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7环境法行政和刑事责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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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环,境,法,律,责,任,第一节,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第二节,环境行政责任,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第四节,环境民事责任,第一节,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一、,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行为:就是指违反环境法规,侵犯环境,社会关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为:,1,、它是一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2,、它是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环境社会关系的,行为。,3,、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4,、具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且该主体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紧密相连。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重在教育、个人负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通则第,110,条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时,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环境法中,除了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的合法行为,但只要造成了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就要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对非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更必须依法进行。,如有些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行为,在污染集,中地区或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以及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从而产生社会危害,这种排污,行为不能视为违法行为,但环境法规定对这

3、种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无过错原则,从整体上看,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之,间存在着相关性,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性质也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的程序也不一样。我国环境法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形式。,1,、行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务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按处分机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2,、民事责任,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

4、侵权责任。,3,、刑事责任,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1,、完善环境法律制度。,2,、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3,、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1,、完善环境法律制度。,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形成后,环境法律责任逐步,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中分离出来并对传统的法律形式,有了极大的发展,环境法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已突破了传统的责任形式及,其内容,形成了特殊的责任制度体系。所以说环境法,律责任既是对各项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又是各项环,境

5、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2,、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体健康,保障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环境法律责任作为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通过对违法者施以制裁,达到控制违法行为发生的效,果,以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3,、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实,施法律过程中严格划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对违,法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一方面为执法者提供执法的尺度,对违法者,予以制裁;另一方面也对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加以,规范,对于不依法执法者予以追究,以保证真正,做到

6、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一)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二)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三)行政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四)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中与,环境保护或与环境纠纷处理有关的规定,第二节,环境行政责任,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一)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或侵害其他,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特征为:,1,、环境行政违法的主体是,环

7、境行政管理主体,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2,、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3,、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两大类:即,环境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环境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由环境,法调整。,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A,、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行政责任,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概念:,指环境行政管理主体通过环境行政人员,在具体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侵害受法律,保护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行为。,我们将这种行为简称为

8、,环境违法行政,。,环境违法行政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特点为:,1,、,环境违法行政的行为人是环境行政主体,,只有依法享有环境行政权的行政组织或得到授权的其,他组织,才有可能成为环境违法行政的主体。,2,、环境违法行政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违法。,包括:,作为的违法,和,不作为的违法,。,3,、环境行政违法是通过环境行政人员表现出来的。,环境行政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通过具体人员作出的。,环境违法行政包括,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和,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环境违法行政的种类,1,、,行为上的错误,。环境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因,对具体事实的认定不当或不全面而导致的违法行为。,2,、

9、,法律上的错误,。即环境行政主体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即本应适用这个法律,或这条款却适用了那个法律或那个条款。,3,、,程序违法,。即环境行政主体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行为。,5,、,行政越权,。如环境行政主体在不具备法律,要求的事实而采取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虽然具备这,样的事实但权力超越了法定范围,均为越权行为。,6,、,滥用职权,。,7,、,行政失职,。即环境行政主体包括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消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B,、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是指相对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实施危害环境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其特征为:,1,、环境行政违

10、法行为人是环境行政相对人即在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中,被管理,的一方。,2,、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既可以是,个人的违,法,,也可能是,组织的违法,。,4,、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只能是违反环境法,规范的行为,,不包括违反其他行政法规范的行为。,5,、环境行政相对人承担的处罚性法律后果主要是,行政处罚,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种类:,1,、自然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即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管理过程中,相对人实施的危害,自然环境的行为。如水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等。,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的违法行为。即由于相对,人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其他公害

11、所导致的行政违法行为。,如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3,、景观保护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即由于相对人对人,文景观、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历史遗产等造成不良影响而,导致的行为违法行为。如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三)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两种形式:,惩罚性,的行政责任和,补救性,的行政,责任。,1,、惩罚性的行政责任指的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必然导致的在法律上对违法主体进行惩罚的法律,后果。,2,、补救性的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补救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或补救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法律责任。,环境,行政主体,及环境行政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1,、补救性的行政责任: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1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履行职务、撤消违法、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2,、惩罚性的行政责任:,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法律责任:,1,、补救性的行政责任:消除危害、支付治理费用、,恢复原状、缴纳排污费、赔偿损失等。,2,、惩罚性的行政责任:环境,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业关闭、扣留或吊销许可证。,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3,、行为的危害后果,4,、违法行为与危

