(4)其他类企业:创意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江东和丰创意广场 邮编:315040 电话:0086-0574-87840488 传真:0086-574-83860564E-mail: zhenghf_nbid 网址:宁波海曙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 宁波海曙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和宁波工程学院共同组建。园区位于宁波市政治、商业和文化中心海曙区。园区所在的校园面积60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797.34万元。园区依托海曙区位优势和学校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工科专业的师资、实验室有利条件,依托周边企业技术专家,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各种技术和咨询服务,力争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技术产品商品化、技术成果转移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基地。园区设立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宁波工程学院知识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