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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实践教学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校区综合治理的通知、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精神,按照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制定本制度。一、信息报告制度(一)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到随时掌握,随时报告;对定期或不定期排查过程中发现没有问题的,做到“零报告”。(二)不管中心各部门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都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维稳领导小组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维稳领导小组要对报送的信息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一级维稳领导小组汇报。二、矛盾纠纷
2、管辖责任制度(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二)实验中心各部门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各部门自身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三、考核督查制度(一)各部门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二)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三)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四)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闹事,情节较轻的,年末综治考核,相应扣减目标管理的分值,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四、领导小组例会制度1、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也可将内容纳入综治例会一并召开),会议议题是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决定重大问题;2、会议具体日期和议题,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事先通知各成员;3、会上安排汇报的单位,会前按要求充分准备,会上要认真做好书面汇报工作;