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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执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便于学校各单位(包括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具体操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单位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低值耐用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和专业实验实训材料管理,以及资产配置、申购、入库、使用、报废、租赁等内容。(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IOOO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二)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值一般低于固定资产规定价值,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能单独使用的用具物品。如:硬盘、U盘、计算器、座扇、通用工具、专业工具等。(S)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一般低于固定资产规定价值,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如:打印纸、笔记本、水性笔、粉笔、设备配件、设备材料等。(四)专业实验实训材料:是指与各单位实验实训相关的原材料、辅料、调料、饲料等等。此内容由各单位自定管理办法,并将管理办法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抽查、盘存。(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购置的物资和开展学生活动购置的奖品类物资,不列入资产管理。第三条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本实施
3、细则的方法、程序和要求,管理好、用好本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各类资产。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全面管理,并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相对固定,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第五条各单位在管理资产过程中要遵循“节约资源、高效利用、责任到人、账实相符”的原则。第二章资产配置第六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严格按标准配备,与各单位人员状况、履行职能、专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做到合理、高效、节约、环保。第七条各单位处以下人员办公室面积,不得突破相应级别人员办公室用房面积标准上限。第八条学校各单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酌情修改配
4、置(见附件1、2)O第九条各单位教职工,原则上配置办公桌1张、办公椅1把、文件柜1个;坐班人员配置电脑,非坐班人员根据情况合理配置。第三章资产申购第十条固定资产申购(一)各单位资产使用人或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二)30万元(含)以上货物类和5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采购项目中购置的固定资产无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三)通用办公设备中,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服务器、速印机、空调等设备,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按采购规定采购,其它设备单位自行采购。第十一条低值耐用品申购:各单位根据教学或工作需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审批后,自行采购低值耐用品。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各单位
5、根据教学或工作需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审批后,自行采购低值易耗品。第四章资产入库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入库(一)固定资产购置到校后,申购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入库并提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再携带发票复印件、固定资产申购单原件及明细单(若是招标项目,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打印固定资产标签后,通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领取贴标。(二)经手人持固定资产入库单和报销凭证等资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第十四条低值耐用品入库:各单位采购低值耐用品后,须在资产管理系统低值耐用品中入库,入库时必须上传发票复印件及资产图片,完整填写资产入库信息后提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6、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自行打印“低值耐用品管理卡片”,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签字,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入库: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采购低值易耗品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仓库管理”模块,完整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自行打印采购入库单,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签字后方可报销。第五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要求一个固定资产对应一个卡片,并载明固定资产的品名、品牌、型号、价值、购入期、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上签字,表示领用完成。第十七条各单位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在低值耐用品打印入库单上签字,表示领用完成。各单
7、位资产管理员要做好后期的报废销账工作。第十八条各单位领用低值易耗品时,资产管理员须在“仓库管理”模块中做好出库工作,及时减账;若长期不减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停止审核和购买工作。各单位要配备专人保管未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资产的使用安全和维护,若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理。第六章资产报废第二十条资产报废主要针对固定资产,是各单位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数量注销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满足以下报废的条件之一:(一)固定资产已过使用年限(见附件3),且已无使用价值。(二)固定资产老化,机型淘汰,技术性能落后,不能满足教学和工
8、作需要。(三)固定资产重要零部件遭到毁损,且无法购置更换。(四)固定资产重要部件严重损坏,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或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的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具体条件,见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进行报废申请,提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若资产系统中无法找到的资产,各单位需手工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二)申请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相关技术鉴定部门签字。(S)将申请单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四)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定期汇总报校领导审批,再报市财政主管部
9、门审批。(五)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绿色回收单位评估残值和回收。(六)向市财政主管部门交齐相关资料后,财政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下账。第七章资产调剂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管理范围内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营,以及退休、调出人员的资产,须统一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调剂使用。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退休人员和调出学校人员占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办理移交;人事部门见经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盖章的各单位资产移交清单时,方可办理退休和调出手续。第二十五条教职工在学校各单位之间调动时,原则上教职工办公资产随个人搬迁;若调入单位有相应的办公资产,则原办公资产可以免搬迁,但原资产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收回,变动后的资产要办理资产调拨。
10、第八章资产捐赠第二十六条学校各单位接受社会企业单位捐赠时,应有企业单位捐赠资产型号、数量和金额明细单,并盖有捐赠企业单位印章;各单位同时填写验收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凭企业单位捐赠明细单和验收单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资产入账和领用手续。第二十八条各单位不能以学校名义,把国有资产无偿捐赠给社会其它单位。第九章资产租赁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对占有的学校资产可以对外出租,按学院公用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三十条各单位资产租赁权限范围(一)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直管公用房屋租赁。(二)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负责体育场馆、场地租赁。(S)学校办公室负责自管会议室租赁。(四)后勤集团负责普通教室和多媒体教
11、室租赁。(五)图书馆负责图书馆报告厅租赁。(六)团委负责演艺大厅等租赁。第三十一条公用房屋、场地临时租赁程序(一)租赁单位或个人到相关单位办理租赁申请表。(二)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S)租金一万元以上,需要申请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四)审批表复印件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审批表及合同原件交财务处,并缴租赁费。第十章资产清查第三十二条各单位至少每年底要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第三十三条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资产清查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认真完成清查任务。第十一章资产管理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各单位要加强资产安全责任管理,将资产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不断提高本单位资产的使用效率。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或使用个人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须按资产账面价值予以理赔。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资产管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内容。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管理部门政策调整,按上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