13、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河南省伊川县个体户曹社伟于,1991,年在,伊川城南建立城南加油站,与,1970,年建造的,中州制药厂的大口井仅隔,5.7,米。加油站与医,药工业用水源太近,而且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的审批和验收。,城南加油站的油罐和装卸汽油时渗漏的汽油,以及所洗油罐的污水就地排泄,污染了地表,层并渗透到地下水层,导致地下水层流向下,游的大口井被油污染。,举例,1995,年,5,月,26,日,中州药厂的两名职工白玉林、,李帛正在井房查看水位,随后一声闷响把两人冲,到井房外不省人事。两人被送往洛阳市医专附属,医院抢救,白玉林烧伤面积达,90,,因抢救无效,于,5,月

14、,28,日死亡;李帛被严重烧伤,头部有溢血,,患严重脑震荡后遗症,,丧失了工作能力。案发后,,经国家燃料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井水含不,合格汽油达,14,;并经环境部门勘测,城南加油,站是中州制药厂大口井井水的唯一污染源。,1995,年,8,月,伊川县城建环保,局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29,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33,条第,1,款规定,对城南加油站处以罚款,2,万元。同时,伊川县人民政府下达文件,责令城南加油站停业,,并于,1,个月内搬迁完毕。,(四)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对于环境行政主体责任的追究依法由,权力机关、,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权力机关可以通过改变和撤消的形式来追

15、究环,境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环境相对人的行政责任则由法定行使环境行政,权的机关追究,,在我国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分管机关。,环境行政处罚程序,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是指有权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环境管理部门,依法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而应承担行政责任者,提起、认定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步骤,的总称。,环境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1,)适用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只有对个人处

16、以,50,元以下、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可,以当场进行。,当场处罚不等于当场收缴罚款。,对当场收缴的范围作了规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具体内容,简易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处罚决定应载明以下内容:被处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处罚结论;,不服处罚

17、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处罚机关的名称和印章;作出处,罚决定的年、月、日。,案例分析,1998,年,6,月,8,日,某县环保局三位执法人员未,着制式服装,未悬挂工作牌,未出示工作证,到原,告刘某家豆腐加工厂征收排污费,未找到人,便到,其经营的豆腐摊前,,要求交纳,220,元排污费。刘以,身上没带钱为由要求改天再交。执法人员就指责刘,某态度不好,要“修理”一下。一会儿,其中一执,法人员拿出一张盖有某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刘某,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根据,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第,18,条第,1

18、,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刘某不服,于,1998,年,6,月,13,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1,、本案中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有哪些?,2,、原告如何主张权利?,原告诉称:被告某县环保局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存在实体认定错误和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其处罚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法庭撤,销,环行决定,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口头答辩,承认作出处罚决定错误,在诉讼,过程中撤销,环行决定,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2,、一般程序,(,1,)调查取证。即环境保护行政监督管理主体,对行政处罚案件依法收集证

19、据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2,)申辩与听证。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还应组织听证会,,对调查的证据与事实予以核定。,(,3,)作出行政处罚。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体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依法对环境管理相对人作出处,罚的决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

20、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不缴纳罚款者每日按,罚款金额,3,加收滞纳金,同时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不服环境行政的救济措施,不服环境行政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环境行政复议;,环境行政诉讼,。,1,、环境行政复议程序,环境管理相对人在环境管理主体对其作出环,境行政处罚或科以相对人以一定义务的环境行政,决定等具体环境行政行为时,如果不服,可以向,原作出环境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对已作出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以,维护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

21、法权益。,?,环境行政复议程序是追究相对人环境行政,责任以及解决环境行政纠纷最主要的监督程序。,?,由,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等三,方主体构成。,环境行政复议的一般程序:,(,1,)、申请与受理,环境管理相对人应在知道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处理。,(,2,)、审理与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受理的复议申请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行政复议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

22、,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撤销、变更等),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举例,福建省南靖县靖城镇尚寨村民委员会(下称尚,寨村委会),欲在,319,国道边兴建饮食店和开辟一,条通往九龙江边采砂场的通道,需砍伐部分公路林,木,便向南靖县林业局提出采伐公路林木申请,获,得福建省集体(个体)林木采伐许可证,获准,采伐杂木,1,立方米(,8,株)。数日后,尚寨村委会便,在国道,319,线公路,87,公里

23、处,共砍伐公路林木,32,株,,每株直径平均,18,厘米。同时,在未申请公路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增设交叉道口。,森林法第,32,条第,3,款规定“铁路、公路,的护路森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为此,漳州市公路局,南靖分局根据森林法,第,28,条第,3,款与公路管理条例第,34,条以及,实施细则第,60,、,59,条的规定,于,1993,年,3,月,11,日以(,93,)靖路字第,001,号公路路政管理违章,处罚决定书,对尚寨村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一、,砍伐公路林木,赔偿,5440,元;二、增设叉道口、,占用公路、公路用地,赔偿,38860,元。尚

24、寨村委,会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向漳州市公路局申请复议。,问:,1,、漳州市公路局南靖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漳州市公路局经审理作出了(,93,)漳路字第,02,号,公路路政管理复议决定:,一、维持南靖公路分局处罚决定第一项;,二、撤销南靖公路分局处罚决定第二项;,三、补办交叉道口手续,并处罚款,4000,元人民币。,问:,2,、漳州市公路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正确?,尚寨村委会对复议决定不服,于,1993,年,5,月,29,日,向南靖县人民法院起诉。南靖县人民,法院于,1993,年,9,月,20,日判决维持被告漳州市,公路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尚寨村委会不服,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19

25、93,年,12,月,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2,、环境行政诉讼程序,环境行政诉讼程序是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环境管理主体就环境行政争议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程序。,是追究当事人环境行政责任以及解决,环境行政纠纷的又一重要监督程序。,1,、诉讼主体,可以由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起,也可以,由经过复议程序而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其行,政处罚的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体提出。,2,、诉讼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环境法的规定,可把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归纳为以下三类:,(,1,)审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要求环境行政

26、管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对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请求赔偿。,3,、与行政复议程序的关系,行政诉讼虽然有行政复议前置原则,但是,除,法律明文规定之外,行政诉讼的提起,不以是否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为必要条件。,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原行政处罚不服的;,如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明的;,自然资源的确权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27、;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第,2,款,复议前置且终局,对于本款,可总结为以下三个条件,其一是依,据条件,必须依据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征收土地的决定;其二是主体条件:,复议机关必须是省级政府;其三是行为条件,必须,是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行为。结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可知,只要,第一、三条件

28、成立,当事人要申请行政复议,就必,须向省级政府提出申请,故第二个即行政复议机关,这一条件自然成立,应当复议终局。,例如,某县政府依据国务院或省政府关于行政区划,勘验的决定,对当事人做出确认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申请复议的,只能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不得向其上一级市政府提出申,请。如此一来,三个条件同时成立,应当复议终局。,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

29、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案例分析,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强制执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30、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规范性文件。”,即举证责任倒,置,案例分析,广东省肇庆化工厂坐落在肇庆市端州区西郊,北边,为肇庆钢铁厂。,1992,年,6,月,29,日,肇庆市环保监测,站(下称监测站)对该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经测定,,昼间为,75,分贝,夜间为,72,分贝。肇庆市环保局根,据监测站的监测结果,依照环保保护法第,28,

31、条,以肇庆环字(,1993,),3,号文向肇庆化工厂发出,了关于限期办理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手续的通知,,并说明若对监测结果有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出重,测。,此后,肇庆化工厂于,1993,年,2,月,25,日以对原监测结,果有异议,书面向肇庆市环保局提出要求重测。监,测站经市环保局同意,于,1993,年,4,月,15,日再次对肇,庆化工厂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地点、采用仪,器都与第一次相同,测得厂界噪声日间为,75,分贝,,夜间为,72,分贝。监测站依据测定的数据,确认肇庆,化工厂厂界噪声昼间超工业区标准,10,分贝,夜间超,工业区标准,17,分贝,于,1993,年,5,月,11,日发出检验报,

32、告。,市环保局根据监测站的监测结果,以肇环字,(,1993,),17,号文向肇庆化工厂发出关于限期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通知,要肇庆化工厂在,1993,年,5,月,30,日前缴纳,10,个月(,1992,年,7,月至,1993,年,4,月)的超标准噪声排污费人民币,24000,元。肇,庆化工厂接到通知后,于,1993,年,5,月,28,日缴纳了,人民币,12000,元,余下的,12000,元没有缴纳。,市环保局多,次催次未果,遂于,1993,年,6,月,30,日对,肇庆化工厂作出肇环罚书字(,1993,)第,1,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必须在,1993,年,7,月,8,日前,如数交清所欠噪声

33、超标准排污费,12000,元,滞纳金,人民币,360,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二、,如在期限内尚未缴清上述款项,除继续累计滞纳金,外,依法给予警告,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肇庆化工厂以监测地点不符合国家规定为由于,1993,年,7,月,15,日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1993,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肇庆化工厂仍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问:,1,、肇庆化工厂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是否合法?,2,、广东省高院是否该受理此案,如受理该如,何判决?,广东省高院于,1994,年,4,月,26,日作出判决:一、,维持一审关于维

34、持市环保局,(,1993,)第,1,号处罚,决定书中的第,1,项和第,2,项中的“如在限期内尚未,缴清上述款项,继续累计滞纳金”的判决;二、,撤销市环保局(,1993,)第,1,号行政处罚书中的第,2,项中的“依法给予警告,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的决定内容。,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环境刑事责任,-,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了犯罪所要受,到的刑事制裁。,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其特征为:,1,、刑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范围扩大。传统刑法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而在环,境保护中,环境要素、环境权益成为主要的保护对

35、,象。,2,、特别刑法的出现。一些国家专门制定有关危害,环境罪及其处罚的单行刑事法律;或修订普通刑法,,设专章规定危害环境罪;或在环境法律法规中规定,刑事条款。,3,、,扩大刑罚的范围,。刑法对环境的保护,必须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因为等到人或环境出现损害后果时,再适用刑罚已为时过晚,一个是危害大,不容易恢复,,另一个是损害是长时间积累的结果,要证明是哪些人,参与犯罪也很困难。所以危害环境的行为不要求有产,生具体的损害或发生损害后果的现实可能性,,只要存,在具体的危险,就应承担刑事责任。,4,、环境刑事责任形式较为广泛地运用了财产刑。,二、危害环境的犯罪及其犯罪构成。,危害环境的犯罪,-,是

36、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命,财产的严重危害,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一)危害环境的犯罪的特点,1,、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直接针对环境进行,一般是,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因而危害环境罪的犯罪客体是环境要素或环境权益而,不是经济利益。,2,、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3,、危害环境的犯罪主体很多为法人。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严重行为大多在生产和开发过程中产生,而最,大量最经常的开发和利用环境者是企业法人。法人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视为法人的行为。,4,、危害环境的犯罪大多为过失犯罪。企业和个人在,开发利用环境过程中,大多是盲

37、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的结果。因而,在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以过失犯罪为主。,5,、危害环境的犯罪大多附带有民事责任。环境犯罪,可导致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环境违法行为人应首先进行赔偿,然后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承担刑事责任。,(二)危害环境的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适用。,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传统刑法中,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而在环境刑法中,法人犯罪的观点日益为各国立法所,接受。,2,、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在,环境民事责任中,实行

38、“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刑事,责任中,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和过失作为构,成要件。在我国环境犯罪中,大多属于过失犯罪。,3,、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体是指为刑法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环境犯罪的客体的实质表现可能是,物质性,主要是公民的、集体的、国家的环境资源,所有权和作用权;也可能是非物质性的,主要是公,民的环境权益、生命健康权等。,4,、犯罪的客观要件,环境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环境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环境犯罪行为是犯罪,构成的要素之一,它一般也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犯罪的结果是指由于犯罪对于客体所造成的,损害,是决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重

39、要因,素之一。,(三)环境刑事责任的立法类型。,1,、制定特别刑法,专门制定有关危害环境罪及其,处罚的单行刑事法律;,2,、修订普通刑法,设专章规定危害环境罪;,3,、在环境法律法规中规定刑事条款。,三、刑法规定的环境资源犯罪,我国有关环境资源的犯罪主要有如下内容:,(一)走私罪。如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二)妨害文物管理罪。如故意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渎职罪。如环境监管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中环境保护法律规范,1997/3/14,,八届人大五次

40、会议通过了刑,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刑法自,1997/10/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重大进展。,?,新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设置了,9,个条文(第,338,346,条),包括,14,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2,)非法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7,)非法狩猎罪;,(,8,)非法占用耕地罪;,(,9,)非法采矿罪

41、;,(,10,)破坏性采矿罪;,(,11,)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12,)盗伐林木罪;,(,13,)滥伐林木罪;,(,1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惩治这,14,种犯罪的刑罚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新刑法还规定了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的一些犯,罪,包括三个方面:,A,、可能造成或者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11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B,、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走私罪,,如走私固体废物罪,(第,155,条第三项);,C,、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渎职罪,,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39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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